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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提到“三个人”,其实是不同阶段需要的三种技能,可能一个人就可以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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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些是基于普通人经济条件有限(纠纷涉及的金额可能还没有律师费高),对法律行业也一无所知。如果能找到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当然还是最优选择,毕竟“术业有专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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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女神不睁眼:你相见恨晚的法律知识 除了诉讼之外,解决民事需求的合理方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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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nner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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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前,古龙大侠告诉我们:有人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恩怨。而恩怨多了,难免就要欠债。欠债不还,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根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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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又有一位带有悲剧色彩的人物告诉我们: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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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并不是每个欠债的人都有这份觉悟,何况有时候欠的债未必是钱,更有可能是情。所以,人们找到了合法的讨债姿势——打民事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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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偏偏我国传统的诉讼思想却是无讼、息讼、厌讼,不想惹官司上身,这与讨债的利益是相矛盾的,怎么办呢?你放心,温柔体贴、无微不至的“法师”叔叔们早就有解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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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调解、投诉、网络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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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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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孟子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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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价值取向是和谐,因此人们的矛盾纠纷尚未严重到要法律来解决之前,最好的途径就是寻求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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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有了号称“第一道防线”的人民调解制度。201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由专门的人民调解员处理一些轻微的民间纠纷,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或以理服人,或以法服人,或以思想服人,或提出折中方案,尤其在农村和城市居民之间因日常矛盾引发的矛盾方面有很重要的息事宁人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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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近年来社会利益关系逐渐复杂,新出现的矛盾纠纷,尤其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在规模、地域和激烈程度上都比往日的社会矛盾更加剧烈,人民调解也逐渐边缘化,甚至在有些地方有名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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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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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广为人知的投诉方式,大概就是12315投诉热线了。很多服务行业以及购物网站也都有专门的投诉电话或投诉途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遇到不满,以投诉的方式提出诉求,也有一定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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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种投诉方式更多的是适用于君子而不适用于小人,对于一心想耍赖皮的人……没关系,我们还有下面这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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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络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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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相关交易单据、投诉记录、答复结果等,如果投诉无果,还可以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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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把这些依据拍照上传,发条长微博,@某些媒体、维权人士、微博名人,再转发给想赖皮的商家,问他怕不怕。只要依据比较充分,想博个好名声的商家往往还是会低头认错给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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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招儿也就是对消费者维权的效果最好,至于微博哭穷喊冤的,眼下大家都已经对“谁敢比我惨”司空见惯了,不加点创新很难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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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下喜欢拿跳楼、爬桥、堵公路来维权的人士,维权也要与时俱进。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里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做了修改,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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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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