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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50 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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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54 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开始的时候只有三分之一的省干起来,第二年超过三分之二,第三年才差不多全部跟上,这是就全国范围讲的。开始搞并不踊跃呀,好多人在看。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我们推行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搞强迫,不搞运动,愿意干就干,干多少是多少,这样慢慢就跟上来了。(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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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56 由此可见,允许看并不是泛泛而论的“对怀疑和反对者的宽容”,它的主体主要是政制差序格局内的省级地方。早在1986年6月,邓小平其实就基于农村改革的现实进程提出了允许看的说法:农村改革“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改革。有两个省带头,一个是四川省,那是我的家乡;一个是安徽省,那时候是万里同志主持。我们就是根据这两个省积累的经验,制定了关于改革的方针政策。还有一些省犹疑徘徊,有的观望了一年才跟上,有的观望了两年才跟上。中央的方针是等待他们,让事实教育他们”。(171)我们知道,农村改革,即由人民公社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大变革,乃是中国改革最重大的标志,但它也不是“一夜之间”的江山易色或美国左翼作家韩丁所称的“大逆转”(172),而是一个让事实教育,让实践检验,最终慢慢跟上来的允许看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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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58 因此,无论大胆试,还是允许看,都是北京最高决策人向省级地方给出的信号,但必须指出,在这一“试”和“看”的过程中,中央政府一方面不是操办一切的家长,地方政府也并不仅仅是中央在地方的“行在”,但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也不是袖手旁观者,因此并不存在着地方制度竞争的“自由市场”,假如真是由一只神秘莫测的“看不见的手”来指引着制度的优胜劣汰,这既不可行,也不恰当。中央在关键时候要现身,要表态。就这一问题,邓小平在1988年物价闯关时期有一篇专论中央权威的谈话,即被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中央要有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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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60 我的中心意思是,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不能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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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64 这一切,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就办不到。各顾各,相互打架,相互拆台,统一不起来。谁能统一?中央!中央就是党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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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68 这几年我们走的路子是对的,现在是总结经验的时候。如果不放,经济发展能搞出今天这样一个规模来吗?我们讲中央权威,宏观控制,深化综合改革,都是在这样的新的条件下提出来的……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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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70 表面上看起来,“中央说话”必然会在“大胆试”和“允许看”之间存在张力,但改革不只是一部机器,更像一曲乐章,李侃如就曾将邓小平比作伟大的指挥家,而不只是设计师。(174)因此,改革何时应该放和闯,何时应该控和收,邓小平从来没有给出一种四海皆准的判准,有的只是具体的、动态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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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72 更重要的还在于,改革本身就意味着对现存秩序和既定法制的变动,是一种“新起点”,因此在改革之初,中国的法制空间内存在大量介于守法和违法之间的广泛“灰色”地带。换言之,中央在这时很少给出含义明确的红灯和绿灯信号,大多时间都是暧昧不明的黄灯信号,这也赋予了地方政府进行试点式试验的政策空间。中国宪法学界在20世纪90年代关于“良性违宪”的争议,实际上所讨论的就是大变革时代严守法条和变通试验之间的问题。(175)而且,即便是在强调中央权威时,邓小平还是指出:“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这也就意味着中央不是家长主义的中央,它有所为也有所不为,管得少是为了管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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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74 3.