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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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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此篇作者主要针对怎样治理国家各阶层的人(士农工商)而写的。他认为应该恢复到以前的礼法中,高贵者与低贱者,君子与小人应各守自己的职权,不能让他们违反规定超越上层。这样,才没有违背设置爵禄的初衷,人们才能安守本分,社会才能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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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昔之圣王制为礼法,贵有常尊,贱有等差,君子小人(1),各司分职,故下无潜(潜当作僭)(2)上之愆(3),而人役财力,能相供足也。往昔海内富民,及工商之家,资财巨万,役使奴婢,多者以百数,少者以十数,斯岂先王制礼之意哉?夫国有四民(4),不相干黩(5),士者劳心,工农商者劳力;劳心之谓君子,劳力之谓小人;君子者治人,小人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百王之达义(6)也。今夫无德而居富之民,宜治于人且食人者也。役使奴婢,不劳筋力,目喻颐指,从容垂拱,虽怀忠信之士,读圣哲之书,端委执笏(7),列在朝位者,何以加之?且今之君子,尚多贫匮,家无奴婢,既其有者,不足供事,妻子勤劳,躬自爨烹(8),其故何也?皆由罔利(9)之人与之竞逐,又有纡青拖紫(10)并兼之门使之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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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小人:平民百姓。(2)潜:当作“僭”,超越身分,冒用上位者的职权、名义行事。(3)愆:罪过,过失。(4)四民:旧称士、农、工、商为四民。《书·周官》:“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5)干黩:亦作“干渎”。犹冒犯。(6)达义:通理;公认的义理。(7)端委执笏:端委,古代礼服;笏,执笏指拿着笏板,古时臣下朝见君王或臣僚相见时,手持玉石、象牙或竹、木的手板为礼。(8)爨烹:爨,音窜,烧火做饭;烹,烧煮。(9)罔利:犹渔利。(10)纡青拖紫:纡,音迂,系结;青、紫,古代官吏所佩印绶的颜色。谓身佩印绶。形容地位尊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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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从前的圣主明君,制定礼法规定:富贵的阶层中,身份有一般、尊贵之分;地位低下的阶层中,身份也有相应的等级差别;君子与平民百姓,各自按自己的身份和职位行使职权。所以在下位的不会出现超越本分、犯下冒用上位者职权和名义行事的过错,供役使的劳力和财力,都能相互供给充足。从前,国内富裕的平民以及工商家庭,钱财多达数万,雇用的奴婢,多者有几百人,少者有几十人,这难道是早先君主制定礼法的旨意吗?国家有四类人(指士、农、工、商),本应互不干扰、轻慢,有知识的人劳心,务工、务农、经商的人劳力;劳心者称为“君子”,劳力者称为“小人”。君子管理人,小人被管理;被管理者养活人,管理者被养活。这是历代君王都明白的道理。可当今呢,没有高尚道德但占有大量财富的,本应该是被管理者,是应该养活人的人,却役使奴婢、自己不劳动、颐指气使、不慌不忙、垂衣拱手。即使那些胸怀忠信、熟读圣贤之书、受君主委任而手执笏板站在朝堂之上的人,又有谁超过他们呢?当今的君子,还有许多贫穷匮乏之人,家里没有奴婢,即使有,也因数量少而忙不过来;妻子勤于家务劳动,亲自烧火做饭,这是什么缘故呢?都因为那些捞取横财的人,与他们竞争高下,再加上那些结交大小官员以及集官吏、豪富于一身的家族,以致君子陷于如此境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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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夫物有所盈,则有所缩,圣人知其如此,故裒多益寡,称物平施(1),动为之防,不使过度,是以治可致也。