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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61 [21] In AmericanBarAssociationJournal(《美国律师联合会杂志》), vol.46, no.8, pp. 84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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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63 [22] In Harvard Law Review(《哈佛法学评论》), vol.85, no.2, pp.39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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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67 [24] In Stanford Law Review(《斯坦福法学评论》), vol.50, no.5, pp.1471-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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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75 [28] In Neuron (《神经元杂志》), vol. 60, Nov. 6, pp. 41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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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77 [29] In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欧洲经济学会杂志》), forthco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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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79 [30] In Trends in Cognitive Sciences(《认知科学趋势》), vol.21, no. 1, pp.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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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84 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 [:1702675937]
1702677285 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 五、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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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87 我尚未完成且现在需要完成的论述,是将这本书已论述的内容—社会自我、社会过程、社会行为、行为社会科学,与我设想的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结合起来,才可形成这本书的“结局”。况且,行为社会科学若不能围绕一个基本问题展开自己的叙事,它也就很难形成统一的领域。不能形成统一领域的社会科学带给我的支离感,与我历来思想的努力方向和我历来倡导的(问题导向的)批判性思考均不能相容。许多人读书只是求知,并不求知识的通与真。按照金岳霖的解释,知识的通,是要求在全部知识之间寻得某种逻辑自洽性于是知识有整体性也有力量。金岳霖解释的知识的真,我已详细转述过,此处不赘。但此处我应说明,如果我在这本书里讨论的知识,果然不能兼有通与真,那么,我是否认同金岳霖的态度,宁愿求其真?或者我更愿意求其通?说实话,我没有想清楚我的态度。因为,我陷入的困境似乎与金岳霖写《知识论》时的情境不同。抗战时期,知识人的真实感特别重要,当时中国文化已如陈寅恪所言“命悬一线”,金岳霖宁愿求其真,是有深厚情感的。我的困境在于,中国社会的基本问题,我写了几篇文章试图概括。现在,我借着写行为社会科学导论的理由,将中国社会基本问题纳入我设想的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我有情感的共鸣。换句话说,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对我而言有“真正感”。另一方面,我试图沟通社会科学以往割裂的诸领域,这是求其“通”的努力。倘若这条路走不通,则我在结局的这一章里就只要讨论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而不再试图兼得通与真。这是我的真实念想,写在这一章的开篇。提醒我自己,同时提醒读者,哪怕见不到“通”而失望,也要谅解我求“真正感”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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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89 现在我再写一次我在这本书里复述了多次的行为社会科学的核心命题:任一社会,它可能达到的“文明水平”—由人类智性活动的成就与多样性刻画,取决于它的“社会过程”选择的制度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对应着先天智能分布峰值的社会群体的发展。基于我为这一命题提供的五项注释—它们为这一命题提供了学术合法性基础,我愿意称这一命题为“行为社会科学基本命题”,或者说,我认为这一命题是“行为社会科学的开端”。