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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881 1080年前后,官方的医学教育把流传到当时的三大医学分支即脉科、针科和疡科再细分为9个专科。专科的增多表明中国的医学在当时达到的高度专业化水准。这些专科为:医学大经和医学小经、风湿麻痹科、眼科、妇科、牙科和喉科,以及疡科、针灸科,还有借巫术咒符治病的专科。[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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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883 上述医学分科中包括巫术治疗法,这充分表明中国医学无论在其理论方面还是在其治疗方法方面均不具备科学性。不过,尽管在医生和巫师之间有彼此的谅解,但主要还是道士和和尚们擅长于驱邪伏魔,据说其中有些人真能治病。他们使用涂写上神秘标记的咒符,或者让患者随时佩戴护符,要不就利用佛教密宗经籍中的一些具有魔力的处方。根据各派的医学,人们对于每一种疾病皆可运用远为不同的理论和医方,而病人为了求治也会在同时尝试不同的疗法,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便会经常乞助于巫术性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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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885 比如,根据当时通行的理论,疟疾的病因可能是因为鬼魂缠身,也可能是因为当地瘴气,或者温寒失调、体内五行紊乱,还可能是为了疟神娘娘的缘故。医生们根据外表症状的差异区分出了16种不同的疟疾,而他们便借助于多种不同的治疗方法来克服它们。这其中包括针刺、艾炙、按摩、小剂量的砒霜、草药、昆虫制成的药,最后还有咒符(有些必须要口服下去)。无论病情发展到何种地步,服药的确切时刻都是至关紧要的。这种时刻要视太阳的方位和发病的缓急而选定。如果在不当的时刻服药,其危险性甚至比疾病本身还要大。[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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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887 在官方教育所包括的种种医学专科中,有一门中国医学的分支未被提到,这就是法医学。中国司法特别热衷于寻找物证,所以法医学在中国的发展就远比在西方为早。因此,13世纪中期在旧有的此类著作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专供官吏使用的法医论著,至今尚有留存。而在欧洲,则直至17世纪初才出现了由Roderic de Castro所写的同类著作。这部13世纪的中国法医著作——《宋提刑洗冤录》,提供了开具死亡证明的案例典型,要求对尸体的所有部位都极详尽地予以检查。它开列了探明不同死因的一系列正确方法,其中包括勒杀、溺水、中毒、殴死等等,同时,它还指导人们在特定的场合下如何区别他杀、自杀或偶然事故。除此之外,它还告诉人们如何急救濒于死亡的自缢者、投水者、中暑者、冻僵者或营养不良者,而且,它还提醒说,对于溺水的垂死者,除了其他的急救方法之外,还应施以人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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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889 医学教育由国家来组织施行,而为官方认可的药物清单则在官廷太医的监督下制订成册。缘此,一份官方的索引列举了850种药物,其中有656种是在唐代就实际应用过的。到10世纪末,又对之进行了修正,增补了133种药物。不过,在官定的983种药物中,实际上只有789种被普遍使用。在政府的鼓励下,有关使用这些药物的论著被刊布出来。其中之一在公元990年至994年间问世,全书共100卷。另一种不太重要的论著则刊行于11世纪中期。1080年前后,皇帝颁发敕令征求各地名医贡献最有效的药方。这类药物由太医局进行验证,其制作方法也广为传播。[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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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894 杂剧眼药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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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896 立轴绢本淡设色 23.8cm×24.5cm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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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898 此图是散册,作者佚名。