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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曰:‘吴王(1)好剑客(2),百姓多瘢疮(3);楚王好细腰(4),宫中多饿死。’长安语曰:‘城中好高髻(5),四方(6)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城中好大袖,四方用匹帛。’斯言如戏,有切事实。前下制度未几,后稍不行,虽或吏不奉法,良由慢(7)起京师。今陛下躬服厚缯(8),斥去华饰(9),素简(10)所安,发自圣情,此诚上合天心(11),下顺民望(12),浩大之福,莫尚于此。陛下既已得之自然,犹宜加以勉勖(13),法大宗(14)之隆德,戒成哀(15)之不终。《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诚令斯事一竟(16),则四海诵德,声熏(17)天地,神明可通,金石可勒(18),而况于人心乎?况于行令乎?愿置章坐侧,以当瞽人(19)夜诵之音。”大后深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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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吴王:阖闾(?—公元前496年),又作阖庐。姬姓,吴氏,名光,故又称“公子光”。春秋时吴国第二十四任君主,活动于春秋末期,公元前514年至公元前496年在位,著名军事家,部分史书认为其为“春秋五霸”之一。(2)剑客:精于剑术的人。(3)瘢疮:音班窗。创伤或疮疡的疤痕。(4)楚王好细腰:楚王,楚灵王。初名围,即王位后改名虔。楚共王的儿子,楚康王的弟弟,杀了侄儿楚郏敖自立。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5)高髻:古代妇女发式,又称“峨髻”,是相对指髻式高耸的称谓。(6)四方:指京城以外的地区。(7)慢:轻忽;怠忽。(8)厚缯:帛之厚者。(9)饰:修饰;装饰。(10)素简:朴素简约。(11)天心:犹天意。(12)民望:民众的希望、心愿。(13)勉勖:勉励。(14)大宗:李贤注:“太宗,孝文也。玄默为化,身衣弋绨”。(15)成哀:汉成帝刘骜和汉哀帝刘欣的合称。(16)竟:李贤注,“竟犹终也”。(17)熏:李贤注:“薰犹蒸也,言芳声薰天地也”。(18)勒:雕刻。(19)瞽人夜诵之音:瞽人,古代盲乐师。李贤注:“瞽人,无目者也。古者瞽师教国子诵六诗。《前书礼乐志》云:‘乃采诗夜’。夜诵者,其辞或祕,不可宣露,故于夜中歌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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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传》说:‘吴王喜欢精于剑术的人,老百姓就多有创伤;楚王喜欢细腰,宫女们多有饿死的。’长安城中的谚语说:‘城里的人喜欢束高发髻,四处乡下的百姓发髻就高达一尺;城里的人喜欢画宽眉,乡下的百姓就将眉毛画到半额宽;城里人喜欢长衣袖,乡下的百姓就用整匹布来做衣袖。’这些虽似笑话,但却是切中事实。以前颁布的制度没过多久,稍后就不执行了。虽然是有的官吏不依法办事,但实在是轻慢法令的行为起源于京师的缘故。如今陛下亲自穿着厚缯做的衣服,去掉华丽的装饰,心安住于朴素简约,都是发自您的本性,这种做法实在是上合天心,下顺民意。造福宏大,莫过于此。陛下既已自然而然地做到了这一点,但还须加以勉励,效法太宗的盛大德行,借鉴成帝、哀帝不能善终的教训。《易经》说:‘不能持之以恒地恪守自己的德行,恐怕终将会遭受耻辱。’如果真正能将这种事情坚持到底,那么四海之内都会歌颂圣德,赞美之声就会达于天地,可以感通神明,可以刻金石记功,更何况人心呢?何况是推行法令呢!希望把我的这份奏章放在御座旁边,以当作盲人乐师夜间朗诵的声音。”太后深深赞同并采纳了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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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卓茂(1),字子康,南阳人也。以儒术(2)举,迁密令(3)。视民如子,举善(4)而教,口无恶言,吏民亲爱,而不忍欺之。民常有言部亭长(5)受其米肉遗者,茂避左右问之曰:“亭长为从汝求乎?为汝有事属之而受乎?将平居自以恩意遗之乎?”民曰:“往遗之耳。”茂曰:“遗之而受,何故言邪?”民曰:“窃闻贤明之君,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遗之,吏既卒受,故来言耳。”茂曰:“汝为弊(6)民矣。凡人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仁爱,知相敬事也。今邻里长老尚致馈遗,此乃人道所以相亲,况吏与民乎?吏顾不当乘威力强请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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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卓茂:见前注。