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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66 在浙江,地方山寨之设亦较多,尤以金华府、衢州府、处州府为盛。根据史料记载,金华府当时所设山寨数达7座。(注:王懋德:《金华府志》卷2《附寨》,见《中国史学丛书》,台北,学生书局,1987。)如峡口寨,位于金华府江山县南70里。成化年间,由于“括寇”不时往来,在此立寨,设机兵100名,委官把守。(注:顾炎武著,谭其骧、王文楚、朱惠荣等点校:《肇域志》之《浙江·金华府·江山县》,第4册,1968页。)又白石寨,位于衢州府开化县西60里。每遇“盗贼窃发,民俱登此寨以避之”(注:顾炎武著,谭其骧、王文楚、朱惠荣等点校:《肇域志》之《浙江·衢州府·开化县》,第4册,1969页。)。万景山寨,在处州府缙云县二都,可容纳万人。寨塘寨,位于缙云县九都,可容纳三万人。四六寨,位于缙云县九都。云岩寨,位于缙云县十二都,状如甑,仅有小径,攀缘而上,可容纳万人。东平寨,古称七十二寮,位于缙云县二十七都,有石井72口,可容纳数千人,四面有石壁百余丈。西寨,位于缙云县二十七都。老鹰寨,位于缙云县二十二都。黄寮寨,位于缙云县十四都。陈寨,位于缙云县十七都。客山寨,位于缙云县西,可容纳万人。(注:顾炎武著,谭其骧、王文楚、朱惠荣等点校:《肇域志》之《浙江·处州府·缙云县》,第4册,1971~19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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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68 至于广东、安徽两省,亦多见山寨的设立。如塘宅堡,位于广东肇庆府恩平县东北100里。平定“贼乱”之后,肇庆府通判吕天恩建议,认为塘宅堡为新会、新宁、新兴、恩平各县适中之地,四面又是崇山峭壁,成为“盗贼”渊薮,理应砌造砖城,让分守广、肇、高、韶左参将驻扎此堡。为此,总督将此建议上奏,得到皇帝的批准,于是在塘宅堡建立参将衙门。(注:顾炎武著,谭其骧、王文楚、朱惠荣等点校:《肇域志》之《广东·肇庆府·恩平县》,第4册,2209页。)崇祯十三年(1640),在安徽舒城,所设山寨甚多,除著名的春秋寨之外,其他规模较大的山寨多达29座。此外,“其险远而小未报闻者,又二十余寨焉”(注:陈弘绪:《舒城山寨记》,见黄宗羲编:《明文海》卷352,第4册,3615~361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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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70 从上面的叙述不难发现,明代的山寨有“兵寨”与“民寨”之别。如山东青州府,萧家寨位于常河社。洪武年间,灵山卫百户陈良在原有古墙基础上包以砖石,周长1里180步。寨下设有两座烽墩:紫良山,在寨东北五里;徐家埠,在寨正南十里。夏河城寨,位于龙湾社。洪武年间,灵山卫百户管成用砖石砌城,周长4里185步。寨下设有两座烽墩:陈家岛,离城东南15里;胡家岛,离城南5里。龙潭寨,位于大盘社。周长1里170步。设有两座烽墩。以上三座寨城,均由灵山卫量拨官军备御。崔家寨,在县东南120里信阳乡崇吉社,属于“民居,不系兵寨”(注:顾炎武著,谭其骧、王文楚、朱惠荣等点校:《肇域志》之《山东·青州府》,第2册,605页。)。即使是民寨,随着战略地位的上升,官方通常也会将其纳入“兵寨”之列,在其中设置衙门加以统辖,上面广东肇庆府恩平县之塘宅寨即为典型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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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72 至清代,高山结寨,平地并村,一仍如旧。不过,清人在建团练的同时,又建碉堡,“以资捍卫”。碉堡的形制,圆、方、长、斜不等,均以厚墙为主。堡外开壕沟,壕沟深六七尺,宽一丈余,壕内遍布竹签。取挖壕之土,用来筑墙,墙厚四五尺,高一丈二尺。墙距地二三尺,安枪炮眼一层,隔二尺,又安一层,共计三层,借此平打进攻者之身。向外三面凸出者为碉,亦即所谓的“虚敌台”,其式样与塘汛“望楼”相同,亦设枪眼数层,彼此对放枪炮,“以彼碉枪子可及此碉之中为主”。每碉配备数十名精壮,安设枪炮23枝,轮流施放。这样,“一堡要处,不过设数碉,一碉所需,也不过数十人,数百家老弱妇幼即可安然无恙”(注:朱孙诒:《遴选团总示》,见《团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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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75 尤其是清代中期以后,基于大土地所有制的盛行,江淮之间,寨堡组织尤其发达。