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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74 第15条:社会有权从每个公共官员那里获得其行政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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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76 第16条:只要权利保障未获保证且三权分立未受规定,那么社会就缺乏一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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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78 第17条:财产是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除非以合法形式建立的公共需要明确要求,且在公正补偿被事先支付的前提之下,任何财产皆不得受到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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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80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民主与独裁的交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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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82 但和中国的辛亥革命一样,法国革命也导致了很长时间的动荡。在以后一百多年中,君主独裁和民主政体相互交替,产生了许多部没有实质意义的宪法。事实上,《人权宣言》所表达的理念并没有获得直接实施。1791年,法国在君主立宪体制下建立了第一部民主宪法。它包括了《人权宣言》,建立了三权分立的政府,取消了选民的财产资格,并限制了国王权力。但在次年,法国人民就废除了君主制,建立了法国历史上的第一共和国。但革命越来越激进,并最终导致雅各宾(Jacobins)暴政。几年之间,法国人民已经从对民主的渴望转变到对混乱的厌倦。只有一个能干的独裁者才能收拾残局,而他就是拿破仑·波拿巴(Napoleon Bonapar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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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84 法国革命产生了《人权宣言》。《人权宣言》长期未能获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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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86 拿破仑先做了几年第一执政官,很得民心。1802年,他成功地使执政官成为终身职位。但和袁世凯一样,他仍不满足;比袁世凯幸运的是,他在两年之内就在选民拥戴下当上皇帝,成立了第一帝国。但法国终究还是比中国幸运,因为袁世凯是一个只知道追求权力的军阀政客,拿破仑则确实是一位多方面的天才。虽然他没有制定宪法,但他运用独裁权力制定了近代世界第一部成文法典——《法国民法典》,有时也被称为《拿破仑法典》,并和《人权宣言》一样对世界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事实上,因为法国一直缺乏一部稳定的宪法,《民法典》长期以来充当着法国基本法的角色,因而和《人权宣言》一样也是法国最古老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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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88 拿破仑主持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发挥了基本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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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90 滑铁卢战役之后,拿破仑政权被推翻,法国又经历了不同王朝的统治。大革命过后半个世纪,法国人民似乎又开始青睐民主。1848年,二月革命建立了新的民主体制,采纳了类似于美国总统制的第二共和宪法。但法国对民主的热情并不长。1852年,第一执政官的侄子路易·波拿巴建立了第二帝国。1870年,法国在色当战役中惨败,帝制再次被推翻,并建立了第三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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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92 第三共和是法国历史上最稳定的民主统治。部分是为了保证民主,防止美国宪政中出现的“法官统治”,第三共和并没有一部成文的宪法,而只有三部议会可以随时修改的基本组织法。但由于第三共和过于强调议会至上,而议会中不同派别之间经常相持不下,因而给国家的治理带来了困难。且由于存在着反对民主共和的社会势力,法国政局并不稳定。1940年,法国遭到法西斯侵略,第三共和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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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94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民主宪政的起飞与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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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96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才开始步入稳定的民主。即使如此,一开始的努力并不十分顺利。1946年,法国建立了第四共和。由于冷战期间,国内极左与极右势力难以调和,议会各派之间缺乏基本共识,不能形成稳定的多数,从而导致内阁如走马灯一样经常变换。因此,第四共和宪法并没有解决法国历史所遗留的问题。另外,虽然宪法建立了宪法委员会,但它并未能发挥有效作用以维持宪法的实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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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798 法国政体一直动荡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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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00 1958年,法国再次发生了政府危机,内阁和军方就阿尔及利亚独立问题发生分歧。驻扎在阿尔及利亚的法军占领了科西嘉岛,宣布拥护戴高乐将军执政。迫于压力,由中间和左翼党派组成的联合政府垮台。第四共和总统邀请戴高乐组织新政府,使法国自拿破仑以后迎来了第二个军事强人。但法国再次被证明是幸运的,因为和拿破仑一样,戴高乐不仅是一位军事领袖,而且是卓越的政治家和宪政主义者。戴高乐同意执政的条件就是允许他制定一部新宪法。“宪法协商委员会”讨论产生了第五共和宪法,并通过了国政院(Conseil d’Etat)的审查。9月28日,宪法被交由公民表决,并获得80%选民表决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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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02 戴高乐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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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04 第五共和宪法共15章92条。宪法前言指出:“法国人民在此庄严宣告对人权和国家主权原则的归附;这些原则定义于1789年的《人权宣言》,并获得1946年宪法前言的肯定和补充。”第五共和纠正了以前一些不切实际的民主理念,有限度地加强了行政权力,并建立宪政院(Conseil Constitutionnel)以专门监督宪法的实施。事实证明,第五共和的体制比较符合法国的“国情”,经受住了历次政治风浪的考验。宪政院的决定使得宪法条款带上了法律意义,《人权宣言》真正成为一部法律文件。既然宪法赋予实际的具体的法律权利,人民也开始对它产生了“感情”,不像以前那样对宪法是否存在觉得“无所谓”,也不会轻易变更甚至抛弃确实为他们的自由提供保障的基本法。在历时170年的曲折过程之后,法国终于进入了宪政民主的稳定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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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06 第五共和宪法获得实施,有助于维持其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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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08 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三版) [:1702804347]
1702805809 四、联邦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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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11 欧洲另一个主要国家——德国——的立宪经历相对较短,并经过了更为痛苦的过程。和中国类似,德国在传统上是一个专制国家,并经过了两次战败之辱,只是在20世纪中叶以后才真正步入宪政的。但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德国宪政发展很快,大有后来者居上之势。德国的宪政经验是令人鼓舞的,值得世界各国借鉴、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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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13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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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15 和英国与法国相比,德国在经济、工业与民族统一等各方面都是后起国家。宪政也不例外,因为它建立在统一国家的基础上,而日耳曼直到19世纪后期才获得统一。然而,日耳曼的制宪努力却早在19世纪中期就已开始。在1848年的革命中,日耳曼人民在法兰克福的保罗教堂(Paulskirch)起草了该民族第一部宪法,并对人权提供了基本保障。但由于革命流产,保罗教堂宪法从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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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17 日耳曼第一部自由主义宪法是未能生效的保罗教堂宪法。日耳曼统一后德国制定了一部专制帝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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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19 1870年,在普鲁士联军打败法国后,俾斯麦整合了日耳曼君主国,完成了德国统一。1871年,德国制定了第一部成文宪法。这是一部帝国宪法,国家的最高权力掌握在国王及其任命的总理手中。国王有权解释宪法、解散议会、宣布戒严、制定外交政策并监督所有联邦法律的执行。宪法也没有对公民权利提供普遍保障。虽然帝国议会实行成年男子普选制度,但由于人民缺乏参政意识,议会权力实际上为少数贵族所控制。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德国战败告终,帝国宪法也随着帝国的崩溃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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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5821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失败后,德国仓促成立了魏玛共和(Weimar Republic)。次年,德国人民制定了一部自由民主的《魏玛宪法》。这部宪法继承保罗教堂宪法的传统,试图对个人基本权利提供实质性保障。政府实行民主选举,议会实行两院制,且帝国议会(众议院)根据政党比例代表制选出。但由于德国当时的民主基础过于薄弱,社会上层极为保守并念念不忘帝国亡灵。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大萧条所带来的经济危机,使社会处于不断的动荡与恐慌之中。比例代表制使民主政府过于分裂,难以形成稳定的多数,进而引起内阁过分频繁的更迭。(详见本书第六章)所有这些都不利于一个温和民主政体的生存,并最终为纳粹的独裁统治创造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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