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061836
1703061837
【注释】(1)与:给予。(2)以时:按一定的时间。(3)遇:对待。(4)生:生来。(5)明:圣明。(6)鉴:照察,审辨。
1703061838
1703061839
【译文】君王给予百姓按时令季节做事的恩惠,百姓就能够用财富作为回报;君王用礼义对待百姓,百姓就能以牺牲生命来相报。生来就显贵的人多傲慢,生来就富有的人多奢侈。所以富贵之人不依靠圣明之道自我察鉴,却能够不做坏事的,太少了。
1703061840
1703061841
上 义
1703061842
1703061843
【题解】韩非子《解老》曰:“义者,谓其宜也,宜而为之,故曰上义为而有以为也。”明于天人之分,通于治乱之本,治国家,理天下,行仁义,布德施惠,立正法,塞邪道。义足以安抚国内之民,事足以当境内之急,选拔人才足以得贤士之心,谋虑足以决轻重之权。这就是上义之道。
1703061844
1703061845
【原文】凡学者能明于天人之分(1),通于治乱之本,见其终始(2),可谓达(3)矣。治之本,仁义也;其末,法度也。先本后末,谓之君子;先末后本,谓之小人。法之生也以辅义(4),重法弃义,是贵其冠履而忘其头足也。仁义者广崇(5)也,不益其厚,而张(6)其广者毁;不广其基,而增其高者覆。故不大其栋(7),不能任重(8),重莫若国,栋莫若德。人主之有民,犹城(9)之有基(10),木之有根,根深即本固,基厚即上安(11)。故事不本于道德者,不可以为经(12);言不合于先王者,不可以为道。
1703061846
1703061847
【注释】(1)天人之分:天和人的职分。(2)终始:事物发生演变的全过程。(3)达:通达。(4)辅义:辅助道义的推行。辅,辅助。(5)广崇:广大崇高。(6)张:壮大。(7)栋:屋的正梁。(8)任重:承受重物。(9)城:都邑四周的墙垣。一般分两重,里面的叫城,外面的叫郭。城字单用时,多包含城与郭。城、郭对举时只指城。(10)基:建筑物的根脚。(11)上安:城墙的上部就稳固。(12)经:常道。指常行的义理、准则、法制。
1703061848
1703061849
【译文】大凡志学之人,能够通晓天和人的职分,知晓国家安定治和动乱的根本,能预见事物的发展和结果,这就可以说是事理通达了。治国的根本是推行仁义,其次才是施行法度。以根本为先、以枝节为后的人,称为君子;以枝节为先、以根本为后的人,称为小人。法律的产生,是为了辅助道义的推行。如果重视法律而抛弃仁义,这如同重视帽子和鞋子,却忘记了自己的头和脚。仁义是广大而崇高的。不增加其厚重,却只扩张其广度的做法,必然导致损毁;不坚固其基础,却仅增加其高度的做法,必然导致倾覆。所以房屋不用高大而结实的栋梁,就不能承担重负。最重要的莫过于国家,支撑国家莫过于用道德。君主获得百姓的拥护,就如同城墙有墙基、树有树根了,根深就可以使树干坚固,墙基厚实就可以使上面的城墙稳固。因此凡事不以道德为根本,就不可以作为人们遵守的规范;言语不合乎圣王的教诲,就不能成为准则。
1703061850
1703061851
【原文】治人之道,其犹造父(1)之御马也。内得(2)于中心,外合乎马志(3),故能取道致远,气力有余,进退还曲(4),莫不如意,诚得其术也。今夫权势者,人主之车舆也;大臣者,人主之驷马(5)也。身不可以离车舆之安(6),手不可以失驷马之心,故舆马(与马作驷马)不调,造父不能以取道;君臣不和,圣人不能以为治。执(7)道以御之,中材可尽(8);明分(9)以示之,奸邪可止。物至而观其变,事来而应其化,近者不乱,则远者治矣。不用适然(10)之教,而行自然之道,万举而无失矣。
1703061852
1703061853
