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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石碏使告于陈(1)曰:“卫国褊小(2),老夫耄(3)矣,无能为也。此二人(4)者,实弒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莅(5)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6)丑(7)莅杀州吁于濮(8),石碏使其宰(9)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君子曰:“石碏,纯臣(10)也,恶州吁而厚与(11)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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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石碏使告于陈:鲁隐公四年春天,州吁杀害卫桓公完而自立为国君,石厚仍扮演助纣为虐的角色。随后,州吁又发动战争企图使国内人民安定,以安君位,但州吁未能安定民心,于是石厚向其父请教安定君位的办法,石碏提出朝见周天子可得合法君位,且当时陈国与卫国关系和睦,并提出可请陈桓公代向周天子请求。州吁二人信以为真,遂前往陈国。殊不知这是石碏“引蛇出洞”的计谋,于是石碏密告陈国请求捉拿弑君凶手。(2)褊小:狭小。(3)耄:年老;高龄。古称大约七十至九十岁的年纪。(4)二人:指州吁和石厚。(5)莅:临。(6)右宰:春秋时卫国官名。(7)丑:人名。(8)濮:地名。(9)宰:杨伯峻注:“古卿大夫有家臣,家臣之长曰宰。”(10)纯臣:忠纯笃实之臣。(11)与:杨伯峻注:“谓一同被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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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隐公四年)石碏派人向陈国密告说:“卫国地方狭小,我已年迈了,不能有所作为。这两个人,确实杀害了我国的国君,我冒昧地请求您们乘机处置他们。”陈国人就将两人抓住了,而向卫国请求派人莅临陈国去处理。九月,卫国派右宰丑莅临陈国的濮地杀了州吁。石碏派他的家臣獳羊肩到陈国杀死了石厚。君子评议说:“石碏是一位纯粹忠于国家的大臣。他憎恶州吁而连带憎恶参与州吁作乱的儿子石厚。‘大义灭亲’这句成语,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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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商书》曰:“恶之易(1)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2),其犹可扑灭?”周任(3)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4)蕰崇(5)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6)信(7)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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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易:王念孙曰:“易者,延也,谓恶之蔓延也。”(2)乡迩:谓接近。乡,通“向”。(3)周任:杨伯峻注引马融《论语注》:“周任,古之良史。”(4)芟夷:除草;刈除。芟,音山。(5)蕰崇:积聚,堆积。蕰,音运。(6)善者:杨伯峻注:“意义双关,既指嘉谷,又指善人、善政、善事。”(7)信:古同“伸”,舒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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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隐公六年五月十一日,郑庄公的军队侵袭陈国,获得俘虏和财物。当初,郑庄公曾向陈国请求媾和,但陈桓公不以为然,认为郑国不会对陈国有所作为,五父劝谏也无济于事。)君子评议说:“《商书》上说:‘恶行的蔓延,就像大火燎原一样,不可以靠近,难道还能扑灭?’周任有话说:‘治理国家的人,见到恶行,就像农夫务必除草一样,除掉它将它堆积起来,挖掉它的老根,不要使它再生长,那么善良就能得到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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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1),因生以赐姓,胙(2)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3),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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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建德:谓立有德者为诸侯。(2)胙:音“坐”。赐与;分封。(3)官族:谓以先世有功之官名为族姓,如司马氏、司空氏、司徒氏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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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隐公八年,鲁国司空无骇去世,大臣羽父为他请求谥号和氏族。于是隐公向众仲询问有关氏族的事。)鲁隐公向众仲询问有关氏族的事。众仲回答说:“天子立有德者为诸侯,依照他祖先出生的情况而赐姓,分封土地而又赐给他姓氏。诸侯以字作为谥号,它的后代因此以为氏族。先世有功的官名,他的后代就以此官名为氏族。也有以封邑为氏族的。”鲁隐公就命令以无骇祖父(公子展)的字作为氏族,即为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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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礼,经(1)国家,定(2)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3),相时而动(4),无累(5)后人,可谓知礼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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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经:治理。(2)定:安定。(3)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度德量力估量自己的德行和能力。(4)相时而动:观察时机而采取行动。(5)无累:不牵累;没有牵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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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隐公十一年)礼,是用来治理国家、安定社稷、使百姓有序、使后代有利的。