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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20 (7)李(应作曾)秉正犯罪免归,鬻其四岁女为资。太祖命腐之,以为不父者戒。[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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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22 另外有些判例,虽然不合法律手续,但乍看起来,仿佛还合人情。刑法志所载的十几项之外,还有以下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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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24 (8)苏人范文从,仲淹之嫡派也。洪武中,拜御史,忤旨下狱论死。太祖视狱案所书姓名籍贯,遽呼问曰:“汝非范文正后人乎?”对曰:“臣仲淹十二世孙也。”太祖默然,即命左右取帛五方来,御笔大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二句赐之。面谕:“免汝五次死”。人感太祖之仁,而叹贤者遗泽之远。[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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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26 (9)洪武间有兄弟二人,以其伯兄坐法当死,各自缚为当刑者,哀诉于午门,愿代兄死……上戒行刑者,第试其人,如有难色则杀之,无难色则舍之,二人皆延颈待刀,遂止不杀其身。上大嗟异之,特赦其兄。命未下,御史大夫陈宁以为不宜以是得赦,卒杀其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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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28 (10)陈圭,台州人也……父叔弘,与其乡人多仇,圭常谏之,后一仇人以赃告叔弘罪当死……圭曰:“圭为子不能以谏其父,以陷于不义至死,此圭之不孝之致,义当死罪于圭身,原圭父,使得自新”……通政司以闻,上大喜曰:“不意今日乃复有孝子,宜赦其死”……刑部尚书开济奏曰:“罪有常刑,不宜屈法,开侥幸之路,请论如法。”遂听其圭代父死,而谪其父叔弘隶兵云南。[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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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30 (11)江伯儿者,母病,刲肋肉以食,不愈,祈于岱岳,愿母愈则杀子以祭。已而母愈,遂杀其三岁子祭。事闻,太祖怒曰:“父子天伦至重,礼,父为长子三年服。今百姓乃手杀其子,绝灭伦理。宜亟捕治之。”遂逮伯儿,杖百,谪戍海南。命礼部旌表孝行。礼部议不在旌表之列,诏从之。[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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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32 (12)洪武中,京城一校尉之妻,有美姿,日倚门自炫。有少年眷之。日暮,少年入其家,匿之床下。至夜,促其夫入直。行不二三步复还,以衣覆其妻,拥塞得所而去。少年闻之,既与狎,且问云:“汝夫爱汝如是乎?”妇言其夫平昔恩爱之详。明发别去,复以暮期。及期,少年挟利刃以入,一接后,绝妇吭而去。家人莫知其故,报其夫归。乃摭拾素有仇者一二人讼于官,一人不胜锻炼,辄自诬服。少年不忍其冤,自首服罪,云:“吾见其夫恩爱若是,而此妇负之,是以杀之。”法司具状上请。上云:“能杀不义,此义人也”,遂赦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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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34 (13)太祖悯常遇春无嗣,赐二宫女。妻悍,不敢御。晨起,捧盂水盥栉。遇春曰:“好白手!”遂入朝去。回,内出一红盒,启之,乃断宫人手也。遇春惊忧。后入朝,仪度错愕。太祖再三诘问,遇春惧,吐其实,且叩首曰:“蒙陛下赐二宫女,今若此,有辜圣恩,死莫赎,故连日惊忧。”太祖大笑,召遇春入宫饮酒。命力士肢解其妻,曰:“悍妇之肉。”遇春惊成癫痫。又有无嗣功臣,面奏太祖,求养子。太祖曰:“你们悍妻,平日酷妒,绝我功臣后嗣,可着礼部各给木椀一只,拄杖一条,沿功臣门求乞作样。”[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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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36 (14)华高胡大海妻,敬奉西僧,行金天教法,以二妇及西僧溺死。[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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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38 (15)太祖恨游方僧道及不守清规之僧道特甚。洪武二十五年(1392)降敕:“凡火居道士,许人挟诈三十两,钞五十锭,如无,打死勿论。和尚有妻者,诸人得攒殴之,更索其钞五十锭。无钞,殴死勿论。”令天下各寺观门口刊碑立石。[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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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40 (16)太祖尤恶无赖为无益之举。洪武二十六年(1393)圣旨:“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手腕,蹴圆者卸脚。”蹴圆古之蹴踘,今之足球也。[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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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42 从以上数例看,太祖真是任情生杀,为所欲为而从无任何丝毫顾虑,而他之有时候“法外施仁”——如赦范文从死罪及不杀校尉妻之凶手等——乃是用以争取人民之接受,甚至欢迎他的裁判,而在不知不觉中,把皇帝裁判看成一个合理的制度。