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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61 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的混乱,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脱离法制的结果。一直到苏联解体,都没有对法律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对于违背宪法和法律的人与事,没办法制裁。1989年建立了宪法监督委员会,委员由苏联人代会从政治和法律专家中选举组成,其成员有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21人,其中包括每个加盟共和国的一名代表,其在履行自己职责时完全独立,只服从于苏联宪法。但这一机构没有执法的手段。根据苏联宪法,苏联最高苏维埃“保证苏联境内立法调整的统一,制定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的立法纲要”,“在发现文件或文件的个别条款与苏联宪法和苏联法律相矛盾时,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向颁发该文件的机关寄送自己的结论,以便取消所产生的违法现象。委员会制定的这类结论终止执行与苏联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文件或文件的个别条款”,“苏联总统根据并为执行苏联宪法和法律颁布命令,该命令在苏联全部领土上必须执行”。但是,1990年6月12日,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通过俄罗斯主权宣言,宣布在俄罗斯联邦范围内,俄罗斯联邦法律高于一切,这明显违反苏联宪法,从此开始了“主权大检阅”,各个加盟共和国都宣称在共和国内本共和国的法律高于一切。这是明显违反苏联宪法的行为,苏联宪法和法律制度在这些加盟共和国的领导人和代表的眼里,一文不值。在这一分离运动中,没有人想想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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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63 “8 · 19”事件在加剧苏联解体进程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事件发动者的行为显然是违反苏联宪法的。苏联宪法规定苏联总统,“为了确保苏联公民的安全,提出关于在个别地区宣布实行紧急状态的警告,而在必要情况下,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或者相应的加盟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请求或者同意,宣布实行紧急状态。在缺少这种同意的情况下,宣布实行紧急状态并立即将所作出的决定提交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苏联最高苏维埃关于这个问题的决定要由不少于其成员总数2/3的多数通过”。代总统亚纳耶夫关于实行紧急状态的命令显然与此项条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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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65 在苏联宪法中,就重大事件进行全民公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991年3月17日苏联全民公决的结果是76.4%的投票者赞成保留苏联。但是,叶利钦等人却置戈尔巴乔夫的努力于不顾,1991年12月8日俄罗斯联邦、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三个共和国的领导人签署的一纸协议,便宣布了苏联这个由15个成员(当时还有12个)组成的联盟国家停止存在。在这里起作用的显然是权力,而对这种严重违法的事件没有任何制约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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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67 当一个国家的法律从上到下都没有人执行的时候,有宪法监督机构也是枉然的。现代化的文明国家同时也应该是法制国家,公民遵纪守法,官员依法行政。苏联共产党在7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虽然在经济上实现了现代化,但在政治上离现代化国家还很远,权大于法,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这种现象长期存在,戈尔巴乔夫想通过改革建立一个法制国家,他也很重视立法,但是,这些法律或者不合时宜,或者缺乏执行的手段,大多成了一纸空文。可以说,法律建设的缺失是苏联社会主义失败和苏联解体不可忽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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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69 [1] 《列宁选集》中文第3版,第3卷,第594—5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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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71 [2] 《列宁选集》中文第3版,第3卷,第6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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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73 [3] 《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2卷,第4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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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75 [4] 《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二分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5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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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77 [5] 《斯大林全集》第12卷,第58—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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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79 [6] 姜士林、陈玮主编:《世界宪法大全》(上),中国广播出版社1989年版,第1062—10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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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81 [7]  Российское государство и общество. ХХ век. М., Изд – во Моск. ун – та. 1999. С.