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913830
1702913831
格劳秀斯创作了一首很长的挽歌——一种葬礼颂歌——来纪念牺牲的表兄。[77]这首诗歌颂扬了范·赫姆斯科克短暂却充满意义的一生。从他试图穿过北冰洋到达印度群岛的努力失败开始,然后说他在冰面上受阻并熬过长达八个月的阴冷寒冬:“我还记得,收到关于你极北之旅的来信时的心情,在那里,你在极夜里寻找阳光。”诗中也表达了好奇,想知道范·赫姆斯科克在前往香料群岛和新加坡的途中遇到的地方首领们(rajas)会对他的死亡做何反应:“谁会将你去世的消息传到印度群岛?赫姆斯科克,首领们会哀悼你;他们原本希望你去那里赶走葡萄牙人,使自由贸易成为可能。”颂歌在结尾时宣称,他的同胞不会为他们英雄的去世而哀伤,因为他们知道,在对抗敌人的战斗中死亡,他是多么幸福:“对你来说,西班牙母亲们哀悼儿子时的悲声啼鸣更会令人愉快。”[78]
1702913832
1702913833
范·赫姆斯科克在直布罗陀的胜利让西班牙与荷兰共和国之间暂时休战。[79]这次休战为双方就达成更为持久的停战协议的条件进行激烈谈判提供了时机。
1702913834
1702913835
格劳秀斯没有直接参与谈判,但他继续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工作。该公司的董事们担心西班牙帝国坚持要求荷兰停止在印度群岛的贸易。为了支持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谈判立场,格劳秀斯修订了为其已故表兄所撰辩护词的第十二章,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小册子,并命名为《海洋自由论》(Mare Liberum)。这本小册子认为,在公海航行和贸易是一种不能被任何权力剥夺的自然权利。因为任务目的已经发生了变化,格劳秀斯仔细地删除了小册子中涉及葡萄牙人暴行的煽动性言论以及私战权利的内容,而这些内容曾是他原始手稿的基石。
1702913836
1702913837
谈判中,荷兰坚持在印度群岛进行贸易的立场最终占了上风。在1609年签署的最终停战协定中,西班牙同意将荷兰作为一个独立国家来对待,并且放弃了原先要求荷兰在印度群岛停止贸易12年的立场。[80]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利益现在有了安全保障。[81]
1702913838
1702913839
在接下来的10年里,格劳秀斯一直忠实地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工作。[82]他继续代表公司展开游说活动,并且在涉及荷兰与西班牙、法国和英国的外交争端谈判中担任主要谈判专家之一。[83]根据某些描述,与其说他是一个外交官,还不如说他是一个有才华的学者。坎特伯雷大主教乔治·阿博特(George Abbot,the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描述了格劳秀斯和英国国王詹姆斯(King James of England)的第一次会面:“他第一次面见国王时,由于有拉丁口音,他的语言是如此单调乏味,谈话内容又全是闲聊杂谈,国王判断他是一个迂腐的书呆子,满口胡言乱语,缺乏远见卓识。”[84]认为格劳秀斯废话连篇且令人生厌的人不止詹姆斯国王一个。在另一次晚宴上,格劳秀斯的演说竟然冗长到让宴会主人坐在那里目瞪口呆,心中不禁诧异地感叹,“这是个什么人啊,他肯定没有出席过宫廷宴会和公司宴会这样的场合,才会废话如此之久,让大家不堪其烦”。[85]
1702913840
1702913841
格劳秀斯似乎已经遭遇了神童通常遇到的职业危险:风头正劲时却不懂得韬光养晦(当珍珠从你嘴里涌出,让所有人眼花缭乱时,你却没学会闭上嘴让别人体验一番)。神童已经成长为不可一世的得志少年。大主教乔治·阿博特这样描述了格劳秀斯,他“确实认为所有人都必然要听他演讲,只要他愿意讲,无论多久”。[86]尽管他傲慢自恋且有拉丁语多言癖,但他的政治生涯继续向好,这也是格劳秀斯才华的证明。1607年,他被选为荷兰和泽兰财政检察官(advocate-fiscal,相当于现代检察长),六年后被任命为鹿特丹市执政(pensionary of Rotterdam,总法律顾问)并成为共和国议会议员。[87]格劳秀斯也卷入了阿米尼乌斯教派运动(Arminian movement),该运动是加尔文主义自由派运动的一种,他们拒绝预定论的正统教义,鼓吹宗教宽容。[88]