最要不得的,是他之喜欢化装私访,使人防不胜防,因之有个把人偶尔说话不小心,为满街满村引来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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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44 (17)高皇帝尝微行,至于三山街,见老妪门有坐榻,假坐移时,问妪为何许人,妪以苏人对,又问张士诚在苏何如?妪云:“大明皇帝起手时,张王自知非真命天子,全城归附。苏人不受兵戈之苦,至今感德。”问其姓名而去,翌旦,语朝臣云:“张士诚于苏人,初无深仁厚德。昨见苏州一老妇,深感其恩。何京师十万人,无此一妇也。”洪武二十四(1391)年后,填实京师,多取苏松人者以此。[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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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46 (18)太祖行京城中,闻一老媪密呼之为“老头儿”,因大怒,至徐太傅(即徐达)家,绕室而行,沉思不已。时太傅他往,夫人震骇,恐有大虞,皇恐再拜曰:“得非妾夫达开罪陛下耶?”太祖曰:“非也。嫂勿以为念。”亟传令召五城兵马司总诸军至,曰:“张士诚小窃江东,吴民至今呼为张王。今朕为天子,而此邦居民,呼朕为‘老头儿’,何也?”即令籍没民家甚众。[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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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48 (19)上元夜,都城张灯。太祖微行,至聚宝门外。时民间好以隐语相猜为戏。见一家灯上,画一大足妇人,怀西瓜而坐。众哗然笑,太祖喻其旨,谓“淮西妇人好大脚”也。甚衔之。明日,乃剿除一家九族三百余口,邻居俱发遣充军,盖马后祖籍淮西也。[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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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50 太祖之残忍嗜杀,和他太子之仁慈,正好对比。《梵天庐丛录》中,有这样一段动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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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52 (20)太祖尝为汉兵所逐,马后负之而逃。太子私绘为图。及后薨(十五年,1382),太祖凄惨不乐,愈肆诛戮。太子谏曰:“陛下过于杀戮,恐有伤和气。”太祖默然。明日,以棘杖置地,命太子持。太子难之。太祖曰:“汝勿能。我将琢磨光泽以遗汝。今所诛者,皆天下之险人,犹荆棘刺之能触手也。除以遗汝,福莫大焉。”太子顿首曰:“上有尧舜之君,则下有尧舜之民。”太祖怒,即以所坐榻掷之。太子走,太祖追之。太子探怀中所绘图遗诸地。太祖展视之,大恸而止。[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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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54 综前所述,宰相废除之后,文武百官骤然差皇帝大半截,而愈形渺小,而在百姓心目中,皇帝遂愈成了超人(“真龙天子”)。大量而任情的不断残杀,“天威”愈为“不可测”,而“使民战栗”。在这两前提之下,三十年喜怒无常的无限专制,便不费力的奠定了一个“没有限制皇帝的制度”,而在中国传递了五百四十年。(尤其是太祖以一个“驱除鞑虏”的民族英雄的姿态出现,他的一切都被人民善意的原谅。再说回来,他的任情残杀,不见得比蒙古人的异族统治更厉害多少。)如果当初明朝开国三十八年的皇帝,能像宋初三十八年(太祖、太宗)那样尊重制度,优礼大臣,保全功臣,爱惜言官[99],则中国最近五六百年的政治和文化,恐怕会另是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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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56 [1]《清华学报》新八卷第一、二期合刊,197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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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58 [2]《宋史》二五六《赵普传》(艺文本3355~33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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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60 [3]《史记》八七《李斯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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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62 [4]《汉书》十九(上),《百官公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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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64 [5]《通典》二一(台北新兴影印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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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66 [6]钱穆:《国史大纲》,1956年台北版,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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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768 [7]《通典》二二(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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