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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寿俊会。此会亦见于明代。史载,南京参赞兵部尚书王恕,集同辈16人,“作寿俊会,以拟洛阳文潞公耆英会”。此会有《寿俊会诗》一卷。(注:黄佐:《南雍志》卷18《经籍考·杂书类》,江苏省立图书馆民国二十年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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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击壤会。出现于明代弘治五年(1492)。取名“击壤”,其意盖每次会时,“酒行五七,诸老人起而酬酢,有诵《淇澳》以相归者,有歌《豳风》以相乐者,有咏叹《考槃》之遗音,而尝不归德于上也”(注:刘鸿:《击壤会记》,见黄宗羲编:《明文海》卷341,第4册,3505~3506页。)。此会参加者有胡光训、刘雅清等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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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耆年会。始于明代,又称“燕台耆社”。在明代,官场中流行一种风气,即凡是在京为官者,“多迎养其亲,尽养庭除,以为遂志”。嘉靖二十六年(1547),“仁和马公始结约,诸就养者始为会,往来欢聚,前此未有也”。至嘉靖三十六年,始“为图肖貌,绘景以敦世,讲系去思”。耆年会“初无常约,月或数会,诸诞辰则必会。会之日,不再逮,宴不卜夜,口不言朝廷事。于节序则出郊眺望,或游名园绀宇,历诸佳丽,以极其兴之所致,率以为常”(注:徐文沔:《燕台耆社图记》,见黄宗羲编:《明文海》卷377,第4册,3888页。)。耆年会前后参加者共11人。可见,耆年会为在京士大夫高堂的老年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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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逸老会。始见于明代。因其地在浙江吴兴岘山,故又称“岘山逸老会”。此会由地方长官举行,春秋二集,“延薦绅之中耆硕者一人为主”,而费用均出自“郡例”,亦即由官方承担。据载,每次聚会时,“分宾主,东西坐定,茗数杯,肴蔬数盘,酒数行,帷幔不施,丝竹不奏……访政赋所急,孝子、贞妇、高士、寒生所宜扬宜赈,笔之簿”(注:张维枢:《题岘山逸老会》,见黄宗羲编:《明文海》卷303,第3册,3129~3130页。)。可见,逸老会虽为耆老的聚会,而地方官员借此亦可以询问民政、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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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嘉乐会。起于明代天顺、成化年间,地点在开封。时郑宁谢边事里居,与诸老组织“嘉乐会”,“每会则薄醪常果,简俭易办,交谈情话,真如兄弟焉”。地方官如巡抚张瑄、布政使吴节,亦颇重会中诸老,“垂念贫乏,时有馈遗,以为饮宴之需”(注:张萱:《西园闻见录》卷5《乡党》,《续修四库全书》本。)。此会的参加者有张斌、丘陵等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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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冠裳会。始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举于广东顺德。顺德丁上乡人文之盛,甲于郡邑诸乡。乡有三座文昌祠,又有圣堂庙。每当孟春,乡里之缙绅文士聚集在一起,“将祀事为大会”,即“冠裳会”。此会“凡醵金而息之,迭次而主之,以至祭仪分胙,无巨细,皆有其籍也”(注:薛始亨:《蒯缑馆十二草·冠裳会录序》,见《广东丛书》,上海商务印书馆1948年影印本。)。可见,冠裳会亦自具特色,即“将祀事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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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叙情会。出现于明代成化十九年(1483)。此年,莫震归乡吴江,在亲友中选择“贤而有礼者”,互相结为“叙情会”,其目的是为了“叙情于优游无事之中”,参加者有成元镇、张彦安等8人。此会“每月会于一家,所陈者山肴野蔌,所读者诗书仁义,而声色之娱,奢靡之奉,不用也”(注:莫震:《石湖叙情会诗序》,见弘治《吴江志》卷16,收入《中国史学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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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逸乐会。始见于明弘治四年(1491)。此年,在福建有一些致仕老人结成“逸乐会”。此会完全仿照九老、耆英的遗意,参加者达17人,均为“乡之望也”。