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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48 吾尝论之,群演之道,乃在一方固其秩序,一方促其进步。无秩序则进步难期,无进步则秩序莫保。阐论斯旨最精者莫如弥尔,其言曰:“凡于政治或社会之所企,无独关于秩序者,亦无独关于进步者,欲兴其一,二者当必共起也。……进步之所需,与秩序之所需,其质相同,惟用于进步者视用于秩序者为量较多耳。安巩也,秩序也,盖同质而异量者也。……一群之中,老人与青年之调和,有其自然之域界。老人以名望地位之既获,举动每小心翼翼,敬慎将事;青年以欲获此名望与地位,则易涉于过激。政府有司调和于老人青年之间,苟得其宜,不妄以人为之力于天然适当之调和有所损益,则缓激适中,刚柔得体,政治上调和之志的达矣。”[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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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52 同样的话,在1918年7月1日《言治》第3册《调和之法则》中再次出现,说明密尔对李大钊思想的持续影响。密尔对女权和社会主义的呼吁也对李大钊有所启发。1867年,密尔参加竞选,要求明确妇女选举权。1869年,密尔提出劳工合伙制可以通向社会主义,“随着人类的继续进步而最后占优势的联合方式却是……由劳工们以平等为根据,集体占有工作所需的资本,在他们自己推选出来和自己可以加以更换的管理员之下工作的联合组织”。[28]1870年,密尔创立了土地所有权改革协会,吸收自由党人和劳工领袖参与,主张“土地的不劳而获的增益和产品,完全归它的真正创造者所有”,“国家有权管理土地,正如其有权管理铁路一样”。[29]1923—1924学年第一学期,李大钊在北京大学开设的《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对英国思想家亚当·斯密、边沁、约翰·密尔以及社会主义者威廉·葛德文、欧文、莫里斯等做了广泛介绍,认为约翰·密尔“虽属于正统学派之一人,但亦为打破个人主义之信用最有力者三人中之一。三人即J. S. Mill、Carlyle、Ruskin。……Carlyle于二十四岁,即努力于劳动问题,以改良劳动界之生活及其经济上之境况。……C氏与Mill于一八三一年至伦敦时相识,遂成密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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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54 劳工运动的成绩让李大钊对英国的法制改革寄予厚望。1825年的一项法律规定,应争议各造的请求,治安法官可以拟定包括劳资双方的混合陪审员名单,以便两造选择仲裁员。从1851年起,仲裁条款已经成为陶工和雇主年度服务协议的必备内容。1860年,诺丁汉设立了由21人组成、双方各设秘书一人的丝织手套业仲裁调解委员会,该仲裁机制有效运行了20年。1906年1月,英国工党的前身“劳工代表委员会”在大选中获得29个议席,李大钊说该党“采议会政策,取立法手段,达若辈之目的。彼等所认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可说是集产主义,与费边社主张大体相同”,“以为劳动者多得议席,即可解决一切问题”,“劳动组合,化为社会主义者,此党尽力独多,于是劳动党出独立代表之机会渐熟”。[31]1919年2月,李大钊在《战后之世界潮流——有血的社会革命与无血的社会革命》一文中说:“像英国那样素以‘无血革命’自夸的国民,又想拿出他们宪政的天才来顺应这种转变,求得一个无血的社会革命,就是他们说的那由上起的革命。……英国近来设了一个‘改造部’……专去调查怎么可以成就这无血的革命。这改造部大臣任命的委员长调查的结果,曾印成小册子公之当世……对于改善劳工生活的方法特为注意,仿佛是温情主义的工党首领撰的一样。听说雷德乔治等要把这个方法加入政纲……这就叫‘沉默的革命’,‘调和的革命’。英国国民若能在风平浪静的中间,完成了这一大使命,世界上有政治天才的国民,真算英人为第一了。”[32]在1919年2月的《劳动教育问题》一文中,李大钊说英国对战后工人的教育已有了具体计划,“劳工聚集的地方,必须有适当的图书馆、书报社,专供人休息时间的阅览。英国这次社会改革的方案中,也有改革村落生活的一条,打算各村均设一所大会堂,多设书报社,这真是应时的设施了”。[33]在1919年2月15日的《战后之妇人问题》一文中,李大钊说:“开战后英国所设的儿童保护所约有二百处,收容的儿童约六万人,这种机关,战后必愈见发达……这也是社会进化的一个新现象。”[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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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56 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认为英国可以通过法制改革实现社会革命。1847年11月,马克思在伦敦参加1830年波兰起义纪念会时发表讲演说:“只有比利时的民主主义者和英国的宪章派才是真正的民主主义者,他们一旦使‘宪章’的六大要点变成法案,便会为世界打开一条通往自由的大路。英国的工人们,如果你们能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人民会欢呼你们是全人类的救星的。”1886年,恩格斯又说:“英国是唯一可以完全通过和平的和合法的手段来实现不可避免的社会革命的国家。”[35]这自然强化了李大钊的法律改革思想:“现代劳工阶级的联合运动,屡见成功,居然能够屈服经济行程的趋势。这种劳工结合,首推英国的工联(Trade Union)为最有效果,他们所争在于劳银。当时经济现象的趋势是导工人于益困益卑的趋势。而工联的活动竟能反害为利……战事既息,他们又重张旗鼓。……将来的效果必可更大。这自觉的团体活动,还没有取得法律的性质,已经证明他可以改变经济现象的趋势,假如把这种活动的效力,用普通法律,或用那可以塞住经济现象全进路的财产法,保障起来,巩固起来,延长他那效力的期间,他那改变经济现象趋势的效力,不且更大么?……这样看来,经济现象和法律现象,都是社会的原动力,他们可以互相影响,都与我们所求的那正当决定的情状有密切的关系。”[36]“我们可以拿团体行动、法律、财产法三个连续的法则,补足阶级竞争的法则,不能拿他们推翻马氏唯物史观的全体。”