反定型化在实践中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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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76 在论述抗日战争的战略反攻形态时,毛泽东曾写道:“根据中国政治和经济不平衡的状态,第三阶段的战略反攻,在其前一时期将不是全国整齐划一的姿态,而是带地域性的和此起彼落的姿态。”(176)如果回到邓小平的反定型化,我们也可以认为,在中国改革开放时代的大约50年时间内,即由1978年到南方视察的后30年,地方的制度、政策和方针的“反定型化”或不完全定型化将是“五十年不变”的(宪制策略)。前文的论述已经表明,这一反定型化的策略是由政治空间的差序格局、改革本身的试验性、实践认识论,以及改革的政治动力所共同决定的。而毛泽东和邓小平作为中共两代领导核心在此问题上再次展示出了结构性的一致。无论是毛泽东所预设的抗战之反攻,还是邓小平的改革闯关,反定型化都意味着“不是全国整齐划一的姿态,而是带地域性的和此起彼落的姿态”。中国的社会主义体制也许确实可以做到“全国一盘棋”,但这盘大棋局并不是“铁板一块”的整齐划一,而是基于地域性差异的“犬牙交错”和“此起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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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78 在全国大棋局内,此起彼落就意味着既定的时空差异性会转化为“以空间换时间”的问题。回顾30多年的改革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在改革初期,广东因为其特有的地缘优势(或劣势(177))成功地“先行一步”,(178)成为改革的排头兵,而深圳“经济特区”在“杀开一条血路”后也承担着改革开放的“窗口”功能。一旦政治气候允许,改革开放的试验就在1984年由广东和福建扩展至14个沿海城市,邓小平曾在当年的一次高级干部会议上指出,他在这一年办了两桩大事,一是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另一桩就是开放了14个沿海城市。(179)但改革的前沿不可能总是停留在(东南)沿海,邓小平在南方谈话的第二节也对地区差异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进行了阐释,可以说,不理解这种全国一盘棋内的“此起彼落”的战略构想,就无法理解为何邓小平会在南方视察前后多次表示“上海是我们的王牌”,“1979年开放四个经济特区时没有开放上海,是他犯的一个错误”。(180)更进一步,2000年开始的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即是一个富含空间感的宪制纵深,改革前沿和开放高地由此开始了从沿海向内陆的转移。(181)而这一空间的位移和扩展实际上也完成了时间上的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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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80 同时,改革在时空上的纵深并不意味着第一波改革排头兵所形成的模式应当套用于后来者,深圳有着自己行之有效的模式,但这并不能否定西部省份基于自身条件所进行的探索。由是观之,反定型化的宪制策略是植根于中国内部的多元性和差异性之上的,正是基于此,地方制度的参差多态才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在此意义上,有关中国模式的讨论,如要落实在宪法理论的建构上,就表现为中国本身就是反模式的,即中国内部包容、允许,甚至是鼓励了地方政治基于自身条件的探索,而不预设一种可在不同地区加以不断复制的实体模式。如果用任何一种可定型化的实体政策取向来归纳中国模式,那么它必定有英文中所说的“太大了,以至于相互矛盾”(big enough to be inconsistent)(182)的问题,而反定型化这一概念也正因其所具有的结构性、动态性,以及内容中立性而成为中国宪制模式的一个关键词。可以说,中国因其包罗万象的差异性而生长出了参差多态的诸模式,而这种因地制宜式的创造、竞争和学习正是通过反定型化的过程得以完成的。由此看来,我们经常转述的“一抓就死,一放就乱”并不是中国故事的全部,在中国的政制差序格局中,反定型化的宪法策略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制统一和多元竞争之间的关系,正如下一节所示,这是中国崛起的宪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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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82 本节所运用的反定型化是一个新概念,也是一个可能做出理论贡献的地方。但反定型化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许多学者在相关问题上的理论建构有着或多或少的重叠。例如,王绍光有关“学习机制”和“适应能力”的论述;甘阳关于“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亚洲模式的设想;张千帆由“良性违宪”出发所提出的“宪法变通”和“地方试验”;德国学者韩博天在论述中国决策机制时指出的“反复试验,不断学习,持续调整”;在经济学中,张五常最早提出的“县际竞争”,以及近期学者加以阐释的“地方政府竞争”,姚洋所叙述的由地方分权到地区间竞争再到地方创新和制度试验的逻辑,(183)所有这些研究都以不同的理论路径和资源确认了上述的“反定型化”。或许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相反,我在此之所以可能提出反定型化,正是因为将理论探索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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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84 三、未完全理论化合意:政治整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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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86 1.