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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文武兼备的人,才可做军队的将领;刚柔并济的人,才可以指挥作战。大凡人们评论将领,往往只看他是否勇敢,其实勇敢对于将领来说,只是其应该具备的若干条件之一而已。仅凭勇敢的将领,看轻生命而不知权衡利害,这是不可取的。所以将领应该慎重对待的事情有五件:一是理,二是备,三是果,四是戒,五是约。理,就是治理人多的军队就如同治理人少的军队一样有条理;备,就是部队一出动就像遇到敌人一样谨慎;果,就是迎战敌人,勇敢果断,不考虑个人的生死;戒,就是即使获胜了也还是像刚开始作战一样慎重;约,就是法令简约而不繁琐。接受命令后不向家人辞行就出发,等战胜敌人后才谈返回的事情,这就是将领的礼法规范。所以自从出征那天起,将领就应下定决心,宁可光荣战死,绝不耻辱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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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凡制国治军,必设之以礼,厉(1)之以义。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然战胜易,守胜难,是故以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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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厉: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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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凡是管理国家、治理军队,必须要设立礼法来规范人们,用道义来勉励人们。那么力量强大时则足以出征,力量薄弱时也足以防守。然而取得胜利容易,巩固胜利却很难。所以,仅靠战争的胜利而取得天下的很少,因不能巩固胜利而亡国的却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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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武侯(1)曰:“愿闻阵必定,战必胜,守必固之道。”对曰:“君使贤者居上,不肖处下,则阵已定矣;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2),则守已固矣;百姓皆是(3)吾君(吾君二字作君一字)而非邻国,则战已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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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武侯:魏武侯(?—公元前370年),姬姓,魏氏,名击,魏文侯之子。(2)有司: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故称。(3)是:认为正确;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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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魏武侯说:“我希望知道军阵必会稳定,作战必会获胜,防守必会坚固的方法。”吴起回答说:“君主使贤人处于上位,使德才不足的人处于下位,那么可以说军阵就已经稳定了;人民安居乐业,亲爱他们的长官,那么可以说防守就已经坚固了;百姓都认为自己国君的决策是正确的,而敌方是错误的,那么可以说战争就已经取得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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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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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本篇论述了军队取得胜利的方法,提出兵不在“众”,而在“治”;描述了军队治理得当会达到的效果,可知“天下莫当”之军,即“父子之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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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武侯问曰:“兵以何为胜?”吴子曰:“兵以治为胜。”又问:“不在众乎?”对曰:“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1)之不止,鼓(2)之不进,虽有百万之师,何益于用?所谓治者,居则有礼,动则有威,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3)如(4)节,左右应麾(5)。投之所往,天下莫当(6),名曰父子之兵(7)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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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金:指敲钲(一种古代乐器。