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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30 总结本部分的讨论:本部分通过对古德诺多个文本的互证,发掘并且组织起隐匿在显白命题之下的最坏政体论。行文至此,我们对最坏政体论可以做如下两点的概括。首先,军人独裁、小专制者林立、走马灯似的短暂专制,这是古德诺多次明确讲到的最坏政体。这种政体意味着政治失去了中枢,军阀以枪杆子来决定谁来坐庄,会导致古德诺在备忘录内反复提到的“失序”、“混乱”和“无政府”,因此宪法设计者不可不考虑最坏政体的问题。其次,哪一种政体更适合中国,古德诺对此类政体比较问题的答复,从来都取决于对一个前置问题的回答,这就是所要比较的政体中,哪一个更有可能避免最坏政体的出现,例如,古德诺之所以认为君主制/总统制(分别较之于共和制/议会制)更适合中国,就是因为前者有更多的资源去解决政权交接班的难题,因此不太可能衰败为最坏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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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32 四、古德诺可以教给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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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34 由最坏政体论呈现出的古德诺,我相信是一个更真实的古德诺,而这个古德诺在事后看来非但不是失败者,反而更像是一个学术先知。这并不是说古德诺的最坏政体命题作为一种理论没有任何瑕疵,而是说最坏政体论确实预判到中国宪制建设在当时的两难困境,要重返君主制事实上已不可能,而继续共和制却很快面临着袁世凯之后怎么办的问题。历史也为古德诺验证了他的最坏政体论,袁世凯在皇帝梦破灭后撒手人寰,中国在后袁时代的政治格局就正是古德诺所说的最坏政体。古德诺在1926年的《解析中国》中就回顾了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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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36 中国最近这一段时间的政治充满着动荡,国无宁日,一个接一个的军阀上台,但又在他们的反对者的进攻下倒台,而靠武力上台的新的继任者们不久后又要遭受同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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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38 目前中国的真实状况就是它是一个被军事独裁者们统治着的国家,在企图实现西方式民主政治的革命之后,产生的却是一批军阀,他们才是这个本来是和平主义的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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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40 不管怎么样,至少从目前来看,辛亥革命及其之后所发生这种动荡的政治局面,显然是对自从秦始皇开始就一直在中国实行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抛弃,政治权力从北京分散到了各个地方,目前的情况与秦始皇之前诸侯各霸一方的局面有些类似,各地的军阀各行其是,纷争不休。(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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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42 古德诺在这时有理由重申多年前为世人误解的洞见:“在这种军阀各霸一方,各行其是,征战不息的混乱状态下,中国人的生活该是一番多么痛苦而悲惨的景象呢?”(249)但本部分并非意在塑造一个先知古德诺的偶像,而是在为古德诺正名之后,思考古德诺的最坏政体论对当下的宪法研究能否有所启发和助益,而且以下的反思仅仅是初步的,仅作抛砖引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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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44 1.普适的宪法学,还是本土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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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46 古德诺的最坏政体论告诉我们,中国的共和试验很可能是“种下龙种,收获跳蚤”,因为共和制在当时的中国并没有适宜的土壤。而这就要回到古德诺政体论的第一原则:一个国家的政体,并非来自民众或精英的自觉选择,而取决于历史传统、实力政治和社会经济条件。