两种共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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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88 政治是众人之事,在“星期五”到来之前,鲁滨逊所在的荒岛是没有政治的。由于物质资源的稀缺及众人之间的分歧,政治成为一种必需,与此同时,因为众人之间存在共识,政治才得以成为可能。以上都是政治学的最基本道理。夫妻之间假若无法达成一丁点共识,家庭就会破裂,推而广之,假如国家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无法取得最基本的共识,那么国家就会瓦解或者分裂,这通常表现为地域性的少数群体脱离原本的共同体,往往伴随着残酷的内部战争。但另一方面,多元社会不可能实现全体成员的绝对共识,因此共识也只能是相对而言的,它有范围上的宽和窄,程度上的深与浅,时间上的长远与短期,在此意义上,现代政治往往就是一种“求同存异”的过程,更准确地说,如何在多元的差异中寻求可合并的同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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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90 正是因为共识在现代政治中的重要性,共识作为一个学理概念也就成为当代西方政治理论的一个关键词。而在理论界对共识的讨论中,罗尔斯的“交迭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无疑是最具影响力的。我们无需进入罗尔斯设定的理论语境,而只需指出,合理多元主义的现代社会格局之所以能够形成“交迭共识”,策略就是让共识尽可能地抽象化甚至空洞化,由此政治各方都能基于自己的整全立场形成对抽象原则的想象及认同。(184)中国政治语言中经常提到的“宜粗不宜细”,就是对这种求同存异策略的一种表述。邓小平本人是此中高手。在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份宪制文件时,邓小平就指出:“这个总结宜粗不宜细,总结过去是为了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185)1987年,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时也曾指出,基本法的起草“不宜太细”,(186)这是让香港同胞形成对基本法认同的一种政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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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92 而“未完全理论化合意”(incompletely theorized agreements)作为本节的核心概念,最初来自美国法学家桑斯坦对罗尔斯的一个批判。(187)罗尔斯认为,抽象性越高,就越容易形成共识。未完全理论化合意却是反其道而行之的,桑斯坦认为,根本的方向性问题经常会撕裂社会,但下一步向何处去却可以形成合意,因此,为了节约决策成本和错误代价,政治社会有时有必要形成“窄”和“浅”的共识。虽然两种共识策略在理论上是相反的,但它们在实践中却不是彼此排斥的。事实上,邓小平同样是“未完全理论化”的策略大师,他在南方谈话中所发明的“不争论”就是“未完全理论化”的经典实例。之所以不争论,既不是不能争论,也不是不许争论,而是避免在姓社还是姓资这一根本的方向问题上制造不必要的冲突和分裂,从而失去了发展的机遇,因此不争论就要求“埋头苦干”,于是才有了在深圳蛇口广告牌上那句国人皆知的标语:“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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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94 2.中国宪法中的未完全理论化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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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96 中国是一个超大型的政治共同体,由此所塑造的政治空间的差序格局也为宪法性共识的形成提出了挑战。在现实政治中,求同存异就要求政治整合,寻求各种立场的最大公约数。但现代社会可能沿着阶级、种族、宗教、性别产生不同的分裂,相应地,政治整合也因此存在不同的维度。(188)下文不拟探讨最吸引眼球的精英和大众之间的“阶级”分歧,(189)而主要关注政治空间内的地域间区分。这种区分或“分裂”是平展在一张中国政区图之上的,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完全对应当代中国的阶级分布,因为简单地说,香港也会有赤贫者,西藏也会有大富翁,我们经常提到的贫富、城乡、种族乃至性别差异在政区图上都不可能是平均分布的。另一方面,我们在此也没有必要将地域区分的逻辑再向前推进,将之抽象为中国的南北问题、内地与边疆或中心与边缘之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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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098 先看一般意义上的宪法理论,宪法是一种将共同体各个地域部分连在一起的纽带。而宪法之所以可以承担起这一庄严功能,是因为宪法代表着一种历史时刻发生的高级法政治所形成的共识。美国大法官霍姆斯在洛克纳案的反对意见中曾指出,宪法是为具备根本不同政治理念的人所制定的,这实际上就要求宪法应当是高度抽象的,唯有如此才能具备基本的包容性,才能承担起比普通法律更加广泛的团结功能。而对于那些在制宪时刻无法解决、但又不能回避的分歧,只能在宪法文本中做抽象化和空洞化的处理。(190)由是观之,中国宪法要真正担当起政治整合的功能,(191)宪法文本就要进行去理论化的处理,任何厚重的意识形态在宪法文本内的确认都会产生排斥效应,让那些无法对此产生最起码认同的人选择“出走”。(192)至少在理论上,宪法承诺的深度与宪法整合的广度存在着一种相反相成的关系,正因此,中国宪法如要承担起更重的整合功能,至少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其内容也要做相应程度的去理论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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