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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至于王莽,既不能用,及其致之也,尚不能言。莽之为人,内实奸邪,外慕古义,亦聘求名儒,征命术士,政烦教虐,无以致之,于是胁之以峻刑,威之以重戮,贤者恐惧,莫敢不至。徒张设(1)虚名以夸海内,莽亦卒以灭亡。且莽之爵人也,其实囚之也。囚人者,非必著桎梏(2),置之囹圄(3)之谓也。拘系之,愁忧之之谓也。使在朝之人欲进,则不得陈其谋,欲退,则不得安其身,是则以纶组(4)为绳索,以印佩(5)为钳釱(6)也,小人虽乐之,君子则(旧则作君子情。)以为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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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张设:部署;设置。(2)桎梏:刑具,脚镣手铐,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具,戴在手上的为梏,戴在脚上的为桎。(3)囹圄:也作“囹圉”。监牢。(4)纶组:海草名。《文选·左思·吴都赋》:“纶组紫绛。”(5)印佩:官印。古人常将官印佩带在腰间,故称。(6)钳釱:钳和釱,古代的两种刑具。釱,音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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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到了王莽时,他已经不能任用贤才了,即使征招来了,也不许他们对政事发表言论。王莽的为人,其内心实在是奸诈邪恶,而外表上却装出仰慕古时君主行事的样子,也聘请名儒,征召有术之士。但由于政治混乱,政教暴虐,难以吸引人才,于是他便用严刑进行威胁,用杀戮来威吓。贤明的人因为恐惧,不敢不来,这只是空有招引贤人的名声、以夸耀于四海之内而已。王莽也因此而很快灭亡了。况且,王莽赐人官爵,其实等于囚禁人。所谓“囚禁人”不是说一定要把人戴上刑枷、关进监狱,而是限制、束缚他,使他的内心无比的忧愁。如此,则使在朝为官之人,进不能够陈述谋略;退不能保全自己。这就等于以佩带官印用的丝绶为绳索,以官印、佩玉为铁钳而囚人。小人虽以有了官位而高兴,君子则认为是受到了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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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故明主之得贤也,得其心也,非谓得其躯也。苟得其躯而不论其心,斯与笼鸟槛兽未有异也,则贤者之于我也,亦犹怨雠,岂为我用哉?日虽(日虽作虽曰)班万钟(1)之禄,将何益欤?故苟得其心,万里犹近,苟失其心,同衾(2)为远,今不修所以得贤者之心,而务修所以执贤者之身,至于社稷颠覆,宗庙废绝,岂不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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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万钟:指优厚的俸禄。钟,古量名。(2)衾: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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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所以,圣明的君主求得贤臣,是要得到臣子的真心,而不是要得到他的躯体。如果得到其躯体而不管其心里怎么想,这便与用笼子、栅栏关住鸟兽没有什么不同。那么贤者对于我,就和仇人没有两样,岂能为我所用?纵然每天发给他万钟的俸禄,会有什么用呢?所以说,如果得到其心,相距万里也是近的;如果失去其心,同盖一床被子也是远的。现在,不讲求获得贤者之心的方法,而着力于怎样控制贤才之身,以致使国家政权颠覆,祖宗庙堂废弃,岂不太令人痛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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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孙子(1)曰:“人主之患,不在于言不用贤,而在于诚不用贤。言用贤者,口也,却贤者,行也,口行反而欲贤者之进,不肖之退,不亦难乎。”善哉,言也。故人君苟修其道义,昭其德音(2),慎其威仪,审其教令,刑无颇类(类作僻),惠泽播流(3),百官乐职,万民得所,则贤者仰之如天地,爱之如其亲(其亲作亲戚),乐之如埙篪(4),歆之如兰芳,故其归我也,犹决壅(5)导滞,注之大壑,何不至之有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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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孙子:即荀子(约前313年—前238年),名况,字卿。因避西汉宣帝刘询讳,因“荀”与“孙”二字古音想通,故又称孙卿。