(注:傅衣凌:《关于捻变的新解释》,见氏著:《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419~421页。)至于其名称,在河南一带,则多称寨或庄(注:如康熙年间,河南扶沟县之孙家庄,“惟孙姓者居之,性黠而鸷,多行不义;颇赡于财,危楼高台,构至百楹,周以缭垣,甃甓甚固;佃户之依以居者,茅舍三十余家”(钮琇:《觚》卷5《豫觚·孙家庄》,9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而在皖北、鲁南、苏北等地,则称为“围”或“圩”。(注:清人潘咏《除盗篇》云:“长淮以北,迄于齐鲁,坞长民豪,皆曰围主,围主号令,百倍于有司,战伐攻守,习其风土地势,百倍于客兵。”(《皇朝经世文续编》卷95)薛福成亦云:“古于用兵扼要设守之处,大者曰城曰关,小者曰堡曰戍,又曰围。江淮间水高于田,筑堤捍水曰圩。圩与围音相转,今人于南方卫田之堤,北方御寇之堡,通呼之曰围,而文则皆从圩云。”(薛福成:《庸庵文续编》卷下《书金宝圩团练御贼事》)上引史料,均转引自傅衣凌:《关于捻变的新解释》,见氏著:《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419页。)至于围、圩的范围,根据咸丰年间吴棠在淮海各属劝谕筑圩的实践,大小通常是在四里之内,可以作为一般的标准,但金宝圩则延袤达百余里,显然是一个特例。(注:如吴棠《劝谕淮海各属筑圩保卫示》云:“圩大不过四里,小以二三里为度,门留二处,须安吊桥,枪炮宜二百根。”(《望三益斋诗文钞》卷2)薛福成《书金宝圩团练御贼事》记载:“金宝圩在宣城、当涂、芜湖数县之间,延袤百余里,地饶沃,阻固城、石臼等湖,及句溪水、阳江为固,有水数重,名曰水套。”(《庸庵文续编》卷下)上引史料,均转引自傅衣凌:《关于捻变的新解释》,见氏著:《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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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77 综上所述,团寨属于与团练相配的民间军事性防御工事。团寨的表现形式,则为高山结寨,平地并村,把数个小村合并于一个大村,设立防御设施。在寨内,防御、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社的祭祀或改为真武之祀,隐然为一处小的社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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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79 四、民团与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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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81 清代末年,民族危机日益加深,于是在思想界崛起一股“军国民”思想,主要是宣传讲求体育,养成国民尚武精神,号召救亡图存。这一思想最初仅限于知识分子尤其是留学生中传播,但随后很快扩散发展,成为在当时具有一定影响的进步思潮之一。受此影响,各界有识之士中尚武之风也日渐盛行,而相继成立的体育会、民团、商团等体育和准武装性质的新式社会团体,显然就是这一风气的产物。(注:详细阐述,可参见朱英:《晚清商人尚武思想的萌发及其影响》,载《史学月刊》,1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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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83 清季尚武思想的兴起,早在拒俄运动时期即已初露端倪。光绪二十六年(1900),沙俄乘八国联军侵华之际,出兵占领中国东北。光绪二十九年,仍拒不按照中俄所签《东三省交收条约》规定的日期撤军,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义愤。留日学生多次举行大会,以军国民主义作为宣传武器。不久,留日学生将前此所组织的拒俄义勇队改名为“军国民教育会”,以“养成尚武精神,实行爱国主义”为宗旨。随后,上海爱国学生也组织了军国民教育会。