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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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83 [8] (俄)安德兰尼克 · 米格拉尼扬著,徐葵等译:《俄罗斯现代化之路——为何如此曲折》,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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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85 [9] (俄)米 · 谢 · 戈尔巴乔夫著,述弢等译:《戈尔巴乔夫回忆录》上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6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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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87 [10] (苏)《消息报》199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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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89 [11] (苏)《消息报》199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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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91 [12] (苏)《消息报》199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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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96 苏联真相:对101个重要问题的思考 [:1702975896]
1702990497 苏联真相:对101个重要问题的思考 86.苏联特权阶层形成的原因及对苏联剧变的影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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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499 戴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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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501 苏联解体至今已有近20年,但是对苏联解体的原因至今仍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我们看来,苏联解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原因也有主次之分。导致苏联解体的主要原因还是出自苏联执政党自身,而其中苏联长期存在的特权阶层对苏联剧变起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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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503 苏联特权阶层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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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505 苏联特权阶层是按照一定的职务名册直接任命、相应掌握着国家执政资源并且按职级合法享受不同特权的一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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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507 这个特权阶层,近20年来俄语用Номенклатура这个词来表示。从字面上来说,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拉丁语“nomen”意思是人名名单或者品名清单。借用到俄语中,这个词指的就是职务系列,或职务一览表。具体地讲,是指其人选由上级任命的职位名称表。作为集合名词,也可以指上级任命的干部。这个术语最初是指在各个领导机关之间进行的职能分配。[1]在进行职能分配时,这些机关必须进行任命的高级职务也被分别作了登记。后来这一制度涵盖了对苏联领导干部的考察、登记造册、任免以及职级待遇等方方面面。这一部分干部担任一定的职务,享有一定的物质利益和一定的特权,有其特定的生活方式,垄断了权力、意识形态和经济管理,代表了苏联的官僚集团,也就是整个党和国家权力阶层。由此,苏联也就产生了一个封闭的特权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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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90509 作为公职人员任命原则的“官员名册”制度,实际上在十月革命之后就开始实行,只是最初还没有规定这一原则的指令性文件。本来在十月革命前,列宁就曾多次讲过,党内必须实行广泛的定期的选举制度,选举出来的党组织负责人员必须汇报工作并且可以撤换。为了避免选举流于形式,列宁还强调党员有权利了解党的干部,了解他们的全部活动,了解他们的个人特点,了解他们的优点和缺点,了解他们的成功和失败。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由在野党变成了政权党,但是一开始党就陷入党外党内、国内国外深刻巨大的危机之中,既有国内战争,也有外国武装干涉,还有因实行军事共产主义而带来的国内不满情绪,因此,为了巩固苏维埃政权,保持党的思想、组织的高度统一,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凭借暴力,驱散立宪会议,取消普选权、言论、集会、结社、新闻、出版自由,用卢森堡的话说,“取消一切民主制”[2]。那时党内实行的是“战斗命令制”。在干部管理体制上采取了任命制,派往各地的干部大多是直接任免的。在俄共(布)党的八大《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中,就明确规定,“俄国共产党既然执掌了政权,掌握了全部苏维埃机构,自然应当使自己数以万计的党员去管理国家”。所以,“目前合理地分配党的力量,是取得胜利的主要保证和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党的工作人员全部分配工作由中央委员会掌握。它的决议大家都必须执行。最坚决地反对各种地方主义和分立主义”。[3]这里说的数以万计,究竟是多少?俄共九大《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写得很明确:“全党的主要组织任务就是把党的队伍中的全部60万党员正确地分配到各个党的工作岗位上去。”这个决议还明确指出:“每个城市、省和工厂在调整党的力量的时候,都应当从如何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这些力量着眼;首先应当把工人党员分配到最重要的企业,而在这些企业内部分配党员时,则应当考虑使一切工厂都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有主动精神的共产党核心”,“每一个下级组织每月一次或每两月一次向党的上级组织呈交一份包括该组织5%—10%人员的名单,注明他们过去担任过什么工作,该组织认为这些同志适于做什么工作。这样的名单应当定期地由工厂支部呈交区委员会,区委员会呈交省委员会,省委员会呈交中央委员会。”俄共九大决议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对应由选举产生的职务实行任命,这在原则上是必要的。”[4]这实际上就是“职务名册”制的雏形。但是,随着国内战争的临近结束,随着国内政治经济危机的不断加剧,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在第九次代表会议上,就要求向党内民主过渡,决议要求尽可能经常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公开讨论问题;展开对地方机关和中央机关的批评;在干部制度上以推荐代替任命,但在特殊情况下仍然可以实行任命制。[5]在1921年党的十大上,列宁坦承当时民主实行得不够,并领导制定了《关于党的建设问题》的决议,决定改革党的组织体制和领导方法。其具体措施是:第一,强调党内实行“工人民主制”,把民主集中制的重心由集中制改为民主制。第二,要求排除干部委任制,“从上至下的一切机关都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制和监督制”。第三,建立有效的监察体制,决定建立党的监察委员会。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和党委会平行地行使职权,并向本级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报告工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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