由此,我们可以推出古氏政体论的第二原则:不可能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体形式,也没有什么普适性的政体原则,所有的只是(根据古德诺另一篇文章的题目)“调适宪法以适应一个民族的需要”。(250)同样的道理,古德诺在其经典《比较行政法》内也曾讲过,每个国家的政府权力的适当范围,“应当由该国的历史和政治需要加以决定,如果将任何由先验推理或他国经验之归纳总结所得出的硬性规则施加于某个国家,实际上更可能会遭遇失败,而非成功”。(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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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48 因此,古德诺认为,中国人不应该在意识形态上闭关锁国,而要学习西方制度和理念,但更重要的是,不能迷信西方,中国人“同样必要的是要理解自己”。这对古德诺这位洋顾问而言是难能可贵的,因为他并非以中国问题专家的身份受聘此职。古德诺在来华之初就在写给巴特勒的信中称,中国在他这位学院派眼中是一个“奇异的国度”。(252)而我相信,即便是在1926年出版经典的《解析中国》后,中国在古德诺眼中恐怕还是“不可思议的”东方。(253)因此,政体的设计必须综合考虑其普遍性原理和本土资源,如果自家的土壤里移植某种不适宜的政体,水土不服就会造成政体衰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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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50 也就是说,古德诺并不认为有所谓普适宪法学,宪法学思考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本土性的,古德诺在《中国的改革》中有一段话讲得尤其精彩:“中国的问题是一种中国问题。它的解决方案不应当是简单地复制欧洲,而应如下,虽然可能受到欧洲理念的影响,中国问题的解决却必须基于中国的传统和历史而得到审慎和缓慢的推进,其方式应当符合中国生活的特殊性。”(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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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52 根据古德诺为《立宪政府原则》所写的序言,古德诺曾在北大讲堂上讲授过“什么是立宪政府的本质?”这一基础问题,同时也正是因为其北大讲座讨论了这些具有一般学理意义的问题,古德诺才在美国整理出版了此次课程讲义。在古德诺看来,立宪政府首先是一种“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更能反映古氏宪法思想的是,古德诺主张立宪政府所要守的法来自先例、习惯和惯例,而这些习惯性规范则根源于一国历史上政治斗争的解决,包括诸如内战或革命这类暴力斗争。(255)我们由此可以得出古氏政体论的第三原则,一国宪制都是随着历史生长起来的,而宪法规范既要有控制现实政治的功能,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实力政治所塑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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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54 也是这本教科书的序言内,古德诺讲到了他在中国的观察,中国的政治和知识精英对宪制有一知半解的理论认识,但他们的结论基本上照搬了外国宪法的研究,而问题在于,中国和欧美国家的“传统”和“条件”却是迥然相异的。正因此,古德诺对1912年南京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向来评价不高,他曾讲过,该部宪法是建立在如下理论上的,“宪法文本自身就可以对政治行为施加一种控制性的力量,而无论该宪法所适用民族的传统和现实条件”。(256)古德诺由此提出的是一个规范性宪法理论很少去思考的问题,简单说起来就是羊皮卷如何可能约束枪杆子的问题。他在1913年写给巴特勒的信中也指出:“如果在不远的将来要通过任何宪法,那它必将是本国当下政治力量的冲突的产物,而并不是来自外国意见的影响力。”(257)同样,古德诺在其宪法讲义内讲过一个来自美国的比喻:“据说有位美国总统曾评论过,美国宪法对于美国而言就好比一件太小的上衣,如果他从前面将扣子扣上,后面就会开裂。”(258)因此,一部基于本国实力政治的宪法如要真正发挥约束现实政治的功能,则制宪者必须有妥协的精神,以及因势利导、以小谋大的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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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56 而与以上古氏政体论的三原则均有关联的是第四原则,古德诺非常重视“纸面宪法”和“实在宪法”之间的区别。早在《政治与行政》这部公共行政开山之作中,古德诺开篇就指出,大多数美国政府问题的研究者,其研究方法都是从宪法起,也以宪法终,很少可以超越法定政府组织,而去考察人民真正的政治生活,只是“再没有什么研究方法比这种方法更能把在判断一个国家真正的政治生活的学者们引入歧途了”。