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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84 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 [:1702675937]
1702677285 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 五、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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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87 我尚未完成且现在需要完成的论述,是将这本书已论述的内容—社会自我、社会过程、社会行为、行为社会科学,与我设想的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结合起来,才可形成这本书的“结局”。况且,行为社会科学若不能围绕一个基本问题展开自己的叙事,它也就很难形成统一的领域。不能形成统一领域的社会科学带给我的支离感,与我历来思想的努力方向和我历来倡导的(问题导向的)批判性思考均不能相容。许多人读书只是求知,并不求知识的通与真。按照金岳霖的解释,知识的通,是要求在全部知识之间寻得某种逻辑自洽性于是知识有整体性也有力量。金岳霖解释的知识的真,我已详细转述过,此处不赘。但此处我应说明,如果我在这本书里讨论的知识,果然不能兼有通与真,那么,我是否认同金岳霖的态度,宁愿求其真?或者我更愿意求其通?说实话,我没有想清楚我的态度。因为,我陷入的困境似乎与金岳霖写《知识论》时的情境不同。抗战时期,知识人的真实感特别重要,当时中国文化已如陈寅恪所言“命悬一线”,金岳霖宁愿求其真,是有深厚情感的。我的困境在于,中国社会的基本问题,我写了几篇文章试图概括。现在,我借着写行为社会科学导论的理由,将中国社会基本问题纳入我设想的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我有情感的共鸣。换句话说,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对我而言有“真正感”。另一方面,我试图沟通社会科学以往割裂的诸领域,这是求其“通”的努力。倘若这条路走不通,则我在结局的这一章里就只要讨论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而不再试图兼得通与真。这是我的真实念想,写在这一章的开篇。提醒我自己,同时提醒读者,哪怕见不到“通”而失望,也要谅解我求“真正感”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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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89 现在我再写一次我在这本书里复述了多次的行为社会科学的核心命题:任一社会,它可能达到的“文明水平”—由人类智性活动的成就与多样性刻画,取决于它的“社会过程”选择的制度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对应着先天智能分布峰值的社会群体的发展。基于我为这一命题提供的五项注释—它们为这一命题提供了学术合法性基础,我愿意称这一命题为“行为社会科学基本命题”,或者说,我认为这一命题是“行为社会科学的开端”。至少,这是我讲解的行为社会科学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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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91 齐美尔约百年前提出了一个基本问题:社会何以可能(Georg Simmel, 1910, “How Is Society Possible”[1])。我在过去的15年里,将这一问题视为“社会科学的基本问题”。现在,我倾向于将这一问题视为“社会科学的开端”。当我开始认识社会时,我反思我对“社会”的认知过程,于是明白社会对于我而言是如何成为社会的。康德对“自然何以可能”这一通俗问题的回答,同样被通俗地概括为“理性为自然立法”(意思是人的心智可为离散无关的万物建立联系于是万物在心智中呈现为有序的“自然”)。以“关于社会的认识论”名义及方法,齐美尔对“社会何以可能”这一问题的回答,颇有同义反复之嫌地可以概括为“人的可社会性使社会成为可能”(Georg Simmel & Everett Hughes, 1949,“The Sociology of Sociability”[“可社会性的社会学”][2])。此处“可社会性”(sociability),意思是层层剥离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利益关系最终剩下的是“想要在一起”的感觉,称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内在本质”,而且这一感觉是游戏的、艺术的、符号化的,因为远离任何现实世界的利益关系,这一感觉最终不是在世的而是出世的。