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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63 这些结果的引人注意之处在于,完全信息条件下合作不存在是常见的结果。不完全或不对称信息并不是国家间合作失败的必要条件。与很多其他研究不同,这些结果表明合作的困难并不是不完全信息的问题;即使在完全信息条件下,国际合作也会成为不可能。单一行为体也并不能保证合作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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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65 国内政治与完全、对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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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67 现在比较上面讨论的单一行为体例子和我们以简单形式引入国内政治的图3.2。我们加入批准博弈以假设多元政治国家。我们引入国会,用C表示,任何国际谈判达成的协定都必须经过国会批准。国会具有各种形式的投票权——新的法案、预算分配或者宪法修正等——这使得国会可以接受或者否决行政机构的提案。C被视为一个单一行为体,代表了国会中间议员,因此C的投票决定了批准博弈的结果。国会必须要么接受P和F谈判的协定,要么拒绝协定回归现状。但国会没有修正权力。我们在这里仍然保持完全信息和对称信息的假设:P、C、F都清楚各自的偏好以及提出协定的本质。国会必须以多数投票通过协定,它也了解P和F的偏好以及协定的本质。P和F也一样知道其谈判的协定必须得到C的批准,也准确知道C能够接受什么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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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72 图3.2 国内政治与完全信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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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74 议员追求最大化自己赢得选举的可能性,因此他们的偏好依赖于其选区偏好的加权总和——既包括一般选民,也包括利益集团。利益集团的偏好帮助中间议员形成其理想政策点。如果国会接受一项极大偏离利益集团偏好的协定,那么它必然因此失去选举支持、竞选资助和投票等等。相反,如果国会接受一项会使经济进入衰退的政策,它可能会失去普通选民的支持。比如,议员偏好的政策应该是,在进口竞争企业及其工会所偏好的政策,以及其选区内消费者和出口企业所偏好的政策之间进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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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76 图3.2表明,当行政机构偏好比立法机构的偏好更接近外国的偏好时(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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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81 图3.3 国内政治和完全信息(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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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83 如图3.3所示,当行政机构最为强硬时,国内政治对国际谈判没有影响。这一结论显而易见,因为图3.1和图3.3的均衡结果完全一致。在国内博弈中,当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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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85 当国内偏好结构不同时(f(2c-p)时,p就是均衡解。因此,如果现状(无协定点)取极端值(极大地偏离P或F),那么对国际谈判者几乎没有限制。立法机构C还是不能影响谈判。另外,如果q处于p和f之间,那么在国际博弈中,现状就是结果。在这些情况下,国内政治几乎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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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87 在什么条件下国内政治会起作用?现在考虑当现状处于p和c之间时会发生什么。如果P和F谈判达成点p,C将拒绝这样的协定并执行维持现状的政策,因为q比p更接近于c。因此,如果P和F希望批准,他们必须提供q或者更好的条件。最容易被批准的协定就是q,易被提出并可被接受。所以当现状处于p和c之间时,没有合作就是结果。P和F在国际博弈中无法通过合作来实现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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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89 现在考虑现状接近c(比如fc,点(2c-q)在c的左边,C觉得该点同q是无差异的,也就是说C与现状相联系的效用等于从(2c-q)点获得的效用。因为C在q和(2c-q)两点之间是无差异的,我们认为如果做出这样的决定,C会接受(2c-q)的出价。当q>c时,P和F都会相对于q而偏好于(2c-q)。所以P和F会提出(2c-q),该点C会接受。在此区间内,国内政治对国际谈判发挥了实质性的限制。谈判者必须提供能够被批准的合作性协定,但是这个协定谈判者自己并不是太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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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91 当引入多元政治的最基本的形式后,将国际博弈和国内博弈做比较将展示会发生什么。当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在批准博弈中共享政策制定权力时,我们有三个关键发现。第一,当国内政治卷入时,国际协定的可能性降低。因为国内政治,尽管国际谈判者同时存在共同利益,但仍然无法实现,在区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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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93 第二,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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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95 第三,随着现状越来越远离c,立法机构对谈判的影响减弱。当q>(2c-q),C丧失了对结果的影响;国际谈判者将不再感到被立法机构所制约,他们将回到自己不受限制的NBS。在这时,C不选择P和F偏好的结果而选择维持现状的威胁变得不可信。这强调了现状或者复原点(reversion point)的重要性。在国际谈判中,最为接近现状的行为体具有更大的力量,但是也只是在特定程度上。当现状变得极端时,它仍更接近立法机构,行政机构的影响力主要在于自己的议程设定权。在一些点上,行政机构的理想协定要比无合作点对立法机构更有吸引力。在我们检验的特定的权力分享博弈即批准博弈中,这一结果成立。但是总的来说,立法机构提议或者修订达成协定的能力越大,不管复原点如何,他们的影响力都越大,我们将在下一章详述。如果立法机构可以设定复原点,其影响力将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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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97 分治政府与完全、对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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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399 如果其他条件相同,国内行为体间分歧上升后,国际合作会怎么样?尤其是,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间偏好差异的增大是否重要?分治政府是指控制行政机构的政党并不同时控制立法机构的情况。当行政机构和中间议员的理想点分离时,分治政府就会出现,分离得越厉害,政府的分治程度越高。换句话说,分治政府是总理或者总统的偏好与在批准博弈中投票的中间议员的偏好间差异大小的函数。不同的批准过程,中间议员可能是简单多数或者绝对多数的投票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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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401 第二章已强调无论在总统制还是议会制中,分治政府都是可能的,在多党体系——不管总统制还是议会制——以及党纪松散的两党制下最容易出现。分治政府是多党体系的常态,拉韦尔和谢泼斯(Laver and Shepsle 1991:254)指出,1945年以来,在多党制的发达工业国家一党多数的政府仅是少数,不足15%。在这些国家中多数政府(87%)都是多党联合政府,分歧或是存在于政府内部,或是存在于政府和议会之间,或者两者都有。巴奇和科曼(Budge and Keman 1990:209)的研究表明在1946年到1985年间,在20个发达工业民主国家中,只有5个国家从未出现联合政府:英国、三个前英联邦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和美国。因为美国也曾有过分治政府,所以在战后只有四个民主国家曾长期是单一政府。分治政府就不仅是总统制的问题;在多党制的议会体系下,分治政府也更易出现,这占到了西方长期民主国家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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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403 第四个结论就是分治政府对国际合作具有负面影响。政府分治程度越高,合作就越不可能。为了观察分治政府的影响,我们再次研究图3.2。3随着p和c的分化,会出现两个结果。第一,不合作的范围增加,因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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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405 总的来说,单一行为体的国际博弈同双层博弈的比较表明,以批准博弈形式加入国内政治使得达成国际协定更为困难,也可能改变协定内容。对合作的国际解释——不管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制度主义——可能都严重高估了国家间合作的可能性;缺少对国内政治的检验导致了对国家达成协定能力过于乐观。而且,任何协定的条款不仅反映国家间的权力平衡,国内政治也决定这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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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407 当两国都存在国内政治影响时,上述结果依然会出现。当F和P必须要分别关注各自的议会时,国际协定将变得更加不可能,现状主导的区域增加;外国中间议员和外国行政机构间的范围(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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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409 最后,在各方都具有完全信息的情况下,不管偏好结构或者多元政治程度如何,立法机构都不会拒绝协定。在完全信息下,行政机构或是事前就已知道不能够达成互利协定,或是能够正确预期立法机构的偏好。因此谈判要么不会发生,要么就会取得成功。由于有时批准会失败,所以有理由修正模型以解释这些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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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05411 不对称信息下的国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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