我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儒家代表人物之一。(2)德音:指好的声誉。(3)播流:传布流行。(4)埙篪:音勋迟,亦作“壎箎”或“埙竾”。埙、篪皆古代乐器,二者合奏时声音相应和。(5)决壅:除去水道的壅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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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荀子说:“君主的过错,不在于口头上说不任用贤才,而在于不能真心实意地任用贤才。口头上说任用贤才、行动上拒绝贤才,言行相反而想要贤才到来、不贤的人离去,不是很难吗?”这番话说的多么好啊!所以,假如君主能够修治他的道德仁义,显现他的美好声誉,谨慎他威严的仪态。审慎他的政教命令,刑罚没有偏邪不正,恩惠传播于四方,百官要尽职守,万民得其所愿,则贤才敬仰他如同敬天地,爱戴他如同爱亲人;快乐得如听埙篪之音,欣喜得如嗅兰芳之香。如此则贤才投奔于他,如同挖开障碍,排放积水,流入大沟,怎么会有不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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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苟粗秽暴虐,香馨不登,谗邪在侧,杀戮不辜,宫馆(1)崇侈(2),妻妾无度,淫乐日纵,征税繁多,财不匮竭,怨丧(怨丧作死莩)盈野,矜己自得,谏者被诛,外内震骚,远近怨悲,则贤者之视我容貌如蝄蜽(3)。台殿如狴牢(4),采服如衰绖(5),歌乐如号哭,酒醴(6)如潃涤(7),肴馔(8)如粪土,众事举措,每无一善,彼之恶我也如是,其肯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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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宫馆:离宫别馆。供皇帝游息的地方。(2)崇侈:奢侈。(3)魍魉:音往两。古代传说中的山川精怪。一说为疫神,传说颛顼之子所化。(4)狴牢:牢狱。狴,音比。(5)衰绖:音崔碟。绖,丧服。古人丧服胸前当心处缀有长六寸、广四寸的麻布,名衰,因名此衣为衰;围在头上的散麻绳为首绖,缠在腰间的为腰绖。衰、绖两者是丧服的主要部分。(6)酒醴:酒和醴。亦泛指各种酒。(7)滫涤:浸泡淘洗,滫,音朽。(8)肴馔:丰盛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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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相反,假如君主粗俗暴虐,对有美好德行的人不予晋升,谗谄邪僻的人围在他的身边;杀戮无辜的人,宫馆崇尚奢侈,妻妾之多没有限度,淫荡取乐日益放纵;征收赋税名目繁多,国家资财匮乏短缺,怨气丧气充满郊野,却依然骄傲自满而自鸣得意;进谏者被诛杀,内外震动骚乱,远近怨恨悲愤。那么,贤德之人会视我的容貌如妖怪,视我的金殿如监狱;华彩之衣如同丧服,歌乐之声如同嚎哭;美酒甘醇如同污水,美食佳肴如同粪土;所作之事和一举一动,几乎一件都看不上。贤者厌我达到了这个地步,他还愿意投奔于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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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今不务明其义,而徒设其禄,可以获小人,难以得君子。君子者,行不苟合,立不易方,不以天下枉道,不以乐生害仁,安可以禄诱哉?虽强缚执之而不获已,亦杜口(1)佯愚(2),苟免不暇,国之安危将何赖(赖下有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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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杜口:闭口。谓不言。(2)佯愚:伪装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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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如今若不致力修明仁义而空设高官厚禄,可以得到小人,但难以得到君子。所谓君子,行事不随意合流,处世不改其正直;不为天下人的喜好而歪曲道义,不为保全自己的生命而损害仁爱,怎么可以用高官俸禄去诱惑他呢?即使用强制的手段控制于他,使他不得已而从之,他也会闭口不言,佯装愚钝,苟且让自己免遭伤害。国家的安危,又依赖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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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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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作者在这一章中告诫君主一定要明白赏罚之道。