浙江、江苏、安徽等地纷纷响应,一时形成一股颇有影响的社会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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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85 这种尚武思潮同样影响了清末的许多政治团体,并纷纷将尚武、讲求武学作为自己团体的宗旨,以便增强国民体质,抵御外侮,救亡自强。如成立于宣统三年(1911)的“宪友会”,其六条政纲中,其中一条即为“提倡尚武教育”(注:谢彬:《资政院时代之政党》,见《辛亥革命》(四)。)。辛亥革命时期湖北的革命团体“振武学社”,其设置本意亦为“专以联络军界同胞,讲求武学起见”(注:张难先:《振武学社之始末》,见《辛亥革命》(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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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87 讲求体育,练习体操、器械,强身健体,是当时推行军国民教育的一项主要措施。为此,各种“体育会”纷纷成立。光绪三十一年,上海工商界人士发起组织体育会,“锻炼体魄,研习武课,冀成干城之选”(注:《上海商团小史》,见《辛亥革命》(七)。)。此年,上海相继成立的体育会有沪学会体育部、商业体操会、商余学会、商业补习会、沪西士商体操会,合称“五体育会”。此堪称中国近代最早的商人体育社团。其成员除经常进行徒手操、柔软体操、田径运动等体育锻炼之外,又增加了兵式操练内容,另还组织学习外文知识,宣传“非振作尚武精神,无以资自卫而谋富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上海之体育会已经开始向乡镇渗透,上海县法华镇设立之体育会即为典型例证。光绪三十四年(1908),杨鸿藻等在法华镇发起体育会,邀集会员30余名,在赞育堂筹捐开办,专习“兵式体操”,并延请黄庆森为教习,杨洪钊为副教习。(注:胡人凤续辑:《法华乡志》卷1《沿革·建置》,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2册,23页。)其后,其他地区的商人亦相继成立了类似体育会的组织。光绪三十二年夏秋间,苏州商人禀准创立苏商体育会,其宗旨亦为“讲求体育,力矫柔弱,以振起国民尚武之精神,结成商界完全之团体”(注:《苏商体育会章程》,苏州市档案馆藏。此转引自前引朱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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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89 在有些地区,这类军事性社团不称体育会,而是称作“保安会”或“保安社”。如在山东,起初就设保安会,而后省城绅商学界,开“联合保安会”,创议独立,“以保安人民为宗旨”(注:郭孝成:《山东独立状况》,见《辛亥革命》(七)。)。在东北,也设有保安会。后考虑到此会“仍是旧日之行政官担任会事,将来恐不足以资捍卫”,所以进行了改组,成立“国民联合会”。(注:郭孝成:《山东独立状况》,见《辛亥革命》(七)。)又如在汉口,辛亥革命前的三四年,商人即按街区行政地段组织了许多保安会。到宣统三年(1911),正式成立的有堤口下段商防保安会、黄陂街上段商防保安会、四官殿中段商防保安会、仁义下段保安会、义成社商防保安会、平安社商防保安会等20余个团体。各地段的保安会最初互不统属,至同年四月,联合组成了“汉口各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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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91 需要指出的是,大多数体育会在成立后不久,就发展成为拥有一部分枪械的准武装团体——商团。上海五体育会成立后,正值华租界禁绝烟馆,官厅深恐烟民暴动,就请五体育会派员维持地方秩序。为此,五团体组织临时商团,设立司令部,分段出防。不久,五团体又组成“商团公会”,“以求事权集成,指挥裕如”。宣统二年,英国占领云南片马,于是商团公会适应时势的需要,除原有的基本队外,更置预备队,士商踊跃加入。与此同时,上海各界各业也先后组织商团,分别有清真(回教)、韫怀(珠玉业)、洋布业、水果业、豆米业、书业、参药业、志成(杂粮业)、花衣业、纸业、永义(镌业)、沪西、闸北、沪城、南区、高昌庙、十铺、十五铺、十九铺、二十三铺、二十七铺、第一工商团,此外尚有商务印书馆体育部以及救火联合会体育部等。(注:《上海商团小史》,见《辛亥革命》(七)。)在这些商团中,其中“清真商团”在当时颇为闻名。清真商团的团员均为回教信徒。宣统三年(1911)四月,举行筹备会议,公推教育界的沙善余为会长,报界的伍特公为副会长。清真商团所聘的教练员为马伦山。