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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严格从法律上讲,成年子女是不能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大学生已年满18周岁,身体、智力状况正常,完全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标准,父母已无法再义务为其提供抚养费。具体来讲,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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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虽然把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纳入父母应给付抚养费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明确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两个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但后者颁布实施在后,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以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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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现实生活中,虽然让已成年大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以自己的劳动来支付自己的教育、生活费有很大困难,但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依法限制在一定时间范围之内是合理的,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已经成年的大学生,并不存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可以通过勤工俭学,凭自己的劳动收入完成大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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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是高等教育,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虽然现实生活中,学生读大学几乎都是父母给钱,但实际上,只要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经在法律保护范围外,接受国家高等教育需要给付的教育费等费用不属于父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求学期间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而父母又具备给付能力,一些大学生起诉离异父母讨要或增加抚养费的请求还是会得到法官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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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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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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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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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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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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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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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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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尚在校就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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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42.夫妻离婚后,可以随意变更子女姓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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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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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某与夏某于2005年1月份结婚,由于感情不和双方于2010年6月登记离婚,离婚后孩子由母亲夏某抚养,齐某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2012年5月,夏某改嫁季某,组建了新的家庭。随后不久,夏某便将孩子的姓氏改为季。齐某得知这个消息后,多次找到夏某进行交涉,要求保留孩子的齐姓,但是夏某对此置之不理。齐某一怒之下不再向夏某支付抚养费,并且起诉到法院,要求孩子改回自己的齐姓。最终,法院支持了他的诉求,责令夏某将孩子的姓氏由季改为齐,但齐某仍应继续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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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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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因此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姓名权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自己可以决定叫啥名字,但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父母决定他们的姓氏,这是父母基于亲权决定的,具有专属性。父母在孩子随谁姓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应由父母共同决定,传统上一般随父姓。姓氏毕竟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子女姓氏一旦确定,父母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改变,如需改变,应首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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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变更姓氏的情况一般包括:(1)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3)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有这些情形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向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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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之后,孩子往往随一方生活,由于离婚时的种种不合,女方往往对对方怀恨在心,将孩子的姓氏变为自己的姓氏。还有一些女方再婚后,出于对新家庭的考虑,会擅自让孩子随继父的姓氏。离婚后一方如果擅自变更孩子的姓,就侵害了对方享有的子女随其姓的权利。案例中,夏某更改孩子的姓氏没有取得孩子生父齐某的同意,侵害了齐某作为父亲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责令恢复原姓氏。如果一方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另一方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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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公民年满18岁之后,就可以自行决定自己的姓名。但是,改姓名不是一件随便的事情,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序性,公安机关作为户口管理机关根据职能对公民变更姓名是进行控制的。除了父姓或者母姓外,还可以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扶养人姓氏等,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才会给予更改。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没有充分理由,公安机关不会轻易给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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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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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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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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