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712052
1702712053
综上所述,苏维埃政权这颗种子自中共建立初期就已经落地,但是基于国共合作的现实而深藏地底,直到与国民党左派的合作失败后才破土而出。在创立政权实践中,城市工人暴动使中共革命遭到打击;而结合中国本土经验的土地革命道路却越走越宽。这两种方向的实践和共产国际的指示,在艰难的战争环境中深化了中共对工农群众与革命基础的理解。进一步整合苏维埃区域以建立苏维埃全国政权,为中共这股政治力量的存在提供了合法性依据,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的起草,则凝聚了“依靠工农群众”这种政治共识。
1702712054
1702712055
三 工农堡垒:《宪法大纲》对群众的动员与规训
1702712056
1702712057
苏代会正式决定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但是并未提出任何关于宪法的决议或建议。一是由于苏代会的定性,更多是对各革命根据地的整合,“没有建立政权意思”;[32]二是因为当时主导会议的李立三沉溺于城市暴动的构想之中,并无意于“在山头建立中央政府”。[33]
1702712058
1702712059
苏准会作为一苏大会的准备会,其通过的《根本法草案》理应是《宪法大纲》的重要渊源。此稿主要由林育南起草,征求了周恩来、恽代英、任弼时等同志的意见。[34]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瞿秋白在会上强调,此定稿之所以不叫宪法,就是要与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相区别,以表现苏维埃政权是工农劳动群众的政权。[35]
1702712060
1702712061
其后林育南遇害,在一苏大会的准备过程中,共产国际远东局起草了土地法、劳动法、经济政策等文件,10月中旬前陆续到达苏区,但是远东局并未起草《宪法大纲》,直到在苏区中央局的催促下才电传了“宪法原则要点”(以下简称“第七号电”)。[36]1930年10月,深谙苏联法制的梁柏台受命辗转来到瑞金,主要负责根据中央来电起草《宪法大纲》,几乎与此同时,他也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草案》(以下简称《宪法草案》)。两者同时送交一苏大会讨论,最终通过了《宪法大纲》。[37]《宪法大纲》有两段前言和17条正文。主要内容有10个部分,如表1所示。
1702712062
1702712063
表1 《宪法大纲》内容
1702712064
1702712065
1702712066
1702712067
1702712068
在渊源上,《宪法大纲》的直接来源是“第七号电”,但是在内容的丰富上主要参考了《根本法草案》。主要起草人梁柏台通晓苏俄法制,1924年《苏联宪法》对他的启示作用自不待言。另除毛泽东外,起草委员会成员包括7名根据地代表,因此根据地的实践经验会对《宪法大纲》造成影响,而梁柏台同时起草的《宪法草案》则是其他法规所声明依据的“宪法”。但是基于残酷的斗争环境并未得到一苏大会通过。[38]在内容上,《宪法大纲》以工农民主专政为中心设计了基本的政治制度(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政策(改善工农的生活状况),也并不讳言其现实指向就是动员工农群众投入到革命事业中来。
1702712069
1702712070
笔者对《宪法大纲》全文做了一个简单的词汇统计,除了关于妇女地位(第11条)、民族自决(第14条)、外国人待遇(第16条)、外交政策(第17条)外,“群众”“工农”“工人”“农民”“民众”这样的词语遍布每一条;“人民”仅仅出现在“人民委员会”中;而“公民”仅仅出现在选举(第4条)和宗教政策(第13条)中。这基本可以说明《宪法大纲》针对的主体是工农群众,和中共中央当时颁发的其他文件一样,主要作用是社会动员。
1702712071
1702712072
前文已经说明,中共在探索苏维埃道路之时,虽然两条道路纷争不断各有实践,但是最后中共党内逐步破除了对农民道路的不信任;[39]发动工农群众,积蓄革命力量成为共识。“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既是这种党内共识的确认,又是赋予工农群众革命主体地位的正式公告。
1702712073
1702712074
虽然中国共产党将自身定义为先锋队,但是工人农民并不是一开始就注定是中共语境下“群众”,这就决定了动员是第一步,因此在《宪法大纲》中会有对工农的号召(前言)和改善生活状况的允诺(第5条、第6条和第7条)。但是,仅有动员是不足以将工农变成革命的支撑力量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起码的考虑(比如生命安全),尤其是阶级斗争的这种思路在广大的农村根据地中并不完全洽合于传统的乡村的宗族人情社会,因此群众工作的第二步是教化和规训。
1702712075
