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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61 这幅图描绘了一个瑞士版本的颈手枷。右侧那个人正在捡石头朝犯人投掷,图片显示犯人的手腕并未被束缚,因此他们有能力自卫,看起来整个枷具为了取悦愤怒的公众被设计成快速旋转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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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63 在“血腥玛丽”统治的5年间,死于信仰的人的精确数字已不得而知,我们所知道的是,仅1553~1558年伦敦城一地,就有114名男人、女人、孩童被烧死,其中89人被博纳主教亲手推进火坑。正当他沉浸在滔天恶性的狂欢中时,1558年,玛丽之妹伊丽莎白(Elizabeth I)登上英国王位,她把前主教囚禁在暗无天日的伦敦塔。在那里,博纳悲惨度日,用生命中最后10年来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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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65 比起家族中的其他人而言,伊丽莎白的治国方式惊人地开明。英国已经被延绵30年的宗教纷争蹂躏至精疲力竭,很显然,她的首要任务便是治愈宗教狂热这块溃烂化脓的创伤。在首次议会演说中,她说:“只有一个上帝,亦只有一个基督,其他一切事情都是无关轻重之小事。”虽然她使英国恢复到其兄爱德华建立的国教,且向天主教徒征税,但她决不允许宗教迫害再度出现。她开始以一种果敢、积极、决绝的方式处理由于其父的过度屠杀,以及上个世纪的玫瑰战争带来的贫困问题。她为穷人建立济贫院,为病者建立医院,并且极大地改善了监狱条件。但这些并不意味着她废除了残忍的死刑或肉刑。事实上,刑讯逼供在她治下发展到顶峰,当伊丽莎白即位并牢牢攥紧权柄后,每年被处决的犯人有800左右;枢密院(Privy Council)以及间谍网负责人弗朗西斯·沃尔辛厄姆(Sir Francis Walsingham),惯于采用酷刑作为榨取信息的手段。但是如果没有伊丽莎白的表侄女——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Mary Stuart)的出现,伊丽莎白本来极有可能扭转这一趋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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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67 玛丽本人更像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国人而非苏格兰人。她丈夫是法国国王,母亲是法国人。丈夫去世后她才回到苏格兰。由于习惯了奢华舒适的法国宫廷生活,苏格兰的寒冷、尖锐、生硬给玛丽造成了巨大的震撼。苏格兰人与那里的气候一样粗鲁,野蛮的肉刑在苏格兰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窃贼和造假者被砍去双手,在手上、面部、身上打上烙印亦非常普遍,连最轻微的违法行为都遭到鞭笞与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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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72 一个受刑者被用木桩固定起来,他即将被车轮击打的粉身碎骨。显然还有更残忍的酷刑在等待这个不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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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74 在苏格兰盛行的一种让人大开眼界的死刑是“轮刑”(和法国和德国一样)。这里的轮子并不是古罗马使用的精致的鼓状物,而只是一个简单的马车轮子。犯人被四仰八叉地捆在轮子上,状如飞鹰展翅,然后施刑人用木槌或铁棍打碎犯人的四肢关节,再用烧红的铁钳把身上的肉一块一块撕扯下来,最后,用利斧砍掉脑袋。这一切让玛丽觉得很不舒服,再加上当时苏格兰长老会领袖约翰·诺克斯(John Knox)掀起了宗教狂热,他公开称女王为“血腥的天主教婊子”,玛丽更加无法忍受。她所想要的,不过是体面善良的臣民、较为文明的国家——如果是天主教国家或她可以改造成天主教的国家那再好不过了。之后玛丽被其臣民废黜,但她成功地逃过了边界,到达英格兰,请求伊丽莎白提供政治庇护。伊丽莎白应允。玛丽得到庇护,不过所付出的代价不菲——永久性软禁。伊丽莎白及其大臣都很清楚,玛丽和她母亲一样,是个根深蒂固的阴谋家,而且英格兰充斥着热心的天主教徒,他们乐于见到一个皈依罗马天主教的英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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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76 伊丽莎白的近臣们以及沃尔辛厄姆请求女王处死玛丽。在整整17年里,他们一直试图说服女王采纳他们的建议,但伊丽莎白并不想成为现代史上第1个亲手下令处死另一个君主的国王。然而,1586年仲夏,当沃尔辛厄姆向女王禀报他们成功破获了一起针对女王的阴谋时,她动摇了。安东尼·巴宾顿(Sir Anthony Babington)是一个出身高层的英国天主教徒,他与同伙谋划绑架、谋杀伊丽莎白,把玛丽扶上王位。这个阴谋是经过玛丽首肯的。毫无疑问,沃尔辛厄姆精心修改了玛丽的信件,使得她看上去比实际上更像一个同谋。但在硝烟弥漫、杀气森森的政界,结果就是一切。伊丽莎白怒不可遏,那种狂怒是都铎王朝专制君主的特色。