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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论和行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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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报告不是要沉溺于中国的历史之中,也不是要预见中国的未来,只是尽可能精确可靠地描述中国现在的状况,而中国和中国人的多元化也要求观察者付出更多的时间去做更多的观察才行。即便是相同的资料,带着不同理念的人会做出相反的结论,而每个结论或多或少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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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自身充满各种差异的国度。没有一种有关中国的概括性描述是安全可靠或者正确的,因为如果有50个例子可以证明一个说法是真的话,会有100个例子等在那里证明事实并非如此。中国的政府是这样,其他的方面也是这样。【本段解评:镂氏所言的对我们好像是非常明显的道理,然而今天我们很多人在提到“中国如何如何”“我国如何如何”“我们中国人如何如何”等等的时候,并没有记得如此的概括性描述是极易出问题的,而在正式的外事场合做此种描述,尤应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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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从皇帝开始从上往下观察权威(authority)的话,看到的都是不负责任的执行命令的权力,这就必然使政府走向了一种彻底的专制主义(absolute despotism)。但是,如果你从下往上观察这个社会和政府的不同层面的话,民主(democracy)又是深深嵌在政府组织结构里面的一个原则,大众可以对官员发挥一种控制性影响,官员们在很大程度上明显地被民众的意愿所主导。然而,事实是专制和民主(despotism and democracy)这两方面并不是哪一方面控制了另一方面,而是混合在一起的;皇帝享有按照个人意志去做任何事情的绝对权威(absolute authority),但这种权力也是非常受先例和传统限制的,乃至于如果不遵循大众意愿的话就鲜有成效。【本段解评:有关镂氏所言的这种混合的确是存在的,这是一种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反应,看上去高高在上的皇权其实是受到多种制约的;有关这种体制的运作,就明清两朝而言,可以参考阅读历史学家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以及孔飞力的《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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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理论上是昊天上帝(God)在地上的代理人,也是所有人间及神赐的法律的根源。皇帝也当然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是这个国家所有资源的拥有者,也是产生权力、荣耀和俸禄的官府的源泉,更能享受16岁到60岁之间的男性臣民们的服务。如果这套理论付诸实践的话,中国政府将是地球上最强壮的政府。一个男人的随心所欲的意志可以控制和驾驭四万万人,这是举世无双的。但是,跟这套理论相抵触的现实是帝国政府的权力是很弱的,简直就是虚弱了,它对人民的控制更多地像是形式上的而非是真实的。【本段解评:镂氏看到了自董仲舒以降天授君权的理论,皇帝即“天子”,他所提到的就是我们中国常说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当时清政府刚刚经历了太平天国、捻军以及西北回变的剧烈冲击,元气大伤,地方督抚的权力空前增加,所以在镂氏看来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很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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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分为十八行省,每个省都有一个政府,其主要官员均由皇帝任命。理论上,省政府的设立是方便协助帝国对人民行使司法权和权威,但事实上这些省份从各方面看都是独立的藩属国(independent tributary states),如果不是通过省府官员们的话几乎感受不到中央权力的权威在哪里。在美国很多人热衷于推进或者坚定地相信“州府权力”(State rights),但就中国这些省政府的运作而言,不啻将美国的这一白日梦(day-dreams)彻底照进了现实中。【本段解评:这里所谓的中国分为十八省,是一种狭义的概念,指的是从明朝十五布政使司演变而来的内地十八行省,并没有包括清朝设置将军或大臣管辖的东北、内外蒙古、新疆和西藏等领土,在镂氏写报告的1871年,新疆和台湾还都没有单独建省;实际上,清朝至少自康熙朝以来,省份列表远不止18个,“东三省”也一直出现在清代文书之中。镂氏把行省视为藩属国,一来可能是受到了美国制度的影响,二来可能是对各省内贡制度(例如各省每年都要进贡朝廷)有所接触所致。