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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14 在符合国际公约的情况下,L.214-1条及L.311-1条所述报酬,在首次于欧盟成员国录制录音制品及录像制品的作者、表演艺术者、制作者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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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16 L.31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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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18 个人复制报酬,依下列条件,按L.131-4条第二款规定的一次付清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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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20 L.31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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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22 (1992年7月17日92-677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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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24 (2001年7月17日2001-62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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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26 (2006年8月1日2006-961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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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28 可用于个人复制的作品的录制载体的生产者、进口者或税法典256条之二I 3)意义上共同体内获取人,在将这些载体投放法国流通时应支付L.311-3条所规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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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30 报酬额依载体种类和录制长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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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32 该金额的确定将参考L.331-5条界定的技术措施的使用程度及其对属于个人复制例外情形的使用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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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34 L.31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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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36 (2006年8月1日2006-961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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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38 (2009年6月19日2009-744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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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40 载体种类、报酬率及支付方式由委员会规定,委员会由一名国家代表主持,组成人员包括:一半是代表报酬权收益人的组织指定的人员,四分之一是代表前条第一款所指载体的生产人、进口人的组织指定的人员,四分之一是代表消费者的组织指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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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42 委员会会议纪要根据法令确定的方式进行公告。委员会发布年报并将其提交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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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44 在议定后一个月内委员会主席不要求再议的,其决议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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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46 委员会决定在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公报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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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48 L.31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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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50 L.311-1条规定的报酬,由本卷中第二编所述一个或多个组织为权利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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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52 报酬由前款所述的组织根据每一作品的个人复制在权利人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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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54 L.31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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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56 (1995年1月3日95-4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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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58 (2001年7月17日2001-62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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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60 录音制品的个人复制报酬,一半由本法典意义上的作者享有,四分之一归表演艺术者,四分之一归制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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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9962 录像制品的个人复制报酬,在本法典意义上的作者、表演艺术者及制作者间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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