他在提出了几个很重要的观点,比如,奖赏与惩罚不在于必须重,而在于必须执行;奖罚不能过重也不能过轻……他认为,奖罚不明不只是导致社会混乱,甚至会导致灭身亡国,君主应该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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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政之大纲(1)有二,赏罚之谓也。人君明乎赏罚之道,则治不难矣。赏罚者,不在于必重,而在于必行,必行则虽不重而民肃,必不行也,则虽重而民怠。故先王务赏罚之必行也。夫当赏者不赏,则为善者失其本望(2),而疑其所行,当罚者不罚,则为恶者轻其国法,而怙(3)其所守。苟如是也,虽日用斧钺(4)于市,而民不去恶矣。日赐爵禄于朝,而民不兴善矣。是以圣人不敢以亲戚之恩而废刑罚,不敢以怨雠之忿而留庆赏。夫何故哉?将以有救也,故《司马法》曰:”赏罚不逾时(5)。”欲使民速见善恶之报也,逾时且犹不可,而况废之者乎?赏罚不可以疏(6),亦不可以数(7),数则所及者多,疏则所漏者多,赏罚不可以重,亦不可以轻,赏轻则不劝(不劝上有民字),罚轻则不惧(不惧上有民字),赏重则民侥幸(8),罚重则民无聊(9)。故先王明恕(10)以听之,思中(11)以平(12)之,而不失其节也。夫赏罚之于万人,犹辔策(13)之于驷马也,辔策之不调,非徒迟速之分也,至于覆车而摧辕,赏罚之不明,非徒治乱之分也,至于灭国而丧身,可不慎乎!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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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纲:事物的关键部分,事理的要领。(2)本望:本来的愿望。(3)怙:坚持。(4)斧钺:亦作“斧戉”,斧与钺,泛指兵器,亦泛指刑罚、杀戮。(5)逾时:超过规定的时间。(6)疏:稀疏,稀少。《玉篇》:“疏,阔也。”(7)数:屡次,频繁,烦琐。(8)侥幸:企求非分,意外获得成功或免除灾害。(9)无聊:生活穷困,无所依赖。汉刘向《列女传·齐东郭姜》:“争邑相杀,父母无聊。”(10)明恕:明信宽厚;明察宽大。(11)中:中庸之道也。(12)平:安定、安静。(13)辔策:御马的缰绳和马鞭。比喻控制的工具。辔,音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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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为政的要领有两条,指的就是奖赏与惩罚。君主若能懂得赏罚之道,那么,治理好国家也就不难了。奖赏与惩罚,不在于必须很重,而在于必须能够执行。只要奖罚能够切实执行,虽然不重,但人民也会庄重严肃地对待;如果奖罚不能够得到切实执行,虽然很重,但人民也会对它产生懈怠。所以古代的先王致力于使奖罚能够切实执行。如果应该奖赏的不予奖赏,则做好事者就会失去其本来的愿望,而怀疑自己的所为;应当惩罚的不予惩罚,则做坏事者就会轻视国家法纪,而坚持其固有的行为。如果是这样,即便每日使用斧钺在街市上行刑,民众也不会丢弃邪恶;即便每日在朝中封官赐禄,民间也不会兴起良好风气。所以,圣人不敢因亲戚的恩情而免除处罚;不敢因个人的仇怨而不予奖赏,这是什么缘故呢?是用此来挽救世风呀!因此,司马法说:“在规定时间内施行赏罚,是希望民众尽快见到善恶的报应。”超过时限都不可以,更何况废弃不用呢!奖罚不可以过少,也不可以过密;过密则所涉及者太多,过少则所遗漏者太多。奖罚不可以过重,也不可以过轻;奖励过轻则起不到鼓励作用,处罚过轻则起不到威慑作用;奖励过重则人会心存侥幸,处罚过重则民会无所依赖。所以,古代帝王以明察宽厚之道来决断案件,用中正之道来平治天下,因此而不失其节。奖罚对于万民,如同缰绳、竹鞭之于驾车之马,缰绳、竹鞭使用不协调,不只关乎车速快慢,甚至会造成翻车或折断车辕;奖罚不明,不只有社会稳定与社会混乱之分,甚至会导致国家灭亡、丧失性命。能不慎重吗?能不慎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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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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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这里作者主要讨论了父母去世要服丧三年的规定,他认为这是推行仁爱、让家庭中出现慈母孝子,令人民品德归于敦厚的做法,不应将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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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天地之间,含气而生者,莫知(1)乎人;人情之至痛,莫过乎丧亲,夫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故圣王制三年之服(2),所以《礼记》(所以二字在下立文下)称情而立文,为至痛极也。