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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70 《刑案汇览》卷二八,《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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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72 陕抚题:方兴贵致死问尚廉等二命、并张智漋谋杀胡老大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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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74 职等详核案情:已死问尚廉、沈老小、胡老大三人同住一窑,各种各地。[在陕西,大部分地区都为黏着力较强的黄土层所覆盖。很多农民即在小山坡的黄土层掏洞居住。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中央领导机关在延安逗留,其成员也多住这种窑洞。]该犯方兴贵因挟问尚廉强取衣被、抵作赌欠,并诈赖,欲将其麦地抵扣之嫌,忿恨莫遏。适张智漋亦挟胡老大凶殴嫌隙,起意将其杀死、泄忿。方兴贵亦将预萌谋杀问尚廉之心吐露。张智漋声言即于是夜潜往下手。三更时间,同至问尚廉等窑内。问尚廉、沈老小同睡一炕。胡老大独宿小炕。张智漋将胡老大用斧砍毙,方兴贵用斧将问尚廉砍伤,沈老小惊醒喊叫。方兴贵因恐败露,起意一并致死灭口。亦用斧将其叠砍,均各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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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76 查:已死问尚廉等三人虽同住一窑,系各种各地,并非共财,与一家不同。[在下面的第51.2案中,我们详细讨论了具备何种条件才能算是一家,可以参阅。]且该犯等系各挟各嫌,各自起意谋命,自应各科各罪。方兴贵致死问尚廉、沈老小二命,系一谋一故,应从一科断。[根据清代法律,一人犯有二罪,只以其中较重罪判刑;若所犯二罪轻重相等,则只以其中一罪判刑。本案方兴贵同犯二罪,即谋杀问尚廉,故杀沈老小。此二罪之中,谋杀罪重于故杀罪。因此,对问尚廉的处罚,只以谋杀罪;其所犯故杀罪则不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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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78 该省将方兴贵、张智漋均依“谋杀”律拟斩监候,与律相符,似可照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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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80 如果问尚廉、沈老小、胡老大三名被杀者为一家人,且方兴贵、张智漋二人共同谋杀或故杀这三人,那么,根据“杀一家三人”律,方、张二犯将被处凌迟刑,而不是现在所处的斩监候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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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82 51.2 道光十二年(1832年)说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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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84 《刑案汇览》卷二八,《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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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86 云南司查例载:杀一家非死罪二人,拟斩立决,枭示。又,“杀一家三人”律注云:一家谓同居,虽奴婢、雇工人皆是。又,《名例律》注云:同者,谓同财共居、亲属,不限籍之同异,虽无服者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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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88 此案:张罄因有同族弟兄伍登举、伍登点往外贸易,雇伊帮挑行李,一路同行,至晚投宿店内。张罄见伍登举等行李内带有银钱,乘间窃得逃跑。嗣伍登举知觉,喊同伍登点追拿张罄回店,起获银钱,言俟次日送官治罪。即用铁链拴系张罄项颈,带至卧房,锁于桌档,靠住房门,搭铺睡宿。张罄一时忿恨,起意谋毒。乘伍登举等睡熟,悄将身带搽疮药末调入伍登举等所留菜汤。次早伍登举等热汤下饭,随即毒发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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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90 该抚以伍登举、伍登点系同族无服弟兄,并非一家,自应从一科断。将张罄比照“犯罪拒捕、杀所捕人”律,拟以斩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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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92 臣等查:致毙数命之案,死者如系同居共财之人,即无论有服、无服,均应照例以一家定拟,不得概援“从一科断”之律,致滋轻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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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94 今伍登举约族弟伍登点出外贸易,同行同宿,即与同居无异。该犯张罄所挑系伍登举等二人行李,所窃又系伍登举等二人银钱,是伍登举等本属共财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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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96 该犯因行窃败露,将其毒毙,较之平人因别事起衅、谋杀一家二命者,情节尤重。拟罪岂得转轻。该抚并未详核例案,辄以死者并非一家之言,含混声叙。将该犯比律拟以斩候,殊不足以昭平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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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898 案关“斩、枭”“斩候”,罪名出入,臣部未便率覆。应令该督另行按例妥拟具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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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900 本案比前一案更详细地说明了中国古代“家”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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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902 52.采生折割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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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904 52.1 嘉庆十七年(1812年)通行本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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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906 《刑案汇览》卷二八,《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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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908 浙江道御史奏:接得在籍原任御史方大川书信,有邑人张良璧采生毙命一案,请饬安徽巡抚究办。[安徽省与浙江省毗邻。但似此案一省事务交由另一省处理,尚属少见。]旋据审明、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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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910 嘉庆十六年十二月初六日奉上谕:钱楷奏审拟张良璧采生毙命一案,并请将不为究办之知县、知府革职、再行严审各一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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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912 此案:张良璧舐吸婴女精髓,前后共十六人,致毙女孩十一人,成废一人。实属穷凶极恶、人形兽性。该犯自嘉庆元年九月作俑,其始尚可托词不知,因此伤生。迨连毙一、二命后,该犯岂毫无知觉。乃稔恶至十六年之久,毙命至十余人之多,凶残已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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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914 钱楷比照“采生折割人”凌迟处死律,量减,拟以斩决,庇护人妖,是何意见。试思:杀死一家非死罪二人,即应斩决;三人以上即应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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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916 该犯残毙婴孩十余命,岂斩决所能蔽辜?!张良璧一犯著即凌迟处死。该犯年已七旬,设因病致毙或畏罪自戕,岂不幸逃显戮。著由四百里传谕钱楷,接奉此旨,即先将该犯凌迟正法,示众;传齐十六家亲丁环视,以快人心而抒众愤。所有张良璧家产并著抄没。集被害之十六家亲属,当官分给。仍将情形具奏。[皇帝上谕忘记了对于罪犯亲属的处理。根据“采生折割人”律,罪犯妻、子及同居亲属,不论是否知情,皆流二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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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8918 钱楷错拟罪名,著交部察议。知府成履恒、知县曾佩连,均著革职。交该抚,将有无受贿、故纵等情,严行审讯。该府、县如果得受赃银,必有过付之人。现有家人、书吏及张良璧家属,均可指证,亦无须暂留张良璧质对。该抚务须秉公严鞫,毋稍瞻徇。审明后,另折定拟,具奏。其方大川等应行察议之处,亦归于定案时一并核议。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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