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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63 一至近代,由于白鸽票、山票、铺票、花会、闱姓等赌博形式需要有组织、大规模进行,因此,在这些赌博形式中涌现出了近代最早的职业赌博集团。已有的研究成果显示,在花会盛行的地方,如浙江、福建、广州、天津、上海等地,都有靠经营花会票局而牟利的赌博集团。更有甚者,晚清的妇女已经广泛参与到赌博活动之中,至于在一些大城市中,许多妇女建立起了如上海“女总会”、广州“女子地铺会”一类的赌博组织。此外,在一些较为偏僻的农村,妇女参与赌博活动也相当普遍,如福建建阳妇女赌麻将成风,而在安徽、江苏、浙江等地的一些农村,妇女几乎达到了“无人不赌的地步”(注:涂文学:《赌博与社会时尚近代化》,见薛君度、刘志琴主编:《近代中国社会生活与观念变迁》,401~402、40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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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65 正因为这种鄙风陋俗败坏人心,动摇传统统治基础,所以就有一批明智的士大夫以移风易俗作为目标,进而出现了一些以改良风俗为职责的社团。这种社团,早在明代就已出现。如在西北平凉,民间百姓每遇丧事,就采用佛老之俗,饭僧道,作水陆之会,写经造像,号称“为死者灭罪”。为此,桑桂与同里之人彭会、赵天锡等,倡设礼社,称“移风社”。凡遇乡邻朋侪有丧事,“断以朱文公礼制为准。熄佛老,尚哀戚。贫者喻以义,富贵制以礼。……一求合乎中正”(注:谈迁:《枣林杂俎》圣集《桑桂移风社》,220~221页,北京,中华书局,2006。)。此外,还实行丧葬互助,患难相助,疾病相扶,道义相尚,德行相励,过失相规,借此移易天下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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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67 至清末,西风再次东渐,两相对照,中国的鄙风陋俗昭然天下。再加之戊戌变法,更是将改良风俗作为新政的一项主要内容。于是,一些改良风俗的社团纷纷出现,内容包括戒缠足、不吸纸烟、倡议剪发、改良戏剧、改良滩黄等等,希望通过改良风俗,以改变中国人积弱积病这种落后的精神面貌。稍加归纳,当时此类社团大致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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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69 (一)振武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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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71 在传统中国,斗力尚武一向是风俗中的优良传统。民间习武之风的流行,其目的也无非是强身健体。可是,自鸦片流入中国以后,毒害百姓,导致国贫民弱,真可谓杀人无血,灭国无形。为此,一些明智之士就起而倡导改良吸食鸦片的陋俗。如在上海,曾少卿就创设“振武宗社”,寻觅鹅郎草,“绘图贴说,劝人戒烟”,借此振兴尚武之精神。有志之士,闻风响应,不可胜数,于是各埠支社纷纷成立,以广劝导。(注:李维清:《上海乡土志》第91课《振武宗社》,南京,南京图书馆,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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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73 (二)戒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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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75 吸烟之害,人所共知。(注:如清末徽州知府刘汝骥云:“照得中国痼习,为环球所诟病者有二,曰吸烟,曰缠足。”(刘汝骥:《陶甓公牍》卷1《劝禁缠足示》,见《官箴书集成》,第10册,466页))但习俗已久,再加之无友朋规劝之助,以致积弊难除。至清末,各种戒烟会就纷纷兴起。在福建,一些绅士发起“去毒社”,不辞辛劳,不避亲故,禁烟效果明显,颇有令行禁止之势。(注:《湖南全省应组织禁烟会交议案》,见《组织禁烟会社交议案》,清末铅印本。)而有些戒烟会,则由维新人士倡办,带有全国性的民间改良风俗会社的特色。如“戒鸦片烟会”,总会设于日本横滨的中国大同学校,分会办事之处则分别有:广东省城兴隆大街公善堂,双门底下街知新书局;香港《华字报》潘主笔房;澳门大并头《知新报》;上海大马路泥城桥大同书局;广西省城圣学会。(注:《戒鸦片烟会章程》,见《戊戌变法》(四),463~464页,上海,神州国光社,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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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77 不过,有些戒烟会则带有官办性质。