(2)儒术:儒家的原则、学说、思想。(3)密令:密县县令。秦设密县,属颍川郡。东汉时,属河南尹。约在今河南省新密市。(4)举善:推荐德才兼优的人。(5)亭长:乡官名。战国时始在邻接他国处设亭,置亭长,任防御之责。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6)弊:蒙蔽;壅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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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卓茂,字子康,南阳郡人。因儒学被举用为侍郎,晋升为密县县令。他爱民如子,推荐德才兼优的人来教化百姓,口无非礼、伤人的言语,吏民都亲近喜爱他,而不忍心欺骗他。有个人曾说卓茂属下的亭长接受过他送去的米和肉,卓茂屏退身边的人问这个人说:“是因为亭长向你提出这个要求吗?还是因为你托他办事,他接受了你的米肉?或是他平日对你有恩,你才送给他的?”这个人说:“是我自己前去送给他的。”卓茂说:“你送他受,为什么还要向我报告呢?”这个人说:“我私下里听说贤明的君主,使百姓不会害怕官吏,官吏也不向百姓索取东西。现在我害怕官吏,所以送东西给他,官吏既然最后接受了,所以我来说这件事情。”卓茂说:“你真是愚昧啊。人比禽兽可贵的地方,就是因为人有仁爱之心,知道要互相敬慎处事啊。现在对邻里、老人尚且要给予馈赠,这是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表示,何况官吏与老百姓呢?而官吏只是不应当凭借势力去向百姓强行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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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凡人之生,群居杂处,故有经纪(1)礼义,以相交接。汝独不欲修之,宁能高飞远走,不在人间邪?亭长素善吏,岁时(2)遗之,礼也。”民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设大法,礼顺人情。今我以礼教汝,必无怨恶;以律治汝,何所厝其手足(3)乎?一门之内,小者可论,大者可杀也,且归念之。”于是人纳其训,吏怀其恩。治密数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遗(4)。平帝(5)时,天下大蝗,河南二十余县,皆被其灾,独不入密界。王莽居摄(6),以病免归。世祖即位,乃下诏曰:“前密令卓茂,束身(7)自修,执节(8)淳固(9),诚能为人所不能为,夫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今以茂为太傅,封褒德侯,食邑二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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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经纪:纲常,法度。(2)岁时:每年一定的季节或时间。(3)厝其手足:厝,安放,该意犹手足无措。手脚无安放处。喻动辄得咎,不知所从。语出《论语·子路》:“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4)道不拾遗:谓路有失物,无人拾取。古时用以形容民风淳厚。(5)平帝:西汉第十三代皇帝。名刘衎(一说是欣)。父亲是汉元帝之子、中山孝王刘兴。(6)居摄:因皇帝年幼不能亲政,由大臣代居其位处理政务,谓“居摄”。《汉书·食货志上》:“平帝崩,王莽居摄,遂篡位。”(7)束身:约束自己,谓不放纵。(8)执节:坚守节操。(9)淳固:敦厚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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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人的一生,与其他人共同生活在一起,所以才有了纲常礼义来互相交往。唯独你一个人不愿按礼仪行事,难道你能高飞远走,不食人间烟火吗?亭长一向是个好官,一年当中有时送点东西给他,是合乎礼仪的。”那个人说:“如果是这样,法律为什么还要禁止呢?”卓茂笑着说:“法律管大节,礼是顺乎人情的。现在我用礼义教化你,你必然没有怨恨;用法律处治你,那你将会手足无措。在这衙门之内,小错可以论罪,大错可以杀头啊。你且回去想想这个道理吧。”于是那个人接受了这个教导,那位亭长也感念他的恩德。卓茂治理密县几年,教化大行,路不拾遗。西汉平帝时,天下遭受严重的蝗灾,黄河以南有二十多个县都受到蝗灾,只有密县没有受灾。王莽摄政时期,卓茂因病免职回家。世祖光武即位,就下诏书说:“前密县县令卓茂,注重自身修养,坚守节操、敦厚坚毅,确实能做到常人所做不到的事。他名满天下,应当受到重赏。现在朝廷任用卓茂为太傅,封为褒德侯,食邑二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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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鲁恭(1),,字仲康,扶风(2)人也。