名曰“逸乐”,它的本意是取“以逸而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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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怡情社。出现于明代。明朱安记道:“登高作赋,述宴兴怀。”(注:朱安:《酒筹序》,见黄宗羲编:《明文海》卷317,第3册,3269页。)可见,怡情社的活动,无非是登高爬山、饮酒赋诗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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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恩荣会、朋寿会。出现于明代天顺年间。当时杭州本地的乡绅王荣、陈斌、夏时、黄顺、陈浩、叶蓁、陆证、盛埙、方义、顾纲等人,与外地寓居杭州之陈贽、陈敏政、周颂等人,修会为乐,结成“恩荣会”。此会在每年的上巳、端午、重阳三节举行,而杭州知府胡浚亦参与其间。其中陈贽在城北甘泉里有别墅,时常邀请里中缙绅及处士郭文敏、刘辰、孔诺、夏纯、周正、蔡安、徐恕一同参与此会,而郭、刘二人均年届90岁,其余年少者亦不下60岁,故又名此会为“朋寿会”。此会的特点,就是布衣、缙绅一同参与,布衣甚至可以“颉颃缙绅,求忮咸泯”(注: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21《委巷丛谈》,314~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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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清代,怡情会开始盛行于宗族之内,进而导致会社与宗族组织互相融合。如常熟县支堂镇之周氏家族,子孙读书好善,中进士、举人、秀才者不乏其人,且有多人出仕。为了叙乐晚景,以尽友爱之情,于是族中兄弟定期相会,结成“怡情会”。此会“以年齿之长幼列修举之后先。每良辰美景,则宜酒肴以诗召叙,凡兄弟之六十者与焉,五十、四十者亦与焉,未至是者不与,尊高年也”。会内成员,德业相劝,过失相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相勉。(注:周汇:《怡情序》,见顾镇编辑,周昂增订:《支溪小志》卷6《艺文志》,收入沈秋农、曹培根主编:《常熟乡镇旧志集成》,2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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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游戏娱乐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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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士大夫的生活是十分消闲恬适的,所有这一切均源自他们丰厚的经济实力。生活的丰腆闲适,导致士大夫更多地寻求同道,于是出现了诸如“团鱼会”、“荔枝会”、“酒社”、“噱社”、“丝社”、“斗鸡社”、“哭会”这样一类完全属于游戏娱乐的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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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饮食一类的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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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生活的清雅闲适,同样见诸他们的饮食生活。换言之,即使有美味,他们也不愿一人独享,而是结合同道,细尝慢品,在饮食中透露出几分雅意。于是,就出现了“团鱼会”、“荔枝会”、“汤饼会”、“酒社”等饮食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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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宋人鲁应龙《闲窗括异志》记载,当时有一批人,心好食鳖,“又招宾友聚会而食”,号称“团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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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地荔枝,以叙州称上品。每当荔枝熟时,李升“设宴以会左右”,号称“荔枝会”。(注:高士奇:《天禄识余》卷上《荔枝会》,见《故宫珍本丛刊》,影印本,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夏,徐与同好结食荔枝之会,并取一雅名,称“红云社”。此社规定:“善啖者许入,不善食者毋请相溷。……会只七八人,太多则语喧。……荔约二千颗,太少则不饱。会设清酒、白饭、苦茗及肴核数器而已,不得沉湎滥觞,混淆肠胃。”每次聚会,必选一处清凉之地,“分题赋诗,尽一日之游”(注:徐:《红云社约》,见《说郛续》卷29。)。虽为荔枝之会,却兼具赋诗、游历,处处体现出清雅之意。此外,清代则有“荔社”。