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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10 社会控制特别指通过两种方式来改变社会成员的行为模式:一是掌控社会成员获取对他们有用的社会资源的机会;二是对某一社会成员施以制裁,或者威胁将对其施以制裁。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这种社会控制是通过“改变外部条件的性质”来影响人们的行为的(帕森斯1963年、1967年),也就是说只要确保法律得到切实执行,就能够促使人们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卡尔曼1958年)。实际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法律当局要想改变人们的行为模式都无非通过两种方式,那就是对遵守法律的行为给予奖励,或者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惩罚或者威胁要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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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12 最近,在公共政策研究中兴起了公共选择理论。这一理论进一步推动了人们使用社会控制理论对遵守法律问题所进行的研究。公共选择理论将有关个人行为的经济理论引入法律领域。这一理论假设,人们根据工具主义的判断来决定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行为;人们实施与法律有关的行为也同样受到这种工具主义判断的影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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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14 与社会控制理论一样,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们都有促使个人收益最大化的动机,他们采取的各种与法律有关的行动,就是受到这种内在动机的激励。不过,人们在把公共选择理论适用于法律领域时,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提升。一方面,在判断自己与法律有关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增加自己的收益时,人们所使用的方法更为复杂;另一方面,在将这一方法用于法律研究领域时,还与经济学领域最近发展起来的个人效用理论结合在一起(拉夫1981年;米勒1979年;泰勒1986年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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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16 社会控制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有一个共同作用,就是人们在使用这些方法进行研究时,都不再只关注如何促使社会公众遵守法律的问题,而是将注意力转移到当局是否有能力掌控人们违法所可能付出的代价这一问题上来。由于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关注,出现了大量关于法律威慑主义的文献(布鲁姆斯坦、科恩和纳金1978年;吉布斯1975年;迪特尔1980年;齐姆林和霍金斯1973年)。这些文献都提出,威慑的变化(主要是受到惩罚的可能性的变化)确实会对人们是否遵守法律产生影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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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18 如果仅仅依靠奖励和惩罚的作用就能够保障人们遵守法律,就能够保障社会有效运转,那么当局就会发现自己的工作简单得多,也直接得多了。他们只需要控制住社会资源,只要专心致力于如何最好地对这些资源进行配置就可以了。这种只以威慑为基础促使人们遵守法律的策略,肯定会大受政治当局和法律当局的欢迎。因为采取这种控制社会的方法,司法当局几乎不需要与人们作任何沟通,也不需要对人们的需求和想法做出任何回应,他们只需要关注应当对遵守法律的人给予什么样的奖励,或者对违反法律的人施予什么样的惩罚,并且让法律当局自行决定如何行使这些权力就够了。与此相反,对于如何促使人们遵守法律,规范主义的观点则强调守法行为中自愿性的一面,也就是说保障司法当局有效运作的主动权掌握在他们所领导的民众手中。当然,在这两种理论中,人们自身才是当局能否实现成功领导的最关键因素:正是他们自己决定了自己是否该去遵守法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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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20 我们可以看到,在人们确定需要把哪些问题作为重点问题进行研究时,以及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时,社会控制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占据了绝对优势。这也使大家在研究人们遵守法律的总体情况时,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些通过简单的威慑主义观点不好解释的事例上来。研究发现,有时候不遵守法律并不会受到惩罚,但即使如此,人们也会遵守法律;反之,有时候违反法律会有受到惩罚的巨大风险,但人们仍有可能去触犯法律。对于这两种情况,严格的工具主义理论都无法做出解释。为了解释这一现象,罗斯(1981年)对抵制醉驾的公共运动进行了研究。他发现,虽然抵制醉驾的公共运动并不能提高醉酒驾车的人受到惩罚的可能性,但是这些运动确实能够减少醉驾这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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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22 由于在公共政策领域的研究中使用了经济学的方法,我们的研究方向也发生了转移,转向那些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显得自相矛盾或者问题重重的行为上来(泰勒1986年b)。比如,其中一个问题是,如果法律要求人们承担缴纳税赋的义务,人们是否会不遵守这一法律规定呢?从法律上来看,因为偷税漏税款而受到严厉惩罚的可能性是很低的;虽然法律为了防止人们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自己的收入也规定了不利后果,但这种不利后果同样也很轻。从工具主义的角度来看,人们应当会经常偷税漏税。但实际情况是,很少有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自己的收入。[9]这就是所谓的“搭便车”问题。而且,既然威慑主义的观点认为人们的行为仅仅是受个人利益驱动的,偷税漏税就很有可能会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巴利和哈丁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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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24 除了能够对我们应当重点研究哪些问题产生影响之外,公共选择理论也决定了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工具主义的观点总是认为,人们都希望自己能从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中获得有利于自己的结果;他们在行动之前都要先算计一下能不能获得这样的结果,然后再决定自己应当如何行动。