其所画内容,据周贻白先生考证,应即周密所著《武林旧事》官本杂剧段数内所记之“眼药酸”,以滑稽唱念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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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00 这清楚地表明:当时存在着临床医学的两个流派,其一是私人的,其二是官方的,而后者会从前者的传统和发现中汲取营养。官办的医学教育是由太医局提供的,该机构始建于1076年。我们曾经提到过,这所学院后来迁移到杭州,并于1270年前后招收了250至300名学生。创办这所学院的宗旨在于培养能够为皇帝、皇族和上流社会治病的医官。而普通百姓则求医于私人医生,他们的医术通常是祖传的。按照他们的观点,只有行医世家才会出好大夫。流行的说法是:“非三代行医者,慎服其药。”大多数医生为专科大夫。有些人只给小儿看病,孩子们的常见病是肠道寄生虫和腹部胀满。另一些人只行针灸术,比如在杭州河街桥处就有一位。每位医生都在其诊所门口挂上标明其专长的招牌,有时候夸口自己可以“手到病除”。在一幅绘于12世纪初的画卷中,我们便可以看到这样的招牌。[30]从上海博物馆的一件藏品中,我们势必要推定作广告宣传有利可图,——那是一小块宋代的印刷铜版,它显然是被一位针灸医师用来作广告的。在其上端刻着:“济南刘大夫针灸铺”。在其中部则刻着:“门首以白兔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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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02 在杭州,除了医生的诊所之外,还有大量不同种类的药铺,其中有的出售生药,有的出售成药(这类药铺大概为数最多),有的专售治疗小儿闹肚子的草药,也有的专卖杭州地区出产的草药。这些药铺沿袭传统做法,均在门首悬挂干葫芦为记。我们已提到过,除了这些私营的药铺之外,还有一些公立的药局,由于官方的补贴,此处的药价仅为市价的三分之一。不过,由于官吏和这些药局所雇人员的欺骗性经营,公立药局对于它们原本为其设立的穷苦人家毫无助益,而且到1270年时,我们甚至不能确定这类机构是否还存在。最后,在每个州府都设有由国家经营的安济坊,贫困、老迈和残疾者均可在那里免费得到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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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07 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插图本) [:1703035329]
1703036908 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插图本) 6.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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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10 每逢近亲辞世时,家庭的每一位成员都会根据自己与死者在血缘上的亲疏关系而感到合乎礼俗规定的适度悲伤。人们披麻戴孝,禁止一切娱乐。葬礼是应着下述目的设计的:去除所有因死亡而导致的不洁,并在同时把死者超度为祖先神,他必然会抬高正在治丧的家庭的声望。这些礼仪包括将死者遗体洗净和装殓的仪式。妇女们特别会号啕痛哭顿足捶胸。每一个家庭均以能适宜地举丧为荣,并且尽可能地把丧事办得规模铺张。这样,丧礼总是需要破费大量钱财,有时它实际上会使贫困的家庭破产。棺材、葬礼上的供品、纸糊的车马奴仆(这些必须焚烧,留待在冥府与死者作伴)、雇用必要的人手,以及最为要紧的请风水先生选择一块最终安葬死者的墓地,所有这一切均需要大把地花钱,更不必说还要大办宴席招待前来参加葬礼的亲朋好友了(有专门的店家置办丧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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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12 不过,土葬的风俗在杭州城并不通行,因为土地稀缺而价格昂贵。由此,远比土葬便宜的火葬便推广开来,并特别流行于中、下层人民中间。从公元10世纪末开始,尽管有官方的反对,这种与传统方式如此相悖的葬俗却在中国的某些地区(河北、山西及东南诸路)显出增长的势头。因此,一道发布于963年的敕令宣称:“在开封以外的地方及其他地区,人们近来开始焚烧死者遗体。此种做法须加禁止,除非因为尸体必须远途运送(习惯上要将死者归葬故土),或者死者是佛门弟子和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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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14 朝廷于972年发现有必要再发诏书重申此项禁令。到了12世纪初,火葬的风俗已有相当的蔓延,但这仍然为政府以及所有深受儒教传统影响的群体所不齿。一位高官上疏批评此种风俗对于死者不恭,并且要求允许那些无力土葬死者的家庭将遗体掩埋于国家专设的坟地里。