当时晚清督抚权力正处在太平天国以来的膨胀过程之中,所以镂氏看到的地方权力比较明显;虽然美国内战也结束没有多久,但联邦政府权力大大增强,所以镂氏说有些人想扩大州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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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官员们拥有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而且从各个方面说都是在其司法系统中位置最高的。他们发放地契和征收地租,确定税率和征税方式,确保税款的征收,并且通过征收比中央政府要求的年税更高的税额来挪用多余的部分以补贴省政府的花销。一旦有特别的必须支出的话,省府官员们就要通过各种途径征收特别税项来弥补急用。他们负有维持各自辖区内和平安定的责任,需要击退入侵之敌和镇压叛乱,而且若有必要的话就得拉起军队并养活其营伍。这些事情都在省府官员们的责任之内,却没有任何的法律成规(any fixed rules of law)来加以指导。一旦有什么突发事件的话,中央政府就视其为地方官无能或者不诚实的显而易见的证据,可以理所当然地立即将这些官员革职和降级。【本段解评:镂氏是在用西方的三权分立来观察中国的省政府权限,他提到的各种途径征税,属于咸丰同治年间朝廷为了四处镇压各地起义而放手让地方官征税的做法,例如清朝于1853年从江苏试点征收税率为一厘的商业税“厘金”就是其中之一,厘金迅速演变成晚清财政税收的重要手段,直到1931年才被民国政府最终废止。镂氏所言的地方官惩处,可能跟他刚刚亲身经历的天津教案中北京朝廷处置天津的地方官一事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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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法律,疏忽之举要遭受和行动之举一样的甚至更严重的惩罚。如果出现了叛乱,那就要照以前的路子使用各种手段镇压下去,而且流匪常常被朝廷招安,朝廷给他们一些银子,或者给他们一官半职,来消解掉这种四处作乱的武装力量。假如必须动用武力消灭这些叛乱的话,那马基雅维利的名言就要成为战争法则了:“更为安全的是置敌于死地,因为其活下去的话可能卷土重来。”虽然其他省份也可能出钱出人来帮助叛乱所在的省份镇压,但通常各省需要独自维持和平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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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的主要官员通常推荐或者任命下辖属官。这些推荐需要中央政府的批准,不过极少迁延不批,所以推荐也就形同任命。如今帝国大量的官府机构内充斥着各省以这种举荐入仕的高官,尽管理论上所有的官员都由皇帝本人任命。【本段解评:镂氏描述的是中国官场的各种人际网络的构成途径之一,到了晚清因为时局不安,朝廷十分倚重地方督抚举荐贤能,而这些地方官又连成一片,组成一张张官网,曾国藩的湘军集团和曾的门徒李鸿章的淮军集团,以及李鸿章提携的袁世凯的北洋集团,就是典型例子(图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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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2 光绪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1885年10月30日)清廷批准北洋大臣李鸿章推荐袁世凯为驻扎朝鲜总理交涉通商事务大臣的奏折。此后十年,袁世凯一直受李鸿章节制,也被视为李氏门生。这也是袁世凯发家史的关键一步。从曾国藩的湘军到李鸿章的淮军再到袁世凯的北洋军,可谓前浪保举后浪,一以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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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教育和科举考试:皓首穷经与学以致用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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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说,所有的官职只由受过教育的聪明人来充任,所有候选人都得经过一个教育考试,只有那些通过考试获得了功名的人才能有资格当官。只要教育恰当,这个帝国的最为卑微的人也有资格变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官。这套规则严格而公平,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获得高度认可。现今大部分的高官都出身卑微,便是一个明证。这套非常值得尊敬的体制已经在中国沿袭了将近1 100年,历经内战和朝代更迭却屹立不动,而且到今天是比其他任何管理国家的原则都更为深刻地嵌入了帝国的政治体系之中,仍为人民所遵从。虽然帝国政策及其背后的动机千变万化,治理原则往往随之改变和调整,但只有这一考试制度是唯一的例外。【本段解评:此系谈科举制度,此制度彻底终结于1905年(图19.3)。