请读者注意,齐美尔活跃于柏林知识界的时段大约从1885年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从这篇文章可知,他的“可社会性”学说深受弗洛伊德的影响。那时,弗洛伊德与荣格尚未决裂。而荣格公开自己的“集体无意识”学说是在与弗洛伊德公开决裂之后,大约1914年至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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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93 堪与齐美尔学说竞争的另一学说,来自米德。大约1895年至1915年,米德以助教身份随杜威至芝加哥大学任教。那时,米德的“社会自我”学说尚未形成,或正在形成,但很少可能传播至德国。传记资料表明,齐美尔在柏林讲台上演说的同时发展自己的思路(The Sociology of Georg Simmel[《齐美尔社会学》], English translated by Wollf, The Free Press, 1950)的翻译者 K. H. Wolff 在“导言”开篇就说,初次阅读齐美尔作品的人常回想自己阅读的印象,并困惑于这是来自一颗超常心智或是这颗心智从什么过程中发展而来。他的学生们也有这种感受,似乎他在他们心里思考。也可以说,齐美尔的思想充满着真正感。或许因此,齐美尔虽然长期不能获得教授讲席,但他的课堂却成为当时柏林知识界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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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95 对于一个生活在中国社会里的普通人,怎样的问题可以有“真正感”,这是我阅读齐美尔时想到的问题。任何外在的资源配置准则,我说过,对偏离外在准则峰值的个人而言不公平。由于缺乏观测手段,社会不可能仅根据内在品质来配置资源。遵循演化的思路,集合GS是生存至今的基因型的集合。回顾前述基因型和表现型的演化结果,由GS里的基因型构成的全体表型的集合GSP的子集K构成人类的一个社会GSPK。对社会GSPK而言,可用的观测手段的集合GSPKT,是从这一特定社会的演化过程中积累而成的。GSPK里任一表型p,在观测手段GSPKT之下的可观测性状的集合是,为了清晰表达,我用的符号越来越长,GSPKTA(p),p取遍K,可观测性状集合的交集,不妨表示为GSPKTA,注意,交集的意思是,性状集合GSPKTA(以下只用字母A来代表)是K的每一成员都有的可观测性状。当然,A可能是空集,那就意味着GSPK不能有外在的资源配置准则,这一困境的出路在于“社会分化”,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社会分化为更多更小的人群,使集合A不再是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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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97 我应列举A的一些元素。休谟讨论过人类幸福的三类来源,其一是身体特征—例如美貌与强壮,其二是内心品质—例如谦恭与智慧,其三是外在于身体和心性的财产。只有第三类来源可以转让,故休谟指出,人类社会的幸福水平依赖于财产的稳定性,社会繁荣则依赖于财产转让的两项稳定性条件—自愿和信守承诺。米德的老师詹姆士认为,现代社会里的自我意识,很大程度上演化为“我的”,即当我们试图解释“我是谁”的时候,通常列举“我有什么”。也就是说,财产关系界定了自我。性状集合A之内,Rushton最看重的元素是“智商”(读者应检索并阅读相当冗长的维基百科词条“intelligence quotient”),深受小密尔关于“智力”可由“结合主义原理”(associationism)来测定的见解的启发,1903年,法国领袖级的心理学家毕奈(Alfred Binet,1857—1911)受法国教育部委托,研究并于1905年发表了智力标准量表(“毕奈—西蒙”智力量表),自此,这一性状便成为可观测的,至少在法国。与此同时,英国心理学家斯皮尔曼(Charles Edward Spearman,1863—1945)系统探讨各种量表与智力的统计相关性,在1904年《美国心理学杂志》发表“广义智力”(general intelligence)的报告“客观评定与测度的一般智力”。后来的学者用“三层模型”来表达广义智力,顶层是广义智力因子g,底层有许多智力因素,中层有若干集结因素。如果一名自闭症儿童有数学天赋,那么,他在广义智力测验中得到数学方面极高的分数,但在社会交往方面得到极低的分数,则他的广义智力测验分数可能只是平均水平。此处,我推荐爱丁堡大学以研究“认知差异”著名的迪亚力教授(Ian Deary)2012年发表的综述文章:“125 Years of Intelligence in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ology”(“ 《美国心理学杂志》125年来关于智力研究的文献综述”)[3]。根据迪亚力的综述,斯皮尔曼1904年的那篇文章,是《美国心理学杂志》125年来发表的全部文章当中索引率最高的,被引用了1000次。