如上述福建的去毒社,虽以绅士为主,但亦以“官权为后盾”。所以,当湖南省组织“禁烟会”时,其中的官方色彩就更为浓厚。此会在省城组织禁烟总会一所,由绅士担任其事,专门办理省城民间禁烟事宜,作为各分会的总机关。在各府、厅、州、县设禁烟分会,在乡镇设立禁烟调查所,甚至在每团每村,亦设禁烟会社一所,“以助官力之所不及”。禁烟会社随时宣布朝廷禁烟功令,并写成浅说,处处张贴,以使家喻户晓。(注:《组织禁烟会社交议案》。)以四川为例,宣统元年(1909),四川通省巡警道专门下发白话告示,劝谕各地绅商人等设立戒烟分会。从告示内容来看,显然官方将各地的戒烟分会归入“善会”之列。告示规定,若每一分会,其吸纳的戒烟人员达到1000人或5000人以上,那么就由地方官禀请,“分别给奖,以示鼓励”(注:《四川通省巡警道劝谕设立戒烟分会告示》(宣统元年),见四川省档案馆编:《巴蜀撷影:四川省档案馆藏清史图片集》,14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为此,四川省戒烟公所就专门下发禁烟告示给南部县,明确道出禁烟已成清末新政的一部分。(注:如禁烟公所在告示中明确指出:“倘敢不遵禁令,仍复偷吸开灯,查出从严治罪,按照条例施行。科罚不论绅富,毫无情面瞻徇,更有私开烟馆,徒刑重罪匪轻。绅首书役包庇,即与犯罪同论,无论售卖吸食,统限六月肃清。”(《四川省戒烟公所告示》(宣统元年),见四川省档案馆编:《巴蜀撷影:四川省档案馆藏清史图片集》,141页))为了响应巡警道的号召,四川的南部县开始成立了戒烟分会,并向各戒烟支会颁发《戒烟册》一本,册上列有烟民姓名、年龄、住处、职业,并说明因“吃烟逐日携牌取膏诸多未便”,改为烟民每月限量到戒烟分会买领,登入戒烟册,不准私买煮吃,“违者照章处罚”(详见附表25)。从附表25可知,戒烟分会已经对当地烟民作了很好的登记,但仅仅是一种摸底调查,并不完备,诸如烟民的瘾量、月领官膏数、注册日月、戒净限期均付之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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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79 清末光绪、宣统之际,戒烟会社开始从“戒烟总会”转向“戒烟局”,官方色彩有所加强。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光绪皇帝明确下诏,“定禁烟期限,以年内为烟馆禁绝之期”。于是,一些城市纷纷设立戒烟总会,派调查员巡行各区实行劝诫。当时各区烟馆已经被勒令闭歇,另外专设“官膏店”,分别认缴“膏捐”。如果各区有私售灯吸以及官膏销多报少,那么调查员可以随时检举,呈报县署,按律拘罚。至宣统二年(1910)正月,裁撤戒烟总会,另设戒烟局。八月,江苏省禁烟公所仿照浙江省所行办法,饬各县设立禁烟分公所。三年正月,照章委定各区协赞员二人,与分公所随时联络进行。经费即以各本区膏捐移补。(注:陈亮熙编辑,陈克襄补辑:《杨行乡志》卷3《防卫志·禁烟》,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0册,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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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81 禁烟会社设有章程。规定入会之人,必须书其名姓、籍贯、居寓、仕履,以备刊登会籍之用。入会以后,不得吸烟,并须自觉禁止子弟及家人吸烟。此外,戒烟会博采戒烟良方及家传秘方,供瘾君子戒烟之用,并作“戒烟歌”、“戒烟文”,劝导戒烟。于是,随之也就出现了“戒烟店”与“戒烟药局”,主要销售戒烟药品,藉此帮助瘾君子戒烟。如宣统元年(1909),湖南长沙的烟行遵照朝廷的旨意,召集同人,公同商议,成立一个“戒烟研究会”,以“脱毒断瘾为宗旨”,立有《戒烟店条规》,其中所售戒烟之药方,经过四川巡警道监督考验,彼此稽核,互相调查。药方虽各不同,其规矩却是“总不许一家搀杂吗啡等物,贻害同胞”(注:《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商业条规》,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451页,北京,中华书局,1995。)。与此同时,在长沙还成立了“仁寿戒烟药局”,根据其所立《条规》所言,此药局特地将经过上海工部局考验的奇方,制成药方,廉价售卖给“吃烟诸君”,希望这些人“力行戒除,旧染咸新”,脱离苦海。为了扩大药局的影响力,药局在《条规》中专门告诫官绅商庶,让他们在购买戒烟药方时,必须“认明本药房仿单招牌,寿星为记”(注:同上书,4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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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83 (三)不缠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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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85 欣赏三寸金莲,是传统士大夫畸形心理的产物。