根据这种观点,如果人们觉得他们实施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超过触犯法律而被抓获并受到处罚的潜在成本,他们就有可能会干出违反法律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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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26 规范性问题和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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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28 尽管通过社会控制来行使权力的想法看起来非常简单易行,但是人们普遍认为,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如果法律制度只能通过掌控收益和成本的方法才能影响人们的行为抉择,那么这种法律制度是不可能正常发挥作用的(伊斯顿1965年、1968年、1975年;恩斯特朗和吉尔斯1972年;加姆森1968年;卡尔曼1969年;帕森斯1963年、1967年;萨拉1977年;施恩古德1974年)。这种领导模式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每次当政府想要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时,它都不得不给人们提供一定的利益,或者需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否则人们就不会按照法律从事。使用这种策略会耗费大量的公共资源,而且这样社会也会“因为不均衡和陷入动荡而处于持续不断的危险中”(萨费尔1978年,第189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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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30 对醉酒驾车的治理可以说明,想要仅仅通过激励的方法或者以惩罚作为威胁来改变人们的行为模式,是非常困难的(罗斯1981年)。很多政策制定者都决心解决这一难题,他们使用过各种各样的威慑策略。罗斯对这些策略进行了研究。他发现,要想让人们明显觉得只要酒驾就有可能被抓获并受到惩罚,需要投入极其巨大的社会资源,否则就很难收到显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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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32 罗斯发现,以前大量的公共运动确实能够降低人们醉酒驾车的比例,但这样做的效果是暂时的。他同时指出,之所以能够产生这种效果,是因为这种公共教育运动当时几乎无处不在,其浩大的声势让人们高估了他们醉驾被抓获和受到惩罚的实际可能性。不过,随着这种大规模公共教育运动的减少,随着人们根据自己的实际经历能够更加准确地预计到自己被抓获的风险有多大,醉酒驾车这种违法行为的比例又升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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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34 通过罗斯关于醉酒驾车治理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单纯依靠更多地进行威胁或者更多地采取惩罚措施,实际上是很难有效推行一项政策的。尤其在民主社会中,政府要尽可能不干涉人们的私人生活,事情就变得更为困难了。例如,警察为了查醉驾而在路口设置路障随意拦车进行酒精检测,对这种做法人们一直就非常抵触。所以,尽管通过奖励或者惩罚进行社会控制的想法从理论上来说是可行的,但这样规制人们的行为要付出的代价也是非常高昂的,这是政府根本承担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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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36 我们已经看到,单纯通过社会控制既不可能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也不可能充分保障一个复杂的民主社会能够正常维持下去。不过令人振奋的是,社会学家们已经意识到,除了社会控制外,还存在其他能够促使人们遵守法律的社会基础性因素。其中大家都提到了两个方面的因素,即社会关系(朋友、家庭和伴侣)和规范主义价值观。人们之所以关注社会关系,是因为它能够反映出其他人的看法对人们的行为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人们之所以关注规范主义价值观,则说明每个人自己所拥有的道德观念决定了其个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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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38 这两种因素对人们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已经得到社会学家们的广泛认同。在社会心理学家研究公众的态度(阿耶兹和费希本1980年;费希本和阿耶兹1975年)以及人们为何会改变态度的问题时(卡尔曼1959年),在社会学家研究权力问题时(鲁昂1980年),在政治学家研究政治不满情绪问题时(马勒1979年),在心理学家研究道德价值观的形成问题时(霍夫曼1977年),他们都确定这两种因素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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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40 社会群体也可能对其成员产生功利性的影响。就像政府当局一样,社会群体也会对其成员进行各种各样的奖励或者惩罚(鲁昂1980年),其奖励方式可能是授予其成员在群体中一定的地位或者尊荣的称号,而其惩罚方式则是取消这种地位或称号。当局所采取的方式也可能更直截了当,比如直接给予某个成员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者直接剥夺其已有的物质权利。虽然社会团体的奖励或者惩罚不受政府当局的控制,但是他们和政府当局所采取的那些激励或者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措施发挥作用的机制是一样的。最近,威慑主义的文献也开始关注社会群体的压力对人们的行为所造成的影响。他们提出,违法者会判断他们的违法行为可能从其所属的社会群体那里获得什么样的激励或者受到什么样的制裁,他们是否会实施违法行为与这种判断具有紧密的关系。如果他违反法律,他的家庭或者朋友就会因此而惩罚他,人们就往往不愿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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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42 社会群体的影响有时也能给人们带来规范性压力,因为人们往往会根据他所属的社会阶层发出的信息来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适当。这种规范性影响与个人道德价值观产生影响的方式是十分相似的(见下文)。