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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生孩子的女人,死亡率是很高的。到了临盆那一天,娘家和夫家都去寺庙求神拜佛献供,希望您母子平安(夫家估计主要是希望孙子平安,新妇一定要生个男孩)。献供的时候还要念《难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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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乃遂因往劫,福凑今身,感得妇人之身,难离负胎之患。今者旬将已满,朔似环周,虑恐有伤毁之唆,实惧值妖灾之苦。故即虔心恳切,望三宝以护持;割舍珍财,仰慈门而启颡。伏闻三宝是济危拔苦之能人,大士弘悲,无愿不从而惠化。以斯念诵功德,总用庄严,患者即体:唯愿日临月满,果生奇异之童;母子平安,定无忧嗟之厄。观音灌顶,得受不死之神方;药上扪摩,垂惠长生之味。母无痛恼,得昼夜之恒安;产子仙童,似披莲而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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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喃喃诵经,那边您腹痛欲裂哭天抢地,经过一番痛苦挣扎,幸亏您肩宽体壮、膀大腰圆,顺利把婴儿生下来了,还真是个男孩!这下扬眉吐气,从此以后可以把那个贱婢生的儿子踹一边去了!老公(未来的)官职爵位门荫归自己儿子继承!夫家大部分财产也是您的了!“七出”里的“无子”这一条再也派不上用场!哪怕公公婆婆也不能随便轰走您这个儿媳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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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家也派人来娘家探过了,对这个全须全尾的孙子表示满意,顺送了不少慰问品过来。正当您觉得完成任务,可以松一口气了,没过几天,小儿突然惊风抽搐,扎针灌药也没抢救过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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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没办法,古代那个医学水准和卫生观念,婴幼儿死亡率实在是太高了,差不多有三个孩子以上的家庭都经历过死婴的过程。您抱着自己儿子的尸体,窗外是一片毫无生气的冰天雪地。回想结婚三年来,天天斗二奶,打小三,咸吃萝卜淡操心的日子,有意思吗?还想过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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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我们穿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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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之前,先去跟臭男人打个离婚手续把他休掉,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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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参考文献&深度了解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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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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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穿越指南:长安及各地人民生活手册 嫁妆还我,赡养费拿来,负心汉咱离婚吧!|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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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篇唐穿指南里,嫁给李四郎的您,经历了种种不愉快的婚后事件,决定要跟李四离婚。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唐朝的离婚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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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作为穿越爱好者的您,请牢记“七出、三不去”,也就是男方“休妻的七大理由”和“不能休妻的三大原因”。这个不仅是在唐朝,在汉以后的历朝历代基本都适用,无论您穿到了哪里都有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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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律,可以被臭男人休掉的妻子所犯的“七出”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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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子—这个应该说不适用于您,因为上篇您已经给李四生了个儿子。虽然刚生下不久就死了,但是以您的年龄,显然生儿子的可能性还很大。唐律规定,正妻要年满五十岁以上无子,才能适用此条被休。(如果是男方患不孕不育症呢?也要归罪于女方。这什么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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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淫佚—咳咳,无论您看到帅哥动没动过心思,只要没有真凭实据被夫家抓住,这理由就不能随便用。什么?他们说跟自己老公××〇〇太多也算淫佚?少乱来了,结婚两年才怀上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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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事舅姑—跟公公婆婆关系不好,不好好侍奉老人。这就是考验儿媳妇的情商了,会不会哄老人高兴。估计穿越女们这一项都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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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口舌—成天东家长西家短地说闲话,跟妯娌小姑们吵架拌嘴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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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盗窃—在夫家乱拿不属于自己(嫁妆)的东西,私藏起来或者偷偷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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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妒忌—不容许自己老公跟其他女人××〇〇,这一条您张三娘那可是板上钉钉坐得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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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恶疾—染上了妨碍正常生活的疾病,包括麻风等传染病,也包括聋哑、眼盲、秃头、跛脚、驼背等等。其实这一条也十分之混账,比如老公在外面乱交染上了花柳病,回来传染给妻子,结果妻子却要因为“恶疾”被休,上哪儿说理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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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七出”条款,历代都差不太多。“三不去”也就是“男人不能休妻的三种情况”,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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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持舅姑之丧—公公婆婆死后,按礼法规定为他们服过三年丧的妻子,不能被丈夫休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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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娶时贱后贵—丈夫又穷又贱的时候娶的妻子,后来发达了,也不准休妻。我觉得这一条还是很人性化的,现在也很有借鉴意义(如果臭男人发达以后,糟糠妻自己想离婚那倒可以)。话说贞观年间,大脑经常短路的李世民陛下曾经表示过要嫁女儿给门神尉迟敬德,就被尉迟以这条“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律令规定给顶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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