在致沃尔辛厄姆的信函中,她写道:“在这种情形下,毫无回旋余地,我们应把仁慈丢到一边,采取极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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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81 在审讯前,通常会向受刑者展示各种各样的刑具,这是审讯的第1阶段。这些骇人的拥有巨大破坏力的刑具让人不寒而栗,受刑者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各种惨不忍睹的画面,这已经足够使他们乖乖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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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83 如果他们不老实坦白,我命令你把他们带到拷问架旁边,先对其进行威吓。倘若森然的刑具仍不能使其开口,你应让他们尝尝拷问架到底什么滋味,直到你认为目的达到为止。”最后,玛丽被监禁,巴宾顿和15名同犯被拖到伦敦塔关押。两名沃尔辛厄姆的间谍被释放,剩余的14人以叛国罪被处以绞死、挖出内脏、四马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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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85 这是伊丽莎白即位28年以来第1次下令执行的恐怖司法杀戮,这很可能暗示了时代的变迁。1586年9月20日,巴宾顿和6名同伙被公开处死,在死亡到来之前,他们眼睁睁地看到同伴们被一个一个地劈开身体,拖出内脏,砍成碎片。公众对这一血腥场景的反应是欢欣鼓舞的,人群始终在兴奋地鼓掌,伊丽莎白同样如此。第2天,剩余的7个谋反者被简单地公开吊死。这是大不列颠最后一次施行绞死、挖出内脏、分尸的酷刑。第2年的2月,苏格兰女王玛丽在佛泽林盖城堡(Fothering Castle)里被砍头,行刑在外人不得入内的情况下私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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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87 谋反者与苏格兰女王不是死于伊丽莎白统治下的全部人员。在她统治时期,拉肢架、绞刑架、绞索这些工具从来没有闲置,各种各样的偷鸡摸狗之徒被残忍地迫害。小偷在第1次行窃被抓时将失去一只耳朵,再犯则割掉另一只耳朵,第3次偷窃就被吊死。妓女也同样,初犯失去一只耳朵,第3次被抓就被割掉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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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89 1584年,即巴宾顿阴谋破获的两年前,尼德兰统治者、奥兰治的威廉亲王(William of Orange)不幸遭到谋杀。荷兰在世纪初沦为了西班牙的政治和宗教附庸。威廉成功地将西班牙人驱逐出去,因而声誉日隆,成为欧洲最受爱戴的统治者之一。一个叫巴尔萨扎·杰勒德(Balthazar Gerard)的宗教狂热分子在1584年刺杀了威廉。他被一群愤怒的民众抓获,在当地守卫赶到之前,众人已将他打得半死,然后在他的伤口里抹上大把大把的盐,用斗篷包裹全身,扔到白兰地与醋的混合液中浸泡,直到守卫赶到,他才保住性命。他被拖到当地监狱,在接下来的18天,遭到反复折磨与拷问。第1天,他被带到一个公共刑台上,犯下不赦罪恶的那双手被迫猛地插进一大锅滚烫的沸水中,奇怪的是他竟然未流露出丝毫的痛苦表情。第2天,他被再次带到刑台上,砍掉双手,他再次表现出了惊人的冷静,仅有的反应就是满不在乎地把残肢从台上踢下去。在接下来的11天,他的身体被刑具一点点残害,支离破碎,烧红的铁钳把他的肉一块一块撕扯下来。最后一天,他被绑到火刑柱上慢慢地烤,不一会儿,施刑人将火熄灭,把他放下来——已被烧得如焦炭般漆黑——接下来,他要遭受轮刑的折磨,熬了难忍的6个小时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被勒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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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91 不幸的是,这件叫人咋舌的残暴事情并未给欧洲的宗教冲突与司法恐怖画上句号。事实上,在当时以及之前和之后的几百年里,宗教迫害一直都是欧洲最重大的事情之一。尤其是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为了净化世界,对任何敢于挑战其权威的人大开杀戒,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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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93 宗教裁判所(The Inquistion)并非西班牙首创,其初始用意也不是施行宗教与社会恐怖。“inquisition”这个词的意思很简单,即“官方、司法审讯”,在此语境下,宗教裁判所意指罗马天主教会对可能的异端行为进行审讯。晚至1139年,教会所允许的惩罚异端的唯一方式是革除教籍。这显然威慑不了那些顽固不化的异端。可疑的异端分子被世俗权威或一群愤怒的基督徒杀死时有发生,但是,这种行为受到教会的严厉谴责。事实上,即使如克莱尔沃的圣伯纳德(St Bernard of Clairvaux,1090~1153年)那样德高望重的权威人物也曾说过:“信仰不是靠强迫,而是靠说服产生,”然而,这种宗教宽容态度在他过世后随之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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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098 这是忏悔的人和不顺从的罪人在朝圣或宗教仪式中佩戴的“念珠”(rosary),他们可能为了展示信仰之坚定而自愿佩戴,也可能是由于某种罪过而被迫接受的一种苦行。