[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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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58 李大钊对欧文推动的法制改革也十分欣赏,说:“他一生的企图,虽经过很多的失败,但是也有很大的成功。他是幼稚院制度创立者,他是创立工场法的第一人,也是扶助协力团体的第一人,有许多现代社会党运动学理和情状,他都曾有先见之明。”他的儿子“颇能继乃父之后,在此土大张乃父的学说,他曾一时在美国政治上占优越的地位,两次被选为国会议员,于自由学校底制度和妇权运动,都有真大的尽力”。[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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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60 章士钊等人对李大钊的法律思想也有影响。民国初年,李大钊在北洋法政学堂求学时,就是章士钊主编的政论刊物《独立周报》天津地区发行人。1913年3月,他在《弹劾用语之解纷》中说:“弹劾一语宜专用于法律问题,则吾与秋桐君有同情焉。”[39]1914年8月,他就《物价与货币购买力》一文写信给章士钊说:“仆向者喜读《独立周报》,因于足下及率群先生,敬慕之情,兼乎师友。去岁南中再乱……不得诸先生教导之者亦复数月;中情郁抑,莫可申诉。”[40]1918年,李大钊捐赠给北京大学图书馆全套的两年《独立周报》32本,其中许多文章画有着重号、水波纹线,并有中英文眉批。当时他视章士钊为先生,视章主编的《甲寅》为“质疑匡谬之所”[41]。1916年,他说自己为了写作《省制与宪法》,查阅了全套的《独立周报》《中华》《民国》等刊物,“入民国以来,联邦论与统一论时呈对峙之观。……尽取《独立周报》、《中华》、《民国》、《甲寅》、《新中华》诸杂志而检读之,此种趋势了若指掌”。[42]1920年8月,他与胡适发表《争自由的宣言》,呼吁引入人身保护法,说章士钊将人身保护令译为“出庭状”。[43]1922年4月的《我们的政治主张》则是胡适起草的,《胡适日记》说“半夜脱稿时,打电话与守常商议,定明日在蔡先生家会议,邀几个‘好人’加入”,这说明胡适乃首倡者。[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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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62 三 英美法律思想与李大钊的法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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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64 通过调和式制宪和法制改革推动社会进步的英美式法律思想不仅是李大钊民主和宪政思想的最早来源,也是其政治和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之一。早在天津求学期间,他就是国会请愿运动和直隶议会改革的积极分子,并以《言治》期刊为基地,发表了大量论文,参与制宪讨论。1916年国会重新召集、准备制宪期间,他又起草了省制宪法条款,参与了内务部地方自治立法活动。他起草的“宪法省制”一章共11条,包括省自治原则、省区划、省自治事项、省之间的权限争议及其解决,省议会、参事会、警备队的设立及其权限等。1916年12月,他又在《宪法与思想自由》中拟定了新宪法的教学自由条款,即“各种之科学技艺,各家之性理思想,均得于国立、私立学墅教授之”。[45]高一涵说:“北洋政府内政部长孙洪伊在那时可算是一位急进的民主派,他认识守常。一九一七年,孙找人起草地方自治法规,把守常和我找去,我们负责起草工作,经过三个月,草成。我们主张分权,旧派则站在集权方面,这个草案终于被北洋政府否决。”[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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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66 此时,他在主持《晨钟报》,参加《甲寅》编辑,刊发大量时论的同时,还参与创办了《宪法公言》,撰写了不少重要的宪政论文,力图删去宪法草案中的孔教条款,以保障思想自由。1916年10月10日,他在《宪法公言》创刊号《国庆纪念》中说:“吾侪不敏,乃亦不敢不勉尽绵薄,以《宪法公言》之创刊贡之当世,而以今日之国庆纪念,为吾宪法史上创一新纪元也。”10月20日的《制定宪法之注意》说:“天佑中国,枭强自陨,议坛诸公,得以卷土重来,制定宪法,此实国民之幸运,亦吾国之转机也。凡夫与兹邦有休戚之关系者,义当布其一得之诚,以贡议坛之参考,俾兹群伦托命之宪典,获备调剂平衡之能,并收审慎周详之效。”[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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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68 建党以后,李大钊先后指导发起了女权运动同盟会、中国人权保障大同盟、宪法学会等一系列社团和社会活动,以推动法律改革,保护女权和劳工权利,制定民主化的宪法。1922年5月1日,他在《晨报》副刊“五一纪念号”上发表了《五一纪念日于现在中国劳动界的意义》,呼吁改善工人生活,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取消督军制及巡阅使制,实行裁兵;开国民大会,容纳各阶级代表,制定国宪。[48]1922年5月12日,他与胡适、蔡元培等联合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要求组织宪政的政府,实行有计划的政治;增进国民福利,容纳个人自由;主张南北协商召集有代表性的国会,尽快编定宪法,裁减官吏和兵员;废止复选制,实行直接选举制,财务公开。1922年8月13日,李大钊参加女权运动同盟会茶话会并发表讲演,要求废除治安警察条例,在选举法中列入女子,在劳工保护法内加入保护女工的规定。8月24日,民权运动大同盟在北京湖南会馆举行成立大会,出席会议者四百余人,李大钊等当选执行委员。同盟成立后,首先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联合发起劳动立法和取消治安警察条例的运动。当时当局密探呈报:“今日民权大同盟中人,尚不满意酌量修改治安警察条例,拟日内召集大会进行,以达全部废止,并由李大钊起草全文,再请愿于参众两院,今正联络研究系及民党议员代为主持。”