另外,老埃森克在几十年里塑造的“伦敦心理学派”广义智力学说,我推荐一篇标题颇有意思但毕竟还是支持性的文章,是2016年12月发表的:Linda Gottfredson, “Hans Eysenck’s Theory of Intelligence, and What it Reveals about Him”(“汉斯·埃森克的智力理论,以及这一理论揭示了关于他本人的什么”)[4]。老埃森克(Han Eysenck,1916—1997),我在《行为经济学讲义》中有详细介绍,他是心理学界的传奇人物。我建议读者检索维基百科词条“Han Eysenck”。这篇文章的作者报告,老埃森克毕生发表的第一篇(1939年)和最后一篇(1998年)文章,都是关于广义智力的。他超前于时代太远,故只在脑科学时代,才有了大量科学证据来支持他的广义智力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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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299 智力量表(以及其他根据外在标准旨在公平配置资源的测试手段)的使用,在当时的法国和美国具有极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在20世纪初期迅速城市化过程中的法国和美国,许多农村孩子进入城市的学校之后被教师们认为是“智障”(mentally retarded)或“智力失效”(mentally defective)而退学,类似的问题更频繁发生于少数族裔和外籍移民的儿童中。新泽西州1919年率先立法(加州迟至1960年才立法)要求公立学校实施“斯坦福—毕奈”智商测验,结果表明这些孩子都可入学读书,得免于教育歧视。事实上,毕奈的智商测验方法在美国流行范围最广。根据前述的研究报告与关于广义智力(智商)的综述,(1)遗传因素可以解释儿童广义智力差异的50%,(2)儿童时期的智商与成年时期的智商相关系数高达0.8,(3)智商分布大致是正态的(因此是单峰分布),(4)与女性智商分布的方差相比,男性智商分布的方差显著更大。这里应补充说明,现代研究早已不承认智力可以简单地由基因决定。几十年关于“nature vs nurture”(即智力主要来自自然禀赋还是来自后天教养)的争论,我得到的结论是“共生演化”—基因与文化的共生演化决定人的智力,又称“共轭遗传理论”,建议读者检索维基百科词条“dual inheritance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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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01 此外,我推荐两位跨学科学者的著作:Peter Richerson & Robert Boyd, 2005, Not By Genes Alone: How Culture Transformed Human Evolution(《不是基因单独做的:文化如何改造了人类演化》),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秉持中立的态度,我推荐耶鲁大学“IBM教育与心理学”讲座教授斯坦伯格1996的一篇文章:Robert Sternberg, “Myths, Countermyths, and Truths about Intelligence”(“神话,反神话,以及关于智力的诸真理”)[5]。我转述斯坦伯格写在“表格1.1”里的九项持中之论:(1)智力有许多维度,但确实可由科学方法加以观测;(2)社会秩序并不是完全由人们的智力差异导致的,虽然,智力因素确实对社会秩序尤其是对所谓“认知精英”阶层的形成有足够大的贡献;(3)智力的一些维度是可以通过教育来改善的,但很难有激烈的改善;(4)智商能够测度的是学习和工作中相对重要的技能,却不能反映最重要的成功因素;(5)智力测验,如果适当使用,可以发挥有限作用,但这些测验常常被不适当地理解;(6)我们确实有理由担心一般智力水平的下降,但导致这一下降的因素不是弱智群体;(7)智力的相当大比重由遗传因素决定,但还有相当大比重由与遗传因素交互作用的环境因素决定;(8)我们当真不很清楚在种族、环境与智商分数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9)我们既不能取消愚蠢的人,也不能认为没有愚蠢的人,我们需要的是反思我们使用“愚蠢”和“聪明”这类语词时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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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03 根据上述休谟和詹姆士的讨论,又根据“基因—文化”共生演化学说及斯坦伯格的持中之论,我要指出,A的元素既包括生物学意义上的有机体性状—听觉、视觉、触觉、嗅觉、身高、体力、性别、外貌、年龄等等,又包括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等方面的性状—只要是社会可观测的,例如财产、地位、知识结构、人格特征、社交能力、语言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等,甚至智力因素也是基因与文化共生演化的产物。关于合作与智力的演化关系,我推荐两篇研究报告。