(别的国家违背礼法而讨伐他)服罪就宽恕他,揣度德行而处理,衡量力量而施行,看准时机而行动,不连累后人,可以说是知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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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郑伯使卒(1)出豭(2),行(3)出犬鸡,以诅(4)射颍考叔(5)者。君子谓:“郑庄公(6)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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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卒:百人为卒。(2)豭:音家,公猪。(3)行:音航,二十五人为行。(4)诅:祭神使之加害于某人。(5)颖考叔:见前注。(6)郑庄公(公元前757年—公元前701年):名寤生,郑国第三代国君,公元前743至公元前701年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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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郑庄公命军中一百人出一头公猪,二十五人出一只狗和一只鸡,来祭神以此诅咒射死颖考叔的人。君子评议说:“郑庄公失掉了政令和刑罚。政是用来治理百姓,刑是用来纠正邪恶的。既缺乏有道德的政治,又没有威严的刑法,因而才产生邪恶。出现邪恶而祭神诅咒他,将会有什么益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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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郑、息有违言(1),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2),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3),不征(4)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韪(5)而以伐人,其丧师(6)也,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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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违言:因语言不合而失和。(2)竟:同“境”。边境。(3)亲亲:爱自己的亲属。郑、息同为姬姓,宜相亲。(4)征:审也,明也,问也。(5)韪:指好的或正确的(言行)。(6)丧师:谓战败而损失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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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郑国和息国之间因语言不合而失和,息国国君攻打郑国。郑庄公和息君在边境上作战,息国军队大败而归。君子因此知道息国将要灭亡了。不揣度德行,不衡量力量,不亲近亲属,不辨明言语是非,不查察是否有罪,犯了这五种过失,而要去讨伐别人,那战败不也是应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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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臧哀伯(1)谏曰:“今灭德立违,而置(2)其赂器(3)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4)也。官之失德,宠赂(5)章也。郜鼎(6)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7)于雒邑(8),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9),其若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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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臧哀伯:名达,僖伯之子,鲁国大夫。(2)置:放置;安置。(3)赂器:指受贿得来的器物。(4)官邪:官吏违法失职。(5)宠赂:私宠与贿赂。(6)郜鼎:春秋郜国造的宗庙祭器,以为国宝。后被宋国取去。宋又将此鼎贿赂鲁桓公,桓公献于太庙。(7)九鼎:相传夏禹铸九鼎,象征九州,夏商周三代奉为象征国家政权的传国之宝。战国时,秦楚皆有兴师到周求鼎之事。周显王时,九鼎没于泗水彭城下。(8)雒邑:在今河南省洛阳市西南。(9)大庙:太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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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桓公二年夏,宋国为贿赂鲁国把郜国大鼎送给鲁桓公,桓公将它放入太庙,这是不合礼制的。)于是臧哀伯劝谏说:“现在消除了道德而树立邪恶,把受贿的器物放置在太庙里,以此向百官作明显的坏榜样。百官效法这样做,那还能惩罚谁呢?国家的衰败,是由于官吏违法失职,官吏失德,是由于受私宠与贿赂公行。郜鼎放在太庙里,还有什么比这更明显的受贿呢?武王灭亡商朝,把九鼎迁到洛阳,(像伯夷、叔齐等)义士尚且认为这样做不对,更何况将表明邪恶叛乱的贿赂器物放在太庙里,这怎么能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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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周内史(1)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2)不忘谏之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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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内史:官名。西周始置,协助天子管理爵、禄、废、置等政务。春秋时沿置。(2)违:指违背当时的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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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周朝的内史听到这件事,说:“臧孙达的后代在鲁国一定能长享爵禄吧!国君违背礼制,没有忘记用道德来劝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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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1)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2)则生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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