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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文大字典引石林燕语(138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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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奏议集三》(下,四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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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三十一引(四部丛刊缩印本,19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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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参阅《刑统》第三八九(杂律、坐赃致罪)条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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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参阅《庆元条法事类》卷七三(7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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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续集十一》(下,四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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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奏议集六》(下,四六五)。元祐四年是10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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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前集二十六》(上,三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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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奏议集十一》(下,五四七)——元祐七年是10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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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宋史》一九九《刑法志》一(艺文本,2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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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争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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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奏议集十三》(下,五六七)——元祐八年是10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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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近思录》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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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续集十一》(下,三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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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道隣法政文集 东坡,常州,和扬州题诗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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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一生好作诗,随处吟咏,因而有人就在他的诗上挑字眼,而加以陷害的,前后至少有三次。第一次是在神宗元丰三年(1079),他已经为了“湖州到任表”下狱,又有人说他七年前在杭州作的山村五绝,是诽谤朝廷,因而请处以极刑,他几乎送了命。第二次是在哲宗元祐六年(1091),御史贾易告他“山寺归来闻好语”一句诗,是听说神宗晏驾,“闻讳而喜”。虽然经过他的答辩,幸得平安无事,但是他也感觉到环境恶劣而请求离朝。第三次是在绍圣元年(1094),他才到定州的任上,御史大夫提起他的旧诗,说他不敬。[2]朝廷下诏“落两职,追一官,谪守岭南小郡”(英州)。我们在这里要研究的,是中间那一件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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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祐六年(1091)题诗案的经过,有东坡自己的一篇答辩书,说得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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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子由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为东坡写的墓志铭,关于这句诗的故事,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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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之自汝移常也,授命于宋,会神考晏驾,哭于宋,而南至扬州,常人为公买田书至,公喜作诗,有“闻好语”之句。言者妄谓公闻讳而喜,乞加深谴。然诗刻石有时日,朝廷知言者之妄,皆逐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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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之诗中所说的“闻好语”,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了。东坡说是因为听见老百姓讴歌新继位的小皇帝,子由说是因为听说常州的田庄置妥。那么我们到底应该相信谁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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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说,解释一句诗的含义,没有不应当尊重作者本人的意见的。不过子由是一位富于正义感而说话异常负责的君子人物——所谓“鲠亮功直”[4]——他一生崇拜他老兄东坡,胜过任何人。二人诗札往还,四十余年,如同一日。而元祐诗谤案,是东坡一生中一件大事,辩谤札子又是东坡的一篇得意文章。写墓志铭,更是预备传之千秋万世,不是可以随便马马虎虎的。而子由硬是撇开他老兄向皇帝报告的理由不管,而另外提出常州置田的一段故事。这中间必定有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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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和常州,有一段不解之缘,又对他一生不利,元祐八年(1093)五月,台官黄庆基告东坡五项罪状,常州买田,就是其中之一。东坡的答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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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题诗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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