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69094e+09
1702690940 ② 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美国一系列博物馆和研究机构的集合组织。该组织囊括19 座博物馆、9座研究中心、美术馆和国家动物园以及1.365亿件艺术品和标本。也是美国唯一一所由美国政府资助、半官方性质的博物馆机构,同时也拥有世界最大的博物馆系统和研究联合体。该机构大多数设施位于华盛顿特区,此外还有部分设施散布在从纽约到弗吉尼亚州,甚至巴拿马的广阔区域。该机构的诸多博物馆除圣诞节外,全年对公众免费开放。学会董事会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副总统、3名参议员、3名众议员和6名非官方人士组成。
1702690941
1702690942 ③ 当时,最高法院只有八位大法官。
1702690943
1702690944 ④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男性大法官之间彼此以弟兄(brethren)相称。《华盛顿邮报》记者鲍勃·伍德沃德、斯科特·阿姆斯特朗1979年合著的揭示最高法院内幕的著作,即以The Brethren为书名。
1702690945
1702690946 ⑤ 现任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目前的年薪为223500美元,比其他年薪为213900美元的同僚要多出近10000美元。这一数字差异,说明因首席大法官承担了部分专属于他的司法职责,国会认为其工作的价值要高于另外八位地位平等的最高法院成员。如果薪酬可以量化的话,九位大法官在96%的工作上是相同的,首席仅额外比其他同僚多承担4%的工作。
1702690947
1702690948 ⑥ “会议”这个词在美国最高法院有两重含义。首个字母小写时(conference),代表的是一般会议。首个字母大写时(Conference),代表九位大法官全体出席的会议。如果一份备忘录是一位大法官转给其他八位大法官的,抬头会写上“致全体会议”(To the Conference)字样。
1702690949
1702690950 ⑦ 请读者注意,作者这里援引的案名有误,“林奇诉唐纳利案”应为1984年发生的一起关于“政教分离”问题的案件。根据作者对案情和判决结果的描述,她提到的这起案件应该是1992年宣判的“李诉威斯曼案”。
1702690951
1702690952 ⑧ 约翰·罗伯茨历年提交的联邦司法年度报告都有中译本,2006年至2009年度的报告已由本书译者译出,参见何帆:《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91—306页。
1702690953
1702690954
1702690955
1702690956
1702690957 美国最高法院通识读本 [:1702690367]
1702690958 美国最高法院通识读本 第五章 最高法院如何运转(2)
1702690959
1702690960 除了为最高法院争得自主选案权,塔夫脱首席大法官还留下一座大理石办公大楼:1935年,塔夫脱去世五年后,也即最高法院首度召集145年后,大法官们搬进了这栋大楼。对最高法院来说,拥有一栋专属于自身的办公楼,在象征意义和实用价值层面,兼具重要意义:既昭示着它统领政府三大平等分支之一的地位,还为大法官们提供了办公室——在此之前,他们只能在家里办公。
1702690961
1702690962 直到去世前,塔夫脱首席大法官作为国会授权成立的最高法院大楼项目委员会主席,一直积极投身于相关工作。他提议将地址选在与国会大厦东侧一街之隔,邻近国会图书馆的一块区域。他选定著名建筑师卡斯·吉尔伯特出任大楼的总设计师,后者设计过许多重要的公共建筑,如联邦海关大楼、纽约市联邦法院大楼。吉尔伯特设计的同样位于纽约市的66层的吴华兹大楼,自1913年落成之后近20年间,一直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
1702690963
1702690964
1702690965
1702690966
1702690967 图7 1932年10月13日,最高法院大楼奠基仪式。仪式由查尔斯·埃文斯·休斯大法官主持。负责修建这座大楼的塔夫脱首席大法官和设计师卡斯·吉尔伯特,此时都已逝世。
1702690968
1702690969 首席大法官要求吉尔伯特设计出“一座高贵和显要的大楼”,设计师依循了这一指示。大楼整体颇似一座古科林斯风格的希腊神庙,西面正门前有16根大理石立柱。三角墙上有一组雕像,象征着“自由至上,受秩序和权威守护”。直到2010年,来最高法院参观的人们仍可以穿过正面广场,拾阶而上,从刻有“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柱顶楣梁下走进这座大楼。尽管一些大法官以没有必要和兆头不好为由提出反对,约翰·罗伯茨首席大法官后来还是基于安保考虑,关闭了正门通道。访客现在只能从台阶下一个新设的安检区域进入最高法院。