他用的是德国操法,并且教练非常认真,各团员不敢稍懈,因此清真商团的操法虽不敢说是上海商团之冠,却常常受到别的商团教练的称赞。(注:《清真商团纪略》,见《辛亥革命》(七)。)同年,各行业商团还成立“全国商团联合会”,其实不过是上海各业联合商团,由上海商人地方自治机构领导和控制。除此之外,自清季以至民初,上海一些乡镇亦纷纷设立商团组织。如宝山县江湾镇,自宣统三年辛亥革命光复之后,宝山县的民政长钱淦遍赴各个市乡,劝办民团,于是由商民组织设立“商团会”,推举严恩榜为会长,蔡章为副会长,团员共40人,操衣、枪械之类无不具备。(注:钱淦总纂:《江湾里志》卷8《兵防志·团防》,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1册,74页。)真如镇之商团,则创设于民国元年(1912),设于本镇的宝善堂。至于其设立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补充民团撤办之后的空缺。此商团由绅士蔡增誉、曹猛充任会长,督率会员50名,“众商轮递充当,各尽义务,一切经费,亦由众商担任”(注:洪复章纂:《真如里志》之《兵防志·民团》,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4册,144页。)。民国二年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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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93 此外,在江苏苏州、无锡,湖广汉口,以及浙江海宁等地,无不有商团设立的记载。如苏州就设有“商团公会”,办公地址在珠明寺内,成立于宣统二年至三年间(1910—1911)。当时苏州的商民出于自卫并补充兵、警力量不足起见,由各个商肆选择商人之志愿者加入商团,“延教员调练之”。商团成员平时各营本业,有警则“戎服巡逻”,城内及附郭共有12都,乡镇三部,均以公会作为商团的总机关。至于商团公会的会费由总商会按月补助,而下面的分部则各归自筹。(注:曹允源等纂:《吴县志》,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178~179页,北京,中华书局,1995。)无锡的商团,由来已久,而且军械充备。商人“平昔团以自卫,备寇盗者也”。无锡光复,商团起了很大的作用。(注:钱基博:《无锡光复志》,见《辛亥革命》(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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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95 苏商体育会成立之初,亦不具有明显的军事性质。其活动内容侧重于健身和讲求卫生,会员定期操练,习柔软体操,后同时练兵操。宣统三年夏秋间,苏商体育会改组为商团,当时拥有四个支部,共628人。同年,吴县的商团以公会为总机关,其下分设12个支部。其中公会经费由总商会按月补助,分部各归自筹。(注:民国《吴县志》卷30《公署》,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1912年元月,又由商会禀请都督府立案,成立了苏州商团公会,下设有19个分部,并添置枪械。会员“平时各营本业,有警则戎服巡逻”(注:《苏商体育会过去历史序》,苏州市档案馆藏。此转引自前引朱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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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97 汉口各保安会初建之时,主要负责地段消防事宜,不久也逐步扩展到负责商警和治安,并成立了各团联合会。武昌起义后,在革命党人的帮助下,由汉阳兵工厂拨给枪支武器,承担巡缉匪徒、保卫治安之任,成为名副其实的商团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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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399 在浙江嘉兴的海宁县,也开始仿效上海万国商团中华队之举,成立了商团,商人出钱出人,购买武器,以保护商人利益。辛亥革命时,商团同样参与了光复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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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401 此外,清末尚有“民团”、“保卫团”与“僧团”。