其影响所及,则使妇女为了迎合男子的心理而纷纷缠足,甚至在一些地方形成妇女结成“小脚会”一类的陋俗。如在甘肃某县,每年四月二十四日,妇女就结成“小脚会”。届时,妇女淡妆浓抹,坐于门首,均跷一脚于膝,以供游人赏鉴。或评其双弓窄窄,或称其两瓣尖尖。最小者则洋洋自得,合宅欢庆,而其门如市。在此风气影响下,阖县妇女均无大脚,间有家中妇女,其脚稍大,则“其时惟闭门饮泣,合家垂头丧气”(注:丁柔克:《柳弧》卷2《风俗各异》,87页,北京,中华书局,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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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87 对妇女来说,缠足无疑是套在脚上的脚镣。时至清末,一些地方官员或出告示,或现身说法,指出缠足对于妇女之种种弊端。如光绪二十四年(1898),湖南按察使黄遵宪在《禁止缠足告示》中,明列妇女缠足之害七条,分别为废天理、伤人伦、削人权、害家事、损生命、败风俗、戕种族。(注:黄遵宪著,陈铮编:《黄遵宪全集》第4编《公牍》,上册,532~533页,北京,中华书局,2005。)而清末出任徽州知府的刘汝骥,更是以自己家中女儿而“现身说法”,指出缠足对妇女之害,以及不缠足对妇女的裨益。(注:刘汝骥云:“若以本府之言为未足深信,本府现身说法,为都人士一道之。本府有女三人,皆橐橐大足也。长女、次女,六七岁时,初亦未能免俗,聊复尔尔。继见其日夜号泣,筋骨腐烂,深以废学为懼,则毅然开放,一任其距,跃三百,曲三百,而体乃日健,而学亦大进。长女前在京师,充四川女学堂总教习,继又组织一怀新学社,成就人才无算。此不缠足之明效大验也。”(刘汝骥:《陶甓公牍》卷1《劝禁缠足示》,见《官箴书集成》,第10册,466页))此外,由于女学的兴起,社会上更是普遍倡戒缠足,所以,“不缠足会”的崛起最早,而收效亦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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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89 不缠足会或称“天足会”,以倡导女子不缠足为宗旨。天足会为英国女士立白氏所创。(注:陈典三:《劝勿缠足说》,见曾垂治等撰:《信笔文存·箴俗》,清光绪三十年刻本。)按照现有的研究成果可知,清季反缠足的组织,应以光绪元年(1875)由教会在厦门所创立的“戒缠足会”为最早,创会者为厦门教会的牧师光照(Rev.John MacGowan)。(注:林维红:《清季的妇女不缠足运动(1894—1911)》,见李贞德、梁其姿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妇女与社会》,392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按:林文提供了详细的清末各地不缠足会组织成立表,可资参看。同书,393~405页。)当时上海、广东、湖南、湖北、四川各地,均有不缠足会的组织,其中尤以湖北、湖南为盛。而湖北的“劝导不缠足会”,总会设于湖北省城,分会遍布省内汉阳、武昌、大冶、黄冈、蕲水、安陆、应山、天门等地,甚至在金陵、扬州、镇江、嘉兴亦设有分会。会员分名誉会员、赞助会员与一般会员,人数达到34人。(注:宋康复:《劝导不缠足会章程》,清光绪三十年刻本。)另据黄遵宪的记载,他在湖南任上时,亦曾与同人设立不缠足会,“编列会籍,互通婚姻”(注:黄遵宪著,陈铮编:《黄遵宪全集》第4编《公牍·士绅刘颂虞等公恳示禁幼女缠足禀批》,上册,536页。)。又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四川重庆府城,亦创立了“天足渝会”。至光绪三十年,共计开会四次。经过城乡同人分布会章、转辗劝导,加入会籍者总计已达300余家,而这些入会家庭中的女子,不缠足或者缠足以后再行放足者,亦达100余人。(注:《重庆知府禁止缠足告示》(光绪三十年),见四川省档案馆编:《巴蜀撷影:四川省档案馆藏清史图片集》,153页。)成都之“天脚会”创于光绪三十年。英国人立德乐之妻及启尔德之妻,在玉龙街龚氏蘧园开设演讲,当时赞助及临会者,均为一些官宦人家夫人及小姐,并摄影留念,刊印《勿缠脚歌》,共印送10余万张。至宣统年间,成都不缠足的女子,大约占“十之二三矣”(注:傅崇矩编:《成都通览·成都之妇女》,54页,成都,成都时代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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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91 这类组织都立有章程。根据章程,可知其组织的内部结构。不缠足会以劝导女子不缠足为宗旨,所用办法,和平、简易,而不激切、繁难,使人们乐于接受,不致望而生畏。其劝导办法不外乎歌词、小说、宣讲、演说、戏剧、图画六种,或由本会会员自撰,或选取旧文,或延请通人撰写。其中歌词,则是不缠足会最常用的方法,歌词通俗易懂,描摹外国妇女不缠足的种种好处,倡导男女平等,并指出缠足对妇女甚至国家所带来的种种危害。如《天足歌》有几句云:“一辈子,坐地狱,中华妇女命最薄。”(注:宋家栋:《劝勿缠足说》,见《信笔文存·箴俗》。)又《劝导妇女不缠足歌》亦云:“天生人,男和女,一般平等”;“中国弱,百姓弱,坐此原因”。又云:“看外国,女人家,都有本领。能教学,能行医,能访新闻。游名山,玩美景,种种高兴。