挂在信徒脖子上的以支撑整个念珠重量的铁链上面布满了尖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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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100 基于一个原则即异端邪说是对上帝犯下的严重罪过,1198年,教皇英诺森三世(Pope Innocent III)开始鼓励信徒搜捕、侦破和摧毁异端。然而,英诺森并不主张教会应卷入此事,直到1229年,教皇格里高利九世(Pope Gregory IX)批准成立了一个修道士团体,专门负责侦破异端,这些修士被称为宗教审判官(Inquisitor or Private Investigators of Heresy)。4年后,格里高利九世致信法国主教们,告知他们宗教裁判所的存在,并督促他们配合它的工作。不过直到此时,宗教裁判所并无意——事实上也的确没有权力——对受审嫌疑人进行肉体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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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102 对异端的标准惩罚是侮辱性的苦行,比如被迫去某一圣地朝圣,或在长袍上缝上一个“十”字。只要受罚之人矫正了罪愆,且做了适当的自我惩罚,耻辱便得到了洗刷,他们会重新被教会接纳。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即异端者拒绝承认他们的错误,或继续坚持传播异端邪说(据估计,这种情况不到10%)时,才会将他们交由世俗政府进行司法审判和惩罚。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Franciscans)成立了新的宗教法庭,但即使在这些知识丰富、训练有素的修士中,对于什么行为能够构成应受惩罚的异端罪,以及苦行和世俗司法惩罚的力度应该有多大,都存在巨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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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104 纪伯纳(Bernardo Gui)是一名多明我会修士、宗教审判官,F·默里·亚伯拉罕(F.Murray Abraham)在电影《玫瑰之名》(Name of the Rose)中的演绎让人不寒而栗。1307~1324年,经他判定的异端分子多达1000人,他还把自己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详细记录下来,集结成一本394页的煌煌巨著《审判异端指南》(The Conduct of Inquiry Concerning Heretical Depravity)。该书总共5章,前3章讨论程序问题,比如审讯疑犯的程序以及怎样组织法庭。第4章是对有关罗马教皇告谕如何界定宗教裁判所权力的老调重弹。最后一章详细阐述哪些行为构成异端罪——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这本早期教会的畅销书最有意思之处,在于教导宗教审判官如何向可疑的异端问讯。正如现代社会的知名律师所惯用的伎俩一样,永远不要让证人掌握主动权。提出的问题应该尽可能地刁钻古怪且布满陷阱,回答时稍有疏忽,措辞不当,便可能使最无辜之人被贴上异端的标签。在此过程中,关键在于让证人思维混乱、失去判断。本书与其他因素一起,奠定了宗教裁判所的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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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106 当纪伯纳正为著书而忙碌劳累时,教皇克莱门特四世(Clement V)下令以异端罪搜捕圣殿骑士团成员——主要是因为他们富可敌国,权势滔天,甚至使教皇和法国国王眼红。骑士团遭受灭顶之灾。当法王菲利浦四世(Philip IV,又称为美男子菲利浦)忙于大肆搜捕、折磨、烧死圣殿骑士时,英国国王爱德华二世(Edward II)则显得更为理智——他拒绝合作,教皇在英国一无所获。于是,他致信爱德华说:“我们获悉,你因酷刑违背你们国家的法律而禁止使用;但是,没有任何国家的法律能逾越教规,我们的法;因此,我命令你立即对这些人施以酷刑。”这位神圣的教父后来又加上的一句,“你已经显示了对异端的偏爱,这使你的灵魂陷于危境”,使得这封信对爱德华来说更像是一个凶兆了。爱德华勉强屈服,下令逮捕英国的圣殿骑士团成员,但是国王还是提前发出了预警,尽量留给大多数人充足的时间逃到苏格兰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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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108 到1401年,离圣殿骑士团被摧毁已有70多年了。烧死异端在英格兰已经合法化,因此国际性的宗教裁判所体系开始形成。可疑的异端分子被教会逮捕,交由世俗机构审讯:教会还是不希望亲自实施身体伤害而弄脏了圣洁的手。整个程序非常简单,一旦发现可疑的异端分子,教会法官会对被控者作出如下宣判:“既然教会对你这类异端无能为力,我们特此把你交给世俗法庭,并尽我们最大努力劝谏他们遵守教会原则,保全尔等之性命和身体,远离死亡。”接下来的一句才是关键:“只要你完全承认异端指控”。毫无疑问,被控者最终会认罪;如果拒绝认罪,他们也会被一直折磨到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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