(259)在《立宪政府原则》这本书中,古德诺一方面承认成文宪法的意义,任何有关不成文宪法的讨论不应直接用以否定成文宪法的约束力,但另一方面则更为强调不成文宪法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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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58 一部成文宪法只是陈列在一部文件内的政府拟议计划,它并不必然展示一国政府的实际形式。成文宪法好比游戏的规则,如果游戏的进行实际上并非根据书面规则,那么所列举的规则就无法准确反映实际进行的游戏。因此,如果那些生活在成文宪法之下的人们根据规则来进行政治游戏,事实上他们不太可能长期如此,那么成文宪法也许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现实的政府体制。但是,如果他们并不如此进行政治游戏,政府研究者如要了解政治系统,则必须发现政治游戏事实上是如何进行的。(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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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60 2.国家统一的宪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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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62 最坏政体论认为,宪制设计及改革始终要以避免最坏政体为出发点,而这个否定性表达的学术命题,如果翻译成肯定性的表达,那么就是国家统一是一国宪法体制的最高价值。美国宪法学内有句名言,“宪法并不是一部自杀契约”(261),说的就是紧急状态下的主权者不应保护敌人的基本权利,而必须时刻以维护共同体的统一为己任,当然这并非意味着执政者可以以国家统一或国家安全的名义,任意破坏宪法规范,剥夺私人权利。古德诺的最坏政体论,也就是中国在革命之后、共和初造、“皇统解纽”后如何维系前帝制格局的大一统局面的问题。在《立宪政府原则》内,古德诺也对国家统一的宪法价值进行了中美之间的比较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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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64 中国在历史上所发展出的精彩文明,很大程度要归功于中国在过去有着一个伟大国家的事实。中国形成后,对外战争基本上停止了,中国人民的能量可以安全地转向内部条件的改造,而不必浪费在反对外部民族的战争上。中国更为晚近的历史也已表明,每当她边境处存在着敌对的政治强权时,就会形成巨大的不利。中国过去的事实更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事实。美国在国境的东西两侧都有浩瀚海洋的保卫,同时占据着一块可在最大范围内进行内部商业交流的广袤疆域,因此美国非常生动地展示出政治统一的积极意义。正是认识到统一的意义,才使得北方的人民在南北战争期间付出巨大的牺牲,以维持已经存在着的政治统一。“保卫联邦”成为一句战斗口号,其势不可挡。(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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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66 古德诺是在美国内战爆发前夕出生在纽约市的,这一成长背景决定了他在分析宪法问题时,不可能不带入林肯关于“分裂之屋不可站立”的著名论断。造化弄人的是,古德诺也是在宋教仁遇刺、孙中山二次革命、袁世凯南下“削藩”的当口到达中国的,因此,孙中山及南中国踢开1912年《临时约法》而起二次革命,袁世凯及北中国作为政治正统而平息地方脱离势力之乱,这在古德诺眼中很难不是美国南北战争在中国的重演。也因此,南北问题始终是古德诺思考中国内部多元性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角度:“中国从气候、地理和种族的角度看都分为两大部分,北方和南方中国。”(263)直至1926年的《解析中国》,古德诺虽然一带而过地提到了“中国本部”和“亚洲内陆边疆”的区分,但还是用更多篇幅专门讨论了中国的“南北差异”。(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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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68 古德诺由始至终未改对袁世凯的支持,原因归根到底在于他在备忘录事件后离开中国前所说的,袁“是将共和国维持在一起的第一人”。一方面,古德诺对袁世凯不乏褒奖,例如,他认为袁是“清王朝末期最有能力的人”,也曾讲过“我说他是保守派,但他的保守只是相对而言的。在革命之前,袁从来都被认为是在中国高级官员中最进步的一位”。另一方面,古德诺对袁也有清醒的认识,袁“既是一位政治家,也是一位政客……不如此的话,他不会有今时今日的地位”。但古德诺总体上之所以始终挺袁,就在于他看到袁世凯自身在共和宪制内承担着事实君主(区别于法定君主)的政治功能:“如果我们回头去看这些年,我们可以发现,袁世凯可以防止中国的分崩离析,在当前的欧战爆发之时,他几乎成功地重建了中国的财政,他正在从失序中造就秩序(bringing order out of disorder)。”