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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31 温特的建构主义理论贡献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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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33 1.他以独特的角度显示第三次论战的性质是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之争。他认为,基于理性主义的“两新”理论注重“过程和结构”,而基于反思主义的批判理论注重“认同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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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35 2.他较其他学者更明确地阐明了建构主义的要旨:第一,国家是体系的主要行为者,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成的;第二,国家体系的基本结构是社会的,而不是物质的,如何在无政府条件下“社会地构建”自助体系和权力政治是对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个挑战;第三,社会关系构建认同和利益,而实现认同和利益结合的途径主要有三种:通过主权实体的演变;通过渐进式的合作;通过国际努力变“利己的认同”为“集体的认同”(100)。第一点与“两新”的观点一致;第二点区别于新现实主义;第三点有异于新自由主义的体系论和制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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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37 3.“两新”主流理论忽视了国际关系中的文化、认同和利益问题,温特所主张的批判的、反映主义的建构主义理论则把文化、认同和利益因素及其结合带回国际关系研究,并建议在华尔兹结构现实主义的三概念(构成原则、体系功能和实力分配)基础上,增加第四概念,即认同和利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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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39 叶赛夫·拉比德说得好,温特的建构主义仍摆脱不了“理想的成分”,他据此称温特的理论为“结构理想主义”,温特从社会学、哲学等领域寻求理论工具,登上“文化之船”,以建构主义为双桨,驶向真理之彼岸(101)。但由于建构主义缺乏历史观和体系感,这一开拓性航程决不轻松,也不会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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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44 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 [:1702931338]
1702934045 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 第七节 英国、北欧的国际关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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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47 粗略回顾20世纪令人耳熟能详的国际关系理论,发现绝大多数出自美国学者之手。西方国际关系学者,包括美国学者,都承认美国国际关系学界主宰着国际关系理论的热点和走向。然而,“美国中心观”的看法,本身就很可能代表着一种遮蔽事实真相的主流意识形态,接受它的人往往看不到处于边缘地位的国际关系理论的价值和作用。其实,如果人们能够稍微对历史上公认为举足轻重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进行一番不偏不倚的考察,就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使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内部,美国的支配地位也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在某种意义上更不是绝对的。英国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就占据突出地位,北欧作为一个分支,近年来也异军突起,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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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49 一、英国国际关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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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51 从20世纪70年代起,英国的国际关系理论不断呈现深入发展的势头。除了著名的国际社会学派外,英国学者在国际关系学分支领域的开拓、学科历史的评价与反思等许多方面都取得显著的成果。其中,最著名的学者之一当属1998年刚刚去世的英国国际政治经济学家苏珊·斯特兰奇教授。在70年代,她竭尽全力呼吁建立国际政治经济学这一全新的研究领域。由于她在这一领域作出的杰出贡献,她在90年代初当选为美国国际关系研究协会的主席。8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90年代初以来,许多英国学者活跃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声望。斯蒂夫·史密斯努力总结国际关系的学科发展状况,并提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两种基本思路——理解和解释;默温·弗罗斯特深入挖掘了国际关系中的伦理学;弗雷德·哈勒代阐述了国际关系的国家-社会理论;贾斯丁·罗森伯格系统地从市民社会的角度批判了现实主义;查尔斯·雷诺兹对国际关系研究的理论探讨方式作了严谨的剖析;罗杰·斯皮格尔则以全新的逻辑思维对国际关系理论各流派作了条分缕析(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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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53 与美国相比,英国的国际关系理论有一个基本的特色,那就是重视从传统的历史、法律、哲学的角度研究国际关系。