为国而令廉让,君子不足如此,而使贪人有余如彼,非所以辨尊卑,等贵贱,贱财利,尚道德也。今太守令长得称君者,以庆赏刑威咸自己出也,民畜奴婢,或至数百,庆赏(2)刑威(3),亦自己出,则与郡县长史又何以异?夫奴婢虽贱,俱含五常,本帝王良民,而使编户(4)小人为己役,哀穷失所,犹无告诉,岂不枉哉?今自斗食(5)佐吏(6)以上,至诸侯王,皆治民人者也,宜畜奴婢;农工商及给趋走使令者,皆劳力躬作,治于人者也,宜不得畜。昔孝哀皇帝(7)即位,师丹辅政,建议令畜田宅奴婢者有限,时丁傅用事,董贤贵宠,皆不乐之,事遂废覆。夫师丹(8)之徒,皆前朝知名大臣,患疾并兼之家,建纳忠信,为国设禁,然为邪臣所抑,卒不施行,岂况布衣之士,而欲唱议立制,不亦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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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裒,音剖(二声)。《易·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削减有余以补不足,根据物品的多少,做到施与均衡。(2)庆赏:赏赐。《周礼·地官·族师》:“刑罚庆赏,相及相共。”(3)刑威:处罚。(4)编户:编入户籍的普通人家。(5)斗食:俸禄微薄的小官。《战国策·秦策三》:“其令邑中自斗食以上,至尉、内史及王左右,有非相国之人者乎?”(6)佐吏:指古代地方长官的僚属。(7)孝哀皇帝:即汉哀帝刘欣(公元25年—公元1年),字和,汉元帝庶孙,成帝侄,定陶恭王刘康之子。(8)师丹:生年不详,卒于公元3年,字仲公,琅邪东武(今山东诸城)人。西汉大臣、西汉末年著名的经济家、政治家。哀帝时曾提出“限田限奴”的主张,以缓和日益激化的阶级矛盾。后因贵族官僚反对,未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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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社会上的财富,一些人占有的过多,就会有一些人财用不足。圣人知道会是这样,所以削减多余以增益不足,权衡财物的多寡,来公平地施予。经常提防,不使有人超过限度。因此,能够实现社会稳定。治理国家却使廉洁礼让的君子这样物用不足,而使贪婪之人那样物用有余,所以就不能够分辨尊卑、划分贵贱等级,更不能够让人们看轻财利、崇尚道德。现今的太守县令得以成为一方之主宰,是因为掌握着庆典、奖赏、处罚、威吓之权。富人蓄养奴婢,有的达到数百之多,其庆贺、奖赏、处罚、威吓之权也由自己掌握。这与郡县的长官又有什么不同呢?奴婢虽然地位低贱,但都有“五常”之情,本来都是君王的良民,却进入普通人家,成为他们的役使,以至哀伤穷困,流离失所,还无权告状申诉,岂不是很冤枉吗?当今,下自薪俸很低的衙吏,上至各诸侯王,都算是管理民众的人,是可以蓄养奴婢的,务农、做工、经商及供他们役使的人,都是应该亲自劳作、被管理的人,应当不许其蓄养奴婢。昔日孝哀皇帝即位,师丹辅佐国政,曾建议对蓄养种田、看院之奴婢的人数定一个限额,但当时丁傅专权,董贤受宠,都不乐意这么办,这个建议遂被废弃。师丹等人,皆是前朝的知名大臣,担忧、憎恨既有官位又做富豪的人家,建议召纳忠信之士,为国家创设禁令,然而因邪恶之臣的压制,终于未能实行。更何况尚未做官的一般人士,想倡议建立有关制度,那不是遥遥无期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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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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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典论》,三国魏文帝曹丕著。《隋书·经籍志》:“《典论》五卷,曹丕著。”《旧唐书·艺文志》有同样记载。《三国志·魏志·文帝纪》裴松之注:“帝以素书所著《典论》及诗赋饷孙权,又以纸写一通与张昭。”此书《宋史·艺文志》未著,说明此书久佚。惟《典论》中的《自叙》篇在裴松之注《文帝纪》中。其中《论文》一篇为《文选》所收,故全。此足证魏徵等人编撰《群书治要》时所辑录亦早失佚。