太傅赵熹(3)(旧无太傅赵熹四字,补之)举恭直言,拜中牟(4)令。恭以德化为治,不任刑罚。民许伯等,争田累年,守令不能决,恭为平理(5)曲直,皆退而自责,辍耕相让。亭长从民借牛,而不肯还之,牛主讼于恭。恭召亭长,敕令归牛者再三,犹不从。恭叹曰:“是教化不行也。”欲解印绶去。掾史(6)泣涕共留之,亭长乃惭(7)悔,还牛,诣狱受罪,恭贳(8)不问。于是吏民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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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鲁恭:字仲康,扶风平陵人。和帝时,任侍中,后迁光禄勋,官至司徒。鲁恭性情谦恭礼让,奏议依据经书,对治理国家大有益处,但他始终不显耀自己。因年老多病上书请求辞官,八十一岁,在家中去世。(2)扶风:古地名。约在今陕西长安县西。(3)赵熹:字伯阳,南阳宛人。更始初,征为郎中,行偏将军事。以破王寻、王邑功拜中郎将,封勇功侯。建武初,拜简阳侯相,迁平原太守。后征为太仆,拜太尉,赐爵关内侯。明帝初,封节乡侯,寻坐事免,起为卫尉,行太尉事。章帝初,进太傅,录尚书事。(4)中牟:中牟县位于河南省中部,隶属省会郑州市。(5)平理:评断。(6)掾史:官名。汉以后中央及各州县皆置掾史,分曹治事。多由长官自行辟举。唐宋以后,掾史之名渐移于胥吏。(7)惭:惭愧。(8)贳:音世。赦免。李贤注:“贳,宽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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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鲁恭,字仲康,扶风郡人。太傅赵熹举荐鲁恭为直言,被拜为中牟县令。鲁恭以德化治理,不用刑罚。有百姓许伯等人,争夺一块田地已好几年了,郡守县令都不能判决这一案件。鲁恭为他们评判曲直,双方全都退堂检讨自己,中止耕作互相让界。有位亭长从老百姓手里借牛而不肯归还,牛的主人到鲁恭跟前诉讼。鲁恭把亭长召来,多次命令他归还,可是亭长仍不听从。鲁恭叹息说:“这是教化不行的结果啊。”鲁恭想要解下绶带,辞官而去。掾史们哭着一起挽留他,于是亭长惭愧悔悟,把牛归还给了主人,并到狱中请求服罪,鲁恭予以赦免,不再过问此事。于是吏民都信任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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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建初七年,郡国螟(1)伤稼,犬牙(2)缘界(3),不入中牟。河南尹(4)袁安(5)闻之,疑其不实,使仁恕掾(6)肥亲往廉(7)之。恭随行阡陌(8),俱坐桑下。有雉(9)过,止其傍,傍(10)有童儿。亲曰:“儿何不捕之?”儿言雉方将雏(11),亲瞿然而起,与恭诀曰:“所以来者,欲察君之治迹(12)耳。今虫不犯境,此一异也;化及鸟兽,此二异也;竖子(13)有仁心,此三异也。久留徒扰贤者耳。”还府,具以状白安。是岁嘉禾(14)生中牟,安上书言状,帝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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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螟:螟蛾的幼虫,有许多种,如“三化螟”“玉米螟”等。危害农作物。(2)犬牙:像犬牙般交错。多指地形、地势。(3)缘界:沿界。(4)河南尹:中国东汉时期官职。东汉建都于河南郡洛阳县,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官不称太守而称尹,掌管洛阳附近的二十一县。(5)袁安(?—公元92年):字邵公。汝南汝阳(今河南商水西南)人。东汉名臣,不畏权贵,为众人所钦。(6)仁恕掾:官名。李贤注:“主狱,属河南尹,见汉官仪”。(7)廉:考察,查访。(8)阡陌:泛指田间小路。(9)雉:鸟名。通称野鸡。善走,不能远飞。(10)傍:旁边;侧近。(11)将雏:携带幼禽。(12)治迹:政绩,施政的事迹。(13)竖子:指小孩。(14)嘉禾:生长奇异的禾,古人以之为吉祥的征兆,如双穗禾。亦泛指生长茁壮的禾稻。在古代,双穗禾被视为天降祉福、政通人和的吉祥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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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建初七年,与中牟县相邻的郡国螟虫成灾,危害庄稼。中牟县虽然与郡国犬牙般交错接壤,但螟害没有进入中牟。河南尹袁安听到这件事,怀疑这种情况不属实,让仁恕掾肥亲去察访这件事。鲁恭陪同这位官员在田间行走,他们都坐在桑树下边。有野鸡飞过,停在桑树旁边,旁边有个小孩子。肥亲问:“你为什么不捉那只野鸡呢?”小孩子说:“野鸡妈妈还要抚养小鸡。”