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85217e+09
1702852170
1702852171 〔134〕见第十二章“关于有害行为的结果”第4节。
1702852172
1702852173 〔135〕然而,在此类罪过中,在某些国家里,对于有些罪过,人们会在没有任何人为诱因而仅仅由于这种行为会引起反感的情况下告发它,这种情况并不罕见。见第二章“反功利原则”第11节。
1702852174
1702852175 〔136〕一般说来,对由任何罪过带来的损害(如有损害的话)最可能敏感的人,亦即罪过对他影响最大的人,其行为表明他对罪过并不敏感。
1702852176
1702852177 〔137〕因此,它们大多都易于被列入违反自然法的罪过中。见上面第一大类的特性,第62节注。
1702852178
1702852179 〔138〕(诱因),我指的是诱使或促使立法者把它们当作罪过来对待的考虑,不管它是对还是错。
1702852180
1702852181 〔139〕例如,就欺诈罪而言的撒谎罪过。
1702852182
1702852183 〔140〕例如,就简单肉体伤害罪和其他侵犯人身罪而言的撒谎罪过。
1702852184
1702852185
1702852186
1702852187
1702852188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7199]
1702852189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第十七章 法学之刑法分支的范围
1702852190
1702852191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7200]
1702852192 第一节 个体伦理学与立法艺术的界限
1702852193
1702852194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7201]
1702852195 本章的功用
1702852196
1702852197 1.关于罪过的一般分类就谈这么多。罪过是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用意义相同的话来说)同法律命令相反的行为。除了禁止和命令,法律还可以用来干什么呢?从法律观点看来,我们如果要确定对罪过怎么办才是正确的,就首先要确定在法律方面可做的每一件正确的事。可是,同对付罪过之方法有关的有时称之为刑法、有时称之为刑事法的法学分支,普遍被理解为只是组成整个立法艺术这一学科的两个分支之一,另一个是称之为民法的分支。〔1〕在这两个法学分支之间必然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一联系实在太过密切了,以致很难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从某种程度上说,在立法(将民法和刑法合而言之)的全部职责和个体伦理学的职责之间也存在同样的情况。然而,就这些不同的学科界限提出某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一方面免得我们似乎遗漏了确实属于我们论述范围的任何话题,另一方面也免得偏离主题,滑向我们的论题之外的任何方面去。
1702852198
1702852199 在这项研究过程中,在研究我所说的有关民法和刑法分支之界限这一基本论题时,有必要先解决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同主要论题的联系一看就是不容怀疑的:要弄清一部法律是什么,其中包含哪些组成部分;它必须包含哪些内容才能成为一部完整的法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之程序问题同法律其余部分的联系如何。不难看出,所有这么多的问题都必须先加以解决,才能令人满意地回答前面提到的主要问题。
1702852200
1702852201 这还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功用。这是因为,十分明显,必须先确立起关于一部完整法律的概念,立法者才能始终明白自己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做。
1702852202
1702852203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7202]
1702852204 伦理学的一般定义
1702852205
1702852206 2.伦理学一般可以定义为指导人们的行为、使之为利益相关者带来最大幸福的艺术。
1702852207
1702852208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7203]
1702852209 个体伦理学
1702852210
1702852211 3.那么,一个人有能力予以指导的行为是什么呢?它们必定或者是他自己的行为,或者是其他行为主体的行为。就其是指导一个人自己行为的艺术而言,伦理学可以称为自我管理的艺术或个体伦理学。
1702852212
1702852213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7204]
1702852214 管理艺术:立法管理与行政管理
1702852215
1702852216 4.那么,可能在人的指导之影响下获得幸福的其他行为主体有哪些呢?这样的行为主体有两类:一是称之为人的其他的人;二是其他的动物,——由于不敏感的老式法学家忽视了它们的利益,它们被降格为物类了。〔2〕至于其他的人,指导其行为达到上述目标的艺术就是我们所说的管理艺术的含义,或至少按照功利原则,是我们所说的管理艺术唯一应该指称的对象。管理艺术发挥作用的程度若具有持久性,一般就以立法这一名称加以识别;如果因当下的偶发事件而具有暂时性,则以行政这一名称加以识别。
1702852217
1702852218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1702847205]
1702852219 教育艺术
[ 上一页 ]  [ :1.7028521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