《群书治要》保存《典论》的部分资料,成为研究三国时期社会政治形势及政治思想发展演变的重要文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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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节录《典论》的内容,重在说明奸佞之人、妇人之言的危害。自古以来,听信奸佞之臣和恶毒妇人的君主,没有不灭身亡国的。并指出了宠爱女色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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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曹丕字子桓,曹操之子。生于汉灵帝中平四年,卒于魏黄初七年,年四十岁,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与孔融、王粲辈为文学交,尤与朝歌令吴献相善。二十二年(公元216年),丕立为魏太子;操死,嗣位为丞相、魏王;建安末(公元219年),废献帝为山阳公,篡汉自立,都洛阳,改元黄初。丕即位后,蜀与吴亦相继称帝,凡二伐吴,皆无功;在位六年卒,谥文帝。丕好文学,礼重文人,以著述为事,著典论、诗、赋之属几百余篇。由于文学方面的成就而与其父曹操、其弟曹植并称为“三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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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 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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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作者在此篇中着重论述了任用奸佞之人的危害,历史不断地向人们展示“亲贤远佞”的道理,君主听信奸佞者之言没有不遭到灭身亡国祸患的,诚如作者在文章中列举的何进以及袁绍的例子那样,亲信奸佞最终都不会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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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何进(1)灭于吴匡(2)、张璋(3);袁绍(4)亡于审配(5)、郭图(6);刘表(7)昏于蔡瑁(8)、张允(9)。孔子曰:“佞人殆(10)。”信矣。古事已列于载籍,聊复论此数子,以为后之监诫(11),作奸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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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何进:生年不详,卒于公元189年,字遂高,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东汉灵帝时大将军。何进的异母妹有宠于灵帝并被立为皇后,他也随之升迁。黄巾起义时,何进为大将军,总镇京师,因及时发现并镇压了马元义的革命活动,被封为慎侯。为张大威望,何进请灵帝在京师讲武结营,置西园禁军校尉。灵帝驾崩后,蹇硕谋诛进而立皇子刘协,未果,反被进诛。何进从袁绍之言,博征智谋之士为己所用。自此独揽大权。然而何进不纳陈琳之谏,多结外镇军阀,翘首京师,与袁绍等谋诛宦竖。终于事泄,被张让等先下手为强,遭杀身之祸。(2)吴匡:字崇义。陈留人。何进部将。(3)张璋:何进部将。(4)袁绍:生年不详,卒于公元202年,字本初,豫州汝南汝阳(今河南省商水县)人。为东汉末年割据一方之军阀,最盛时控有幽、并、冀、青等河北四州,但在官渡之战中惨败给曹操后实力大损,不久便因病而卒。(5)审配:生年不详,卒于公元204年,字正南,魏郡阴安人。审配初在韩馥之处为部下,以正直而不得志,初平二年(公元191年),袁绍领冀州牧。封审配为治中别驾,并总幕府。官渡之战中,审配大力支持出兵攻击曹操,袁绍令审配统军事。审配因许攸家人犯罪,拘禁其妻子儿女。许攸怒而出奔曹操,出卖袁绍粮仓所在,引致官渡之败。(6)郭图:生年不详,卒于公元205年,字公则,颍川人。官渡之战期间,郭图与颜良和淳于琼一起进攻守护白马的曹将刘延,战败。后曹军攻击乌巢粮仓,郭图建议攻击曹营而非张郃建议的援救粮仓,结果张郃攻曹营不下,郭图惭愧其建议失败,诬告张郃不尽力,导致张郃投降曹操。(7)刘表:字景升,生年不详,卒于208年。