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979476e+09
1702979476
1702979477 消灭富农的斗争是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不消灭农村“剥削阶级”就谈不上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更值得提出的是,它是促使农民参加集体农庄、推进集体化运动的最有力的杠杆。没收富农财产并流放其全家的政策,一方面可以吸引农民参加因占有富农的农具财产而比一般农户富裕的集体农庄,并满足他们的平均主义愿望和提供向富人报复的机会;另一方面又可以威胁那些不愿参加农庄的农民,警告他们不要因抵制运动而落入同富农一样的悲惨命运。这种一打一拉政策对完成全盘集体化运动起到了某种关键性作用。
1702979478
1702979479 斯大林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在全盘集体化运动开始后一个月就不顾客观条件不成熟和各级干部思想准备不足,毅然决定立即消灭富农,并且采取最严厉的行政暴力手段实施。进而,借助消灭富农的声势全面消灭独立经营的个体农民,消灭私有农民。
1702979480
1702979481 全盘集体化的实现和个体私有农民的被改造被消灭
1702979482
1702979483 1930年秋,党中央决定再次推进集体化运动。9月24日,给各区委、州委和共和国中央发出一封《论集体化》的信件,谴责众多党组织对集体化事业的消极态度,号召共产党员到农民中积极开展工作,“以使集体农庄运动达到新的强有力的高涨”。[36]
1702979484
1702979485 在中央的督促下,各级党政机关要求那些退出农庄的农民重返集体组织。1930年12月17—21日,党中央全会根据古比雪夫的报告重新审定了各地实行全盘集体化的日期,规定“在1931年使乌克兰(草原区)、北高加索、伏尔加河下游、伏尔加河中游(伏尔加河东岸)等地区加入集体农庄的农户不少于80%”,这就是说将年初规定的第一类地区完成全盘集体化的日期推迟一年。中央全会的决议还规定,在1931年“在其他产粮区——中央黑土区、西伯利亚、乌拉尔、乌克兰(森林草原地带)、哈萨克斯坦(产粮区) ——保证使50%以上的农户集体化。在产粮消费区,保证使20%—25%的农户集体化。在产棉区和甜菜区,保证使50%以上的农户加入集体农庄。保证1931年在全苏各农业部门平均有一半以上的农户实行集体化”。[37]
1702979486
1702979487 1931年1月,苏联第十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党中央十二月全会的决议提出,在1931年可以对一半以上的农户实现集体化,而在基本产粮区可以对90%以上的农户实现集体化。[38]
1702979488
1702979489 集体化的实际进程比党和政府预计的还要快。在3、4、5月份,每月都有150多万农户加入农庄。到6月初,共组建了21.1万个集体农庄,包含有1303万农户。全苏集体化程度达到52.7%,[39]超过了规定。
1702979490
1702979491 1931年10月—1932年2月,集体化运动再次陷入低潮,有16万户农民退出集体农庄。但在上级督促下,夏天又重新掀起高潮。到1932年底,全苏共建立21.11万个集体农庄,有1490万农户参加,占农户总数的61.5%。[40]
1702979492
1702979493 1933年1月,联共(布)中央全会通过决议,宣布“把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大农业的轨道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41]这以后,政府又用几年的时间把剩下的个体农户吸收进集体农庄。1933年7月1日,集体化的比率为65.6%,1934年7月1日为71.4%,1935年7月1日为83.2%,1936年7月1日为90.5%。到1937年,全苏共建立集体农庄24.37万个,有1850万农户加入,占农户总数的93%,其播种面积占全苏的99.1%。[42]尚未加入农庄的只是山区或边远地区的一些零散农户。独立生产的个体农民作为阶级,在富农之后也被消灭了。
1702979494
1702979495 集体农庄制度——控制农民的再版村社
1702979496
1702979497 斯大林在建设社会主义大农业时,特别注意集体农庄同无产阶级国家之间的关系。他对组织进集体农庄的农民并不放心,不肯把土地、农机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交给农庄。政府向集体农庄下达上百项计划指标,对生产的品种、播种的面积和时间、每项农活的技术指标、收割的时间、上交国家的农产品品种和数量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指标和规定都是指令性的,是必须执行的,违者要受法律制裁。
1702979498
1702979499 为了确保国家指令的执行,除了通过党政机关进行直接领导指挥外,还采取了两项重要措施:一是建立国营的机器拖拉机站,二是实行义务交售制。
1702979500