这种特色来自两方面根源。其一,英国的历史和思想传统比美国要悠久得多,再加上英国人倾向保守的国民性,所以英国人不像美国学者那样乐于接受科学行为主义等新的研究思路。其二,英国的学术体制不看重学者的出版成绩,因此,英国学者可以放心地偏重哲学反思型的慢工细活,不必费尽心思地在研究技巧的花样翻新上,而在能够多出成果的科学实证研究领域进行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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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55 英国国际社会学派,又称英国学派,是二战后在英国逐渐衍生发展起来的一支独具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流派,它的生长历程基本不受美国国际关系学界的影响。之所以称其为英国学派,是因为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大多在英国的国际关系院系接受教育或担任教学研究职位。之所以称其为国际社会学派,是因为该学派的中心概念是“国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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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57 该学派的早期代表人物是E·H·卡尔、查尔斯·曼宁、马丁·怀特、赫德利·布尔,布尔的《无政府的社会》被一致认为是英国学派的最杰出的代表作;近期的代表人物有迈克尔·霍华特、亚当·沃特森、伊万·卢阿德、约翰·文森特、盖里特·冈和詹姆斯·梅奥尔等人。80年代以来有影响的代表作包括:布尔和沃特森主编的《国际社会的扩展》(1984)、盖里特·冈的《国际社会中“文明”的标准》(1984)、文森特的《人权与国际关系》(1986)、卢阿德的《国际社会》(1990)、梅奥尔的《民族主义与国际社会》(1990)、沃特森的《国际社会的演进》(1992)以及怀特的《国际理论:三种传统》(1992)。值得指出的是,英国学派并不是一个观点划一、学术风格相同的学者群体;相反,几乎没有哪两个学者在具体研究课题和理论观点上彼此完全一致。但是,他们毕竟拥有一些共同的或相近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概念:接受“国际社会”的概念和思想,在研究方法上承袭传统的历史、法律、哲学反思法,在世界观上截然区别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研究对象上注重国际关系的秩序问题,在价值取向上赞同国家中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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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59 英国学派虽然队伍庞大、著述丰厚、思想深邃,但由于以美国为主导的国际关系主流思想流派的压抑,一直没有赢得与其理论地位相称的国际影响力。直到20世纪90年代,英国学派才逐渐声誉鹊起,为国际关系学界所瞩目。美国学者斯坦利·霍夫曼对英国学派的多舛命运深有感触。他在1995年亲自为布尔的代表作《无政府的社会》第二版作序,并感叹道:“《无政府的社会》现在已被广泛地奉为国际关系研究的一部经典……我们应当自问,为何如此重要的著作,在其1977年初版之时竟未能得到认可,尤其是在美国……答案是:它的英国特色与美国的方法论不相符。它对社会(尽管是无政府的)的强调无论对于以汉斯·摩根索为代表的、用权力追逐和国家竞争的眼光研究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者,还是对于追随肯尼思·华尔兹的、着重探讨国际体系的权力分配如何影响不可避免的国家间角逐的新现实主义者,都显得有些怪异。”(103)正如霍夫曼所说,目前英国学派的思想已得到英国以外的世界其他地区学者的重视。其主要代表著作纷纷再版,有关国际社会理论的评论文章也不断见诸书刊杂志。中国学者对英国学派的评介工作虽刚刚起步,但已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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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61 最先明确提出“国际社会”概念的是曼宁。曼宁反对把“国际无政府状态”理解为“无秩序”、“混乱”。曼宁认为,在国际上也存在一个社会,就是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不同的是,国际社会的存在并没有以一个中央政府和强制执行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曼宁指出,国际社会不是一种经验的存在物,而是一种观念的实体。各国的官员、商人、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到国际交往时都自然而然地接受“国际社会”的观念。这就足以证明国际社会的存在。曼宁不断强调,国际社会的特性不能从与国内社会的对照中推导出来,国际社会虽不像国内社会拥有中央政府,但国际社会也是有秩序的。对国际法也不能从与国内法的对比中得到理解,因为它根本不是从国内法发展而来的,这就如同乒乓球不是网球的初级形式一样。国际法的本质只能从它的社会基础——国际社会中得到把握,而国际社会的成员不是国内社会中的个人,而是国家。(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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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63 怀特笔下使用的是“国家的体系”概念,但值得注意的是,怀特的“体系”观与美国主流的“体系”论截然不同。怀特认为,美国的国际体系论是机械互动论,属于纯粹的物质层次而忽略了文化的因素。怀特的“国家的体系”观则强调,国家之间有可能因共同的文化纽带而彼此承认,并认同于它们所组成的整体。这样一个拥有共同文化的体系就不再是美国意义上的机械互动体系了,而是“国家的体系”。这里,怀特再一次用“国家的体系”阐明了“国际社会”的思想——国际社会不同于国际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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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65 布尔的“国际社会”观一方面借鉴了曼宁和怀特的思路,同时又对前人的一些具体方法和论断作了修正。