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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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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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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年第5期,第177—1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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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治芳,男,30岁,福建省连城县烟草公司驾驶员,住连城县莲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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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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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龙岩交警队)于2000年10月12日作出[2000]第343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认定:(1)邱森彬(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无证驾车,违章载人妨碍驾驶,占道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条、第25条、第23条第1项、第49条第2项的规定;(2)李治芳驾车占道行驶,未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条、第49条第1项的规定。决定撤销福建省连城县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连城交警队)第20001033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重新认定邱森彬和李治芳负本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李治芳不服该决定,向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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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称:被告的重新认定决定书,以原告占道行驶为由推翻连城交警队的责任认定,是错误的。认定原告占道行驶,没在事实根据。请求依法撤销被告的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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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辩称:此次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两个原因。原告李治芳的责任是:第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图》和现场照片反映,李治芳采取紧急制动留在道路上的制动拖印,是从道路中心线左侧0.5m呈斜线状往右侧滑行,证明李治芳在发现危险前占据对方道路行驶,才使邱森彬在会车时对李治芳的行车动态判断失误,造成事故的发生。第二,现场勘查图表明,肇事路段宽直,视线良好,很早就可以发现对方来车的动态。李治芳留下的制动压印长3.6m、拖印长15.1m,由此可以判断,李治芳发现险情时距离对向来车应在30m以上。这个距离内,只要驾驶员反映及时、处置有效,是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但由于李治芳车速过快,驾车时疏忽大意,以致发现险情后采取紧急避险的措施不当。当然,对方邱森彬无证驾驶摩托车,后载三人,妨碍操作,交会车时占道行驶,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综上所述,被告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人民法院应当维持被告作出的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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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龙岩交警队向法庭提交了证人林钦才和吴镪的证言、现场勘查简图、道路交通事故照片一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书、讯问李治芳的笔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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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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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简图和道路交通事故照片表明,原告李治芳驾驶的金杯牌小客车的轮胎制动拖印起于连城城区往文亨方向路中线左侧0.5m,沿斜线向右进入自己一侧的车道内后,又前行约6.15m,在距离路中线0.46m处出现轮胎制动拖印拐点(即两车碰撞点)。这些证据证明,两车碰撞时,李治芳驾驶的金杯牌小客车在自己一侧的车道内,而邱森彬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处在占道位置,被告龙岩交警队认定李治芳占道行驶,无事实根据,认定有误;认定邱森彬无证驾驶,违章载人妨碍驾驶,占道行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确认。据此,该院于2000年12月19日判决:撤销被告龙岩交警队所作的[2000]第343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中关于责任认定的部分。龙岩交警队应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本事故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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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宣判后,龙岩交警队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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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龙岩交警队提交的现场勘验简图,反映出现场路段有效路宽为1.51m,半幅路宽7.55m,路面视线良好。现场勘验简图和现场照片证实,两车碰撞点位于被上诉人李治芳驾驶的金杯牌小客车行驶的车道内距路中心线0.46m处,这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两车所处的位置。金杯牌小客车开始制动时虽然跨越道路中心线0.5m,但左侧仍留有约6米宽的有效路面。即使李治芳不向本车道驶回,所余有效路面也足可以使对向邱森彬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安全通过。另外从金杯牌小客车的制动拖印、证人林钦才、吴镪的证言和讯问李治芳的笔录中还可以看出,金杯牌小客车驶回本车道时,距离邱森彬的摩托车尚有30余米;从李治芳发现险情采取制动措施到两车碰撞时,邱森彬的摩托车始终处于占道位置。这些情节都证明,李治芳在发现险情前虽有占道行驶的行为,但该行为不会使对向驾驶摩托车的邱森彬认为前行无路,从而采取进入逆行车道的避险措施。李治芳自发现险情就开始制动同时驶回本车道,此时相距30m以外的邱森彬如也能进入自己一侧的车道行驶,则两车相撞的事故完全可以避免。邱森彬的无证驾车、违章载人和占道行驶等违章行为,显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李治芳的占道行驶违章行为,却与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当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责任。因此,二市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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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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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证据有何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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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负主要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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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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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院的证据认证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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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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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家伟:《行政诉讼证据的理论与实践》,工商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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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树义主编:《行政诉讼证据判例与理论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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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解君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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