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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51 1901年,梁启超发表《中国史叙论》一文,首次提出了“中国民族”的概念,并将中国民族的演变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第一个时代是“上世”,“自黄帝以迄秦之一统,是为中国之中国,即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也”;第二个时代是“中世”,“自秦统一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为亚洲之中国,即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衍、竞争最激烈之时代也”;第三个时代是“近世”,“自乾隆末年以至于今日,是为世界之中国,即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也”。1902年,他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正式提出了“中华民族”概念。1903年,他在《新民丛报》第38、39期合刊上发表了《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强调“今日之硕大无朋之中华民族”,经过漫长历史时期的融汇化合,“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而“成为数千年来不可分裂不可磨灭之一大民族”,提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就是“汉族对于国内他族”的民族主义,而“大民族主义”则是“合国内本部属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的民族主义。1905年,他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指出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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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53 梁启超和立宪改良派关于中国将在“民族革命”中陷于分裂的担忧,在革命派看来其实无关紧要,因为反满革命的最初目的就是“在十八行省恢复建立汉族国家”[28],本将黑龙江、吉林、奉天、新疆四个行省以及内外蒙古、西藏和青海等广大区域排除在外。邹容在《革命军》称:“昔之禹贡九州,今之十八省,是非我皇汉民族,嫡亲同胞,生于斯,长于斯,聚国族于斯之地乎?”[29]孙中山亦以为“近世五六百年,十八省之地几如金瓯之固,从无分裂之虞”[30]。1903年,《江苏》杂志刊发《政体进化论》一文,明确提出在“十八省”建立“民族国家”[31]。章太炎也提出,“自渝关而外,东三省者,为满洲之分地;自渝关而内,……为汉人之分地”[32]。1908年,章太炎在《民报》刊载《排满评议》一文,认为“若以汉人治汉,满人治满”,虽然“地稍迫削,而政治易以精严”[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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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55 革命党人之所以可以因“革命”而放弃内外蒙古、西藏以及东北三省,实因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革命运动受到“春秋大义”和“华夷之辨”思想的影响[34],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为纲领,“志在驱逐满洲人”[35]。而且这种“族类”基础之上的“国民革命”,自然很容易受到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尤其是德国意义上基于血缘、文化、语言的“民族”概念影响,以为“两民族必不能并立于一政府统治下”[36]。1904年,在经历反满、排满的革命阶段之后,孙中山开始使用“民族”概念宣传革命思想。是年8月21日,他在美国用英文发表《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向美国人民的呼吁》一文,宣称清政府不是中国政府,“中国现今正处在一次伟大的民族运动的前夕,只要星星之火就能在政治上造成燎原之势,将满洲鞑子从我们的国土上驱逐出去”。1905年,他在《〈民报〉发刊词》中,将“民族主义”纳入“三民主义”的革命体系之中,认为“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罗马之亡,民族主义兴,而欧洲各国以独立”,“今者中国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异种残之,外邦逼之,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殆不可以须臾缓”[37]。他还强调“民族革命的缘故,是不甘心满洲人灭我们的国,主我们的政,一定要扑灭他的政府,光复我们民族的国家”[38],“今汉人倡率义师,殄除胡虏,此为……大义所在”[39]。因此,孙中山所领导的“民族革命”实际上“以去满人为第一目的,以去暴政为第二目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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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57 革命党人的“民族革命”和“民族建国”目标,对蒙、藏形势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蒙古王公曾质问民国是否“将仅以十八行省组织之乎”,称“满蒙藏回土宇辽阔”,“其人民习惯,只知有君主,不知何谓共和,更深惧诸君子少数专制之共和”,若民国“怀挟部落思想,谓我蒙古去之不足惜”,蒙古将宣布独立[41]。革命党人所寻求的“在十八行省恢复建立汉族国家”的革命目标,实际上也为西方列强分裂、瓜分中国提供了可乘之机,日、俄图谋分割满蒙,英国积极策动西藏独立。虽然梁启超对基于“华夷”“族类”思想和德国“民族主义”的“民族革命”的后果有深刻洞见,并最终选择力求通过君主立宪的方式实现“新民”和“国家主义”的理想,确信“时势之顺者,似莫如就现皇统而虚存之”[42],但清王朝“久施暴政,屡失信于民”,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已经成为大势所趋。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其后清帝退位、民国创立,梁启超所担心的分离运动也接踵而至。1911年11月8日,辛亥革命之后不到1个月,外蒙古发布“独立”通告;1913年2月,西藏也宣布“独立”。中国已陷于危亡之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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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59 所幸辛亥革命并没有完全向着革命党人所希望的方向发展。虽然革命派推翻帝制、创立民国的主张得到全国积极响应,但是改良派所倡导的“大民族主义”却比革命派狭隘的“民族革命”更加深入人心。