布尔淡化了曼宁研究国际社会的观念阐释法,把国际社会理论建筑在更为经验的基础上。布尔还放弃了怀特关于国际社会必须拥有共同文化纽带的论断,把它更换成共同的利益观和归属感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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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67 布尔的国际社会理论首先从阐明国际社会的基本目标入手。布尔认为,国际社会的基本目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任何社会都共同拥有的,另一类是国际社会独有的。关于第一类,布尔提出了限制人身暴力、保持交易信用和稳定财产权三项基本目标。关于第二类,布尔指出,保存国际体系和国际社会自身、维系国家独立和主权以及促进和平是三项基本目标。于是,两类相加,国际社会的基本目标一共包括上述六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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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69 判断一个国际体系是不是国际社会,要看该体系是否满足了实现这些基本目标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各国在实现这些基本目标方面享有共同利益,并形成共同利益的认同;各国之间默契地认同于一系列限定国家行为的规则,如国家体系的规则、各国共存的规则和协调国家间合作的规则;国家间应建立一系列确保上述规则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均势、国际法、外交、大国协调和战争(106)。如果一个由国家组成的体系在实现六项基本目标方面满足了这三项条件,那这个体系就可以被称作国际社会,而且在这样的国际社会中存在国际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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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71 关于国际社会中国际秩序的维持,布尔提出了两点耐人寻味的看法。首先,布尔认为,各国对权力和利益的追求并不一定有碍国际秩序的实现。如果各国之间的权力竞逐(即均势)能被有意识地加以利用而形成为国际协调的制度,那么,权力完全是可以用来为国际社会造福的。关于利益问题,布尔认为,即使国家之间在短期利益上常常会发生冲突,但不能否认的是,每个国家都在遵守外交惯例和条约义务方面享有共同利益。原因在于,不尊重国际规则会破坏国家之间的有效沟通,从而使国际关系中的不稳定因素增多,最终破坏国家间正常的相互期待。其次,布尔坚决反对集体安全的理论与实践,认为集体安全与均势原则相抵触,从而干扰唯有均势才能有效维护的国际秩序(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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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73 布尔对国际社会的概念界定实际上包含了对国际体系和国际社会两概念的区分。在布尔看来,国际体系的存在仅仅要求各国的行为相互关联,而国际社会的存在还必须以上述的额外条件为前提。这也就是说,国际社会一定同时是国际体系,但国际体系并不一定同时又是国际社会。在国际社会中存在正常维持着的国际秩序,国际体系中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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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75 英国学派并没有把学术努力仅仅停留在对国际社会基本理论的阐发上。英国学派的许多成员都把国际社会理论运用到国际社会史和国际社会的其他基本问题上去,从而形成了壮观的学术著作群。布尔和沃特森主编的《国际社会的扩展》,连同沃特森的《国际社会的演进》,对欧洲近代国际关系体系向全球扩张的过程以及世界范围内不同历史时期的国际体系或国际社会的特征作了深刻的剖析。文森特的《不干预与国际秩序》和《人权与国际关系》则对国际干预问题和人权问题作了权威的论述。卢阿德对联合国专门立项研究,其成果历经数版而不衰。盖里特·冈对近代以来“文明”的标准作了历史透视,揭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课题。梅奥尔用《民族主义与国际社会》一书开创了民族主义研究的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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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77 英国学派历经数十年的埋没后,终于在90年代重新受到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的重视,这和90年代国际关系理论的辩论形势是分不开的。80年代后期,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在共同的理性行为假设的基础上开始寻求某种综合,而后现代主义则向占主流的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发起攻击。到了90年代初,从后现代主义中分出建构主义,建构主义与主流的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虽有激烈的论辩,但已比极端形态的后现实主义温和了许多(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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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4079 这时候,一些敏锐的学者发现,英国学派的思想可以为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综合提供有力的支持;另一些学者发现,英国学派的基本方法与建构主义相差无几,可以被用来抨击主流的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于是,英国学派的理论内涵顿时成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的热点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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