据张潮《荔社纪事题辞》,“同社之人凡十有二,为社之日凡九,产荔之地凡七,所啖之荔凡八千四百”(注:高兆:《荔社纪事》首,见《丛书集成续编》,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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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月、十月,正是蟹肥的时候。值此之期,明朝人喜邀请同道,分而享之。如明末人张岱就在每年十月,邀请一些友人及族中兄弟辈,结成“蟹会”,“期于午后至,煮蟹食之,人六只,恐冷腥,迭番煮之”(注:张岱:《陶庵梦忆》卷8《蟹会》,7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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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文人雅士结成的诗文社中,就有置酒高会场景的出现。但酒社的出现,则迟至明代才成为现实。士大夫结成“酒社”,与友人把盏,或赌饮,或叙情。如在晚明,无锡人黄瑜因“三上春官不第”,于是优游林泉,与知交结成“莲花酒社”。(注:黄卬:《锡金识小录》卷5,清光绪二十二年王念祖活字本。)(注:袁中道与豪少年20余人结为“酒社”,以结群赌饮的方式发泄心中的郁闷。每当大会时,各置一巨瓯,以较量酒量的大小,以酒量最大者为社长。)袁中道:《珂雪斋前集》卷16《回君传》。入清,酒社则更盛,而且作有酒社的具体约法。如叶奕苞曾言:“社中酒人,觞政弗举,其何以劝?”于是,他准古酌今,条分缕析,撰成《醉乡约法》,使社中酒人人手一份。(注:叶奕苞:《醉乡约法》,见《昭代丛书》丙集卷36。)福建侯官人林晸家居之时,与林怡庵、林枳怀、叶与恪、梁开万等人结成酒社。“日高睡起,即登酒楼,终日痛饮。醉则歌呼笑骂,必夜深乃扶醉而归。归则寝,明日又往矣”(注:徐珂:《清稗类钞》之《饮食类·林希村结酒社》,第13册,6350页。)。此外,黄周星亦与人结成“酒社”,并撰有《酒社刍言》,提出三条饮酒约诫,即戒苛令、戒说酒底字、戒哄拳。可见,此类酒社,已与民间的饮酒稍异,而是带有士大夫本身的情趣,不但“酒以合欢”,而且“酒以成礼”,把饮酒视作学问之事,而不是饮食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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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酒是狂药,那么茶即为清雅之事。所以,传统的士大夫往往结成“茶会”,借会茶而行消闲之实。如在宋代,太学生就有“茶会”,“轮日于讲堂集茶,无不毕至者,因以询问乡里消息”(注:朱彧:《萍州可谈》卷1,见《守山阁丛书》,清道光二十四年金山钱氏刻本。)。显然,此类茶会于消闲之中又寓问风之意。此外,宋代士大夫还结成“汤社”,亦属茶会一类。如和凝在朝,“率同列递日以茶相饮,味劣者有罚,号为汤社”(注:陶穀:《清异录》卷下《汤社》,见《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1册,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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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饮食之会,其影响已及于教坊女子。据沈周记载,南京旧院中一些“色业俱优”的娼妓,通常会合二十或三十人,结成“手帕姊妹”。每年的上元节,举行“盒子会”,“以春檠巧具肴核相赛”,亦即比试各自的厨艺,成为当时南京的一大“乐事”。(注:明人沈周记云:“南京旧院有色业俱优者,或二十三十姓,结为手帕姊妹。每上节,以春檠巧具肴核相赛,名盒子会。凡得奇品为胜,输者罚酒酌。胜者中有所私,亦来挟金助会,厌厌夜饮。弭月而止。席间设灯张乐,各出其技能,赋此以识京城乐事也。”(周晖:《续金陵琐事》卷下《盒子会词》,240页,南京,南京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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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暑与消寒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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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暑之会始于唐代。史载,唐代长安富家子刘逸、李闲、卫旷,家世巨富,而又好接待四方之士,疏财重义,有难必救。每年暑伏,他们就“各于林亭内植画柱,以锦绮结为凉棚,设坐具,召长安名妓间坐,递相延请,为避暑之会”(注: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见《说郛》卷52。)。至宋代,则有“初伏会”。据载,在成都,每当六月初伏日,就“会监司”;中伏日,“会职官以上”;末伏日,“会府县官”。其会“皆就江渎设厅”。此会始于文彦博,他“以伏日为避暑”,自后率以为常。每当早宴罢后,“泛舟池中,复出就厅晚宴,观者临池张饮,尽日为乐”。后由三伏为会改为初伏为会,故称“初伏会”。此会一直延续到元代。(注:费著:《岁华纪丽谱》,见《宝颜堂秘笈》,上海,文明书局,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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