形似钟而狭长,有柄,击之发声,用铜制成。行军时用以节止步伐)。(2)鼓:击鼓。《荀子·议兵》:“闻鼓声而进。”(3)前却:进退。(4)如:《吴子》原文作“有”。今译文从“有”。(5)应麾:麾,音辉,意谓听从指挥。麾,古代用以指挥军队的旗帜。(6)当:抵敌;抵挡。(7)父子之兵:比喻官兵团结、亲密无间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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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魏武侯问:“军队靠什么取胜呢?”吴起说:“军队靠治理得好取胜。”武侯又问:“不在于兵将多吗?”吴起答道:“如果法令不严明,赏罚失去信用,鸣金而不止步,击鼓而不前进,即使有百万之众的军队,又有什么用呢?所谓军队治理得好,就是平时驻扎时上下有礼;行动时则奋发威武;进攻时锐不可挡;撤退时使敌人不可追击;前进后退都有节度,左移右动听从指挥;无论兵锋指向哪里,天下谁也不能阻挡。这样的军队就叫做‘父子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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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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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本篇主要说明激励战士的功效。魏武侯问吴起战胜敌人的方法,吴起提出君主要依靠人民乐于听从号令,乐于参战,不畏死亡三方面取得胜利,并建议魏武侯要“飨举有功而进之,无功而厉之”。武侯按其建议实施,几年后,魏军与秦军战于西河,吴起以五万人马,击败了秦军五十万之众,由此可见“励士之功”。末后,则为吴起引楚庄王之例来劝谏武侯,不当以“群臣莫能及”而骄矜自恃,可谓历代君主之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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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武侯曰:“严刑明赏,足以胜敌乎?”吴子曰:“严明之事,非所恃也。发号布令(1),而民乐闻;兴师动众(2),而民乐战;交兵(3)接刃(4),而民安死(5)。此三者,人之所恃也。”武侯曰:“致之奈何?”对曰:“君举有功而进之飨(6),无功而厉之。”于是武侯设坐庙庭(7),为三行飨士大夫。上功坐前行,肴席(8)有重器(9)上牢(10);次功坐中行,肴席器差减;无功坐后行,肴席无重。飨毕而出,乃又班赐(11)有功者之父母妻子于庙门之外,亦以功为差数,唯无功者不得耳。死事(12)之家,岁使使者劳赐(13)其父母。行之五(五作三)年,秦人兴师临于西河(14)。魏士闻之,介胄(15)不待吏令奋击之者以万数。吴子曰:“臣闻之,人有短长,气有盛衰。君试发无功者五万人,臣请率以当之,其可乎?今使一死贼(16)枭伏于旷野,千人追之,莫不视狼顾(17),何者?恐其暴起(18)而害己也。是则(则作以)一人投命(19),足惧千夫。今臣以五万之众,而为一(旧无一字。补之)死贼以率讨之,固难当矣。”武侯从之,兼车五百乘,骑三千匹,而以破秦五十万众,此励士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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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发号布令:发命令,下指示。(2)兴师动众:谓为进行战争而动员百姓。(3)交兵:兵刃相接,交战。(4)接刃:兵刃相接触。谓短兵交战。(5)安死:《吴子》原文作“乐死”。今译文从“乐死”。(6)进之飨:《吴子》原文作“进飨之”,今译文从此。飨,用酒食招待客人。(7)庙庭:朝堂;朝廷。(8)肴席:以鱼、肉等做菜的酒席。(9)重器:指重要的器物、财物。(10)上牢:谓牛羊豕等美味。牢,古代祭祀用的牺牲。(11)班赐:颁赐;分赏。(12)死事:指死于国事者。(13)劳赐:慰劳赏赐。(14)西河:古地区名。战国时魏地。一说在今山陕间黄河左右,又分为陕西大荔、韩城和山西汾阳等说,又说在今河南安阳,其时黄河流经安阳之东,西河意即河西。(15)介胄:胄,音昼,披甲戴盔。(16)死贼:不顾性命的盗贼。(17)枭视狼顾:如枭盯视,如狼频顾。形容行动警惕,有所畏忌。(18)暴起:突然跳起。(19)投命:舍命;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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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武侯问:“赏罚严明就足以战胜敌人吗?”吴子回答说:“赏罚严明一事,不是战胜敌人所依靠的。发号施令,而人民乐于听从;兴师动众,而人民乐于参战;两军交战,而人们乐于效死。这三方面,才是君主所应依靠的。”武侯问:“怎样才能做到呢?”吴起答:“君王选举有功之人并将其召来设宴款待,对没有功劳的人要勉励他们。”于是魏武侯在朝廷设席,分为三排座位,宴请士大夫。功劳最大的坐在前排,席上摆有宝器和猪牛羊等美味;功劳次一等的坐在中排,席上佳肴、宝器则有所差别和减少;没有功劳的人坐在后排,只有佳肴而没有宝器。宴会结束出来后,又在朝堂门外颁发赏赐给有功者的父母妻子,也按照功劳大小而有所差别;只有无功之人的家属得不到赏赐。对于为国捐躯者之家,每年派使者慰问赏赐其父母。这样做了三年之后,秦国出兵到达魏国西河边境,魏国的士民们听到这一消息,不等官吏下令,就主动披甲戴盔、奋勇抗敌的人就数以万计。吴起说:“臣听说,人都有短处和长处,士气也有兴盛和衰败,君王不妨试着派遣五万名没有功劳的人,臣请求率领他们来抵挡秦军,可以吗?假如现在让一个不怕死的盗贼潜伏在荒郊野外,派一千个人去追捕他,那这些人没有不瞻前顾后,警惕畏惧的。为什么呢?是担心盗贼突然跳出来伤害自己。所以一个人拼命,足以让千人畏惧。