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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陆容:《菽园杂记》,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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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梵天庐丛录》,20页(亦见吴晗,218页,引徐祯卿:《剪胜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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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梵天庐丛录》,21页(吴晗,249页,引徐祯卿,与此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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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明史》一一五,《兴宗皇帝传》:吴元年(1364),太子从太祖观郊坛,太祖指“道旁荆楚曰,‘古用此为扑刑,以其能去风,杂伤不杀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儿念!’”(1335页),可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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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宋太祖请皇弟署敕及赵普依法升群臣,并见《宋史·赵普传》。宋“乾九六八与九七六以来,不窜逐大臣,六十余年”及太祖“未尝戮一大将”,见赵翼廿二史札记(512及492页)。东坡上神宗皇帝书说:“自建隆九六〇以来,未尝罪一言者。”(《东坡文集》卷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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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道隣法政文集 宋濂与徐达之死[1]——明史中的两桩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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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对于太祖(1328—1398)之猜忌残杀,予以曲意回护,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宋濂(1310—1381)和徐达(1331—1385)之死,就叙述的不明不白。现在略予考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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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濂之死,《明史》一二八宋濂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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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三年(1380)……长孙慎坐胡惟庸党,帝欲置濂死。皇后太子力救,乃安置茂州……明年(1381),卒于夔,年七十二。知事叶以从葬之莲花山下。蜀献王慕濂名,复移茔华阳城东。”(艺文本,14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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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里面另外还有一个过节就是这一年宋濂没有到南京来拜寿,太祖因而气得要杀他的一桩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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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鏊的《守溪长语》里,有这样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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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濂字景濂,洪武中以文学承宠渥最久。后以老致仕。每值万寿节,则来京贺上与宴,恩数尤洽。一日,与登文楼,楼峻,涉级,踬焉。上曰:“先生老矣,明年可无来”。濂稽首谢,至明年万寿节前数日,上曰:“宋先生其来乎?”盖忘前语也。久之不至。曰:“其沮风乎?”使使视之江口。不至。曰:“其有疾乎?”使使视之家,濂方与乡人家会饮赋诗。上闻大怒,命即其家斩之。已而入宫上膳,孝慈命左右置蔬膳于侧。上问后何为食素?曰:“闻宋先生今日赐死,故为蔬食,以资冥福。”上感悟,遽起,命驾前双马驰赦之,曰:“不及罪死。”会前使阻风钱塘江,稍得延缓。后使至则已绑至市矣。宣诏得免。久之,其孙慎获罪,复执来京将杀之。后复力救曰:“田舍翁家请一先生,尚有终始。濂教太子诸王,可无师傅之恩?且濂居家,必不知情。”乃免。遣至四川,憇某寺,有老衲,高僧也。濂与语曰:“吾闻内典,善恶必以类报。吾平生所为,自以为无愧。何至是哉?”僧曰:“比生于胜国,尝为官乎?”曰:“编修。”僧默然,“濂是夜遂自经死。”(商务影印“今汇献言”本,1页~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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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鏊是正德元年到四年(1506—1509)的阁臣,王阳明十分尊重他,曾经有“王公深道,世未能尽也”的话(“明史”一八一王鏊传)。而这一段记载,是他笔记里的头一段,语气又十分肯定,毫无“传闻”、“疑似”的字眼,我们可以相信他必然认为有确实可靠的根据,才肯如此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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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鏊这段笔记,修《明史》的人,一定看见过的。《明史》一一三高皇后传,记载她这一段对话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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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家为子弟延师,尚以礼全终始,况天子乎?且濂家居,必不知情。”(艺文本,1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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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像是根据《长语》写的。尤其最后八个字,几乎完全相同。但是关于“失朝”获罪,和夔州“自经”两件事,“明史”就一字不提的予以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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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关于“失朝”一节,我们还另外掌握着一段明人笔记。柴萼的《梵天庐丛录》(上海有正民十四年本)第一卷,摘抄藏在神户某一图书馆许多明人抄本笔记中,有这样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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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年,宋学士濂年老乞归,太祖亲饯之,敕其孙慎辅行。濂顿首辞,且要曰:“臣性命未毕蓬土,请岁觐陛阶。”既归,每就太祖庆节,称贺如约。太祖眷念旧臣,亦恋多深情。十三年失朝,太祖召其子中书舍人璲,孙序班慎,问之。对曰:“不幸有旦夕之忧,惟陛下哀矜赦其罪。”太祖密使人瞰之:无恙。大怒,下璲慎狱。诏御史就诛濂,没其家。先是,濂尝授太子及诸王经。太子于是泣谏曰:“臣愚戇,无他师,幸陛下哀矜贷其死。”太祖怒曰:“俟汝为天子而宥之!”太子惶惧,不知所出。遂赴溺。左右救,得免。太祖且喜且骂曰:“痴儿子,我杀人,何预汝乎?”因遍录救溺者。凡衣履濡水者,擢三级。解衣履者,皆斩之。曰:“太子溺,俟汝解衣而救之乎?”乃赦濂死,而更令入谒。然其怒卒未解也。会与后食,后具斋素。问其故,对曰:“妾闻宋先生坐罪,薄为作福佑之”。太祖艴然怒,投箸而起。濂至,令无相见,谪茂州。而竟杀璲慎。(卷一,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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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记载,和王鏊《长语》中所叙的,有两点不同。①“宋濂失朝”,和宋慎获罪,在《长语》中,是前后两件事,在此混而为一。②这里有太子泣谏和投水一节,《长语》不载。但是这一段笔记,修《明史》者,大概也是看过的。因为《明史》宋濂传明明说到“太子力救”(只是没有说到“投水”)。此外,《明史》高皇后传(卷一一三)里有“帝恻然投箸起”一句(1315页),也很像是从这里来的(不过《明史》为了回护太祖,就把“艴然”改成“恻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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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庆节失朝”一节——这是宋濂致死的主要关键——是不是事实呢?我相信是事实。我根据的有下面四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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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洪武十年致仕以前,宋濂是常常陪太祖吃饭的一位客人。《明史》宋传中有“每旦必令侍膳”的话。所以在临别依依时,约定每年来朝称贺,是一件很自然的事。而他十二年“来朝”,宋传也有记载。不幸文楼跌跤,太祖教他明年不要再来,而到时又忘掉了,以致产生了天大的误会和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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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太祖大概是很不喜欢人“失朝”的。早在洪武三年(1370),宋濂就曾经为了“失朝参”而被贬为编修(《明史》宋传)。不是十二年太祖有“明年可无来”的一句话,宋濂怎么敢到时不来。偏偏太祖把这句话忘掉了,而可巧他这一年又正要大作生日,《太祖实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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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九月乙巳,天寿圣节,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宴群臣于谨身殿,自是以为常”(中研院影印本2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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