镂斐迪说“理论上”是取得科举功名的读书人做官,是因为在现实中还有一部分没有经过科举的以保举等其他各种方式做官的人,例如左宗棠虽早年就乡试中举,却三次会试不中(即考了9年),后通过幕府踏进官场;而随左宗棠西征平定新疆的刘锦棠,是以军功出任新建的新疆省的首任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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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3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乙未科会试光绪皇帝钦点的第一甲第一名(状元)四川人骆成骧(1865—1926)的殿试卷之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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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而采取了极大的警惕措施,我确信这些措施也付诸实施了,且在任何其他的地方都会得到认可,这样才能彻底贯彻平等而正确的正义。很多外国人都提到了或者写到了中国不少收钱卖官的事,尽管这毫无疑问是在财政出现巨大亏空时来充实国库的权宜之计,我相信买卖的主要是官衔(rank)而非官位(office)。换言之,这种可以购买的衔正如在美国军队中的荣誉晋升衔(brevet rank)一样,有荣耀、无薪俸。一个捐了官衔的人自然有资格做官,但事实上只有小部分人真正得到了朝廷任命。【本段解评:此段评论涉及了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性的保持,这是清朝朝廷非常看重的,不断耳提面命。距离镂氏报告仅13年前的咸丰八年(1858)顺天乡试科场舞弊案就非常出名,当时的主考官是文渊阁大学士、一品大员柏葰,涉及收受考生贿赂,最后被处斩,轰动一时,朝廷对国家抡才大典的公平的重视之程度可见一斑。除了朝廷之外,参加科考的学子们自身也有一种舆论监督的力量,例如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顺天乡试放榜之后,落榜士子们觉得主考官汪霦、副考官姚士藟不公正,浙江士子冯申上书汪霦痛骂之,又纠合落榜士子二三十人,于琉璃厂扎草人两个,上书正副考官姓名,于九月十五日鸣锣聚集,由市井中的小孩子们把草人抬到菜市口斩断。康熙皇帝很快以“今年顺天乡试声名不佳”为由,罢了汪、姚二人的官职。镂氏这里也提到了晚清的卖官鬻爵之风,但他并没有特别吃惊。捐纳乃中国历朝弊政,明清仍很盛行,例如雍正朝名臣李卫(1688—1738)就是捐纳出身。到了晚清时节因为内忧外患导致国库亏空,捐纳泛滥已极,官爵、实缺官位都在买卖。镂氏提到的美军荣誉职衔即brevet rank,是1922年之前部队中采取的一种荣誉晋升奖励,没有实际晋升含义,也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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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优秀的体制的一个大弊端,就是教育在实际生活中的无用。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大学或高等学院的课程设置只包括英文的《旧约》以及希腊语、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的话,或者是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考试之中,需要证明彻底了解了这三种垂死的语言,并能够精确地引述他们脑袋里记住了的《摩西五经》(Booksof Moses)、《诗篇》(Psalms of David)以及《箴言》(Proverbs of Solomon),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但是,我这样来比较并非信口雌黄,中国教育的本质的确如此。这个国家的教育是一个漫长又费力的学习过程,消耗掉了学生们一生中最美好的岁月,到头来对政府或人民却毫无实用价值。【本段解评:此处所评的是中国科举的必读书目四书五经,镂氏所提的几本是基督教的经典。我所教过的美国学生在讨论镂斐迪的报告时,镂氏对中国教育制度的批评引起了他们极大的兴趣,有的学生还进而反思现代美国大学体制内是否也存在同样的所学与所用出现矛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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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书中自有黄金屋:做官之梦、科举晋身和官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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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结构里另一个明显的不足,就是做官的梦想是整个教育过程里巨大的驱动力,如果说不是唯一驱动力的话。官位可以带来荣誉、权力和薪酬,它是这个国家所有男人追求的终极目标。怀揣着这种做官之梦,他们可以在贫困中挣扎好多年,每三年参加一次考试,但99%的人都名落孙山。许多人在成功中试的时候已经五十、六十和七十岁了,他们的脑力和体力几乎都耗费干净了。就我到现在为止看到的情况而言,很少人—几乎是没有人—是靠着完全通过这套考试来获取专业技能,或是将其才华投入到科学或艺术(science or art)中去的。虽然的确有攀爬官位和权力之路,但名落孙山的一定为数匪小。大约只有1%的人能在三年一度的考试中成功获得最高学位,但考虑到只有那些成功通过了省里的考试的人才能来北京参加下一轮考试,可以推测这个帝国里有大量的人为了功名利禄去投身考试。【本段解评:清代科举分为县一级的童试、省一级的乡试和在京举行的会试与殿试,乡试、会试与殿试均是三年一开科,考中者分别升为举人、贡生和进士,镂氏说的“最高学位”即进士。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历代热衷科举一直到白头之人比比皆是。