[31]这便是杭州公墓的由来。从下面这段轶事亦可看出人们对于火葬的不赞同态度:“木娘墓,在艮山门太平乡华林里蔡塘东,昔蔡汝拨之庶母沈氏死,汝拨尚幼,父用火葬,汝拨伤母无松楸之地,尝言之辄泣。自后长成,以木刻母形,以衣衾棺椁择地葬之,仍置田亩,造庵舍,命僧以奉晨香夕灯,乡人遂称为木娘墓。”[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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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16 尽管此种特例可以被视作有人持不赞成态度的证据,但火葬在13世纪的杭州却多多少少地蔚成风气了。该城的火葬场位于西湖东北角的圆觉寺。在同期的苏州城内,包括10座焚化炉的火葬场亦建于佛寺院内。1261年,该建筑为一场旋风所毁,苏州地方当局曾试图阻止对之的修复,不过肯定是白费力气。苏、杭两城的做法是:由火葬场所雇的和尚将骨灰撤人池塘。而在福建,骨灰却被放进称作金缸的陶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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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18 此种与习俗和中国传统观念如此悖反的做法得以广泛传播,这究竟应作何解释?经济动机有可能促成它,因为地贵而柴多,尤以浙江为甚。不过经济动机却不可能解释它的源起。很有可能,这种风尚最初是时兴于上层社会中虔信佛教的信徒之间,然后再传播到并不极力阻止它的其他社会阶层去,因为中国的社会长期以来已逐渐习惯了佛教的观念和思想方式,尽管吃斋念佛的家庭尚为数不多。据记载,这种类型的葬俗正是在佛寺里举行的。此外,如流行的说法所示,火葬的做法似乎被看作一种寻求生命轮回的手段,使肉体在火焰中得以超度转化。佛教僧侣一般都在圆寂后火葬,不过他们情愿活活自焚的情况却极罕见。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自焚而亡的古老做法从公元5世纪便流传下来了,而直至现代还在福建有其孑遗。苦修的佛教僧侣们,以释迦佛像的姿式打坐,口诵佛教经文,在火焰中圆寂。人们坚信这样做至少也可在更高的境界中获得再生,甚至有可能达到涅磐的化境。马可·波罗好像亲身参加过杭州平民的火葬仪式。他对此的记述表明这种仪式显然既嘈杂又喜庆。我们就以他的亲眼目击来结束本章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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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20 此外我还要告诉你们,他们同样还有一种习惯,每逢有巨富者过世,其全体亲友均会悲痛万状,男亲女眷皆披麻戴孝,尾随着灵枢前往火葬场,吹打起各种各样的乐器,并大声唱诵神圣的祷文。到达火葬场后,他们停下脚步,拿出极多纸糊的马匹、奴婢、骆驼、鞍具、饰物、布匹、金银纸钱,将其和尸体一起焚烧,并声言死者在冥间可以享有这些东西,它们将同真的一样。待火化结束,他们又吹奏起所有的乐器,并随之不停地欢唱,因为据说人们在火葬时给予死者的荣耀,均会在阴曹地府被鬼神们照样给予……被火化者会在另一个世界开始新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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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22 火葬或土葬过后,死者在杭州人的生活中仍占有重要位置。每一位死者的姓名都会被写上一个牌位,然后被供在每所宅院之主厅的小小神案上。每逢清明节、死者诞辰或新年,人们绝不会忘记在这些牌位前摆放供品和焚香燃灯。此外,在4月初的清明节、7月15日的中元节和10月1日的送寒衣节,死者的近亲均会到坟前祭奠。杭州的塞地在城外西湖边的群山间,人们赶往那里扫墓、上供,并再三地向死者行跪拜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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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24 [1] 参照《唐律疏议》卷二十二有关诸条,刘悛文点校本,中华书局,1983年。——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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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26 [2] W.Eberhard:《中国的节庆》,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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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36928 [3] 周密:《癸辛杂续集下·绍陵·初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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