如今臣用这五万人的军队共同作为那个拼死一搏的强盗,率领他们去讨伐秦军,敌人肯定很难抵挡。”于是魏武侯听从了吴起的建议,并加派战车五百辆,战马三千匹,于是以此大破秦军五十万之众。这就是激励士兵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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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魏武侯尝谋事(1),群臣莫能及,罢朝(2)而有喜色。吴起进曰:“昔楚庄王(3)谋事,群臣莫能及,罢朝而有忧色。曰:‘寡人闻之,世不绝圣,国不乏贤,能得其师者王,能得其友者霸。今寡人不才,而群臣莫之过,国其殆(4)矣。’庄王所忧,而君悦之。臣窃惧矣。”于是武侯乃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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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谋事:谋划事情。(2)罢朝:帝王退朝或臣子朝罢退归。(3)楚庄王(?—公元前591年):又称荆庄王,谥号庄。楚穆王之子,春秋时期楚国最有成就的君主,春秋五霸之一。(4)殆:危亡;危险。(5)惭: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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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2087
【译文】魏武侯曾和群臣商议国事,群臣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退朝以后武侯面有喜色。吴起进言说:“以前楚庄王和群臣商讨国事,大臣们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退朝之后他面带愁容,说:‘寡人听说世上不会没有圣人,国家也不会缺乏贤人,能够得到他们并以之为师的君主,可以称王天下;能够得到他们并与之为友的君主,可以称霸诸侯。如今寡人无德无才,而群臣们还不如我,楚国危险了。’楚庄王所担忧的事,而您却反而喜悦,臣私下深感忧惧。”于是魏武侯感到很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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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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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商君子》,即《商君书》,亦称《商君》或《商子》,是战国时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合编,法家学派代表作之一。《汉书·艺文志》著录二十九篇,现存二十四篇。魏徵《群书治要》选录了该书三篇的部分章节,其中所引《六法》篇,今书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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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反对复古,主张革新,在秦国实行变法,使秦很快国富民强,压倒六国,为秦始皇统一当时的中国奠定了基础。然而,其思想过于推崇刑法的作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秦朝因为刑罚严酷,而且焚书坑儒,废弃道德教化,民众生活疾苦,奸佞为政,秦朝很快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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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徵等人编撰《群书治要》,充分认识到仅仅依靠法令不能让天下大治,只是将法家思想典籍作为治国的辅助手段加以选择收录。对于《商君子》一书,选录不多。其中,《六法》提出君王要“不法古,不循今”“当时而立法,度务而制事”;《修权》提出要树立信赏必罚的法治制度,要谨慎地使用法律等思想;《定分》指出法令是治国的根本,圣明的君主能够通过法令让民众避祸就福,不用刑杀,天下就能大治。
170306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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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商鞅(?—公元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姬姓,卫氏,全名为卫鞅。因卫鞅本为卫国公族之后,故又称公孙鞅。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下令求贤。商鞅携带李悝《法经》入秦,深得孝公信任,主持秦国变法,对旧有制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确立了新的封建制,使秦国迅速富强起来,跃居六国之上。后因功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号商君,故人称商鞅。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秦惠王立,秦国的旧贵族诬告商鞅谋反,被秦惠王派兵杀害,并“车裂”以殉,灭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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