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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180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1703037845]
1703040181 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 四 几点思考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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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183 第一,中国共产党在抗战胜利之后重提“民族自决”和“联邦制”,只是在冷战背景之下为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和争取苏联支持所采取的一种“斗争策略”。根据《论联合政府》和《共同纲领》草案等党史文献曾重新提出“民族自决”和“联邦制”,而认为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期间的民族政策更多的是一种“斗争策略”、“不足以表明”中共中央“已改变和放弃了建立联邦制共和国的设想”[105],这样的推断和结论显然与史实大相径庭。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在此之后不仅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改变,而且在实践中继续坚持执行抗战期间形成的“民族区域自治”,成功建立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树立了以民族区域自治形式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成功典范。就在《论联合政府》之中,毛泽东虽然一方面提出“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问题与政权问题上,包含着联邦的问题,中国境内各民族,应根据自愿与民主的原则组织中华民主共和国联邦,并在这个联邦基础上组织联邦的中央政府”,但另一方面仍然强调抗战以来党在“陕甘宁边区和华北各解放区对待蒙回两民族的态度是正确的,其工作是有成绩的”[106]。《中央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给晋察冀局和晋绥分局的指示》(1945年10月23日)亦明确要求“对内蒙的基本方针”仍是“实行区域自治”[107]。1947年,《中央关于内蒙古自治问题的指示》(3月23日)确定“内蒙自治政府非独立政府”,而是作为“中国真正民主联合政府之一部分”的“民族自治区”,毫无疑问地“仍属中国版图”[108]。1946年1月,中国共产党在南京国民政府组织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和平建国纲领草案》,其中仍主张“在少数民族区域,应承认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及其自治权”[109],而非“联邦”主张。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期间的民族政策,既是对中国革命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开展抗日斗争、挽救民族危亡的政治选择,更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独立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政治道路的理论升华。正是在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指导下,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地探索实现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和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政治道路,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理论,实现了从“民族主义”向“人民民主”的理论转变,开启了各族人民走向“人民共和”,共同缔造、建设新中国的光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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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185 第二,中苏同盟不仅没有促使新中国的民族政策全面学习苏联,反而因为两党、两国建立了比较巩固的同盟关系,消除了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探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道路的后顾之忧,使其更加坚定、坚决地抛弃了联邦制的设想。正如史学家所言,毛泽东“对苏联的意见始终坚持有利则顺势发挥,不利则巧为应付”的方针,“绝不跟着莫斯科的指挥棒转”,“极力周旋于美、苏政策的缝隙间,独立自主地推进革命的过程”,最终取得了巨大成功[110]。1949年7月,斯大林在与秘密到访的刘少奇举行会谈时,就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两次错误干预中国革命进程委婉地表示歉意,并不无自责地表示,“凡属胜利了的都是正确的”[111]。中共实力的不断壮大和国共内战形势的日渐明朗,迫使斯大林和苏联方面改变初衷。为了消除两党之间的战略分歧和历史误解,斯大林和苏联方面做出否定和推翻历史上曾要求中共实行“民族自决”方针的政治姿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既是一个有意“讨好中国人民”的“建议”,也是一种斯大林式的“道歉”。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让人感慨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领导人在极其凶险的国际、国内环境之下,坚持独立自主地探索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政治道路,以令人叹服的政治智慧采取了正确的革命战略和斗争策略,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争取和创造了一个光明的前途。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专门提到,“关于我们的策略、政策和办法,和某些苏联同志谈了,他们说我们做得很对”[112]。可见斯大林的意见和态度对当时的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而言,依然具有相当的支持作用,增强了中共领导人的信心和底气,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中共党内可能出现的意见分歧和政治阻力,其积极作用依然不可忽视和低估[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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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187 第三,我们应客观、辩证地看待斯大林在中国民族理论政策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在中国革命与中共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政策上,斯大林犯过一系列错误,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通过的关于国民党与中国革命的决议,当时是得到斯大林和联共(布)中央同意的。共产国际此后一直要求中共主张“民族自决”和“自愿联邦”,没有斯大林的批准或同意,这也是不可想象的。根据学界的研究,斯大林本人实际上是共产国际一系列重大决策(包括中国革命策略与方针)的最终决定者[114]。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为实现和维系在雅尔塔体系中获得的既得利益,苏联不惜侵犯和损害中国主权,强迫南京国民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将中国东北、新疆、内蒙古视为苏联的“势力范围”,这是斯大林在中国问题上的历史污点。但只要我们秉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就应该承认斯大林对中国革命乃至对新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形成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和影响。米高扬访华期间代表苏共中央在少数民族问题上对中共提出的建议,客观上给予了中共自主选择和创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空间;在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积极争取之下,苏联承认了中国对内蒙古、东北、新疆、西藏拥有主权,并在中共和平解放新疆的过程中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和帮助——尽管其中也有维护其自身政治利益的考量。考虑到斯大林战后在社会主义阵营中无与匹敌的政治威望和国际地位,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他坚持中共应实行“民族自决”和“联邦制”的主张,或采取某种“模糊态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应该不会那么顺利。对此,我们亦应有清醒的认知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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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189 第四,历史档案的逐步解密和史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为我们认识和解读新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形成过程和决策背景,无疑提供了更丰富、完整、真实的历史场景,使那段历史更加饱满、鲜活、生动,但是历史的盖头还远未完全揭开。目前解密、公开的档案文献依然有限,更多、更重要的档案可能依然酣睡于舱底。对于米高扬访华的历史档案,俄方只是解密了其中一部分,米高扬与莫斯科之间的往来电文档案并未全部公开[115],以至目前还无法获知苏方的建议是先期做出的决定还是米高扬抵达西柏坡之后根据莫斯科的授意而采取的行动,更无法从档案中直接获知苏方做出这一建议的决策过程和背后的政治动机。我们也就只能从有限的档案材料中寻找史实的蛛丝马迹。但已经打开的这一扇小窗,已经足以让我们在历史面前表示谦卑——离开档案支撑和脱离历史场景的理论研究,得出的判断和结论往往会与真实的景象大相径庭。