例如,《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1640—1715)一生热衷科举仕途,但乡试屡试不中举,直到康熙辛卯年(1711年)蒲氏71岁时才被选拔为岁贡生,但四年后就逝世了。又如乾隆三十七年即1772年北京会试,头场就搜出了山西贡生张静深夹带小抄两页,当时张氏已经80岁,本系上一年乾隆皇帝念其年至耄耋仍旧参加考试而恩赐的举人,结果一年后就戴枷示众。这种对功名的追求的背后是社会流动途径的狭窄,在经过康雍乾三世人口激增之后,科举晋身的额度就成了一个明显的瓶颈,进而造成了很多社会矛盾,例如洪秀全最终揭竿而起,就跟他之前科举屡试不中有很大关系。晚清时候欧美新学不断涌入,基于四书五经基础上的科举考试严重脱离现实的矛盾非常明显,所以到了1905年清廷最终决定废除科举(图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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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4 北京贡院一角。美国驻华公使康格的夫人萨拉1899年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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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没有通过考试的人通常来说就组成了一个中间阶层(a middle class),即所谓的“士绅”(“literati and gentry”)。这一阶层的人处于官员和农民之间,为下层人士出谋划策,而统治阶层在应对地方事务的时候也需要他们的居中调停(good offices)。他们很聪明,所以能够占据大部分资源,但很少能攫取到足以去压迫人民的财富的地步,如果他们想那样去压迫人的话。这个阶层制造这个国家的公众舆论(public opinion),这种公众舆论能对官员们施加控制性的影响。通常来说,当人民的权利(popular rights)面对着被侵犯的危险或者人民遭受了不公平的压迫的时候,这个阶层的影响力足以化解掉种种矛盾以及抵消掉自皇帝以下的官员们的行动。士绅们的影响力很大,乃至于所有官员都努力顺着民意(popular will)而动,从这一点上看中国政府就实际运作而言本质上是民主的(essentially democratic in practice)。【本段解评:镂氏点出了士绅阶层在官与民之间的调和作用,他使用了直到今天仍旧流行的时髦词语,例如“中间阶层”(中产阶层)、“公众舆论”等等,而且他通过士绅阶层的存在,看到了中国行政系统在实际运转过程中受制于基层民意的情况。就此而言,士绅阶层后来在中国社会中的消失,对社会结构以及行政运作体系都产生了巨大影响。20世纪后半期中外学界涌现了不少研究中国士绅阶层的作品,很多人热衷于使用诸如“公众舆论”或“公共舆论”等貌似新近重新舶来的词语来观察中国社会,但就其主旨而言似并未超出镂斐迪几十年前的简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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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官府做官是如此费力费财,所以官员们都期盼着上任后把之前的成本捞回来,如果我看到的报道是真的话,很少没有达到这个目的的,而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毫无顾忌。在前有民众、后有随时可以把他们撤职的皇帝的情况下,官员们要想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也不是那么的容易。于是乎,官员们为了稳妥地攫取不正当的所得(ill-gotten gains),通常就通过谎言和耍花招(falsehood and subterfuge)来逃避责任。当有人向帝国政府告发的时候,所有有利的东西都跑到了官员们一边,而不是检举人一边,因为在像这样的一个没有铁路、电报或者非常有规制的邮政系统的国家里,首都和省之间的交流是缓慢的、无定法的和不确定的,官员们因此能够将他们关于案件的解释首先传递到中央去,提前占了优势;而且,因为没有报纸,所以人民的呼声(popular voice)几乎传不到案发地周围以外的地方去。这些因素经常造成暴动和叛乱(insurrection and rebellion)—这看上去像是民众申冤的唯一出路了。【本段解评:官员上任后要捞回当官前付出的成本,此系中国官僚系统的顽疾,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者是也。官员的腐败造成人民不满,由此容易引发社会动荡。明清社会基本上属于“皇权不下县”的时代,即最低一级的中央正式任命的官职是县一级的,县令需要依靠地方士绅完成收税等基本工作,由此也导致了基层的人们状告官员时找不到一条成熟稳定的、合理合法又公平的渠道。中国当时正在开始修建铁路和电报系统,传统的驿递系统也非常成熟,但涉及民生的现代邮递体系要到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初才在内地省份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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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们具有独断专行的权力看上去使得人民为了逃避重压和不公的惩罚而说谎,而对官员而言,他们获取不义之财的欲望也驱使他们耍花招去避免意外结果。但是,能抵消这种不诚实的以及说句对中国人公道的话,就做贸易的和商人阶层而言,中国的商人们可能比其他任何国家的同行们都更为有荣誉感和更为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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