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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01 [50] In Cerebral Cortex(《大脑皮质》), vol. 10, no. 3, pp. 29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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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07 [53] In Current Opinion in Neurobiology(《神经生物学前沿观点》), vol. 11, no. 2, pp. 22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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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09 [54] In Consciousness and Cognition(《意识与认知》), vol. 45, pp. 24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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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11 [55] Chap. 45, in Michel Tibayrenc & Francisco Ayala, eds., On Human Nature: Biology, Psychology, Ethics, Politics, and Religion(《论人性:生物学,心理学,伦理学,政治学与宗教》),Academic Press of Elsev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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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19 [59] Chap. 3, in Tim Ingold, ed., Companion Encyclopedia of Anthropology(《人类学百科伴读》), Routledge,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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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21 [60] In Current Anthropology(《当代人类学》), vol.34, no.2, pp.18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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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26 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 [:1702675936]
1702677027 行为社会科学基本问题 四、行为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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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29 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介于人文领域和科学领域之间。于是,社会科学家既要理解人类活动的内在意义,又要理解人类活动的因果关系。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1968,《认识与兴趣》,学林出版社1999年郭官义等中译本)将人类认识世界的兴趣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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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31 (1)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产生的技术兴趣,由这一兴趣导致的知识累积成为“自然科学”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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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33 (2)人与人的关系中产生的实践兴趣,由这一兴趣导致的知识积累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的阐释学传统”,包括汉语里常说的“文史哲”(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交叉学科”(法学、考古学、心理学、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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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35 (3)人与自我的关系中产生的试图超越和改变现状的“拯救的兴趣”(通常译为“解放的兴趣”),由这一兴趣导致的知识积累成为“批判理论传统”,被哈贝马斯列入这一传统的学科,首先是心理分析科学。不过,后来的学者批评哈贝马斯尚未深入研究弗洛伊德与荣格之间的分歧。例如,弗洛伊德的学派称为psychoanalysis(心理分析科学),荣格的学派称为analytical psychology(分析心理科学)。我建议读者检索维基百科词条:“psychoanalysis”和“analytical psyc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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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37 几乎同时或者是更早的思考,哈贝马斯在1967年发表的著作《社会科学的逻辑》里批判了以往存在的知识分工—人文领域与社会科学领域之间的分工。他的这一批判,是导致了上述新的知识分类的基础。在这本著作中,他批判了社会科学的经验主义和分析主义方法论,呼吁实施将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统一起来的哲学阐释学与韦伯倡导的解释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事实上,哈贝马斯的批判,针对的主要是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他指出,在帕森斯的社会系统分析框架内,只有各系统构件承担的社会功能,以及为维持这些功能而有的制度安排。但是,这些制度及其意识形态压制了个体生存的不同意义,尤其是将许多意义排除在制度作用域之外,逐渐积聚成为反叛社会的非制度力量。如果引入韦伯的阐释社会学方法,或者,哈贝马斯认为最好是引入深层心理分析方法,那么,被压制的意义就可获得解放,而且预示社会制度未来可能的演化路径。注意,哈贝马斯对帕森斯的批判,同样适用于特纳的社会学体系,或者,这一批判也适用于我试图建构的行为社会学。但是我为特纳的社会学体系提出一项辩解:恰好因为深层心理分析以及阐释学方法适用于揭示个体生活的内在意义,所以,在特纳给出的那些系统框图里很难有所表达。这是社会科学在科学表达中面临的困境,它提醒读者将这些获得表达的社会系统嵌入于自己的生活世界之内,从而可以有阐释社会学的和深层心理学的分析。