民团又称“乡团”。如在福建,先借体育会之名,在上杭、永定成立了“军事研究所”,在大埔又设立了“乡团模范社”,作为办事机关,以培养军事人才。不久,筹编乡团,以习兵事,等待时机,响应汀江流域的革命。武昌起义后,军事研究所及乡团模范社的毕业生,即被编练成军,分赴各地,光复革命。(注:《汀江流域革命史》,见《辛亥革命》(七)。)无锡民团之起,晚于商团,亦即“迨军兴而民团起矣”。先在城内创设“保卫团”,其次天下市、青城市等14个市乡,相继成立了民团。团费来自房捐或劝募,枪械则自己购具。民团成员,多者四五十人,少仅十余人。(注:钱基博:《无锡光复志》,见《辛亥革命》(七)。)江阴县之民团,始创于咸丰十年(1860)。当时太平军进入江南之后,“江阴沿乡焚掠甚重”,于是一些殷实之户,各出银米散给乡里,成立民团,“头裹白布,声势颇壮。自江阴、无锡与常(州)地连壤之间,连日接仗,大挫贼锋”(注:柯悟迟:《漏网喁鱼集》,39页,北京,中华书局,1997。)。常熟县亦有民团。如陆筠记载:“时苏城既陷,邑中危甚,各董于四乡募勇防堵,团董徐应祥、钱福棠等各领民团守险。”此外,在常熟城之六门,还设立盘查局,专门盘查奸细。(注:陆筠:《海角续编》,114~1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97。)清末浙江兴体育会之风颇盛,而且与团练的关系极为密切。如在嘉兴,熊复筹设温台处会馆,网罗客籍健儿,并在处州缙云壶镇设体育会,倡办团练。竺绍康、王金发、胡士俊、应馨也在嵊县倡办团练。此外,谢飞麟、胡士俊又在绍兴、嵊县倡办教育会、僧学堂,鼓励僧徒起来革命。故北伐时绍兴由僧团组成了北伐军。(注:褚辅成:《浙江辛亥革命纪实》,见《辛亥革命》(七))。浙江自光复以后,大量兴复民团。民团设总长一人,由政事部委任,统一制定民团条例,加以管理。(注:郭孝成:《浙江光复记》,见《辛亥革命》(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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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403 从上面的诸多记载不难发现,民团、保卫团的设立,并不仅仅限于城市,而且其势力开始遍及江南的一些乡镇。如上海望仙桥乡,宣统三年(1911),乡公所开始组织保卫团,“分队负防御之责”(注:杨大璋纂:《望仙桥乡志续稿》之《兵防志》第7《防御》,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2册,38页。)。宝山县之真如镇,西北乡潘家巷人葛学文,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上禀县衙,获准举办民团,称为“真如西北乡民团”。民团设团长一名,稽察员二名,队长二名,“迁居民强壮者充当团丁,终夜巡逻”。民国元年(1912),绅商集议举办团防,禀请县长续办民团,募集民壮20名,随即选举汛官魏升祥充任团长,日夜巡逻。一切经费,由乡公所担任。此民团直至二次革命时才撤销。(注:洪复章纂:《真如里志》之《兵防志·民团》,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4册,144页。)按:根据同书记载,真如镇民团之撤销时间,又作民国元年三月,显与前记相左,不知孰是,俟考。青浦县西岑乡之民团,于光绪三十年开办,所定章程,有“无力者出钱,无钱者出力”(注:唐澄甫原著,葛志坚续编:《西岑乡土志》3《民团》,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7册,5页。)之说。宝山县月浦镇之保卫团,开设于辛亥光复之后。当时谣言蜂起,人心不定。于是,由地方绅、商筹设民团,在北衖地藏殿聘请教练员一人,招募团丁八名,经费暂由公款项下移用。此保卫团之设,明显具有临时性质,至民国元年开设警察后,旋即无形取消。(注:陈应康总纂:《月浦里志》卷9《警务志·警察》,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0册,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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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405 五、防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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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407 保甲、团练、团寨,一方面是由民间地域性军事结社转化而来,构成官方系列防御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它们的存在,对于保护乡里安全、实施地方自治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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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409 有趣的是,各朝代由强转弱,其中最大的原因,率多由军防先行败坏开始,而在各时期当军防微弱不能执行保国卫民之责时,每每由民防崛起而取代之,借此造成一线生机,振衰起弊,甚至挽回这个朝代的垂危命运,收起死回生之效。