1702712076
《宪法大纲》一是规定了工农在政治生活中的锻炼实践(第4条);二是规定“宣告拥护和参加革命的阶级战争为一切劳苦民众的责任,特制定普遍的兵役义务”(第9条);三是规定工农劳动民众受教育的权利,并强调积极引导青年劳动群众参加政治和文化的革命生活。对身处战争年代的中共来说,第二点尤其重要,因此“义务”一词仅在《宪法大纲》第9条中出现过一次。但这背后,是中共所建立的广大而又多层次的群众武装的表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宁冈县统计发现,该县人口不过五万余人,其中直接参加武装的就超过一万人。[40]配合巧妙的信息传递方式、教育普及工作及社会救济政策,中共通过苏维埃革命在结构松散的农村建立的严密的组织动员体系。[41]
1702712077
1702712078
《宪法大纲》对妇女的规定单列一条其实并不奇怪,共产主义理论是用于解放人的,而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则理所当然地成为马克思关注的对象。另外,基于“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认识,中共一直强调“农妇工作同样被视为重要,同样要发动她们为斗争中主要的群众”。[42]关于这一点,毛泽东后来在延安为《中国妇女》创刊所拟的题词中有生动的描述:“男女并驾,如日东方,以此克敌,何敌不倾。”
1702712079
1702712080
在宣传和组织下,工农民众被引导进入政治生活和革命斗争的实践中来,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凝结力量,逐渐成为符合中共标准的群众,他们又在一致的政治革命实践中践行“工农民主专政”,同时也展现了“工农民主专政”。在中共的构想中,如《宪法大纲》前言中所称,《宪法大纲》是“暂时的”和“进行时的”,这个过程也许不仅是苏维埃全国政权真正建成的过程,也是群众被动员和规训的动态过程。
1702712081
1702712082
在战火纷飞的岁月,《宪法大纲》不仅是“政治的晚礼服”,更是革命的号角;不仅是中共领导人民立宪的一次重要尝试,也是调动民众积极性的民主革命纲领的具体化。[43]它凝聚了中共建立苏维埃政权道路选择的共识,也是中共阶级划分方法论的体现。《宪法大纲》将对群众的动员和规训视为重要任务,并为随后的“人民共和国”的建设埋下伏笔。宪法的拉丁词源说明了其原始含义就是诸多要素的整合,[44]《宪法大纲》体现了中共将最大多数的工农整合为政治力量的努力,这在近代立宪史上是难能可贵的;遗憾的是,当时的立法者还笼罩在对国民党左派的失望的阴影之下,从而在《宪法大纲》中规定“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第7条),工农群众被设置成唯一的政治主体,对其他社会阶层的统一战线思想并未得到体现。九一八事变后民族危机的加深,为中共提供了更大程度上的政治整合的机会。
1702712083
1702712084
四 统一战线:通向人民共和国
1702712085
1702712086
在中国立宪史上,1931年的重要性为学界所忽略。作为中共领导立宪建制的起点,《宪法大纲》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同年5月,中共领导人原抱有希望的国民会议于南京举行,《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以下简称《训政时期约法》)正式通过,并于6月1日公布施行。该法以孙中山先生的遗嘱为渊源,[45]主张由国民党领导国民政府,促进地方自治,开化国民,为宪政做好铺垫。《训政时期约法》前言的前两句为:
1702712087
1702712088
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既由军政时期入于训政时期,允宜公布约法,共同遵守,以期促成宪政,授政于民选之政府。
1702712089
1702712090
由此看来,国共两党在两方面达成共识,一是都将革命写进序言,作为政权正当性的支撑;二是建立强有力的集权机制,执政党在政治运行中起到核心的作用。两党的实践都在回应近代中国的一个中心议题——如何建立一个崭新的共和国。[46]九一八事变后民族危机持续发酵,因此两党的政治考量不得不转向民族主义上来;团结一致抵抗外辱,并以此为契机建立一个民族国家成为当时的社会共识。[47]
1702712091
1702712092