至少,这是我讲解的行为社会科学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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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91 齐美尔约百年前提出了一个基本问题:社会何以可能(Georg Simmel, 1910, “How Is Society Possible”[1])。我在过去的15年里,将这一问题视为“社会科学的基本问题”。现在,我倾向于将这一问题视为“社会科学的开端”。当我开始认识社会时,我反思我对“社会”的认知过程,于是明白社会对于我而言是如何成为社会的。康德对“自然何以可能”这一通俗问题的回答,同样被通俗地概括为“理性为自然立法”(意思是人的心智可为离散无关的万物建立联系于是万物在心智中呈现为有序的“自然”)。以“关于社会的认识论”名义及方法,齐美尔对“社会何以可能”这一问题的回答,颇有同义反复之嫌地可以概括为“人的可社会性使社会成为可能”(Georg Simmel & Everett Hughes, 1949,“The Sociology of Sociability”[“可社会性的社会学”][2])。此处“可社会性”(sociability),意思是层层剥离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利益关系最终剩下的是“想要在一起”的感觉,称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内在本质”,而且这一感觉是游戏的、艺术的、符号化的,因为远离任何现实世界的利益关系,这一感觉最终不是在世的而是出世的。请读者注意,齐美尔活跃于柏林知识界的时段大约从1885年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从这篇文章可知,他的“可社会性”学说深受弗洛伊德的影响。那时,弗洛伊德与荣格尚未决裂。而荣格公开自己的“集体无意识”学说是在与弗洛伊德公开决裂之后,大约1914年至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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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93 堪与齐美尔学说竞争的另一学说,来自米德。大约1895年至1915年,米德以助教身份随杜威至芝加哥大学任教。那时,米德的“社会自我”学说尚未形成,或正在形成,但很少可能传播至德国。传记资料表明,齐美尔在柏林讲台上演说的同时发展自己的思路(The Sociology of Georg Simmel[《齐美尔社会学》], English translated by Wollf, The Free Press, 1950)的翻译者 K. H. Wolff 在“导言”开篇就说,初次阅读齐美尔作品的人常回想自己阅读的印象,并困惑于这是来自一颗超常心智或是这颗心智从什么过程中发展而来。他的学生们也有这种感受,似乎他在他们心里思考。也可以说,齐美尔的思想充满着真正感。或许因此,齐美尔虽然长期不能获得教授讲席,但他的课堂却成为当时柏林知识界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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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95 对于一个生活在中国社会里的普通人,怎样的问题可以有“真正感”,这是我阅读齐美尔时想到的问题。任何外在的资源配置准则,我说过,对偏离外在准则峰值的个人而言不公平。由于缺乏观测手段,社会不可能仅根据内在品质来配置资源。遵循演化的思路,集合GS是生存至今的基因型的集合。回顾前述基因型和表现型的演化结果,由GS里的基因型构成的全体表型的集合GSP的子集K构成人类的一个社会GSPK。对社会GSPK而言,可用的观测手段的集合GSPKT,是从这一特定社会的演化过程中积累而成的。GSPK里任一表型p,在观测手段GSPKT之下的可观测性状的集合是,为了清晰表达,我用的符号越来越长,GSPKTA(p),p取遍K,可观测性状集合的交集,不妨表示为GSPKTA,注意,交集的意思是,性状集合GSPKTA(以下只用字母A来代表)是K的每一成员都有的可观测性状。当然,A可能是空集,那就意味着GSPK不能有外在的资源配置准则,这一困境的出路在于“社会分化”,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社会分化为更多更小的人群,使集合A不再是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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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97 我应列举A的一些元素。休谟讨论过人类幸福的三类来源,其一是身体特征—例如美貌与强壮,其二是内心品质—例如谦恭与智慧,其三是外在于身体和心性的财产。只有第三类来源可以转让,故休谟指出,人类社会的幸福水平依赖于财产的稳定性,社会繁荣则依赖于财产转让的两项稳定性条件—自愿和信守承诺。米德的老师詹姆士认为,现代社会里的自我意识,很大程度上演化为“我的”,即当我们试图解释“我是谁”的时候,通常列举“我有什么”。也就是说,财产关系界定了自我。性状集合A之内,Rushton最看重的元素是“智商”(读者应检索并阅读相当冗长的维基百科词条“intelligence quotient”),深受小密尔关于“智力”可由“结合主义原理”(associationism)来测定的见解的启发,1903年,法国领袖级的心理学家毕奈(Alfred Binet,1857—1911)受法国教育部委托,研究并于1905年发表了智力标准量表(“毕奈—西蒙”智力量表),自此,这一性状便成为可观测的,至少在法国。与此同时,英国心理学家斯皮尔曼(Charles Edward Spearman,1863—1945)系统探讨各种量表与智力的统计相关性,在1904年《美国心理学杂志》发表“广义智力”(general intelligence)的报告“客观评定与测度的一般智力”。后来的学者用“三层模型”来表达广义智力,顶层是广义智力因子g,底层有许多智力因素,中层有若干集结因素。如果一名自闭症儿童有数学天赋,那么,他在广义智力测验中得到数学方面极高的分数,但在社会交往方面得到极低的分数,则他的广义智力测验分数可能只是平均水平。