仅仅因为在有关文献中发现中共曾重新提出“民族自决”和“联邦制”,就认定这是中共在抗战胜利之后的实际想法和真实意图;仅仅因为中苏同盟和中共“学习苏联”的历史背景,就断定中国照搬了苏联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模式,显然放大了国际环境对中国民族问题的政治影响,忽略了历史和政治本身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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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191 [1] 华东师范大学沈志华教授为本章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档案文献,在此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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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193 [2] 〔俄〕安·列多夫斯基:《米高扬与毛泽东的秘密谈判(1949年1—2月)》(下),《党的文献》199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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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195 [3] 参见杨奎松的《“中间地带”的革命——国际大背景下看中共成功之道》(1991年)、《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1999年)和沈志华的《无奈的选择——冷战与中苏同盟的命运(1945-1959)》(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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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197 [4] 马戎、关凯:《反思民族研究:理论与实践》(下),《中国民族报》200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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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199 [5] 许彬:《从民族自决到民族区域自治——论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历史转型》,兰州大学博士论文,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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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01 [6] 金炳镐:《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发展史》,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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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03 [7] 根据《党的文献》的注释,该组文献其时已被收录入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辑出版的《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参见《党的文献》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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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05 [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第2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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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07 [9] 龚育之曾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常务副主任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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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09 [10] 龚育之:《关于建国宣言和共同纲领的几个问题》,《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刊》2007年第1期。从新中国成立之前出版的毛泽东著作中,可以印证相关说法,参见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新华书店,1945;《毛泽东选集》,东北书店,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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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11 [11] 陈扬勇:《〈共同纲领〉与新中国三大政治制度的确立》,《党的文献》2009年第4期;陈扬勇:《〈共同纲领〉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兼谈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形成》,《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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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13 [12] 胡乔木:《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人民出版社,1994,第5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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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15 [13] 1949年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更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确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等相关会议文件的正式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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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17 [14] 陈扬勇:《〈共同纲领〉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兼谈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形成》,《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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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19 [15] 《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1928年7月9日),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四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第3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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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21 [16] 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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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23 [17] 《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1935年8月5日中央政治局通过),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第5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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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25 [18] 《中革军委关于野战军速渡金沙江转入川西建立苏区的指示》(1935年4月29日),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第5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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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27 [19] 《中革军委为抢渡大渡河给各军团纵队首长的训令》(1935年5月20日),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第5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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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229 [20] 中共中央在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后将“中华苏维埃政府”更名为“中华苏维埃人民政府”,参见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第609~6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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