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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本编在其不延伸适用的国家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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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王陛下可以用枢密令的形式,对在枢密令中列明的本编任何条款在其不延伸适用的国家的适用作出规定,以保证这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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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适用于该国公民或国民或在该国有住所或居所者,如同适用于联合王国公民或在联合王国有住所或居所者一样,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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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适用于依该国法律成立的机构,如同适用于依联合王国组成部分之法律成立的机构一样,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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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适用于在该国首次出版的作品,如同适用于在联合王国首次出版的作品一样,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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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适用于制作该国之广播,如同适用于制作联合王国的广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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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命令可对第(1)款中全部或任一事项做出规定,并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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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符合该命令列明的例外与限制的前提下适用本编的任何条款,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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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规定本编的任何条款普遍适用或具体适用于该命令中列明的特定类型作品或其他类型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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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非女王陛下相信一国已经或即将依照本国法律制定有关枢密令所涉及作品的规范,从而给予本编所涉及的版权所有人以充分保护,否则不应根据本条颁发针对该国的枢密令,但公约缔约国或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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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3)款的“公约缔约国”是指联合王国为成员国之一的版权国际公约的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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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包含本条所指的枢密令的法定文件应当受议会任一院撤销决定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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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拒绝对未给予英国作品充分保护国家的公民给予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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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女王陛下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对本条适用的英国作品或其中一类或几类未能给予充分保护,女王陛下可依据本条以枢密令的形式对与该国有关的作者作品就本编规定授予的权利作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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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本条作出的枢密令应当指明针对国并规定:依命令之目的,对于在该命令具体列明日期之后首次出版的作品,若作者具有下列情形,则该作品不具有受到版权保护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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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该国之公民或居民(在联合王国或本编相关条款延伸适用的其他国家无住所或居所),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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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依该国法律成立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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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密令还可以依本编所有目的或者命令中列明的目的,就一般作品或命令中列明的某类作品,对第(1)款中未能给予保护的性质和程度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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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条适用于文字、戏剧、音乐和艺术作品,录音制品和电影;“英国作品”是指其作者在关键时刻符合第154条中作者含义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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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含本条所指的枢密令的法定文件应当受议会任一院撤销决定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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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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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领海以及大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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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本编之目的,联合王国的领海应被视为联合王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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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适用本编的规定时,在联合王国大陆架区域内为与开发海床或附土或开发其自然资源有直接联系的目的而安排的建筑或船只上所发生之事,视同在联合王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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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王国大陆架区域是指根据1964年大陆架法案第1条第(7)款而划定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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