自天子至于庶人,莫不由之。帝王相传,未有知其所从来者,及孝文皇帝(3),天姿谦让,务崇简易,其将弃万国,乃顾臣子,令勿行久丧,已葬则除之,将以省烦劳而宽群下也。观其诏文,唯欲施乎己而已,非为汉室创制丧礼而传之于来世也。后人遂奉而行焉,莫之分理,至乎显宗,圣德钦明,深照孝文一时之制,又惟先王之礼,不可以久违,是以世祖徂(4)崩,则斩衰三年,孝明(5)既没,朝之大臣徒以己之私意,忖度(6)嗣君之必贪速除也,检之以大宗(7)遗诏,不惟孝子之心,哀慕未歇,故令圣王之迹,陵迟(8)而莫遵,短丧之制,遂行而不除,斯诚可悼之甚者也。滕文公(9),小国之君耳,加之生周之末世,礼教不行,犹能改前之失,咨问于孟轲(10),而服丧三年,岂况大汉配天之主,而废三年之丧,岂不惜哉?且作法于仁,其弊犹薄,道隆于己,历世则废,况以不仁之作,宣之于海内,而望家有慈孝,民德归厚(11),不亦难乎?《诗》曰:“尔之教矣,民胥放矣。”圣主若以游宴(12)之间,超然远思,览周公之旧章,咨显宗之故事,感蓼莪(13)之笃行,恶素冠(14)之所刺,发复古之德音,改大宗之权令,事行之后,永为典式,传示万代,不刊(15)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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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知:古同“智”,智慧。(2)服:服丧。(3)孝文皇帝:汉文帝刘恒,汉朝的第五位皇帝,谥号“孝文皇帝”。(4)徂:同“殂”,死亡。(5)孝明:东汉皇帝刘庄(公元28年—公元75年),字子丽,公元57年至75年在位,凡十九年。汉光武帝刘秀第四子,母光烈阴皇后阴丽华。史称汉明帝,死后谥号“孝明皇帝”。(6)忖度:推测。(7)大宗:宗法社会以嫡系长房为“大宗”,余子为“小宗”。(8)陵迟:渐趋衰败。(9)滕文公:战国时滕国的贤君,滕定公之子,名宏,当时世称元公,他与孟子是同时代人。(10)孟轲:即孟子,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著有《孟子》一书。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合称为“孔孟”。(11)民德归厚:社会百姓的道德渐渐笃厚。《论语》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12)游宴:嬉游宴饮。(13)蓼莪:《诗·小雅》篇名。此诗表达了子女追慕双亲抚养之德的情思。后因以“蓼莪”指对亡亲的悼念。(14)素冠:《诗·桧风·素冠》:“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毛传:“庶,幸也;素冠,练冠也。”又《〈素冠〉序》:“《素冠》,刺不能三年也。”毛传:“丧礼,子为父,父卒,为母,皆三年,时人恩薄礼废,不能行也。”后因以“素冠”为对不能克尽孝道者的讥刺语。(15)刊:斫,消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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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天地万物中,最有智慧的,莫过于人了。人情中最悲痛的,莫过于父母去世。创伤越大,延续的时间就越长;悲痛越剧烈,恢复的速度就越慢。所以,圣明的君主规定,父母去世要服丧三年,这是《礼记》中适应人情而确立的法令条文,表示这是最大的悲痛。从天子到百姓,没有不遵从此法的。帝王代代相传,但没有人知道这条法令是从哪里来的。到了孝文皇帝,天资谦恭宽让,办事崇尚从简。他临死之前,尚且顾念臣子,下令不要实行长久服丧的制度,埋葬之后,即可脱去丧服,旨在按此办理,可以省去烦挠劳碌而使群臣宽舒。看他留下的诏令条文,只是要求自己去世之后这么做而已,并非要为汉朝创立治丧的礼节仪式,并传之于后世。后人便照此行使,未曾有人分析其中道理。到了显宗皇帝,其圣德恭谨、英明,深刻理解孝文皇帝一时的规定,又考虑过去君主所定的礼节仪式不能长久违背,所以世祖去世时,穿了三年丧服。孝明皇帝去世后,朝中大臣竟然以自己个人的想法,揣度太子必然会希望快点脱去丧服,便查看大宗遗诏,没有因为孝子还在哀伤思慕而有所虑,因此使得孝明皇帝的遗制被逐步取消,不予遵从。服丧时间缩短的规定从此实施且没有废除。这实在是最大的悲哀。滕文公不过是小国的君主,又加之生于周朝末年,礼教已难以实施,但他还能修正前朝的失误,问询于孟子后,自己服丧三年,更何况大汉朝与天同高的君主,却废除服丧三年之制,这难道不令人叹息吗?制定短丧之法出于仁爱,其弊端也还轻微,道德隆盛之风已然形成且只历经一代,服丧三年之制就被废止,何况将不仁爱的法令公布于社会,却希望家中有慈母孝子,人民品德回归于敦厚,不是很难吗?《诗经》说:“你的教化,民众会仿效的。”圣明的君主,若能在出游、饮宴的空闲时间,以超然的心态想得远点,看看周公当年所定的规章,再看看一下显宗的故事;感受一下“蓼莪”(《诗·小雅》中篇名,其诗大意是宣扬孝道)中的笃厚孝行,必会憎恶“素冠”(《诗·松风》中篇名,其诗斥责不能守三年之丧的现象)中所斥责的现象,从而发出恢复古制的仁德教令,修改太宗(此指孝文皇帝)的权宜之令,而且实施之后,要求永久地作为治丧的典范仪式,使之传承昭示于万代,将此作为不能删改的治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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