根据哈贝马斯学说的权威阐释者和翻译者麦卡锡为这本书写的导言,哈贝马斯在1980年代开始转向交往行动理论和广义语用学。虽然,哈贝马斯并未重写这本社会科学方法论著作,但他在1967年表达的基本思想仍有很强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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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39 然后,麦卡锡指出,在现代思想的视角下,探究社会科学逻辑应与实质性的问题相关联才是富于成果的(Thomas McCarthy, 1988, “Introduction”, Habermas, 1967, On the Logic of Social Science[《论社会科学的逻辑》], English translation, MIT Press, 1988)。这一评论引出了我的写作困境:在文献综述之后,我应围绕社会科学基本问题展开叙事,或者,我应按照社会科学诸学科的思想史展开叙事,然后遵循我的思维方式将社会科学诸学科的思想史叙事汇总为基本问题。前者是一本导论,后者则是一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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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41 更具“后现代性”的问题意识在于:现代性的“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meta-narrative)对生活在后现代的读者不再具有说服力,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观察世界的视角、体验、反思和阐释,于是有自己的“局部叙事”(localized narratives)。此处请读者参阅:Jean-Francois Lyotard, 1979, Laconditionpostmoderne — rapportsurlesavior, 1984;English translation by Geoff Bennington& Brian Massumi, ThePostmodernCondition: aReportonKnowledge, with a Foreword by Fredric Jameson(据1979年法文版的英译本《后现代状况:关于知识的报告》并由詹明信撰写“前言”),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利奥塔《后现代知识状况》,湖南美术出版社1996年岛子的晦涩难明的中译本,但读者还是应读这个中译本的“内容提要”,以及詹明信为英译本撰写的“前言”。根据詹明信的这篇前言,利奥塔这本书深受哈贝马斯的影响,甚至可视为利奥塔与哈贝马斯的对话。又可参阅利奥塔自己写的“引言”(三联书店1997年车槿山的远比岛子的中译本通俗但质量相当差的中译本),其中明确批评哈贝马斯的德国哲学的宏大叙事方式。利奥塔预言:因此,正在到来的社会基本上不属于牛顿的人类学(如结构主义或系统理论),它更属于语言粒子的语用学。语言游戏有许多不同的种类,这便是元素异质性。语言游戏只以片段的方式建立体制,这便是局部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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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43 利奥塔继续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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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45 然而,决策者力图采用一种输入输出模式。按照一种包含元素可通约性和整体确定性的逻辑来管理这些社会性云团。他们为了权力的增长而献出了我们的生活。不论在社会正义问题上,还是在科学真理问题上,权力的合法化都是优化系统性能,即优化效率。在我们的全部游戏中实施这一标准将带来某种或软或硬的恐怖:你们应该成为可操作的,成为可通约的,否则就消失吧。……在元叙事之后,合法性可能存在于什么地方呢?操作标准是技术性的,它不适宜用来判断真理和正义。合法性是否像哈贝马斯设想的那样存在于通过讨论而达成的共识中呢?这种共识违背了语言游戏的异质性。发明总是产生在分歧中。后现代知识并不仅仅是政权的工具。它可以提高我们对差异的敏感性,增强我们对不可通约的承受力。它的根据不在专家的同构中,而在发明家的误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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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47 他以这样的思路来结束这篇引言:这里展开的命题是(我从英译本试译为)—在相似于科学活动悖论的悖论当中,可否容纳社会团契的某种合法化或某种正义社会?那么,这种悖论可能有怎样的形态?我在这里推荐晚近出版的一本文集《社会科学中的种种冲突》(Anton van Harskamp, 1996, ed., Conflicts in SocialScience, Routledge)。这本文集的主编任教于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科学,社会,神学”跨学科研究中心,他在第1章里指出,社会科学最初的用处(请回忆奈特1942年的文章)在于“求解社会问题”,可是当代社会科学却很难提供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因为它在自己的研究领域里困扰于各种相互冲突的认知与学派。于是,这本文集的标题引出的问题是:社会科学能够解决社会科学知识之内的冲突问题吗?事实上,他认为,社会科学领域的内部冲突是有积极意义的—冲突表达的是基本议题的不同视角,正题和反题,于是需要寻求合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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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77049 也就是说,我们的生活世界不可避免地由许多相互冲突的叙事构成。其中有我们自己的叙事,也有他人的叙事。社会科学的状况也如此,因为社会科学无非就是关于我们的生活世界的“科学”(在德语当中的意思是“系统的”或“全面的”)叙事。应付这一状况,德国思想的基调,例如哈贝马斯的思路,是如同黑格尔辩证法那样寻求“正题—反题”辩证统一的“合题”,用“存在哲学”的语言表达,就是对现实状况的一种超越。法国思想的基调,例如利奥塔的思路,必须想象,社会通过一系列旨在颠覆既存制度的各种形式的革命来实现自身演化,用柏格森“创化论”哲学的语言表达,就是“生命的突创”(张东荪的翻译),参阅:Henri Bergson, 1907, CreativeEvolution, English translation(《创造的演化》,英文版), Henry Holt and Company, 1911。我们中国学者更愿意“执两端而守中庸”,故可在德法两极端之间的某一点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基调。于是,我找到的让我自己感到舒适的位置,更接近德国思想的基调。不过,我更喜欢的叙事方式是“问题导向的”,而不是“体系建构的”。例如,我设想的行为社会科学基本命题是:任一社会,它可能达到的“文明水平”—由人类智性活动的成就与多样性刻画,取决于它的“社会过程”选择的制度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对应着先天智能分布峰值的社会群体的发展。注释:“社会过程”是被社会认为重要的社会成员为感知和求解具有根本重要性的社会问题而参与(包括退出)的对话过程,基于这一过程的治理,我说过,奈特称为governance by discussion(基于对话的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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