1702913842
1702913843
然而,这种思想开放性给他埋下了祸根。1618年,莫里斯亲王和加尔文教徒强硬派逮捕了格劳秀斯和他的保护人——荷兰共和国执政约翰·范·奥尔登巴内费尔特(Johan van Oldenbarnevelt)。二人在一次本应走走过场的公审中被判为异端并犯有叛国罪。奥尔登巴内费尔特被斩首了,但格劳秀斯幸免于难,他获刑较轻些,被判终身监禁。[89]
1702913844
1702913845
战争与和平法
1702913846
1702913847
格劳秀斯被送往荷兰中部省份格尔德兰(Gelderland)的勒文斯泰因城堡(Loevenstein Castle)服刑。由于四周有着护城河和高墙将外界隔绝开来,这个城堡是关押政治犯和宗教领袖的理想场所。在格劳秀斯到来之后不久,他的妻子和两个分别6岁和8岁的孩子也来到了这里,因为他们所有的财产都被扣押了,没有其他地方可住。[90]他们一家共用两个房间,每个房间只有十步见方,房间里有带着木栅的小窗户。
1702913848
1702913849
格劳秀斯将其中一个房间作为书房,在那里继续工作。他很好地利用了这段时间,写了一篇为自己的宗教观点辩护的文章和一篇关于荷兰法律体系的论文。他还继续他早期对战争法的研究。尽管还能继续工作并有家人陪伴,但格劳秀斯还是不出意料地想方设法要逃出去。对于一个习惯于在法庭上侃侃而谈并享受其他学者奉承的人来说,城堡里与世隔绝的生活状态令人窒息。并且,潮湿城堡里的监禁生活对他的健康造成了损害。
1702913850
1702913851
格劳秀斯丰富的藏书作为叛国罪定罪证据的一部分已经被没收,所以他的朋友们借书给他。[91]这些书都是装在大箱子里运进来的,每当格劳秀斯用完了这些书后,它们就连同他的脏衣服一起被装回这些箱子里。在对书籍和衣物进行了20个月的检查之后,警卫们已经不再检查箱子里的东西。这让格劳秀斯和他妻子想出了一个荒谬而又绝妙的主意:在箱子被送回去的时候,他可以代替那些书籍躲进其中一个箱子里,从而逃出监狱。
1702913852
1702913853
在妻子的帮助下,格劳秀斯开始练习静静地躺在箱子里,直到他一动不动地待在箱子里的时间足够让箱子被送到远离城堡的地方。1621年,他爬进了一个箱子,头枕在一本《圣经》上,但脚上没穿鞋,因为箱子里没有地方了。至少在一开始,这个计策起作用了。由于没有意识到格劳秀斯被塞在箱子里,所以看守们允许箱子被运出监狱。然而,某一刻,搬运工人注意到箱子的重量不正常,然后怀疑可能有犯人在里面。“我要拿钻头钻到他的屁股里,钻得他屁滚尿流。”一名警卫说。但是他的女服务员艾尔舍(Elsje)回答说:“那么你就会招来一场演习,它将一直持续到犯人被带回牢房。”[92]她的迅速反应说服了他,他们继续前进。
1702913854
1702913855
箱子被送到一个朋友家中后,格劳秀斯从箱子里出来,拥抱了忠实的朋友,装扮成一个瓦工从后门离开,直奔巴黎。[93]当他的逃跑被发现后,他的妻子和孩子们被严加看管起来,但因为没有关押他们的依据,所以他们很快被释放,并被允许去国外与他重新团聚。
1702913856
1702913857
格劳秀斯在巴黎待了几年,准备撰写一篇关于战争法的新论文。[94]他赶着完成这篇题为《战争与和平法》(De Jure Belli ac Pacis Libri Tres)的论文,这样它就可以在1625年法兰克福书展上销售。它引起了轰动,很快就成为战争法的教科书。到18世纪,《战争与和平法》仅拉丁文本就出了50版。[95]
1702913858
1702913859
格劳秀斯试图将所有的战争法都浓缩进一篇论文中。[96]它涵盖了一系列惊人的主题——战争的定义、容许性和原因,国界划定,土地、河流和海洋的共同利用,制定条约的程序,安葬权和外交权,战利品分割,人质利用,征服权,战俘的适当待遇,禁止强奸、暗杀和在战斗中投毒,盟友的义务,中立者的责任,休战,和平条约谈判。
1702913860
1702913861