第一篇是2012年发表的:Luke McNally, Sam Brown & Andrew Jackson, “Cooperation and the Evolution of Intelligence”(“合作与智能的演化”)[6]。这三位作者的神经元网络仿真研究,假设:神经元节点随机变异,有记忆神经元和根据记忆建议新策略的神经元,囚徒困境博弈,合作策略与背叛策略,演化的一种可能路径是神经元网络趋于更复杂的结构,意味着更高的社会智能。另一篇是2016年发表的,三位俄罗斯作者,分别是数学家、细胞学家和遗传学家,这是他们提交的论文,“生物学启发下的认知构造”第七届国际会议:Anton Kolonin, Evgenii Vityaev & Yuriy Orlov, “Cognitive Architecture of Collective Intelligence based on Social Evidence”(“基于社会证据的集体智能的认知构造”)[7]。作者们特别关注社会网络时代集体智力的构造方式,从简单系统向着诸如“全球脑”和“人—机器人”社会网络这样的复杂系统演化过程。他们开发的认知建构,基于“社会证据”(通过收集社会网络参与者对于社会事件客观性的判断),故可为“集体意识”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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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05 如果我接受 Philippi Rushton 的“广义智力”学说,那么,A包含的元素最终可集结为要素g,并且g在人群中的分布是单峰的。我讨论行为社会科学基本命题时解释过,假如“社会过程”选择的资源配置机制不能持续改善峰值群体的教育、收入、机会与权益等等,那么,长期而言,g的峰值很可能向左移动,也就是说,社会平均的“一般智力”水平将持续下降,最终导致社会退化至瓦解或消亡。如果假设各种资源可以由对各种资源的控制权R来代表(回顾前引David Geary, 2005, The Origin of Mind),那么,我们可以想象标准化之后的R在人群中的分布。例如,当一个社会长期根据财产(A的一个元素)来配置资源控制权的时候,可能的后果是占人口1%的人群占有R的99%,并且剩下的1%的R平均分配给其余99%的人口(请检索“占领华尔街运动”),这样的社会的R分布曲线有一个极高的峰值,在接近零资源份额的位置上,记做R0。又如果为了g的峰值群体的潜质发展所需的资源控制权是RD,那么,当RD大于R0即位于R0的右侧时,就意味着g的峰值群体向左侧退化。例如,可以想象社会GSPK根据GSPKTA的一个性状,“美貌”,来配置资源,于是,智力水平高但不美貌的社会成员就难以获得个性发展的资源。还可以想象社会GSPK根据一个性状,“地位”,来配置资源,可是地位高的人未必智力水平高。在这些社会里,RD大于R0是很可能的,除非有更高控制权的社会成员为g的峰值群体设立足够大的“扶助基金”使RD位于R0的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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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07 以上的思想实验可以更进一步动态化。例如,一个社会可以在发展初期按照A的一个特别有利于效率原则的元素来配置资源控制权,于是可能迅速进入“丰裕社会”—可定义为RD永远在R0的左侧。然后,参与社会过程的成员们可以选择另一套资源配置机制,例如根据A的各种与文化多元性和创造性密切相关的元素来配置资源。其实,现实世界里的“福利国家”之为一种公共政策,就是试图通过福利政策使RD保持在R0左侧足够长的时间,从而g的峰值群体的潜质得到足够充分的发展(例如奥巴马的全民医疗保险计划),如果峰值群体的发展能够改善经济效率到足以抵消为支持福利政策开支而增加的税收对经济效率的压抑作用,那么,福利国家就可进入“良性循环”。各国的经验表明,大多数福利国家政策已陷入破产,或许有少数福利国家进入了良性循环。我推荐三位学者2016年9月发表的一篇调查报告:Richard Lynn, Helen Cheng & Mingrui Wang, “Differences in the Intelligence of Children across Thirty-one Provinces and Municipalities of China and Their Economic and Social Correlates”(“中国三十一省市儿童智商差异与这些省市经济和社会条件的相关性”)[8]。这篇文章的第三作者来自北京农业大学,第二作者来自伦敦大学学院,第一作者来自北爱尔兰乌尔斯特大学。他们得到的主要结论是:这些8岁至10岁的儿童,他们的智商差异,(1)统计显著地与各地汉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正相关,(2)统计显著地与人均GDP正相关,(3)统计显著地与儿童教育年限正相关。最后,他们指出,各地儿童智商是各地的人均GDP的许多可能的解释变量当中预测能力最强的唯一变量,它单独解释了人均GDP地区差异的56%。此外,根据发表于2010年的一篇全球范围智商调查报告,各地儿童的智商与寄生虫病的强度显著负相关。因为,寄生虫病长期消耗体能,于是影响儿童的脑发育。