此处,我推荐爱丁堡大学以研究“认知差异”著名的迪亚力教授(Ian Deary)2012年发表的综述文章:“125 Years of Intelligence in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ology”(“ 《美国心理学杂志》125年来关于智力研究的文献综述”)[3]。根据迪亚力的综述,斯皮尔曼1904年的那篇文章,是《美国心理学杂志》125年来发表的全部文章当中索引率最高的,被引用了1000次。另外,老埃森克在几十年里塑造的“伦敦心理学派”广义智力学说,我推荐一篇标题颇有意思但毕竟还是支持性的文章,是2016年12月发表的:Linda Gottfredson, “Hans Eysenck’s Theory of Intelligence, and What it Reveals about Him”(“汉斯·埃森克的智力理论,以及这一理论揭示了关于他本人的什么”)[4]。老埃森克(Han Eysenck,1916—1997),我在《行为经济学讲义》中有详细介绍,他是心理学界的传奇人物。我建议读者检索维基百科词条“Han Eysenck”。这篇文章的作者报告,老埃森克毕生发表的第一篇(1939年)和最后一篇(1998年)文章,都是关于广义智力的。他超前于时代太远,故只在脑科学时代,才有了大量科学证据来支持他的广义智力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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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99 智力量表(以及其他根据外在标准旨在公平配置资源的测试手段)的使用,在当时的法国和美国具有极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在20世纪初期迅速城市化过程中的法国和美国,许多农村孩子进入城市的学校之后被教师们认为是“智障”(mentally retarded)或“智力失效”(mentally defective)而退学,类似的问题更频繁发生于少数族裔和外籍移民的儿童中。新泽西州1919年率先立法(加州迟至1960年才立法)要求公立学校实施“斯坦福—毕奈”智商测验,结果表明这些孩子都可入学读书,得免于教育歧视。事实上,毕奈的智商测验方法在美国流行范围最广。根据前述的研究报告与关于广义智力(智商)的综述,(1)遗传因素可以解释儿童广义智力差异的50%,(2)儿童时期的智商与成年时期的智商相关系数高达0.8,(3)智商分布大致是正态的(因此是单峰分布),(4)与女性智商分布的方差相比,男性智商分布的方差显著更大。这里应补充说明,现代研究早已不承认智力可以简单地由基因决定。几十年关于“nature vs nurture”(即智力主要来自自然禀赋还是来自后天教养)的争论,我得到的结论是“共生演化”—基因与文化的共生演化决定人的智力,又称“共轭遗传理论”,建议读者检索维基百科词条“dual inheritance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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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01 此外,我推荐两位跨学科学者的著作:Peter Richerson & Robert Boyd, 2005, Not By Genes Alone: How Culture Transformed Human Evolution(《不是基因单独做的:文化如何改造了人类演化》),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秉持中立的态度,我推荐耶鲁大学“IBM教育与心理学”讲座教授斯坦伯格1996的一篇文章:Robert Sternberg, “Myths, Countermyths, and Truths about Intelligence”(“神话,反神话,以及关于智力的诸真理”)[5]。我转述斯坦伯格写在“表格1.1”里的九项持中之论:(1)智力有许多维度,但确实可由科学方法加以观测;(2)社会秩序并不是完全由人们的智力差异导致的,虽然,智力因素确实对社会秩序尤其是对所谓“认知精英”阶层的形成有足够大的贡献;(3)智力的一些维度是可以通过教育来改善的,但很难有激烈的改善;(4)智商能够测度的是学习和工作中相对重要的技能,却不能反映最重要的成功因素;(5)智力测验,如果适当使用,可以发挥有限作用,但这些测验常常被不适当地理解;(6)我们确实有理由担心一般智力水平的下降,但导致这一下降的因素不是弱智群体;(7)智力的相当大比重由遗传因素决定,但还有相当大比重由与遗传因素交互作用的环境因素决定;(8)我们当真不很清楚在种族、环境与智商分数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9)我们既不能取消愚蠢的人,也不能认为没有愚蠢的人,我们需要的是反思我们使用“愚蠢”和“聪明”这类语词时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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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03 根据上述休谟和詹姆士的讨论,又根据“基因—文化”共生演化学说及斯坦伯格的持中之论,我要指出,A的元素既包括生物学意义上的有机体性状—听觉、视觉、触觉、嗅觉、身高、体力、性别、外貌、年龄等等,又包括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等方面的性状—只要是社会可观测的,例如财产、地位、知识结构、人格特征、社交能力、语言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等,甚至智力因素也是基因与文化共生演化的产物。关于合作与智力的演化关系,我推荐两篇研究报告。第一篇是2012年发表的:Luke McNally, Sam Brown & Andrew Jackson, “Cooperation and the Evolution of Intelligence”(“合作与智能的演化”)[6]。这三位作者的神经元网络仿真研究,假设:神经元节点随机变异,有记忆神经元和根据记忆建议新策略的神经元,囚徒困境博弈,合作策略与背叛策略,演化的一种可能路径是神经元网络趋于更复杂的结构,意味着更高的社会智能。另一篇是2016年发表的,三位俄罗斯作者,分别是数学家、细胞学家和遗传学家,这是他们提交的论文,“生物学启发下的认知构造”第七届国际会议:Anton Kolonin, Evgenii Vityaev & Yuriy Orlov, “Cognitive Architecture of Collective Intelligence based on Social Evidence”(“基于社会证据的集体智能的认知构造”)[7]。