外患弥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的谋划与建立在当时被认为是进一步加重国内分裂情形的不义之举。九一八事变后,中共立刻发表宣言,将日本斥为帝国主义强盗,一致反对日本强暴占领东三省,但是仍然在强调国民党军阀是“帝国主义保镖”,并号召拥护工农苏维埃,打倒国民党。[48]但是1933年华北沦入日军之手后,中共开始表达和全国抗日军队订立停战协定以期共同抗日的意愿。由于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共长征辗转到达陕北,根据地建设和土地革命遭受重大打击,发动群众革命作为中共政权合法性和正当性的依据遇到重大挑战。另一方面,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正在形成,1935年夏,共产国际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强调要建立广泛的反帝民族统一战线。不久,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拟写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八一宣言》),态度正式明显转变,认为国民党应否存废的问题,“日寇绝无置喙的余地”,并正式提出组织统一的国防政府的主张。[49]年末,中共中央召开了瓦窑堡会议,通过决议,着力反对了党内的关门主义倾向,决定运用广泛的统一战线策略,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转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以表明自身代表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50]自此,人民代替工农被确认为中共政权的政治基础。
1702712093
1702712094
对此,毛泽东曾在报告中做过说明,工农本身就占有全民族人口的百分之八九十,之所以扩充为“人民共和国”,就是因为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有可能参加抗日斗争,因此成为统一战线的对象。但是,毛泽东仍然强调,人民共和国不代表敌对阶级的利益。[51]针对于此,中共展开了“统一战线”的攻势,一方面利用白区的地下组织,制造“立即抗日”的舆论压力;另一方面积极改善中共和东北军及其他国民党军阀的关系,积极开展“交朋友”的工作。[52]相比于蒋介石“攘外必须安内”的政策,中共的统一战线政策“更符合中国城市人口的心态”,因此在各个社会集团和有影响的国民党派别中都很有说服力。[53]
1702712095
1702712096
次年9月,中共中央做出决议,将“人民共和国”发展为“民主共和国”,强调“这是团结一切抗日力量来保障中国领土完整和预防中国人民遭受亡国灭种的惨祸的最好方法”,并认为相较于国民党在中国主要地区的一党专政,“民主共和国”是更进步的政治制度,更能保障抗日战争的普遍发动和彻底胜利。[54]一方面,这仍然是对国民党现有体制的反对;另一方面,这也可以被理解为中共放弃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政权的政治条件。1937年2月,林伯渠开始负责筹建陕甘宁边区政府;9月,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为历史名词。
1702712097
1702712098
统一战线使国共两党各自让步,共享民族主义话语。对共产党来说,其对中华民国的承认致使其必须时时提防国民党推行“溶共”政策;在“民主抗日”的大潮之下,国民党则承受着从“训政”走向“宪政”的巨大社会压力。从1932年开始,国民党决定召开国民大会开启宪政,1936年公布了《五五宪草》,但国民大会数次延期,民众对此不满,1938年,国民党成立国民参政会,并许诺于1940年召开国民大会步入宪政。就此掀起了一个民主宪政运动的高潮。
1702712099
1702712100
一直以来,在“宪政”话语上,国民党相对于共产党拥有绝对优势,既承继了孙中山留下的“法统”遗产,又有对当时中国更大的掌控力,而且有一大批负笈欧美的法政精英可供驱遣。由此,国民党可以较为轻松地应对中共对民主宪政的吁求。[55]针对于此,中共有清醒的认识,1939年中共中央发出指示,要求积极主动地参加和领导宪政运动。[56]同年11月,宪政促进会发起筹备,毛泽东系统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宪政”的观念,提出“宪政就是民主政治”,新民主主义宪政就是“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汉奸反动派的专政”,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宪政”,并进一步提出“民主的才是合法的”,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实质大加挞伐。[57]由此可以看出,中共试图以民主的实质正当性来消解国民党法统的形式合法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利用了“宪政民主”的时代思潮,体现了中共领导的政治话语和舆论宣传的技巧,也从侧面说明了中共宪政话语很大程度上的实用主义倾向。[58]
1702712101
[
上一页 ]
[ :1.702712052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