Christopher Eppig, Corey Fincher & Randy Thornhill, 2010,“Parasite Prevalence and the Worldwide Distribution of Cognitive Ability”(“寄生虫传播范围与认知能力在世界范围内的分布状况”)[9]。这篇报告的“图1”显示寄生虫病的传染强度与智商及智商均值之间都呈现显著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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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09 可见,现实世界的社会过程绝非如上想象的那样简单。所以才需要引入“社会自我”“行为社会学”“行为政治学”和“行为法学”这样的工具。如果我们考察中国的社会过程,首先看到“社会自我”的社会生活缺失导致公共意识缺失,后者导致公共语言的缺失和公共政策的“私人化倾向”—即参与政策制定的社会成员以个体偏好取代个体想象中的社会偏好(参阅我的《新政治经济学讲义》或检索我的文章“民主的条件”)。可是,如果我们要求更健全的社会生活,马上就遇到特纳画出的那些框图里的“制度”问题,不仅我们遇到了,而且从明清以来中国人都遇到了这些制度问题(请回顾邹谠的《中国革命再解释》)。所以,我们是否要“重建”中国社会,或者干脆放弃“重建”,直接从社会现状寻找另一条社会发展的道路。这里,我们的考察其实很需要行为政治学和行为法学的分析工具。可是我还有更悲观的态度,对于中国社会实践而言,我一直认为,社会理论的指导作用其实不大。这是因为,社会理论源于西方思想传统,它的主旨在于解答西方社会实践提出的具有根本重要性的议题。也因此,20多年前(1993年),我写文章呼吁“中国社会科学传统重建”(参阅汪丁丁,“中国社会科学学术传统的重建问题”,载《社会科学战线》,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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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11 中国社会科学学术传统的重建,不只是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恰如社会理论在西方的发展那样,首先需要具有根本重要性的问题的激励。后者需要精英不失灵,故而能保持对重要问题的敏锐感受力—像阿伦特那样。这里,具有根本重要性的社会问题,不是被任何人或任何群体写在书本里或以语言表述出来的问题。用哈耶克的术语,这些具有根本重要性的社会问题是关于“涌现秩序”的或者干脆就是涌现秩序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必须对涌现秩序保持敏感。当然,这就要求调查研究。因为,如阿罗关于“知识”生产早已说过的那样,一个人必须参与到涌现秩序之内,否则是无法发现涌现秩序的。我说过,一套秩序,可表达为足够强烈互补的规则的集合。因为那些不足够强烈互补的规则的集合很难降低制度费用,于是很难成为稳定的秩序,哪怕它们是涌现出来的。现实社会里任何时刻任何地点都会有新规则涌现出来,需要考察的是这些规则与其他规则尤其是构成旧秩序的那些规则的关系。例如最近热议的“网约车”规则,当政府承认网约车的合法性时,这些新的规则与既有秩序里的旧规则发生强烈的竞争(互替性)。所以,地方政府再以“实施细则”对本地网约车的规则加以修正。例如,北京市政府规定网约车司机必须有北京市的户籍。我们需要详细调查才能明白这一细则修正之后的网约车规则是否减弱了与旧规则的互替性,基于常识,我们可以认为细则减弱了新旧规则之间的互替性。中国的渐进改革之所以比较顺利,或许,被社会过程选择了的“新秩序”与原有的“旧秩序”之间冲突不很激烈,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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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13 涌现秩序的另一本质特征是“不确定性”。其实,演化学说所谓“遗传变异”,已意味着“涌现性质”(emergent properties)。如前述(回顾特纳的社会学框架),既存秩序包含的全部规则(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表达为集合S。微观行为主体在自己活动的局部社会网络之内可以感受到局部规则之间协调或冲突的程度,但是无法感受或预先知道S包含的其他局部规则之间协调或冲突的程度。我说过,秩序的稳定性要求S的元素之间有足够强的互补性。稳定性当然意味着旧秩序维持的时间足够长。演化的一般倾向是,物种丰富性随时间增加。此处我提醒读者,“物种”与“规则”是可以互换的语词—都可视为“演化基本方程”(参阅我的《行为经济学讲义》)里的可遗传复制且可变异的行为主体,类似地,“表现型”与“正式规则”、“基因型”与“非正式规则”、“生态”与“秩序”,分别都是可以互换的语词。否则,我认为,我就无法将演化学说从自然演化现象运用于社会演化现象。所以,只要旧秩序维持的时间足够长,根据演化学说,秩序R的丰富性就持续增加,这就意味着R所含的规则“变异”或“漂移”—旧规则变异为新规则。在微观层次,时间意味着微观行为主体追求自身的福利改善,以及,当福利改善到一定程度时必定出现的新的生活意义。例如中国的普通人从“温饱不足”改善到“小康”的时候,年轻人普遍不再满足于父辈满足的旧的生活意义,他们必须寻得自己生活的意义,否则就不认为是在生活。