[49]1922年秋,李大钊宣布开设“社会立法”课程,说明他搜集了相关资料,并有所研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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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70 1922年12月17日在中国大学的讲演中,李大钊认为,中国妇女和劳工团体应该“第一步先运动参政权,参政权得到后,即可在议会上列席,得以建议和监视。一方面组织强有力的政团,解决一切社会上不平等的问题”。“我想现在要改革社会的问题”,第一是“先争得宪法上的平等权,如女子参政、劳工立法等,然后拿争到的政权去解决各种的问题”。[51]李大钊领导中共北方党组织进行的一系列活动,都反映了这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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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72 四 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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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74 李大钊酷爱自由,曾为政治自由的真谛与人反复辩难,却很少谈论专政,也从未厘清这一重要概念,认为“中国革命运动离无产阶级专政还远得很”。[52]他最早谈到专政的必要,是在1921年12月的《由平民政治到工人政治》一文中:“俄国……为什么须以此种阶级专政为一过渡期呢?因为俄国许多资产阶级,尚是死灰复燃似的,为保护这新理想、新制度起见,不能不对反动派加以提防。”[53]1923年9月的《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说:“社会主义者要求政府有一种权力,使之伸张,以保障每人享受极大量的平等、自由。”“过渡时代的社会主义,确是束缚个人主义的自由,因少数资本主义者之自由当然受束缚,不过对于大多数人的自由确是增加。故社会主义是保护自由、增加自由者,使农工等人均多得自由。”[54]随着阶级制度被消灭,平民政治的统治色彩会逐渐减弱,“随着无产者专政状态的经过,随着阶级制度的消灭,Ergatocracy的内容将发生一大变化。他的统治的意义,将渐就消泯,以事务的管理代替了人身的统治……这才是真正的工人政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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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76 (作者单位: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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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78 [1] 《李大钊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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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80 [2] 《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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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82 [3] 《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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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84 [4] 《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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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86 [5] 《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51页。
1702711487
1702711488 [6] 《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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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90 [7] 《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1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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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92 [8] 《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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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1494 [9] 《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207页。
1702711495
1702711496 [10] 《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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