清朝皇帝的退位诏书,也期望“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立宪改良派的政治影响力,使辛亥革命所缔造的中华民国最终摒弃了革命党人建立所谓“汉族国家”的倡议。孙中山先生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实际上吸纳了梁启超等立宪改良派关于“大民族主义”和“五族共和”的主张,强调中华民国“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保障民族统一和领土统一,宣示对于蒙古、西藏的国家主权[43]。中华民国还放弃了革命党人武昌首义所用的象征十八行省“独立”的十八星旗,而是采用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作为国旗。随后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不仅没有采用“民族”的概念(而是宣示“种族”平等),而且宣示中华民国的领土包括东北三省在内的二十二行省,以及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从而为南北议和并最终维护国家统一创造了条件。有学者认为孙中山先生接受“五族共和”实际上并非出于本意[44]。孙中山后来提倡的以“国族主义”为基础的新“民族主义”[45],倡导“由一民族之专横宰制过渡于诸民族之平等结合”[46],转而“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47],与其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所宣称的“民族统一”思想也有很大差异,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孙中山先生“一再把种族等同于国家”,“表明五族共和学说与先前的排满思想之间的联系并没有切断”[48]。但是中华民国已经再次成为一个“华夷一家”的多“民族”国家,且这一事实随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主共和等概念的深入人心,已经不太可能发生重大改变。孙中山先生的新“民族主义”,主张对内扶持“国内之弱小民族”,“使之能自决自治”[49],“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50];主张对外反对帝国主义,抵御“侵略强权”,“修改各国条约”,以恢复中国“国际平等、国家独立”[51]。这些主张实际上对当代中国“民族”概念的形成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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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61 三 小结:从“华夷”到“民族”的艰难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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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63 通过对古代中国的“华夷”思想以及近代中国两种“民族主义”的历史考察,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方面在与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基于血缘、语言、文化、地域之上的“民族”概念结合之后,以狭隘的“华夏中心主义”所定义的“民族”概念在近代中国发生了令人望而生畏的变异过程——这种变异使“民族主义”成为“民族”内部(“公民共同体”的“民族”)或者“民族”间(血缘、语言、文化、地域的“民族”)相互争斗的工具和武器,忽略、消解了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内在的、不可剥离的“公民共同体”的基本内涵;另一方面,“天下一统”和“华夷一家”所形成的历史凝聚力和政治向心力,与基于“公民共同体”的“民族”概念一起,共同塑造了“中华民族”概念中“公民共同体”的内在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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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65 第一,古代中国的“天下”“皇权”与“正统”观念,凝聚“华夷”与“族类”为“一家”,为近代的“民族”概念奠定了坚实的历史基础。古代中国开放、包容、相对的“华夷”“族类”之别,不仅确定了中国语境下“民族”概念的地理边界和人员边界,而且使中国语境下的“民族”概念具有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概念所不具有的内在含义——“民族”(德国之“民族”)间或者“民族”(法国之“民族”)内部的历史凝聚力和政治向心力。这种向心力和凝聚力,在古代中国表现为数千年来对“天下一统”的认同和寻求,表现为对“天下共主”的忠贞不贰,表现为对皇权专制、中央集权的始终遵守;在近代中国,则表现为“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的“国家认同”和“统一意识”。正是这种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概念所不具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近代中国的“民族”概念抛弃了革命党所倡导的“民族革命”和“汉族国家”,也使现代中国的“民族”概念抛弃了“民族自决”和“自由联邦”,并最终促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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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67 第二,从革命派与改良派关于“民族主义”的争论中可以看出,近代中国的“民族”概念实际上受到西方现代意义上“民族”概念的不同内涵和不同迈向的双重影响。革命派所倡之“民族革命”,实与西方基于血缘、语言、文化或地域的“民族”概念一脉,其目的在于推翻满人统治,建立汉族国家;而保皇派或曰改良派所称“大民族主义”,实与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基于“公民共同体”的“民族”概念一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完整、反对西方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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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69 第三,无论是改良派“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的“大民族主义”,还是革命派“驱除鞑虏”、建立“汉人国家”的狭隘“民族主义”,实际上都具有“民权革命”的性质,都是针对“皇权专制”下的“君臣”关系提出来的,要求从“天下主”变革到“民主”,从“臣民”变革到“新民”(梁启超语)或“国民”(孙中山语),具有“公民共同体”的内在涵义,只是在实现变革的方式——是改良实行“君主立宪”还是革命实行“民主共和”,是在既有国家(清朝)基础之上建设“新民”还是在“民族”(汉人)的基础之上建设“国民”——上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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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71 第四,革命派所倡导的“民族主义”所针对的对象并不是“民权革命”应该对应之皇权,因而陷于鼓动和制造“华夷”“族类”“民族”间的嫌隙与仇恨且不能自拔的境地,不仅弱化了“民族主义”所具有的“民权革命”本意,而且违背了古代中国“华夷一家”的政治理念。