【注释】(1)造父:古之善御者。因献八骏,幸于周穆王。穆王使之御,西巡狩,见西王母,乐而忘归。时徐偃王反,穆王日驰千里马,大破之,因赐造父以赵城,由此为赵氏。参阅《史记·赵世家》。(2)得:满足。(3)马志:马的习性。(4)还曲:转弯盘旋。还,旋转。曲,弯曲。(5)驷马:指驾一车之四马。(6)安:安稳。(7)执:遵照。(8)中材可尽:谓人尽其才。中材,指中等才能的人。(9)明分:明辨职分。明,分辨。分,职分。(10)适然:偶然。
1703061854
1703061855
【译文】治理人的方法,就如同造父驾御马匹一样,内合自已的心意,外合马的习性,所以才能上路,到达远方,还力气有余,前进后退和转弯盘旋没有不如意的。这是真正掌握了驾御骏马的方法。现在权柄和势力,就好比是君王的坐驾,大臣就是驾车的马匹。君王的身体不能失去车座的安稳,手上不能失去对马匹的控制。所以,车马不协调,造父也不能上道而疾驰;君臣不和睦一致,即使是圣人也不能治理好国家。用道义来驾御群臣,就能人尽其才;明确职责并训示群臣,奸邪行为就能止而不生。事物出现了要观察其变化,事情发生了要应对其发展。亲近之人不惑乱,远方之人就安定了。君主不用应急的教化,而实行普遍的自然之道,那么万事都不会有过失了。
1703061856
1703061857
【原文】治国有常(1),而利民为本;政教有道,而令行为右(2)。苟利于民,不必法古(3);苟周(4)于事,不必循俗(5)。故圣人法(6)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循俗未足多(7)。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得其所以言者,言弗能言(8)也。故“道可道者,非常道也;名可名者,非常名”也。故圣人所由(9)曰道,所为曰事。道由(10)金石(11),一调(12)不可更;事犹琴瑟,每(每作曲)终改调(13)。故法制礼乐者,治之具(14)也,非所以为治(15)也。
1703061858
1703061859
【注释】(1)常:规律。(2)右:古代崇右,故以右为贵。(3)法古:效法古代。(4)周:适合。(5)循俗:顺从风俗。循,遵从。(6)法:动词,制定法律。(7)足多:值得称赞。多,称赞。(8)弗能言:不能用言语表达的。弗,不。(9)所由:所遵从的。由,奉行;遵从。(10)由:如同,好像。(11)金石:指钟磬一类乐器。(12)一调:统一的调子。(13)改调:改变乐律。琴瑟随时依乐曲的不同,通过调整弦柱的位置来改变声音。(14)治之具:治国的工具。治,治理。具,用具。(15)所以为治:作为治国的根本。
1703061860
1703061861
【译文】治理国家有常理,以利民为根本。政治教化有方法,以政令通行为上。如果有利于百姓,就不必效法古人;如果措施合宜于事理,就不必顺从旧俗。所以圣人制定法度随着时代而变化,制定礼仪随着风俗而演化。衣服和用具,各适合其所用;法律、制度、政策和命令,各随顺其所适宜的情况。所以改变古人的作法无可非议,而顺从民俗也不值得赞誉。读诵古代贤王的书,不如听古代圣王所说的话。听他们说的话,不如得到他说这些话的根本。所谓得到他所说话的根本,就是得到那不可用言语表达的道。因此说,“道如果可以讲述,就不是长久不变的道。名如果可以称说,就不是长久不变的名”。所以圣人所遵从的被称为“道”,所做的被称为“事”。道如同钟磬乐器一样,音律调定后就不能再更改了;事如同琴瑟一样,每曲终了就可改调。法律、制度、礼仪和音乐,是治国的工具,并非治国的根本。
1703061862
1703061863