存在主义哲学的魅力在于,它唤醒每一个人内心的,柏格森描写的“创造力的冲动”,民国时期翻译为“心力”(参阅我的《行为经济学要义》)。除非发生战乱—战争与动乱,在宏观视角下,战乱通常大规模地占用资源,从而,微观行为主体不再有足够资源来满足新的生活意义。战乱当然也意味着旧秩序失稳。只要既存秩序保持稳定,新的生活意义(诺斯定义的“非正式规则”的文化内容)必定随时间而越来越多地发生,这就意味着规则的变异或漂移,因为“制度漂移”正是从“均衡行为的意义”发生漂移开始的(详细讨论可参阅我、韦森、姚洋的《制度经济学三人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人不能永远生活在旧意义当中。这似乎是可以从“边际效用递减律”推演得到的行为定律,与100多年前心理学家的“韦伯—费希纳”定律(读者可检索百度百科“韦伯—费希纳”词条)殊途同归,因为,旧的意义的边际效应随时间而越来越低或越来越不被感受到,于是人的生活也就越来越无意义,就是普通人说的“无趣”,也意味着脑内的幸福感激素“多巴胺”的水平逐渐降低至“不幸福感”越来越强烈的程度—导致“吸毒”或寻找其他类型的“刺激”(通常意味着“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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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15 总之,微观行为的主体在追求自身福利的过程中,或者要满足新的生活意义,或者直接从旧的规则跳跃到新的规则。正是这些微观行为导致了旧规则的漂移(行为的新意义)或变异(直接改变自己的行为)。不过,哈耶克认为,微观行为主体没有激励也没有能力预先知道从无数这样的局部社会的微观行为中涌现的宏观秩序。复杂系统的演化,有强烈的非线性特征。局外人在系统外部观察,宏观秩序有时可以突然转化为新秩序,有时则特别坚固稳定。中国社会坚固稳定了5000年,在最近300年里失稳,进入急速转型期。苏联的秩序坚固稳定了70多年,在不到10年里失稳转型,微观行为的模式从“正统社会主义”突然转变为“野蛮资本主义”。社会演化过程中充满着这样的不确定性(uncertainty),不同于可预测的“风险”(risks),对微观的行为主体而言是不可重复的故而不可预期的,所以称为不确定性。我想补充:对那位生活了几亿年的“集体无意识老人”,或对全知全能的“上帝”,不存在我们所说的不确定性。当然,也因此,新古典经济学“完备理性假设”不能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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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17 从旧秩序的内部考察复杂社会的变迁过程,如张五常和周其仁所说,当代中国人享有得天独厚或千载难逢的机会。规则集合R的丰富性随时间而增长,意味着旧秩序的稳定期越长,R所含的难以协调的规则之间的冲突就越激烈。根据我这样的局内人的考察,旧秩序的稳定期越长,R所含的规则就越僵化。也就是说,规则的灵活性逐渐消失,于是越来越难以容忍新的意义,这就是我所说的“官僚化”倾向。规则之所以随规则维持的时间延长而倾向于官僚化,是因为监督规则的人的行为倾向于官僚化。如果我们考察人类的行为模式,不难看到,任何行为都有两种倾向,要么趋于稳定,要么趋于消失。稳定的行为,就是“行为模式”(behavioral pattern)。行为消失,就是趋于另一模式。两相邻稳定状态之间的行为,不能是稳定的。关于连续行为的这些判断的论证,可以借鉴“微分方程定性理论”。当然可以有不连续行为,由于脑内的神经传导过程发生断裂或由于强烈的幻觉。我们在梦境里的行为可以断裂,因为梦境转换确实很突然,上一时刻在房间里,下一时刻在山谷中,醒来之后我们通常想不清楚一个梦境是怎么变成另一个梦境的。也因此,深层心理学家相信梦境是符号。精神分裂症使我们在睡眠之外仍有幻觉,从而可以有断裂的行为。类似地,“躁动—抑郁”双极症患者也可以有断裂的行为。官僚化是行为趋于稳定的过程,而灵活性不能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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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19 斯密考察分工并总结劳动分工的三大好处时指出,分工增加了手的灵巧性,分工节省了在工种之间转换的时间,分工提供了机会让工人能够发明工具。我提醒读者注意,这三大好处相辅相成,手的灵巧性,如果依照博兰尼的分析(中译标题是《个人知识》,或可参阅Michael Polanyi, 1966, The Tacit Dimension, Revised edi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9),就是说,手的动作逐渐成为身体习惯,运用自如,随心所欲,意识不到手在运用,手的动作成为“支援意识”。举凡贝克尔讨论的“专有型”人力资本,大多就是这一类的支援意识。日本工程师开发“机器人”的时候,他们首先要在机器人要做的那些工作中积累经验。据说,不如此便很难成功开发机器人。事实上,博兰尼的支援意识学说,对日本企业管理界至今仍有很大影响。支援意识的意思是,手的动作与身体之间形成足够强烈的互补性。