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800058e+09
1702800058
1702800059 (ii)(I)侵权行为于版权局长公布通知起一年期间届满后实施的;
1702800060
1702800061 (II)侵权行为于前句所指一年期间届满前实施,并持续到该期间届满后的;此种情形下,侵权人仅就该一年期间届满后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救济责任;
1702800062
1702800063 (III)其版权依本条已恢复之作品的复制品或录音制品系意向通知在《联邦公报》上发表后制作的。
1702800064
1702800065 (B)(i)已恢复作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或恢复作品的版权的专有权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信赖人送达行使已恢复之版权的意向通知的;
1702800066
1702800067 (ii)(I)侵权行为自收到意向通知之日起一年期间届满后实施的;
1702800068
1702800069 (II)侵权行为在(I)句所指之一年期间届满前开始实施,并持续至该一年期间届满后的;此种情形下,侵权人仅就在该一年期间届满后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救济责任;
1702800070
1702800071 (III)其版权依本条已恢复之作品的复制品或录音制品系在收到意向通知后制作的。
1702800072
1702800073 通知依(A)目和(B)目发出的,该两目中所指之一年期间以通知公布日或送达日之在先者起算。
1702800074
1702800075 (3)已有演绎作品——(A)对于根据已恢复的作品创作的演绎作品,并且其创作系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1702800076
1702800077 (i)《乌拉圭回合协定法》制定日之前,假如该演绎作品的来源国在该日系适格国;
1702800078
1702800079 (ii)已恢复作品地来源国成为适格国日之前,假如该演绎作品的来源国在《乌拉圭回合协定法》制定日非为适格国。
1702800080
1702800081 信赖人可以在已恢复作品的保护期内继续使用演绎作品,假如信赖人就其非因本项本应承担救济责任的行为向已恢复作品的所有人支付合理的补偿。
1702800082
1702800083 (B)当事方之间没有协议的,补偿数额由合众国地区法院确定,该数额应反映信赖人继续使用已恢复的作品对其实际的或潜在的市场或者其价值的损害,以及对恢复的作品的作者对表达的相对贡献和信赖人对演绎作品的相对贡献的补偿。
1702800084
1702800085 (4)信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就412条而言,侵权人为信赖人的,当已恢复的作品如享有版权本已构成侵权的行为在恢复日前实施时,侵权行为视为在登记前实施。
1702800086
1702800087 (e)行使已恢复版权的意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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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0089 (1)向版权局备案意向通知——(A)(i)向版权局备案的行使已恢复的版权的意向通知,应由已恢复版权的、依(d)款第(2)项(A)目(i)段向版权局备案意向通知的所有人或版权专有权的所有人(本项以下称所有人)签署,或者由其代理人签署。通知应载明已恢复作品的名称,还应写明英文译名和所有人所知的据此可识别已恢复作品的其他名称以及可与所有人联系的地址和电话号码。通知由代理人签署的,作者必须在通知备案前签署确立代理关系的书面文件。版权局可制定条例特别要求通知载有其他信息,但未提供其他信息的,并不使通知无效或者成为拒绝将已恢复的作品登载在《联邦公报》上的依据。
1702800090
1702800091 (ii)版权已恢复的作品无正式名称的,应在意向通知中加以详细描述以便识别。
1702800092
1702800093 (iii)意向通知中出现细微错误或遗漏的,在备案后可以再次通知予以改正。细微错误或遗漏的改正在(d)款第(2)项(A)目(i)段确定的期间之后应当接受。通知应依(B)目规定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1702800094
1702800095 (B)(i)行使已恢复的版权的意向通知已经备案的,版权局长应于某特定国家的恢复日后4个月内和此后两年期间内每4个月在《联邦公报》发表载明已恢复的作品及其归属的清单。
1702800096
1702800097 (ii)版权局公共信息处应保留不少于一份的含有行使已恢复版权的所有通知的清单,以供公众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依第705条和第708条查阅及复制。
1702800098
1702800099 (C)版权局长有权根据接收、处理、备案和公布行使已恢复版权的意向通知其纠正通知的费用,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1702800100
1702800101 (D)(i)《乌拉圭回合协定法》在第101条(d)款第(15)项所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合众国生效日前90天内,版权局应颁布条例规范依本款行使已恢复版权的意向通知的备案,并将条例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1702800102
1702800103 (ii)条例应允许已恢复的版权的所有人就恢复的版权同时申请登记。
1702800104
1702800105 (2)向信赖人送达的意向通知——(A)行使已恢复的版权的意向通知可在版权恢复日之后任何时间内向信赖人送达。
1702800106
1702800107 (B)向信赖人送达的行使已恢复的版权的意向通知,应由所有人或所有人的代理人签署,应详细载明已恢复的作品、使用已恢复之作品的作品,还应载明已恢复的作品的英文名称、所有人所知的可以识别作品的其他名称、所有人所反对的使用,以及信赖人可与所有人联系的地址和电话号码。通知由代理人签署的,代理关系必须由通知送达前所有人签署的书面文件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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