这本百科全书式著作体现了格劳秀斯的哲学抱负。格劳秀斯在证明战争正当性方面比他之前的任何思想家的探究都要深入。由于视战争为对侵犯权利的一种许可反应,所以他大胆地试图将任何人拥有的每项权利囊括其中。格劳秀斯想知道人们可以拥有什么样的权利,换句话说,他想知道人们什么时候可以为了这些权利而开战。[97]
1702913862
1702913863
格劳秀斯的作品之所以如此现代化,是因为它的一个创新在于,与其他新教思想家不同,他没有把自己的道德焦点局限在基督徒身上。他想揭示所有人的权利,不分种族、信仰或宗教——不仅仅是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而且包括犹太人、穆斯林、印度教教徒、佛教僧侣、野蛮人以及未开化的人——为了这个目标,他寄望于自然法(law of nature)。
1702913864
1702913865
根据格劳秀斯的说法,自然法则非常平等:它赋予每个人相同的基本权利。例如,他声称,所有人都有获得和出售财产的权利。私有财产的自然权利是“普遍的”,“每个人因此为自己的需要而获得的任何东西,另一个人不能从他那里拿走,除非通过一种非正义的行为”。[98]这一立场的法理意义非常深刻。这意味着基督徒不仅被禁止从非基督徒那里获取财产,而且一旦基督徒这么做的话,非基督徒就有正义理由发动战争反对基督徒。
1702913866
1702913867
格劳秀斯对于合同和条约提出了同样的主张。他认为,所有人都能够创建具有约束力的合约,每一个国家都能够加入有效的条约。“没有什么比人们遵守彼此之间达成的协议更符合人类的善意了。”[99]
1702913868
1702913869
将格劳秀斯看作勇敢地抨击偏见和种族主义的批评者,甚至是人权理念的早期倡导者,这很吸引人。毫无疑问,格劳秀斯今天的良好声誉至少部分归功于这些进步的篇章。但在被深深感动之前,我们应该承认这些开明的想法与其客户的商业利益是多么的一致。毕竟,如果异教徒能拥有财产,他们可能会向荷兰人出售。更重要且更隐蔽的是,如果异教徒可以签订有效的合同和条约,那么荷兰东印度公司就可以与印度群岛当地统治者谈判并达成独家贸易协议。[100]这些条约将是有效的,是强制性的,不仅针对本地人,也针对其他欧洲国家。
1702913870
1702913871
尽管格劳秀斯一直在谈论海洋自由和贸易权利,但他却帮助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东印度各国就垄断性贸易协议进行谈判,并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欧洲竞争对手提出法律要求。他的伪善并非没有被察觉。在与英格兰东印度公司的贸易谈判中,英国人在听到《海洋自由论》的作者否认他们的自由贸易权后,深感震惊。在一份表明其立场的文件中,格劳秀斯坚持荷兰东印度公司采取葡萄牙式垄断模式,他写道:“我们认为捍卫被压迫人民的利益是正直的表现。”一位英国代表在页边空白处潦草地写道:“违背他们的意愿。”[101]
1702913872
1702913873
强权即公理
1702913874
1702913875
格劳秀斯在1625年的论文《战争与和平法》中描绘的道德世界充满了权利:个人有权利,国家有权利,当地人民有权利,贸易公司有权利。但是,尽管是道德世界,这个世界并不和平。因为在格劳秀斯承认的权利中,就有发动战争来捍卫所有这些其他权利的权利。
1702913876
1702913877
格劳秀斯早期为范·赫姆斯科克所写的辩护词依然被束之高阁,但他在撰写新论文时大量承袭原先的思想。就像早期的手稿一样,《战争与和平法》是对战争道德毫不掩饰的捍卫。格劳秀斯认为,自然法允许个人和国家使用武力以行使其权利。事实上,在法庭缺失的情况下,任何可由法庭执行的权利也可由战争来执行。“显而易见,战争产生的根源就像提起诉讼的原因一样多种多样。”[102]
1702913878
1702913879
然而,在撰写《战争与和平法》时,格劳秀斯明白,如果战争要发挥它作为权利执行者的作用,它必须以一种不会扰乱产权体系、避免给商人带来法律不确定性的方式来实现。而且他有解决问题的办法——修正他早期为范赫姆斯科克所作辩护词中的缺陷。
[
上一页 ]
[ :1.7029138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