行为可分解为一系列的动作,这些动作之间必须有足够强烈的互补性,否则行为不会表现出稳定性。左手拿起来一件工具而后放下这件工具再拿起来再放下,后续的动作便无法完成。这就是说,左手拿起这件工具这一动作,和随后左手放下这同一件工具,二者之间不能互补,反而形成完全的互替。日本工程师的经验是,手的运作完全稳定之后,可以顺利开发“机器手”—早期的机器人主要是计算机程序控制的机器手。计算机程序要求各行指令之间有足够强烈的互补性,否则无法运行。韦伯描述官僚行为,认为这类行为的特征是“努力最小化”。这是正确的,力的最小化意味着稳定性。这一判断的论证,可借鉴物理学“液体表面张力最小化”数学原理。人的行为如果趋于稳定,则随时间推移而成为习惯—努力的最小化,于是导致了官僚化。韦伯描写的奇里斯玛人物,行为通常不是稳定的。与此类似,革命不是稳定的行为。虽然,“职业革命家”试图使革命行为融入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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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21 回到既存秩序的规则集S,随时间推移,S里面发生了越来越丰富多元相互冲突的行为规则。同时,监督旧的规则的人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官僚化。这两方面的趋势是体制内部的冲突的根本原因,而且冲突随时间而愈演愈烈。马克思说旧制度将被它孕育的新制度从内部炸毁,表达了类似的意思。虽然,我更关注“和平演变”而不是“内部炸毁”。诺斯的历史研究表明,内部炸毁是通例,和平演变是特例。虽然,我还是坚持关注和平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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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23 旧秩序和平演变为不那么陈旧的秩序,要求精英不失灵。米尔斯多年关注“精英”现象,发表了专著《权力精英》。我建议读者同时参阅:Wright Mills, 1958, “The Structure of Power in American Society”(“美国社会的权力结构”)[10];以及对米尔斯著作的两篇批评文章,第一篇很短,批评米尔斯只观察到美国权力结构演化到1950年代的垄断格局,却忽略权力结构演化的全过程:Edwin Harwood, “Wright Mills and The Power Elite”(“米尔斯与他的《权力精英》”)[11];第二篇很长,全面评论了米尔斯在生命的最后六年发表的三大名著:Paul Norton, 1969, “The Three Elites of C. Wright Mills: The Power Elite, The Sociological Imagination, The Marxists”(“米尔斯的三部精英作品:《权力精英》《社会学想象》《马克思主义者》)[12]。我建议读者检索维基百科词条“elite”—这个英文词源于18世纪拼写相同但发音重点在第一元音的法文词。我们常说,希腊文是德语的母语而拉丁文是法语的母语。法文词“精英”来自拉丁文,意思是“被选择的”(elected),在政治学和社会学里表示一个社会里掌握着远超人口比例的资源控制权(但通常无法在代际间继承)的小群体。米尔斯在这本书里描写常青藤联校的毕业生们是怎样通过哈佛这样的名校教育以及名校的著名俱乐部进入精英群体的。虽然,他指出,不同于“阴谋论”的描写,这些精英自己并不意识到对社会重大决策有多么关键的影响。根据米尔斯的观察,美国社会的精英主要控制军事、政治、经济这三大领域的资源配置权。这些精英,在美国,分别属于六个小群体:(1)各大都市上流社会的几百人的小圈子,(2)娱乐演艺明星的小圈子,(3)大公司主管的小圈子,(4)大地主和大资本家的小圈子,(5)军界领袖们的小圈子,(6)政界领袖们的小圈子。不同于美国,在欧洲有数目不少的老贵族,这些家族的子弟构成类似(1)和(2)那样的社会名流的小圈子。当我们的视线跟着蒂利的老师摩尔(Barrington Moore Jr., 1913—2005, 名著Social Origins of Dictatorship and Democracy[《民主与独裁的社会起源》], Beacon Press, 1966)从欧洲转向亚洲和拉丁美洲时,出现了更多的类似(4)和(5)这样的小圈子。阅读摩尔的著作,就可注意到欧洲、北美、亚洲和拉丁美洲的各国精英在决定转型期社会的演化路径时扮演了关键角色。各国精英在扮演关键角色时的表现有显著差异,导致了现代化转型的不同结局—西欧北美的类型(由资产阶级主导的社会转型),意大利、德国和日本的类型(由地主贵族主导的社会转型),俄国和中国的类型(由农民主导的社会转型)。以“社会资本”研究名世的社会学家 Victor Nee(倪志伟)与两位合作者2015年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政治精英的选择标准其实不主要是“经济绩效”。他们收集了1971年至2011年的省级干部流动数据,他们的分析表明,“可信任程度”或“homophily”(同类感)是干部向顶层决策机构流动的核心标准。这篇研究报告是:Sonha Opper, Victor Nee & Stefan Brehm, 2015, “Homophily in the Career Mobility of China’s Political Elite”(“中国政治精英职业流动性中的同类感”)[13]。