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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52 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①决定自己审理;②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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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54 (3)中级人民法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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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56 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自己审理,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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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58 2.法院之间发生管辖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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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60 同级法院之间发生争议,应当互相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上一级法院决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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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62 三、管辖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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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64 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转移与上述移送管辖虽然都涉及转移,但二者性质不同。管辖权的转移,转移的是管辖权,是将行政案件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给无管辖权的法院,通常发生于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转移的是案件,是将行政案件由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而且一般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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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66 一般而言,管辖权转移有以下两种情形:(1)上级人民法院如果认为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适宜由自己管辖,可以决定该案件的管辖权移至自身;下级人民法院如果认为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管辖权,是否转移,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2)上级人民法院如果认为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适宜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决定将管辖权转移至下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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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68 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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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70 1.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是哪些,其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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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72 2.确定行政诉讼的管辖权在法理上有哪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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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74 3.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与特殊地域管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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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76 本章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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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78 1.应松年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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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80 2.马怀德主编:《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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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82 3.胡建淼主编:《行政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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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88 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 第四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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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90 内容摘要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与案件有一定牵连,依法参加诉讼活动的人,分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当事人的特征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与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并受法院裁判的约束。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鉴定人、证人、翻译人员等。不同的诉讼参加人诉讼地位不同,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承担不同的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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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92 学习重点 诉讼参加人的概念、特征和诉讼地位;原告起诉的条件及原告资格的确认;被告的确认;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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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597 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 [:1702717281]
1702718598 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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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8600 一、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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