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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本书主题—乡土意识—看待上述秩序意识的话,可以发现怎样的特征呢?诚如多数乡土志和乡镇志异口同声地主张那样,通过涵养爱乡心来发扬爱国心。也就是在民族危机之际,为了“民族”生存,个人必须对国家做出贡献的观点,爱乡和爱国之间,是有连续性的前提,本质上毫无差别。这一主张的特征,与日本乡土教育中所能看到的国家集权方向对比起来,就非常鲜明:中国乡土志编者几乎没有提到日本那样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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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文化与地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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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知识分子阶层是文字来表达乡土意识,不同时代的差别问题也很重要。亦即从科举教育出发、部分吸收西方文明,但仍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知识分子,与那些接受学校教育、西方“新文化”的新知识分子有所区别。这样的差异导致的对民间文化的态度,究竟有何不同?抑或有其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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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祖德的《沪谚》是为了社会教育而收集各种俗语、俗曲的编纂物,不如说其中还表达了传统知识分子对民间文化的理解,可以看出他们理想中的秩序,即通过对乡土的公共心而对“爱国”有所贡献。换句话说,是希望以乡土秩序为媒介,做出对国家秩序和整体秩序的贡献。对他们来说,民间文化始终是改良乡土秩序或教化民众的手段。这一点与清末启蒙运动的宗旨是连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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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到20世纪20年代,江南市镇社会流行“新文化”,即各种援引自西方的思想和主义,提出多元的国家建设和恢复秩序的构想。在吴江县及其周边地域,以“爱国诗人”柳亚子为中心的文人组成新南社,致力于在地域社会普及新文化,主要方法是在大镇上发行地方报纸。这也凸显了身为读者的新知识分子阶层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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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识分子以大镇为中心,开展的事业之一,是平民教育运动。在此,“迷信”的民俗不但是被改造的对象,还作为民众教化的手段而被加以利用,这是从清末启蒙运动源流中汲取而来的经验。然而在此后发现“民众”的过程中,民俗虽获得积极的评价,其固有价值被发现,可是在以文明为尺度对迷信定罪这一点上,却并非发现民俗的本意。换言之,拥有这样民间文化的乡土,与其说是与文明有一定距离,不如说是为了促进文明化而需要被改造、改良的对象。这种乡土形象的两面性,彰显了地方知识分子是以文明化为尺度来认识乡土,面临着显而易见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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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分析清末民初地域社会的变化,如果借用山田贤所谓的“包含两个重心的不安定椭圆”比喻的话,可以说椭圆的两个重心差异扩大,进一步增加了不安定的状态。亦即从王朝国家到民族国家的变迁中,非正式、半正式的“地方公事”历经再生产,被纳入国家、地方政府的各种制度之中,地方的“制度化”不一定带来地域社会的整合。如城乡对立情形所显示的,既得利益、地域利害的对立则愈加显明。一方面,主张乡土逻辑具有对立、去整合化的趋向;另一方面,从地域社会的另一个重心——秩序意识来看,可以发现在描述乡土的方式中,存在着完全不同的方向及性质。对当地知识分子而言,乡土是实践“合群”最现实的起点,因为要从乡土开始,向县、省、国进行同心圆状的扩展,从而实现整体秩序的恢复。但是看一下“合群”展现出来的乡土形象就会发现,无论是对传统士绅阶层还是新知识分子而言,乡土既然连一草一木也要被热爱,又是为了文明化必须改良的对象,无形中成了一个具有双重内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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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了确保地域利益分权化的趋势,以乡土为起点的秩序内容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本书第一部讨论既得利益、地域利害使得地方的离心力越来越强化,而第二部分析地方精英阶层在地域社会中极力主张乡土秩序的重要性,必须注意到二者之间的关联性。“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同心圆秩序既是他们致力实现的理想,同时也具有显示自身行为正当性的意义。因而,地域社会这椭圆的两个重心,可能并非相同或相斥,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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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前面两部分的重点,在厘清同心圆内“乡土”与外部世界之关系的话,那么第二部和第三部所要探讨的地方精英阶层和民众的关系,处理的正是“乡土”这个圆内部的紧张关系。当地方精英致力于改造民俗、民众以形成国民课题的同时,也不能忘记他们对清末以来江南民众运动的大力推动,力图以此确保自己的统治稳固与正统性。[1]居住于市镇的地方精英,必须处理周边农村发生的各式各样的问题。对他们而言,民众的动向与他们自己的生存直接相关,是充满紧张感的问题。清末民初地方精英的各种主张,包括他们从媒体上宣扬文明立场,实质上都是为了维持自己在地方上的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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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将地域社会这“不安定的椭圆”纳入国家整合之中,地方精英到底面临着什么问题?又有何要求?笔者打算以两条史料为线索简单说明。通读本书选取《疁报》的报道文章,可以看出20世纪10年代后半期新文化运动兴起,在外来的社会主义等思想影响下,试图以白话文字消弭地方对立的情况非常明显。