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79181e+09
1702791810 (c)在此类案件中声称需要许可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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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12 依照上述第(2)小节的规定,在命令实施的任何时间内,可以再次将许可方案提交至法庭,只要该许可方案与命令适用的案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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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14 (2)在下列情形下,依照第(1)小节规定除了法庭特别准许之外,许可方案不应再次被提交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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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16 (a)如果相关命令的有效期为无限期或超过十五个月,在法庭的命令做出之日起十二个月的限期到期之前;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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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18 (b)如果该命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十五个月,在该命令到期之前超过三个月的任何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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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20 (3)第31节规定应适当变更比照适用于依据本节规定做出的任何指导或命令,并且法庭应有权就任何此类的指导下达其认为公正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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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22 法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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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24 33.(1)为本章之目的根据正在执行的许可方案,如果在某类型的案件中许可被准许,此案件应作为许可方案范围内的案件:根据许可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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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26 (a)依此准许的许可将遵守借以排除特定事项的条款和条件,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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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28 (b)案件涉及一项或多项排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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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30 此案不应作为许可方案范围内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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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32 (2)任何人声称在许可方案范围内的案件中,执行方案的许可组织拒绝或是未能依照许可方案的规定授予其许可或是促成其被授予许可的,可以依本节规定申请由法庭下达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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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34 (3)不在许可方案范围内的案件中的声称需要许可的任何人也可提出上述申请,或者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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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36 (a)许可组织或个人拒绝或未能授予许可或促成许可的授予,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不应授予许可是不合理的;又或者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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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38 (b)许可组织提出应授予的许可的收费,条款或条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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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40 (4)如果机构(不论其是否声称代表需要许可的人)或个人(不论其是否需要许可)依照第(2),(3)小节的规定向法庭申请作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并且法庭确信该机构或个人在纠纷事项上有实质利益,如果法庭认为其合适,可以使机构或个人作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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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42 (5)依照第(2),(3)小节规定法庭应就任何起诉给予申请人、相关许可组织以及每一个申请的其他当事人陈述案件的机会,并且如果法庭确信申请人声明理由充分,其应下令宣布,就命令中规定的事项,申请人有权就条款和条件获得许可并且支付费用(如果有的话)法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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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44 (a)在依照第(2)小节规定申请的案件中,裁定适用许可方案的规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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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46 (b)在依照第(3)小节规定申请的案件中,裁定依其情况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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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48 (6)本节涉及对于未能授予或未能促成授予许可的规定应解释为包括在请求授予许可之后的合理时间内未能授予或未能促成授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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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50 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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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52 34.在本国传播服务中的,传播广播所引起的纠纷中,法庭不准许任何声称依据本法规定在播放者的许可范围内在传播服务中提供或者包含此类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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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54 法庭命令的效力和有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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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56 35.(1)任何符合依据本章规定作出的法庭命令的条件的人,或是已经向符合上述条件的版权人或准版权人做出满意承诺的人,在本法下应视为拥有许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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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1858 (2)在裁决电视广播许可时,法庭应仔细考量娱乐传媒所附加的条件或包含在广播中的其他事件,尤其是许可在上述情形下未能被准予时法庭也不应拒绝准许或不准许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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