【原文】法(1)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2)于人间,反己自正也。诚达其本,不乱于末;知其要(3),不惑于疑;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责于下;所禁于民者,不行于身(4)。故人主之制法也,先以自为检戒(5)(戒作式),故禁胜于身(6),即令行于民矣。夫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人主之度量(7)也。悬法(8)者,法不法(9)也。法定之后,中绳(10)者赏,缺绳者诛;虽尊贵者不轻其赏,卑贱者不重其刑。犯法者,虽贤必诛;中度(11)者,虽不肖无罪,是故公道行而私欲塞(12)也。古之置有司(13)也,所以禁民使不得恣(14)也;其立君也,所以制(15)有司使不得专行也;法度道术,所以禁君使无得横断也。人莫得恣,即道胜而理得矣,故反(16)于无为。无为者,非谓其不动(17)也,言其莫从己出也。
1703061864
1703061865
【注释】(1)法:刑法。亦泛指法律。(2)发:产生。(3)要:纲要。指由法所产生的道义。(4)不行于身:自己就不会去做。行,做。(5)检戒:戒,一作“式”。法度、制度。(6)禁胜于身:禁令能战胜自身,即自己能遵守禁令。禁,含有禁戒性的规条及法令。(7)度量:标准。(8)悬法:公布法令。古时公布法令,都悬挂于宫阙,故称。(9)法不法:依法惩处违法之人。法,动词。谓依法惩处。不法,违法之人。(10)中绳:符合法度。中,符合。绳,法度。(11)中度:合乎法度。(12)塞:遏制。(13)有司: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故称。(14)恣:放纵,恣意妄为。(15)制:控制。(16)反:还归。后多作“返”。(17)动:采取行动。
1703061866
1703061867
【译文】法律不是从天上降下的,也不是从地上长出来的,而是人们制定的,是人们反观自身,自我约束、自我调整的产物。确实明白了法律的根本所在,在细枝末节处就不会犯错误;知道法律的纲要所在,就不会被疑难问题所困惑。自己有的,就不会非难别人;自己没有的,也不会责求臣下。禁止百姓做的事,自己首先就不会去做。因此君王制定法规,自己首先要遵守,自己能够遵守禁令,就能够在百姓中推行了。法律是天下人言行的准则,是君王裁决事情的尺度。公布法令,就是要惩罚违法之人。法律确定之后,符合法规的就给予奖赏,违背法规的就给予处罚。即使是尊贵的人守法,也不减少对他们的赏赐;卑贱的人犯法,也不加重对他们的处罚。违反法律者,虽是贤才也要被处罚;遵守法律者,尽管是无能之辈也不会被处罚。于是公道就能推行,个人的欲望就能受到遏制。古代设置官吏,是用来约束百姓,使他们不得恣意妄为;设立君主,是用来控制官吏,使他们不得独断专行;法规、制度、道德、礼仪,是用来约束君主,使他不得无理专断。没有人恣意妄为,于是道德就胜利,公理就得到伸张了,因此就能返归于无为之治。不作为,并不是说什么都不做,是说做各种事情都不是只从自己的意志出发。
1703061868
1703061869
【原文】善(1)赏者,费少而劝多(2);善罚者,刑省而奸禁(3);善与(4)者,用约(5)而为德(6);善取者,入(7)多而无怨。故圣人因民之所善(8)以劝善(9),因民之所憎以禁奸;赏一人而天下趣(10)之,罚一人而天下畏之;至赏不费,至刑不滥。圣人守约而治广,此之谓也。
1703061870
1703061871
【注释】(1)善:善于。(2)劝多:奖勉的人多。劝,奖勉。(3)奸禁:奸邪就得以禁止。奸,奸邪、罪恶。(4)与:给予。(5)用约:给予的少。用,给予。约,少。(6)德:恩德。(7)入:收益,收入。(8)善:喜好。(9)劝善:勉励为善。(10)趣:归向。
1703061872
1703061873
【译文】善于奖赏的人,奖赏所用的花费少而得到劝勉的人多;善用惩罚的人,使用刑罚不多就能使奸邪得以禁止。善于给予的人,给予的并不多却能使人感激其恩德;善于获取的人,收益虽多却不会让人抱怨。所以圣人根据百姓的喜好来劝勉百姓行善,根据百姓的憎恶来禁止奸邪。奖赏一人,天下人都会争着做善事;处罚一人,天下人都会畏惧做坏事。最好的奖赏恰到好处,没有不必要的花费;最完善的刑罚恰到好处,没有滥用。圣人持守简约但治理功效却很大,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1703061874