作者们特别关注社会网络时代集体智力的构造方式,从简单系统向着诸如“全球脑”和“人—机器人”社会网络这样的复杂系统演化过程。他们开发的认知建构,基于“社会证据”(通过收集社会网络参与者对于社会事件客观性的判断),故可为“集体意识”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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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05 如果我接受 Philippi Rushton 的“广义智力”学说,那么,A包含的元素最终可集结为要素g,并且g在人群中的分布是单峰的。我讨论行为社会科学基本命题时解释过,假如“社会过程”选择的资源配置机制不能持续改善峰值群体的教育、收入、机会与权益等等,那么,长期而言,g的峰值很可能向左移动,也就是说,社会平均的“一般智力”水平将持续下降,最终导致社会退化至瓦解或消亡。如果假设各种资源可以由对各种资源的控制权R来代表(回顾前引David Geary, 2005, The Origin of Mind),那么,我们可以想象标准化之后的R在人群中的分布。例如,当一个社会长期根据财产(A的一个元素)来配置资源控制权的时候,可能的后果是占人口1%的人群占有R的99%,并且剩下的1%的R平均分配给其余99%的人口(请检索“占领华尔街运动”),这样的社会的R分布曲线有一个极高的峰值,在接近零资源份额的位置上,记做R0。又如果为了g的峰值群体的潜质发展所需的资源控制权是RD,那么,当RD大于R0即位于R0的右侧时,就意味着g的峰值群体向左侧退化。例如,可以想象社会GSPK根据GSPKTA的一个性状,“美貌”,来配置资源,于是,智力水平高但不美貌的社会成员就难以获得个性发展的资源。还可以想象社会GSPK根据一个性状,“地位”,来配置资源,可是地位高的人未必智力水平高。在这些社会里,RD大于R0是很可能的,除非有更高控制权的社会成员为g的峰值群体设立足够大的“扶助基金”使RD位于R0的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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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07 以上的思想实验可以更进一步动态化。例如,一个社会可以在发展初期按照A的一个特别有利于效率原则的元素来配置资源控制权,于是可能迅速进入“丰裕社会”—可定义为RD永远在R0的左侧。然后,参与社会过程的成员们可以选择另一套资源配置机制,例如根据A的各种与文化多元性和创造性密切相关的元素来配置资源。其实,现实世界里的“福利国家”之为一种公共政策,就是试图通过福利政策使RD保持在R0左侧足够长的时间,从而g的峰值群体的潜质得到足够充分的发展(例如奥巴马的全民医疗保险计划),如果峰值群体的发展能够改善经济效率到足以抵消为支持福利政策开支而增加的税收对经济效率的压抑作用,那么,福利国家就可进入“良性循环”。各国的经验表明,大多数福利国家政策已陷入破产,或许有少数福利国家进入了良性循环。我推荐三位学者2016年9月发表的一篇调查报告:Richard Lynn, Helen Cheng & Mingrui Wang, “Differences in the Intelligence of Children across Thirty-one Provinces and Municipalities of China and Their Economic and Social Correlates”(“中国三十一省市儿童智商差异与这些省市经济和社会条件的相关性”)[8]。这篇文章的第三作者来自北京农业大学,第二作者来自伦敦大学学院,第一作者来自北爱尔兰乌尔斯特大学。他们得到的主要结论是:这些8岁至10岁的儿童,他们的智商差异,(1)统计显著地与各地汉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正相关,(2)统计显著地与人均GDP正相关,(3)统计显著地与儿童教育年限正相关。最后,他们指出,各地儿童智商是各地的人均GDP的许多可能的解释变量当中预测能力最强的唯一变量,它单独解释了人均GDP地区差异的56%。此外,根据发表于2010年的一篇全球范围智商调查报告,各地儿童的智商与寄生虫病的强度显著负相关。因为,寄生虫病长期消耗体能,于是影响儿童的脑发育。Christopher Eppig, Corey Fincher & Randy Thornhill, 2010,“Parasite Prevalence and the Worldwide Distribution of Cognitive Ability”(“寄生虫传播范围与认知能力在世界范围内的分布状况”)[9]。这篇报告的“图1”显示寄生虫病的传染强度与智商及智商均值之间都呈现显著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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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09 可见,现实世界的社会过程绝非如上想象的那样简单。所以才需要引入“社会自我”“行为社会学”“行为政治学”和“行为法学”这样的工具。如果我们考察中国的社会过程,首先看到“社会自我”的社会生活缺失导致公共意识缺失,后者导致公共语言的缺失和公共政策的“私人化倾向”—即参与政策制定的社会成员以个体偏好取代个体想象中的社会偏好(参阅我的《新政治经济学讲义》或检索我的文章“民主的条件”)。可是,如果我们要求更健全的社会生活,马上就遇到特纳画出的那些框图里的“制度”问题,不仅我们遇到了,而且从明清以来中国人都遇到了这些制度问题(请回顾邹谠的《中国革命再解释》)。所以,我们是否要“重建”中国社会,或者干脆放弃“重建”,直接从社会现状寻找另一条社会发展的道路。这里,我们的考察其实很需要行为政治学和行为法学的分析工具。可是我还有更悲观的态度,对于中国社会实践而言,我一直认为,社会理论的指导作用其实不大。这是因为,社会理论源于西方思想传统,它的主旨在于解答西方社会实践提出的具有根本重要性的议题。也因此,20多年前(1993年),我写文章呼吁“中国社会科学传统重建”(参阅汪丁丁,“中国社会科学学术传统的重建问题”,载《社会科学战线》,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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