走他乡,适异国,自在游行。”(注:宋康复:《劝导女子不缠足会章程》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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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93 中国传统妇女所受的压迫,除了礼教对其精神上的压抑之外,缠足对其身心的摧残、社交的约束亦很突出。尽管在庙会与各种香会期间,妇女不乏社交的场面,但一双小脚终究限制了妇女的行动。所以,倡导男女平等,其切实的工作尚须从戒妇女缠足这种基础做起。当然,妇女安于缠足的现状,也是由于妇女教育的不发达。为此,这些不缠足会组织自然也将兴办女学作为不缠足以后妇女必修的一课。如湖北的劝导女子不缠足会在章程中就规定:“女学为当今急务,妇女不缠足,原为就学起见,本会一俟经费稍为扩充,即当竭力兴办。”(注:宋康复:《劝导女子不缠足会章程》。)湖南的不缠足会在章程中亦云:“凡人莫不愿其女之贤,则女学万不可不讲。……盖必女学昌明,而后婚姻之本正矣。”(注:谭嗣同:《谭嗣同全集》卷2《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北京,三联书店,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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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95 缠足陋俗在中国根深蒂固,一旦倡导妇女天足,势必带来妇女婚姻的危机。从这种意义上说,不缠足会这类组织,不仅仅是倡导妇女不缠足,同时也将通过团体的力量,解决不缠足妇女的婚姻问题,在团体内互通婚姻。这类组织的立会宗旨,同样也有另一方面的考虑:“原为同会之人互通婚姻,不致以不缠足之故,为世俗所弃。”所以,有些不缠足会就规定,凡入会人在入会时必须亲自立下证书。证书分正、副两种。正证书由入会人填写,内容包括立证书人的名字、籍贯、年岁、住址与职业,另包括子女、本族、外姻等情况,存于会内;副证书由会员填写,给入会人收执。总会随时将这些证书编订成册,称会册、会籍,册内男女载明年岁,以便会员按册互通婚姻。如成立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的“天足渝会”,凡是入会者均约定,“互为婚姻,以期风尚之无少差,推行之无阻滞”(注:《重庆知府禁止缠足告示》(光绪三十年),见四川省档案馆编:《巴蜀撷影:四川省档案馆藏清史图片集》,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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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97 清末改良风俗的团体,显然与当时的新政桴鼓相应。这种社团的大量涌现,不仅成为清末大量新式社团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对清末新政的社会声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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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799 民国初建以后,各种以矫正社会风气为目的的团体相继涌现。如设在上海之团体,有“进德会”、“佛教会”、“昌明礼教社”、“青白社”、“侠义党”、“空无党”、“世界宗教会”、“通俗教育研究会”、“中华民国世界语会”、“随营宣讲团”、“中国学报社”;设在北京之团体,有“国民开明会”、“中央牖民统一会”、“教育统一会”、“我爱我会”、“孔子戒会”、“明道会”。所有这些社团,其目的无非“剔除中国历来之积弊,改良恶习,助长文明风尚”(注:[日]宗方小太郎:《一九一二年中国之政党结社》,201~205页,北京,中华书局,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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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804 中国的社与会(增订本) [:1703022342]
1703025805 中国的社与会(增订本) 第五章 社与会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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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5807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种类或群都由单一的分子组成。换句话说,社或会均由单一的成员构成。社会的单一成员即个体一旦结聚成会或社,就形成一个群体,一个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的集团。鉴于此,需要对社与会的组织结构作一较为细致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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