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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49 一些共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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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51 如我们所知,有很多不同的方式用来解决与亲属制度相关的难题,但是所有社会都有一些共同特点:都有规则管理乱伦和异族婚配。在所有社会中,人和人之间或世系群体之间形成联盟,不论他们的重要性是微不足道的还是意义重大的。所有社会似乎也都建立了一种社会组织使得孩子在生命的第一年里可以和母亲住在一起(可能的例外大约会发生在幼儿园高度密集化的社会里)。所有社会还发展了有效的再生产制度,并且都有关于继承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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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53 并且,许多社会都建立了各种地方组织的形式——从政治、经济和其他维度,以亲属制度为基础。在这样的社区,宗教和行为举止的日常规则可能都是基于对祖先和祖先的精神的尊敬(参见第十四章)。权力的差异也与亲属制度有关。确实,亲属制度往往是描述社会和人类存在的主要习语。那么,在那些缺少家族群体的合作、指定的婚姻规则和祖先的祭仪的社会里,亲属制度会发挥什么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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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55 亲属制度和官僚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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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57 毫无疑问的是,以家族为基础的组织形式在许多经历过现代化的社会中仍然保持着重要性,即使现代化之后的居民成为了市民和纳税人、工薪族和电视观众。在很多现代国家,家族王朝存在于经济领域(有时是政治领域)中,而家族谱系在个人自我身份认同上仍然保持重要性。核心家庭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重要制度,而且在许多这样的社会中,亲属制度对于个人的职业机会、政治归属、居住地点等等而言,都是决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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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59 但在资本劳动力市场,表面上是基于正式的自愿契约和个人成就之上的——而不是亲属制度义务和所属的身份之上。因此,习惯上把基于家族的组织当做一种与官僚组织的对比,并且可能也是一种威胁,后者是现代社会中的劳动力市场和政治管理系统的特征。基于家族的组织的基础是对特定个人的忠诚,而官僚组织理想的基础是对抽象原则的忠诚,特别是法律和契约职责。同族可能有互相帮助的义务,而官僚主义者必须使自己面对不同的人时都遵从同一程序和原则。根据亲属制度的意识形态,按照不同的方式对待不同的人是适当的;而按照官僚主义者的思维方式,所有人都要在同样的正式规章和制度面前被一视同仁;当一个高职位的人雇用了他的一个同族,其他人可能会把这叫做裙带关系(nepotism,从字源来讲,来自对侄子的特殊照顾),这是“不公平的”基于亲属制度的差异对待。而按照亲属制度的逻辑,这种差异对待却没有不公正,而更多地意味着忠诚和团结。两种逻辑,真实地共存于如今的每个社会,却很难从理论上获得妥协——它们代表了背道而驰的两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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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61 马克斯·韦伯(1978[1919])是第一个系统论述基于亲属制度的组织和官僚组织之间的不同点的社会理论家。他的出发点是欧洲的个体主义,他清晰地表现了工业革命和无个性特征的官僚组织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后者基于正式规则而只有微弱的亲属制度纽带。尽管他对官僚体制的某些方面进行了批判(他惧怕僵化的官僚体制“铁笼”),韦伯认为这种组织形式相对于之前占优势的特殊化原则而言是一种明显的进步,因它基于平等对待的匿名原则和对于个人的职业和私人身份之间的清晰区别。后来进一步发展了韦伯的理论的帕森斯(Talcott Parsons 1977),把现代社会看做是以成就来定位并具有普遍性的,这与“传统社会”相反,他认为后者是以归属定位和具有特殊性的。这种区分意味着现代社会中人的等级和职业机会由其成就和获得身份决定,平等对待所有的人(特别是平等的市民权利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重要的原则。相反,在传统社会,帕森斯认为,通常与亲属制度相联系的归属身份具有更加重要的决定性,也就是说,你做什么没有你是什么来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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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63 这种二分法往往都过于简单。首先,现代社会中缺乏特殊化原则这一点是肯定不对的。其次,人类学研究显示,有很多“传统的”社会是以成就定位的,那里的个人成就比其家族成员身份重要得多。例如,在许多狩猎采集者社会和新几内亚高地,这都是事实。而且,“传统社会”这一术语也是极其错误的,因为它将大量非常不同的社会混为一谈——从安第斯山脉的盖丘亚(Quechua)乡村到中华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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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65 另一方面,这种二分法作为一种概念工具是有用的,前提是我们假设自己没有将其混淆为对真实经验的描述,它们在组织事实的过程中是有帮助的。尽管我们一直不该忘记,它们只是理想类型(ideal types,是韦伯的术语):对世界的各个方面进行类别化的抽象模型,它们永远不会“在外面”找到纯粹的对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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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67 基于亲属制度的组织和官僚组织之间的关系必须永远放在经验的语境中进行探讨,然后我们会发现这两种原则常常同时发挥功能;它们在实践中并非是相互排斥的。一个人在不同的情境下可能会支持形式的公平和家族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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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69 亲属制度的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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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71 来自对官僚组织进行研究的一个教训是引入普遍有效性原则(正式的规章、契约等等)并没有简单地清除掉特殊化原则:这两套原则同时并存,正如个体主义没有使家庭流于形式,尽管其之前的许多功能已经被其他制度所取代。让我们现在来想一想,亲属制度的思维方式是否能够在现代国家社会中的其他那些不太明显的思维方式中幸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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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73 由于工业化和单一民族国家对大量异质化人口进行的整合,保留基于宗族或家系的社会组织在许多语境中都变得不可能。在这种社会里,每个人都要依靠大量与自己没有关系的人,而且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生活负责,很大程度上是没有来自家族群体的支持的。劳动合同代替了宗族土地和家庭交易,并且社会流动性很强。婚姻的思维方式以个体选择为基础,取代了之前基于家系的婚姻形式。