1702979501 全盘集体化运动开展后,联共中央于1930年初曾决定将机器拖拉机站的农业机器卖给集体农庄。但到年底改变了主意,决定把现代农业机器全部掌握在国家手里。1932年,全苏共有2446个机器拖拉机站;1937年增为5818个。[43]斯大林需要通过机器拖拉机站控制农庄。1933年1月,联共中央和政府决定在机器拖拉机站中设立政治部,它的任务是用开展农村阶级斗争的方法监督农庄的活动,保证集体农庄和庄员无条件地履行自己对国家的义务,特别是要同盗窃集体农庄财产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同集体农庄中对抗执行党和政府的粮食收购和肉类收购措施的现象作斗争。[44]简单地说,政治部的首要任务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国家能按计划收购到粮食和肉类。随着地方党政机关的巩固,政治部于1934年11月并入党的区委员会。这以后,对集体农庄的政治领导和监督工作主要由地方党政机关负责。但机器拖拉机站仍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集体农庄。拖拉机站要求事前审查农庄的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国家计划安排,要求农庄为其服务提供实物报酬,以此保证国家可以通过这一渠道收取一定数量的农畜产品。设置机器拖拉机站的结果是,通过使集体农庄同最重要的生产手段脱离的办法加强对集体农庄的控制,把农庄的全部活动纳入国家的行政命令体制之中。
1702979502
1702979503 国家的另一项控制措施是,实行农庄义务交售农畜产品制度。1928年爆发粮食收购危机后,斯大林认为从集体农庄收取粮食比个体农户更容易,决定加快集体化步伐。由于工业化的需要,政府不断扩大粮食收购量。1928—1929年,国家收购商品粮1080万吨,占当年粮食总产量7332万吨的14.7%。1929—1930年,收购量增加为1600万吨,1930—1931年又增为2220万吨。[45]1932年,斯大林又进一步提出,把征购商品粮的幅度提高到总收获量的40%—50%。这种做法严重伤害了农民的利益。1931年粮食减产,每公顷耕地的平均收获量比上一年减少9.5%,而每公顷的交售额却增加了4.2%。在乌克兰,许多农庄为完成国家收购计划要交出粮食收获量的80%,甚至全部。[46]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下降。到1932年6月25日,农民只向国家交售了当月应交售的23.6%;到10月25日,也只完成交售计划的25.8%。[47]
1702979504
1702979505 1932年冬,党中央派人到地方督促粮食征购工作。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采取高压政策:从关闭地方商业贸易、停止信贷到清洗党政干部。
1702979506
1702979507 政府在高压的同时也被迫做了一些让步,于1932年先后通过3个决议,降低农庄的粮食和畜产品的采购量,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刺激农民的生产和交售的积极性,但实际效果几乎没有。因为交售任务虽然减少了,但对多数农庄仍是难以承受的负担,特别是那些受灾地区的农庄根本无法完成国家的采购指标。其次,法令规定农庄在完成任务后可以把谷物拿到市场上出售。可是只有一个或若干个农庄完成任务而全部农庄尚未完成时,仍不允许前者出售剩余粮食。这些农庄要想享有自由出售剩余产品的权利,就必须首先补足其他农庄未完成的交售额。这是一种连环保。
1702979508
1702979509 这种措施受到农庄的抵制。1932年的法令允许农村进行粮食买卖,承认市场价格的合法性。农庄把粮食卖到市场会比交给国家得到更多的钱,因此竭力少交售粮食。这就使得1932年的粮食收购工作遇到了比1931年“更大的困难”(斯大林语)。全年粮食收购量比上一年减少430万吨。
1702979510
1702979511 斯大林认为,当前的问题是一些人把集体农庄偶像化,看不到农庄也会反对国家的收购计划。其次是看不到阶级敌人改变了反苏维埃的斗争策略,他们在通过集体农庄破坏国家的计划。1933年,斯大林宣称,这是“可敬的农民对苏维埃政权发动的‘无声的’战争”。[48]斯大林决定采取最有效最无情的手段来克服危机。除了在机器拖拉机站中设政治部,从外面监督农庄的交售工作外,还决定大力限制城乡市场贸易,实行集体农庄义务交售农产品的制度。
1702979512
1702979513 1933年1月,决定“废除现有的谷物采购的合同(预购合同)制度,并为集体农庄及个体农户规定具有纳税效力的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国家交售谷物的固定义务”。这一义务“是每一集体农庄和个体农户首要的义务,故应以第一批打下的粮食完成之”。对“未于本决定规定期限内履行向国家交售粮食义务的集体农庄”,要“处以罚金,并令该集体农庄提前履行全年交粮义务”;对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交售义务的个体农户则要负刑事责任。决议还规定:“集体农庄的粮食买卖行为,只有在全共和国,全边区,全省整个完成本决议所定的采购粮食计划,以及完成种子储备以后,始得进行”。[49]
1702979514
1702979515 国家规定的义务交售额很高。农庄交售给国家的数量和支付给国营机器拖拉机站的实物报酬两项合计,在丰收的1937年占谷物收获量的26%,在歉收的1939年占34%。在畜产品中,农庄向国家义务交售的比重更大。1935—1937年间,上缴的肉类和动物油占总产量的68%,牛奶占45%,羊毛占53%。[50]
1702979516