1702690970
1702690971
1702690972
1702690973
1702690974 图8 自上而下俯瞰最高法院法庭,可以看到弧形的审判席。青铜栏杆前的座位是为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协会成员预备的。
1702690975
1702690976 最高法院大法庭的内部空间宏伟壮观,又出人意料地给人亲密之感,它长91英尺、宽82英尺,位于一层主通道的尽头,这条通道又被称为“大厅”。令人惊讶的是,律师发言席距离大法官们略高一些的审判席非常近。已适应最高法院庭审气氛的律师有时会说,如果庭审比较顺利,看起来就像律师在与大法官们聊天。除了预留给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协会成员的席位,法庭还安排了300个旁听席位,供公众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参与旁听。最高法院门前的旁听者一般会排两队,一队是只打算观摩几分钟的游客,一队是希望全程旁听完一小时庭审的人。
1702690977
1702690978 最高法院的公开庭审环节,只是案件裁决过程中的冰山一角。一年当中,大法官们只用约40天时间听审。从10月到次年4月,他们每个月会选取两周连续开庭(周一、周二和周三,通常只在上午开庭)。除非最高法院另有指示,辩论时间一般为一小时,双方各有30分钟发言时间。照此日程表,大法官们每个开庭期会审理大约80起案件。
1702690979
1702690980 有经验的出庭律师都知道,他们的发言时常会被打断。大法官们在一次庭审中问上数十个问题,是很常见的事。《最高法院诉讼规则》涉及庭审的内容也提醒律师们:“言词辩论应根据是非曲直强调和厘清书面诉状中的诉讼要点。出庭律师应假定全体大法官已在言词辩论前读过诉状。不提倡在言词辩论中宣读事先拟好的文稿。”成功的最高法院出庭律师不仅能够随机应变,他们还深入思考过自己的案子在更广阔的法律空间内的方位,清楚知晓大法官想要从庭审辩论中得到的是一种确信,即支持任何一方的判决究竟会产生何种更深远的影响。例如,判决对下一起案件可能产生什么意义,对再以后的案件呢?在大法官们自己看来,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其重要性远远大于解决对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为了检验律师的观点能否推而广之,大法官们经常虚设多种情境,抛出许多错综复杂的假设性问题——这时候如果回答“大法官阁下,这与本案无关”,显然是不会被法庭接受的。
1702690981
1702690982
1702690983
1702690984
1702690985 图9 这是一份“当日开庭通知”,即“布什诉戈尔案”当日的言词辩论日程表,此案决定了2000年总统大选之争的结果。两位总统之位角逐者都由最高法院出庭律师代理,西奥多·奥尔森代表小布什州长出庭,戴维·博伊斯代表戈尔副总统出庭。小约瑟夫·克洛克代表佛罗里达州州务卿凯瑟琳·哈里斯出庭,这也是他第一次出席最高法院的言词辩论。大法官们在平常一小时基础上,又专门为此案增加了半小时言词辩论时间。
1702690986
1702690987 对大法官们来说,许多屡次在最高法院出庭的律师已是熟面孔,每个开庭期都会亮相几次,年年如此。其中尤为显眼的是首席政府律师办公室成员,他们隶属于司法部,代表联邦政府在最高法院出庭。按照法律规定,首席政府律师必须“精通法律”,他们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确认。除了首席政府律师的副手,这个办公室内还有另外24名律师,这些人都是文职雇员,往往会在多位总统的行政分支内连续任职。他们当中,许多人曾在最高法院做过法官助理,正式离开首席政府律师办公室,他们或会加入律所,从事与最高法院相关的诉讼业务,或会开创自己的诉讼事业。罗伯茨首席大法官就是依循上述发展路径,并取得耀眼成就者之一。①
1702690988
1702690989 言词辩论是最高法院对外公开的环节,但实质工作大部分发生在幕后。首先是选案程序。近几个开庭期,最高法院收到了大约8000件复审申请。这些申请被称为调卷复审令状申请(petitions for a writ of certiorari),“certiorari”是一个拉丁词语,原意是“得了解”或“弄清楚”。在更随意和更常见的情况下,请求最高法院复审的申请被简称为“复审申请”(cert petitions)。按照《最高法院诉讼规则》的要求,这类申请必须符合固定格式。首先是“提请复审的问题”,应“力求简短,切忌长篇大论或啰嗦重复”。陈述应简洁明了,不含作为附件提交的下级法院判决,陈述不得超过9000个字。除非最高法院批准延期,申请必须在拟上诉案件的判决作出后90天内提交。
[ 上一页 ]  [ :1.7026909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