货币经济和普遍的工薪式思维方式改变了生存的问题,并将居住地点变成了个人的问题而不是集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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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75 这些可能会使我们相信亲属制度不再重要了。但是,在其社会组织的潜力之外,它还具有重要的象征维度。在大多数已知的人类社会中,那就是,亲属制度是对于主观归属、安全感和个人身份的一个主要关注点。在这些领域,似乎很明显的是,亲属制度至少部分地被诸如民族主义等隐喻的亲属制度意识形态所取代。民族主义将民族呈现为家族群体的一种隐喻。和家系的思维方式一样,它强调“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对比,并且,尽管在其内部可能是追求平等和普遍性的,在关系到其他民族的时候却支持排他主义(参见第十八章)。在特定的司法语境里,民族也可能像事实上的家系那样发挥作用。如果一个市民死后而没有个人的继承者,国家会继承他的财产;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也可能对孩子们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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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77 民族主义和实际的亲属制度的思维方式之间的一个具有决定性的差异在于:民族包含了许许多多永远都不能亲自会面的人;它在互不相识的人们之间促成了一种匿名社区。如果我们想要在大型社会和小型社会之间建立一种理想类型的区分,可能将界限放在这一点是有帮助的:如果你的生存中的重要方面有赖于你不认识的一些人,那么在重要的几个方面,你就属于一个大型的社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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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79 当今人类学中的亲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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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81 不论是否有隐喻(也不论这种不同所造成的不同),亲属制度仍然是人类学中的一个核心关注点。霍利(Holy 1996)在对亲属制度人类学的杰出综述中提醒读者,并非所有人类学家都同意亲属制度具有无处不在和普遍通用的特点。但是,从摩根和梅因以来,该学科相当多的从业者都将亲属制度看成是一种人类普遍性。霍利认为,这种观点有赖于三个假定:(1)“亲属制度构成了制度上的一个领域,而这些制度上的领域被认为是每个社会的一般成分或建筑单元”(Holy 1996,p.151),他补充说,另几个领域是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信仰体系。(2)第二个假定是如下观点:“亲属制度与人类繁殖有关,而人类之间的关系是这种繁殖的伴随物。”(p.152)(3)最后,有一种观点认为“每个社会为了不同的社会目标而利用假定存在于人们当中的家系关系”(p.153)。霍利接着展示,这三个假定都是有问题的:不同的社会之间,制度上的差异的程度和形式都是不同的;繁殖和生物学的关联有着不同的社会含义和意义;以及家系关联的方式和范围都是回溯的,并且变动也相当大。如何做人和如何做亲戚这两种观念之间的重要差异可能会因为过分坚持亲属制度的首要性而被掩盖,不论是否主要从生物学意义上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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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83 即便情况如此,亲属制度在大多数社会中的经验主义特色——虽然有重要差异——确保了它在如今的人类学研究中占据了主要关注点的地位,且不只局限于对复杂的现代社会的研究——其研究意义在社会理论中很可能被低估了;很自然,亲属制度的研究领域也是生物决定论者和文化决定论者的一个主要战场。不论在关于人类的生物的或进化的视角或是强调社会结构的首要性的视角(我相信这种补充是主要的)之间可能存在什么样的补充,事实证明亲属制度都弹回了对这些观点进行整合的企图。相比有关对亲属制度的生物学方面和社会结构方面的质疑,人类学中很少有别的主题能激起更热烈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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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85 亲属制度与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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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87 为了使关于婚姻和亲属制度的这两章内容更完美,似乎有必要简单地阐述一下亲属制度和性与性别之间的关系。在“亲属制度学”的全盛时期,也就是1960年代,人类学家并没有特别关注性别,将其作为一种微分原则,除了个别显著的例外。今天,当我们阅读博厄斯、克罗伯、马林诺夫斯基、拉德克利夫-布朗、普里查德和福特斯的经典著作,会惊讶于他们缺乏性别分析和社会文化生产的性别差异。对亲属制度的研究中,男性视角常常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当然,女性在他们的研究中也有位置,她们有时是妻子、母亲和姐妹,但很少是独立的行动个体。她们似乎是社会(这里指的是男人)控制的资源;她们被群体用来进行交换,并结婚,被控告为有巫术,等等。此外,经典的有关亲属制度的人类学研究很少探讨特定的亲属制度是如何创造出特定类型的性别关系的——用何种思维方式判定男人凌驾于女人之上的权力——或者甚至很少反思一下这个相当明显的事实:一种家族的关系往往同时也是一种性别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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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89 今天,有越来越多的文献试图从性别中立的角度或者甚至是从明确的纯粹女性的视角去看待社会生活。自从1970年代以来,出版了许多将性别的基本重要性当做一种社会和文化的组织原则的重要研究,我们在下一章会谈到其中的一些。但是,令人惊奇的是,这些文献中很少有涉及亲属制度的研究(参见Collier and Yanagisako 1987; Howell and Melhuus 1993; Carsten 1997)。因为,如果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姐妹-兄弟关系是亲属制度的基本社会产物的观点是正确的话,无疑,亲属制度也是一种性别关系就并非是一个无趣的话题。接下来的两章内容用性别将人们分成各自独立的种类,这些类别时常被赋予不同的权力,由此出发,会涉及一些不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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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91 进一步阅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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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93 Adam Kuper: The Invention of Primitive Society: Transformations of an Illusion, Chapters 10—11. London: Routledge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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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95 Edmund Leach: Lévi-Strauss, Chapter 6. Glasgow: Fontana 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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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04697 Rodney Needham, ed.: Rethinking Kinship and Marriage. London: Tavistock 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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