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785325
1702785326
第12条第3附条[9]
1702785327
1702785328
雇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创作的工业设计,其排他性经济使用权归雇主,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
1702785329
1702785330
第13条[10]
1702785331
1702785332
排他性复制权是指以直接或者间接、临时或者永久、全部或者部分的任何形式和方式对作品进行复制,如手抄、印刷、石印、版刻、拍照、录音、摄影以及其他任何复制方式。
1702785333
1702785334
第14条
1702785335
1702785336
排他性改作权是指以适宜方式将口述作品转变为书面作品或者以前条所述的任何方式再现作品。
1702785337
1702785338
第15条
1702785339
1702785340
排他性公开演奏、表演、朗诵权是指以任何方式有偿或者无偿地演出音乐和戏剧作品、放映电影作品以及其他公开表演的作品或者口述作品。
1702785341
1702785342
在公认的家庭、学会、学校或者慈善机构的范围内,非营利性地表演、演奏或者朗诵,不视为作品的发表。
1702785343
1702785344
第15条第2附条[11]
1702785345
1702785346
1.在救济中心或者机构内演奏、表演或者朗诵作品的,无论该救济机构是由官方设立还是由民间志愿者设立,在该演出是面向其会员或者受邀者而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情况下,可以减少作者的报酬。意大利作者和出版者协会与相关团体之间没有协议的,报酬的支付标准由内阁总理令决定,并由内政部[12]颁布。
1702785347
1702785348
2.根据1988年8月23日第400号法律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在听取议会相关职能委员会的意见后颁布的内阁总理令应当确定判断适用本条第1款前半部分的主观和客观条件的标准与方式,尤其需要规定如下内容:
1702785349
1702785350
(1)根据1991年8月11日第266号法律第6条的规定,登记设立的机构至少已经注册两年;
1702785351
1702785352
(2)确立机构住所的方法、会员和受邀者的人数应当是有限的而且要事先规定;
1702785353
1702785354
(3)在节目表演日之前已获得会员身份而且其会员身份能够以文件形式证明;
1702785355
1702785356
(4)节目的演出是完全无偿的,而且表演者仅旨在阐释团结一致的愿望。
1702785357
1702785358
第16条[13]
1702785359
1702785360
1.排他性的有线或者无线传播权是指以任何传播方式进行远距离传输,如电报、电话、广播、电视和其他类似方式,还包括通过卫星向公众传播、通过电缆转播以及设置接受条件的密钥式向公众传播;此外,还包括以任何人在其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以自由获取作品的方式传播。
1702785361
1702785362
2.本条第1款规定的权利不因包括将作品交由公众自由获取在内的向公众传播的行为而穷尽。
1702785363
1702785364
第16条第2附条[14]
1702785365
1702785366
1.本法中使用的术语是指:
1702785367
1702785368
(1)卫星:是指根据电信立法的规定,任何以一定波段将信号直接传输给公众接收点或者以向公众接收点传输的同等条件向独立的私人接收点进行传输的卫星;
1702785369
1702785370
(2)通过卫星向公众传播:这是在国家领土范围内运作的无线电广播机构进行控制并承担责任的行为,即把承载节目的信号以不间断的波段发射给卫星然后反射回地面,最终实现被公众接收的目的。当承载节目的信号是以电码形式呈现时,通过卫星向公众传播是以该无线电广播机构或者许可第三人将其传输的解码方式交由公众自由获取。当通过卫星向公众传播发生在非欧盟成员国而且该国不存在向公众传播系统的同等保护时,适用本法的规定:
1702785371
1702785372
(a)如果承载节目的信号是由位于意大利境内的站点传输到卫星上的,则通过卫星向公众传播的行为视为发生在意大利。本法规定的与卫星无线电广播相关的权利由发射站的经营者行使;
1702785373
1702785374
(b)如果信号是由非欧盟成员国境内的站点传输而通过卫星向公众传播是由意大利境内无线电广播机构加载的,只要该无线电广播机构在意大利境内有其主要营业场所,向公众传播的行为视为发生在意大利境内。本法规定的与卫星无线电广播相关的权利,由无线电广播机构的经营者行使;
[
上一页 ]
[ :1.70278532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