肥亲吃惊地站起来,和鲁恭告别说:“我这次来的原因,是想考察您的政绩啊。现在蝗虫不犯中牟县境,这是第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教化普及影响到鸟兽,这是第二件非同寻常的事;连小孩子都有仁爱之心,这是第三件非同寻常的事啊。我久留此地,只会白白地打扰贤者。”回到府中,肥亲将看到的情况向袁安禀报。这一年,中牟县的稻田长出了祥瑞的双穗嘉禾,袁安上书报告了这些情况,章帝对此也感到很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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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译注 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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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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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本卷选自《后汉书》传的部分,收录了宋弘、韦彪、杜林、桓谭、冯衍、申屠刚、鲍永、郅恽等二十几位忠臣贤才,记录了他们直言极谏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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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物,处于东汉光武帝至和帝时期。这一时期,是东汉历史上的黄金时期,经历了“光武中兴”“明章之治”,社会比较安定,人民生活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国家呈现出繁荣发展的局面。这一局面的出现,是君臣共同治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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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所选人物,像宋弘富不易妻,体现了古人对夫妇之义的无比重视,在历史上一直传为美谈。韦彪指出“求忠臣于孝子之门”,说明这是千古不变的用人原则。杜林指出要轻刑罚、兴德政,桓谭谏言说要任用贤才,冯衍上书陈八事,均合治国要道,朱浮、陈元等建言政事,陈述事理,都有很强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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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屠刚刚直不屈,鲍永不忘旧主,郅恽拒关不开,郭伋不违信于小儿,阴兴以外戚之贵而好让不骄,第五伦奉公尽节,及钟离意至诚谏诤、寒朗廷争冤狱等,对于培育社会正气、纠正朝廷政策不当、激励人们的精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高尚的节操值得后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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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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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宋弘(1),字仲子,长安(2)人也。世祖(3)尝(4)问弘通博(5)之士,弘荐(6)沛国(7)桓谭(8),才学洽闻(9),几能及(10)扬雄(11)、刘向(12)父子。于是召谭,拜议郎(13)给事中(14)。帝每讌(15),辄(16)令鼓琴(17),好其繁声(18)。弘闻之不悦,悔于荐举。伺(19)谭内(20)出,正朝服,坐府上,遣吏召(21)之。谭至,不与席(22)而让(23)之曰:“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也。而今数进郑声(24),以乱雅颂(25),非忠正者也。能自改耶?将令相举(26)以法(27)乎?”谭顿首(28)辞谢(29),良久乃遣(30)之。后大会群臣,帝使谭鼓琴,谭见弘,失其常度(31)。帝怪而问之,弘乃免冠(32)谢(33)曰:“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34)郑声,臣之罪也。”帝改容(35)谢之,使反服(36)。其后遂不复令谭给事中。弘推进贤士三十余人,或相及(37)为公卿(38)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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