以保甲来说,它的兴起及军事化,实际上已取代了官方的城乡基层组织,除了负责地方防御之外,同时又兼负地方行政管理事务。在保甲控制下的基层社会,“官第治以法,而不与其事”,基层社会依靠的完全是自治,百姓守卫家乡的意识加重。“寇至,甲则户相策应,保则甲相策应,邑则保相策应,而有司第以游兵犄角其间。”(注:许国:《条上弭盗方略》,见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392,第5册,4240页。按:明人侯岐曾在《保甲条议序》中,亦对保甲的正面意义作了充分的肯定。他说:“保甲固便民也,尤便于今日之民。盖饥民虽死,无好乱之志;乱民虽饱,无乐生之情。保甲一行,能使乱民不为之倡,饥民束手待食,而后官司得徐为之所。”(钱以陶:《厂头镇志》卷7《艺文》,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3册,114页))可见,保甲制的实施,使地方官府守御地方的职责减轻,而基层保甲防御“盗贼”的职权则有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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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411 当然,传统中国社会任何一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均会弊端百出,渐趋败坏。保甲制也不例外。首先,连坐法的严厉执行,不仅违悖人情,而且最后的受害者仍是无权无势的乡村百姓。其次,保甲在实行过程中,似乎强宗大族大多袖手旁观,所以保长、保正之类,只好佥点“忠厚懦弱之家”充当,或者由一些市井无赖充任。这些无赖本来关心的就是贪图小利,混口饭吃,并不以乡村防御与乡里安全为己任。这样,其中的强者就武断乡曲,“恣睢而为奸”,而弱者“阘茸而无能为也”(注:张萱:《西园闻见录》卷98《缉奸》。),不过混日子而已。就此而论,清代众姓轮充保长的实施,无疑就是为了改变上述弊端。再次,保甲之设,本来是为了卫民,并非“以备公家使令”。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地方有司往往“徒隶视之,乃至调以他役,假以别需,民谁胜任此而乐于应也?”保甲之民一旦被地方官府私役,不但使他们无法尽守护乡里之责,反而使保甲成为一种额外的负担,一种私增的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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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4413 团练是在地域性军事结社的基础上,由官方将乡勇、乡兵以团束编并加以操练而成的军事团体。团练的兴起,其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第一,团练通过贫者出力、富者助赀之法,使民无转饷之劳,士免征调之苦。在实施团练之前,每当地方有事,就调遣他处官军,劳民伤财,士兵也疲惫不堪。团练兴起以后,这些乡兵团练平常训练有素,一旦地方有事,就可以随时调遣弹压。第二,团练实行后,通常是“集子弟之力,保父母之乡”之法,于是人自为兵,家自为敌,有兵之实,而无兵之名。这种人自为兵,虽还不是全民皆兵,但在使基层社会趋于军事化方面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基层社会采取军事化的编制,使基层农民、丁壮得到了必要的军事训练。第三,与真正的募兵不同,因为团练招募之乡勇、乡兵,均为“闾左之民”,完全可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而无“招募之费”。一旦社会动荡趋于平稳,解散起来亦相对容易。(注:姚锡光:《吏皖存牍》卷中《和州团练开办章程》,见《官箴书集成》,第9册,691页。)所有这些,对于弭平地方骚乱,维护传统的社会秩序,其功效亦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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