这并非“国民革命”之所必需,必然加剧“族类”撕裂、国家分离的政治危机。这也是为什么历史在选择革命派“民权主义”道路的同时也选择改良派“大民族主义”道路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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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73 第五,传统文化、西方现代“民族”概念的内涵差异及其不同迈向,共同导致了近代中国“民族”概念的内在差异与政治冲突。革命派所倡的“民族主义”之所以不得人心,实际上在于它忽略了古代中国“华夷一家”的文化传统所具有的历史凝聚力。而改良派的“大民族主义”不仅认识到西方现代的基于血缘、语言、文化、地域的“民族”概念对于近代中国的局限性和危险性,而且在古代中国的“华夷”“族类”思想和现代西方的基于公民共同体、国民的“民族”概念中找到了立足点,将“天下”与“皇权”体系下的“华夷”与“族类”都视为不可分离的国家成员,最大限度地继承和维持了既有的疆域,也使人民能够建设新的民权国家。但是,革命派的“民族主义”使他们不能回避并且不得不使用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基于血缘、语言、文化和地域的“民族”概念,只能以“大民族”和“小民族”进行简单区分。总之,近代中国的“民族”概念既不能完全等同于古代中国的“华夷”和“族类”,也不能完全等同于基于血缘、语言、文化、地域之上的“民族”或“公民共同体”意义上的“民族”,三者之间的内在张力及其各自酝酿的政治运动相互掣肘,共同塑造了近代中国的“民族”概念,而如何整合、凝聚“民族”概念所具有的内在含义和内在张力,则将成为现代中国的现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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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75 [1] 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一),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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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77 [2] 《礼记·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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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79 [3] 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一),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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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81 [4]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李世民与兵部尚书李靖商讨政事,李靖就曾说:“天之生人,本无番汉之别。……恩信抚之,衣食周之,则皆汉人矣。”参见《李太公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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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83 [5] (唐)韩愈:《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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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85 [6] 《礼记·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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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87 [7] 《隋书》卷一百一十一,《西域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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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89 [8] 《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太宗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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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91 [9]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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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93 [10] 《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太宗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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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95 [11] 《金史》卷七十五,《卢言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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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40797 [12] 《明太宗实录》卷三十。
1703040798
1703040799 [13] 《明太宗实录》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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