1702979517 国家得到如此多的义务交售的农畜产品,但付给农庄的却极少。到1953年斯大林逝世时,集体农庄义务交售的谷物价格只等于成本的13.2%,土豆价格等于7.5%,牛肉价格等于5%。义务交售的价格比市场价格更是相差悬殊。1933—1934年粮食产区的小麦交售价格是每公斤3.2到9.4戈比,而每公斤的面粉(小麦的出粉率是85%)的零售价格,凭购粮卡的是35到60戈比,无须购粮卡的是4—5卢布,即价格相差100倍以上。[51]
1702979518
1702979519 义务交售制使国家的征粮计划得到保证。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33—1937年),虽然粮食的年均产量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年均产量少70万吨,但是国家每年平均征到的粮食却比“一五”期间多930万吨。这就使得斯大林在饥荒年代仍然能够增加粮食的出口。
1702979520
1702979521 斯大林创建的集体农庄同传统的合作社迥然不同,既不是生产者的自愿联合体,也不是商品经济基础上的独立组织。它实际是沙俄村社的再版,仍然是国家牢牢监管控制的基层农民组织,是把农民束缚在自然经济和宗法依附关系狭小天地里的工具。不同的是,国家对集体农庄的控制比当年对村社的控制更直接更严厉。1932年12月27日,苏联实行统一的身份证制度,但不给农民发证,庄员要到城市去工作或居住,需经领导批准,得到证明才能离去。庄员的自由迁徙权实际被剥夺。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剥夺农庄拥有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限制市场贸易、发展农庄与国家间的实物交换关系的办法,使农庄失去经济独立性。总之,集体农庄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实际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国家的一个基层单位,除了庄员可以经营规定的副业和得不到国家的最低收入保证(工资)外,几乎同国营企业没有什么区别。集体农庄和庄员既无权也无力自主决定生产、分配、人事等事务,一切重大问题都直接听命于政府。集体农庄同村社相比,自治权利更小,对国家的依附性则更强。集体农庄更像是1861年农奴制废除前的村社。30年代到过苏联农村的西方人士曾报道说,农民常用ВКП(“联共”的俄文缩写)来暗指“第二次农奴制”(其俄文缩写也是ВКП)。[52]
1702979522
1702979523 集体农庄制度不适应现代化要求。首先,集体农庄制度使农民脱离主要生产资料,失去独立自主性,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而极大损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次,集体农庄体制虽包含有物质刺激因素(如按劳动日进行分配,允许副业生产等),也注意到政治思想教育的作用,但是这些只占次要地位,所发挥的作用也很有限。农庄的各项工作基本是靠行政命令推动的。这对农业发展特别不适合。因为农业不同于工业,各处进行生产的气候地理等客观条件极不一致,不可能具有工业中的标准环境。因此统一指令即使是专家起草的指令,也往往不符合实际情况和要求,而那些随意违背经济规律和价值法则的瞎指挥更使生产遭受破坏。第三,集体农庄制度造成机构臃肿。据苏联农业部抽查26个州132个集体农庄的结果:三分之一的农庄中,做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占全部劳动力的20%—30%;八分之一的农庄中做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占30%以上。这样庞大的行政队伍只会促使官僚主义泛滥,阻碍生产发展。第四,集体农庄制度使农民保守落后。由于生活不富裕,大多数庄员一心关注自己的副业生产,把它视为最可信赖的依靠和保障。对集体和国家大事不关心也不了解。另外,在行政命令体制下,庄员只得服从听命,也安于服从听命。他们缺乏主动创新精神,习惯于一切都依赖集体、依赖国家。因此集体农庄成了维护狭隘自私、听命依赖、因循守旧传统的温床。集体农庄制度从总体看,是缺乏生命力的。
1702979524
1702979525 斯大林推行的农业集体化运动和创建的集体农庄制度是他实施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的关键部分。它消灭了农村中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体农民,把个体农民变成集体农庄庄员,把小生产变成大生产,使集体农庄制度与城市的国有企业体制相配合,形成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它把几千万难于监督的农户置于国家严格控制之下,为建立行政命令和惩罚体制奠定基础。它把农业变成绝对为工业化服务的部门,用牺牲农业剥夺庄员的办法,使集体农庄为工业发展提供原始积累,提供资金、粮食、工业原料和劳动力,从而确保了工业化的实施。总之,集体农庄制度是斯大林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没有它就没有单一的计划经济,就没有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也就没有斯大林模式。
[ 上一页 ]  [ :1.70297947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