例如,对嘉定县政中发生的尖锐党争,《疁报》上便认为极力强调“私人权利”、基于私利私欲的党派滥用政党制度,导致了地域社会的分裂。[2]因此,要克服这种情况,与其由个体的自律来影响社会,不如扩大个体的范围向社会上推广,这就是使个人与社会一体化、超越地域社会分裂的想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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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想法放在长时段来看,其连续性则更为突出。例如岸本美绪讨论过明末个体与社会关系,指出当时“万物一体之仁”的观念,是“以在社会中生存的自己为中心,由同心圆状无限扩展,产生一种直接而不需中介的共同性感觉”。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明末同心圆扩展的对象,首先是父系血缘关系,相对于清末的向乡土、国家进行,两者有很大的差异。[4]分析清末知识分子公私概念的沟口雄三,指出“无私的天下为公”概念很容易与经济上限制个人的私相互联系,如此意味着民生主义朝向社会主义是可以相互联系的。[5]据此,精英阶层认为个人与社会一体化的秩序观可以共有,故地域社会渴望推广涵盖社会整体的规律——以党为媒体、执行社会整合的党国体制,可以预见他们将成为国民党的支持者,对这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就显得格外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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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建立以乡土为同心圆秩序的方法,成为20世纪20年代的一大潮流。例如,在张謇主持下成为地方自治模范的南通,也在20世纪20年代后积极地推动地方自治。他们独特的自治意识,通过南通长期发行的《通海新报》评论中反映出来。在1921年1月论述地方自治的文章中,则针对经由省自治挽回中国危机的方法,陈述了县、市乡一级都存在相互争持的情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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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我言自治谓当竭个人之能力从村落着手。五家之邻、十室之邑,苟我个人平日之信义而勉为之,或者当能收尺寸之效。若范围稍大而欲籍群策群力,期其功底于大也。近非其时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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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村落为自治起点向外扩大的构想,不难看出是受到清末以来张謇提倡村落主义的影响。在这构想中,最显著的是个人修养为一切基础的看法。[7]这种以个人修养支撑秩序的观点,虽与前述个人与社会一体化、达到“无私”而对社会有所贡献的立场相反,但在信赖个人道德这一点上,则有其共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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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切不过是初步的印象而已。清末民初地域社会的变动,在20世纪20年代后的党国体制建立后,到底呈现了怎样的局面,这将是今后学界值得探索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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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这方面,参见吉泽诚一郎:《天津の近代:清末都市における政治文化と社会统合》,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02;藤谷浩悦:《湖南省近代政治史研究》,东京,汲古书院,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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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铎:《党的本意怎样呢》,《疁报》第227号,19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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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太行:《安分守己:什么叫做“己”?》,《疁报》第228号,19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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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岸本美绪:《明清交替と江南社会》,第76~86页,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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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沟口雄三:《中国における公·私概念の展开》,收入沟口雄三:《中国の公と私》,东京:研文出版,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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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自治难》,《通海新报》第1180号,1921年1月13日。而且,该文也在与省自治的比较中,强调县自治的意义。《省宪与自治》,《通海新报》第1565号,19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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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张謇的村落主义,参见章开沅:《张謇传》,第204~209页,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及田中比吕志:《近代中国の政治统合と地域社会:立宪·地方自治·地域エリート》,第167~173页,东京,研文出版,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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