1703061875
【原文】君臣异道即治(1),同道即乱,各得其宜,处(处下有有字)其当,即上下有以(2)相使(3)也。故枝不得大于干,末不得强于本,言轻重大小有以相制也。夫得威势者,所恃甚小,所任(4)甚大,所守甚约,所制甚广。十围(5)之木,持(6)千钧(7)之屋,得势也;五寸之关(8),能制开阖(9),所居要也。下必行之令,从之者利,逆之者害,天下莫不听从者,顺(10)也。义者,非能尽利天下之民也,利一人而天下从;暴者,非能尽害海内也,害一人而天下叛,故举措废置,不可不审也。
1703061876
1703061877
【注释】(1)异道即治:治理方法不同,国家就会政和国安。君道无为,臣道有为,故异道则治。异道,不同的方法。治,指政治清明、社会安定。(2)有以:表示具有某种条件、原因等。(3)相使:犹言相互为用。实则上使下、下事上。(4)任:承担。(5)十围:形容粗大。(6)持:谓支撑。(7)千钧:三十斤为一钧,千钧即三万斤。常用来形容器物之重。(8)关:门闩。(9)开阖:开启与闭合。(10)顺:顺理,合乎事理。
1703061878
1703061879
【译文】君王与群臣所守之道不同(君道无为,臣道有为),国家就会政和民安;所守之道相同,国家就会混乱。各自做好恰当的事情,处在适当的位置,那么上下之间就可互相有所借助。所以树枝不能比树干粗大,树梢不能比树根强壮,说明轻重大小有各自应行的法则。有威严权势之人所做的事务较少,其承担的责任却很大;执行的法度很简约,制约的方面却很广大。十围粗的木头,可以顶起千钧重的房屋,是由于占据优势的缘故。五寸大的门栓,能够控制门的开关,是由于所处的位置关键。君王颁布必须实行的命令,遵守的人就得利益,违抗的人就有祸害,因此天下就没有人不听从,其原因就是所颁布的命令合乎事理。推行符合道义之事,并不是能让天下所有人都得利,但即使只有一个人得利,就可以使天下人都归顺;推行残暴之事,并不是天下所有人都会受害,但对一个人有害,就可以使天下人都反叛。因此君王对措施的兴废,不能不慎重对待啊。
1703061880
1703061881
【原文】屈寸而伸尺(1),小枉(2)而大直,圣人为之。今人君之论臣也,不计其大功,总其细行(3),而求其不(不作小)善,即失贤之道也。故人有厚德,无问其小节;人有大誉,无疵(4)其小故。夫人情莫不有所短,诚(5)其大略是也,虽有小过,不足以为累(6);诚其大略非也,闾里之行(7),未足多(8)也。
1703061882
1703061883
自古及今,未有能全(9)其行者也,故君子不责备(10)于一人。夫夏后氏(11)之璜(12),不能无瑕;明月之珠,不能无秽(13),然天下宝之者,不以小恶妨大美也。今志(14)人之所短,而忘人之所长,而欲求贤于天下,即难矣。夫众人见位卑贱,事(15)之洿辱(16),而不知其大略也。故论人之道,贵即观其所举(17),富即观其所施(18),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即观其所不为。视其所患难(19)以知其勇,动(20)以喜乐以观其守(21),委(22)以货财以观其仁,振(23)以恐惧以观其节(24)。如此,即人情(25)得矣。
1703061884
1703061885
圣人以仁义为准绳,中(26)绳者谓之君子,弗中者谓之小人。君子虽死亡,其名不灭;小人虽得势,其罪不除。左手据(27)天下之图(28),而右手刎其喉,愚者不为,身贵乎天下也。死(29)君亲之难(30)者,视死若归,义重于身故也。天下大利,比(比下有之仁二字)身即小,身所重也,比义即轻,此以仁义为准绳者也。
[
上一页 ]
[ :1.70306183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