人们的行为往往受到他周围的人们所造成的规范性氛围的强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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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44 最后一个可能影响人们行为的因素,是他们自己所具有的规范主义价值观——他们认为什么样的行为是正确的、适当的。在人们的个人行为中,规范主义价值观可能造成的影响,与人们对受到奖励或者惩罚的可能性所进行的估算所造成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在特定的情况下,人们并不非常在意个人的利益得失。一般来说,他们都首先对某种行为是否适当做出判断,先对照一下某种行为是否符合自己的价值观念,然后再决定自己应当如何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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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46 根据这一点,我们可以确定人们的行动是因为规范主义因素的影响。在很多情况下,人们遵守法律完全是出于自愿,而不是由于人们对奖励和惩罚的估算。也就是说,人们有时候不是因为受到外部环境条件的影响才遵守法律的。正因如此,社会学家往往将这些影响人们行为的规范主义观点称为“内在义务感”。也就是说,人们把遵守法律视为自己应尽的责任。霍夫曼意识到了这种内化的道德规范,并对其含义进行了准确的表述:“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和埃米尔·迪尔凯姆都认为,绝大多数人不可能一辈子只是将社会道德规范看作一种外部强加给自己而自己不得不承受的压力,这也是社会学家们的共识。尽管对于人们来说,这些道德规范起初是外部的,甚至经常与他们的个人欲望产生冲突,但这些规范最终都会成为他们内在的行为动机的一部分,甚至在没有外部权威制约的情况下,这些规范也能够引导他们不擅越雷池”(1977年,第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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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48 当然,要想真正弄清楚如何才能让人们能够自愿遵守法律这一问题,我们就必须做到一点,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必须能够分清楚什么样的行为是自愿遵守法律的行为,什么样的行为只不过是人们基于自利动机而采取的行为。如果人们普遍认为那些对他们最有利的行为,就是从规范主义角度来说最适当的行为,那么道德价值观对人们的行为就根本没有任何影响可言,能否分清楚两种行为有什么不同也就无关紧要了。规范主义因素的社会价值关键就在于其能够促使人们自愿做出不利于自己的行为。基于这种观念,如果人们认为统治者的法律符合自己关于正确与错误的看法,那么即使遵守法律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他们也会自愿遵守这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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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50 如果法律当局能否有效实施某项法律完全取决于人们是否会自愿接受这项法律,那么在获得人们的支持与有效规范人们行为这两者之间,法律当局就不得不进行一定的权衡。当然法律当局也意识到他们一定程度上需要依赖人们的友善态度,也非常关注在进行资源分配或者解决人们之间的冲突时,怎样才能使自己所采取的措施既可以最大限度地促使人们遵守法律和执行裁决,又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们对当局及做出裁判的司法机关的敌意、抵制(墨菲和塔奈豪斯1969年;施金格德1974;沃克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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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52 并不仅仅是法律当局才会遇到这样的两难困境。所有的领导人都需要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保证他们能够有效行使权力。工厂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指挥得动他们手下的工作人员,能够约束他们的行动。因此,他们同样也需要自己所管理的人员能够支持自己的工作,能够和自己积极合作。如果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合法性,他就无法保证工人们能够有效配合他们,就会出现拖沓和消极怠工等情形,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同样,教师、政治领导人、军官以及任何一种需要合法性权威以保证顺利开展工作的人,都会遇到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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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54 有些研究守法问题的文献提出,这种“内在义务感”可能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第一种形式是,由于人们认为处理他们事务的法律当局有合法的权力对他们发号施令,所以人们会遵守法律;这表明人们认为他们的行动有必要符合某种外部权威所提出的要求(弗里德曼1975年;格尔斯坦1970年)。伊斯顿把这看作是他的关于权威的定义中最基本的要件。他认为,当社会成员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他们应当自觉服从当局的命令时,法律当局也就具有了这种合法性(伊斯顿19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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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56 人们一般都希望能够按照与自己的个人道德价值观相一致的方式行事,“内在义务感”的第二种形式就是以此为基础的。有些观点认为合法性来源于权威,个人道德价值观也是这样,它是一种以自愿遵守法律为特征的内在义务感。然而,这种内在的义务感在内容上有别于合法性。个人道德价值观不是指一个人觉得自己有义务服从外在的政治当局或者法律当局。相反,它是人们关于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内在观念,正是这种内在观念促使人们按照自己的道德价值判断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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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41058 让我们找个特殊例子来看一看,比如说吸食可卡因这种非法行为。一个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动机而遵守禁止吸食可卡因的法律呢?如果一个人之所以不去吸食毒品,是因为他觉得法律应当得到遵守,那么就是当局的合法性对他的行为取向产生了影响;如果他认为吸食毒品违背了自己的个人信念,那么就是他的个人道德价值观对他的行为取向产生了影响。如果他是因为害怕被抓、害怕坐牢而不去吸食毒品,这就说明法律的威慑产生了效果。如果他是因为担心自己的朋友反对而拒绝吸食毒品,这就说明社会群体对他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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