收录于2015年《社会与行为科学国际百科全书》第2版[14]由Michael Hartmann撰写的新版词条,“Elites: Sociological Aspects”(“精英:社会学诸特征”),给出了这样一份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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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25 The term “elites” refers to those people who, due to their positions, are capable of considerably influencing social developments. Classical elite theories assume an unavoidable opposition of ruling elite and dominated masses; functionalist elite theories assume competing performance and sectoral elites; critical elite theories identify power elites recruited on the basis of social origin. Current elite research discusses most of all the homogeneity of elites, the role they play in the context of an ever more unequal distribution of incomes, and their internationality.(我试着翻译为:“精英”这一术语指称这样一群人,他们,因为占据的位置,有能力显著地影响社会发展。古典的精英理论假设在统治精英与被统治的大众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对立关系;功能主义精英理论假设各部门精英之间存在绩效竞争;批判学派的精英理论认同的假设是权力精英基于社会起源。当代精英研究主要讨论精英的类同性,以及他们在收入分配日益不平等的情境里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们的国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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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27 例如,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传媒学院教授邱林川于201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表明,中国社会的非精英的“知识劳动者”社会网络正在迅速崛起(Jack Linchuan Qiu, “Network Labour and Nonelite Knowledge Workers in China”[“中国的非精英知识工作者与网络劳动”][15])。关于中国精英群体的流动性的经典研究,我推荐斯坦福大学教授瓦尔德的这篇报告:Andrew Walder & Songhua Hu, 1996, “Revolution, Reform, and Status Inheritance: Urban China, 1949—1996”(“革命,改革,社会地位继承:1949年至1996年期间的中国都市”)[16]。这两位作者给出符合我们常识的描述,经历了一系列政治运动之后,在最近30年改革与发展时期,城市里崛起的精英群体既包括1949年之前的老社会精英的后代,又包括在政治运动中受到迫害的老干部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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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329 如果精英不能感受到具有根本重要性的社会议题(例如怎样使R0大于RD),那么,他们掌握的资源配置权力就只用于牟取私利。对个人而言,经济学家认为这是“个体理性”。但对社会而言,这是“精英失灵”。中国实行了千年以上的“科举制”,是选拔精英的主要方式。读者可检索维基百科词条“meritocracy”(任人唯贤),中西从古代至现代都有这一类型的制度实验,不过,西方关于这一制度的讨论相当程度借鉴了中国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如果我们能收集到充分的思想史资料,应大致估计历代科举制选拔的精英有多大比例是失灵的。精英失灵的比例,与诸如人文关怀和道德情操这样的早期教养密切相关,又如前述,与文字的官僚化程度密切相关,故而,与历代占据主导的教育制度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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