(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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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70 如果说袁世凯的北方在中国宪制格局内代表着一种“保守的进步势力”,那么在古德诺看来,南方的“年轻中国”(Young China)及一批激进的海归学生(returned students)必定是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的。已如前述,古德诺从来就对1912年《临时约法》评价不高,而基本上肯定1914年的“袁记约法”,其所持的理据就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前者根本无视中国的传统,后者却更契合中国的现实。古德诺不仅在理论上反对“海归学生”在1912年约法内所写入的议会制政体,而且也对民国议会在现实中的运作极尽嘲讽,“这一由选举而产生的国会可以说并未构成中国任何重要利益的代表,唯一的例外可能就是海归学生”,在袁世凯于1914年初解散国会前,这届国会的最主要立法就是将议员的高薪合法化,虽然古德诺承认袁解散国会的行为是“恣意”的,但他也认为因为国会并未代表中国本土的任何重要利益,所以无人哀叹国会的死亡。(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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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72 古德诺对海归学生的认识还影响到他对中国教育改革的论述。中国的未来在教育,但教育的根本却不在于推动留学,而在于发展本土的公立教育,“对中国而言,与其将一少部分人送到海外留学,不如在国内教育大众的年轻人”。但留学和“非留学”之间的差异,主要尚不在受教人数的寡与多,而在于留学本身是“不智的”,留学是将“一少部分年轻人在最易受外界影响的年龄送出去”,而不是在广大中国人生于斯长于斯的环境内去教育他们,留学会“让那些有可能成为中国未来生活领袖的年轻人面对着去民族化(denationalized)的危险,因为他们会经常不加分辨地盲崇他们所见到的新文明,因为该文明在当下的权势和效率而臣服于其魔咒,最终失去他们对中国一切美好事物的敬意和尊重”。(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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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74 3.宪制建设为体,国家建设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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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76 古德诺对中国留学运动的批判,所讨论的已不再只是宪制建设的问题,而是由表及里深入国家建设和民族建构,至少在古德诺看来,中国近代的宪制建设和国家建设原本就是一体两面的,或者说宪制建设为体,国家建设为用。虽然古德诺没有使用现代政治科学的概念,但他的最坏政体论实际上已经超越了政体决定论的思维,没有哪种政府形式是一试就灵的。而在现当代的政治学家中,亨廷顿就曾对此题目给出影响力深远的判断:“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它们政府的有效程度。”(268)因此,近代中国宪制建设的关键功夫不在于共和制还是君主制这样的“面子工程”,而是如何多快好省地推进现代国家建设。事实上,古德诺在其备忘录的最后特别强调,中国要从共和复归君主制,一定是要在立宪政府形式下的君主制,至于为何如此,古氏有一小段的说明:“中国如要在民族之林中获得其适当地位,则其民众必须发展出更大的爱国心,政府必须增强其力量,以对抗外国侵略。但如果中国人民没有被赋予更多的参与政治的机会,那么人民不会发展出所需的爱国心。如果政府没有来自人民的真心支持,政府也不会获得必要的力量。”(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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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1278 古德诺讲过,中国在过去曾有“一个伟大的国家”,也因此诞生了灿烂的文明,但这个国家显然不是政治学中所说的现代民族国家。关于这一点,他在《解析中国》中有过论述:“我们经常谈到1894—1895年的甲午中日战争,然而事实上,除了中国的直隶省、福建省与日本发生了正面冲突之外,其他省份的中国人当时几乎不知道已经与日本发生了战争,这场战争实际上是在日本与两三个中国省份之间进行的。在这种各自为政的政治体制下,事实上不可能发展出全国观念这样的东西。”“欧洲人的到来,反倒使中国这种各地各自为政的体制逐渐得到改变,让他们更加觉得自己是一个统一的国家。”(270)而这正是古德诺这位研究欧洲国家行政法历史和制度的学者的洞见所在,只是在他所处阶段尚未发展出现代政治学用以表达这一现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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