兖州山阳郡高平县(今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东北)人,东汉末期的一个割据诸侯。其先祖是西汉鲁恭王刘余。(8)蔡瑁:生卒年限不详,字德圭,荆州南郡襄阳人,东汉末期人物。据《后汉书》、《三国志》、和《资治通鉴》记载,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刘表代王睿为荆州刺史,当时江南宗贼兴盛,刘表为平定江南,曾和襄阳蔡瑁及南郡蒯越、蒯良一起商议平定江南的计策。刘表有二子:刘琦和刘琮,起初刘表喜爱刘琦,后因刘表为刘琮娶其后妻蔡氏之侄,于是喜爱刘琮,欲以其为后,蔡瑁和张允亦经常诋毁刘琦而赞誉刘琮,刘琦不自宁,在诸葛亮建议下,向刘表请求出任江夏太守。后来刘表病重,刘琦曾去探望刘表,因蔡瑁、张允阻止,未果,刘表去世后,蔡瑁、张允等遂以刘琮为嗣。(9)张允:东汉末期刘表的属下,曾与蔡瑁共同推刘琮继承刘表的地位。(10)佞人殆:语出《论语·卫灵公》:“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佞人,善于花言巧语、阿谀奉承的人。(11)监诫:儆戒。监,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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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何进之所以被杀,是因为任用吴匡和张璋;袁绍之所以兵败,是因为听信审配和郭图;刘表之所以昏庸,是因为相信蔡瑁和张允。孔子曾说:“任用奸佞之人真是危险啊。”这句话确实是可信的。这几件过去的事已经被写进史书了,这里姑且再谈谈这几个人,以作为后人的借鉴,警戒那些奸谗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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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中平之初(1),大将军何进,弟车骑苗(2),并开府(3)。近士吴匡(4)、张璋。各以异端(5)有宠于进。而苗恶其为人。匡璋毁苗而称进,进闻而嘉之,以为一于己。后灵帝(6)崩,进为宦者韩悝(7)等所害,匡、璋忌苗,遂劫进之众,杀苗于北阙(8),而何氏灭矣。昔郑昭公(9)杀于渠弥(10),鲁隐公(11)死于羽父(12),苗也,能无及此乎。夫忠臣之事主也,尊其父以重其子,奉其兄以敬其弟,故曰:“爱其人者,及其屋鸟。”况乎骨肉之间哉?而进独何嘉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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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中平之初:中平(公元184年12月—公元189年3月),是东汉皇帝汉灵帝刘宏的第四个年号,也是汉献帝刘协的第二个年号。汉朝使用这个年号时间共六年。(2)车骑苗:车骑,汉代将军的名号,与卫将军及左右前后将军皆位次上卿。汉文帝元年设。苗,指何苗,何进的弟弟。(3)开府:古代指高级官员(如三公、大将军、将军等)建立府署并自选僚属之意。汉朝三公、大将军可以开府。(4)吴匡:字崇义。陈留人。何进部将,在何进被宦官杀死后,与曹操、袁绍杀尽宦官之后,因怨恨何苗不与何进同心,而与张璋、董旻将其砍为肉酱。后为蜀汉张飞部将,也是后来诸葛亮北伐的大将吴班吴元雄的父亲。(5)异端:指不属于正统思想的思想派别,通常含有负面的含义,或称旁门左道;但也可指不重要的思想流派,即小道。(6)灵帝:刘宏(公元156年—189年),东汉第十一位皇帝(公元168年—189年在位),他本封解渡亭侯,是汉章帝的玄孙,汉桓帝的堂侄,永康元年(公元167年)由桓帝的皇后窦妙立为皇帝(因桓帝无子)。中平元年(公元184年)爆发了张角领导的黄巾起义。六年卒。在位二十二年,谥号为孝灵皇帝。葬于文陵(现今洛阳西北冢头村附近)。(7)韩悝:生年不详,卒于公元189年,东汉宦官,十常侍之一。十常侍指中国古代东汉(公元25年—220年)灵帝时操纵政权的张让、赵忠、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宋典等十二个宦官。他们都任职中常侍。首领是张让和赵忠。十常侍自己横征暴敛,卖官鬻爵,他们的父兄子弟遍布天下,横行乡里,祸害百姓,无官敢管。后十常侍被袁绍所诛。(8)北阙:阙,古代宫殿北面的门楼。是臣子等候朝见或上书奏事之处。(9)郑昭公:春秋时郑国国君,姬姓,名忽,郑庄公长子。生年不详,卒于前695年。郑国有一位大夫高渠弥,与昭公有仇,因为昭公曾劝父亲郑庄公不要委任高渠弥出任官职,但郑庄公没有听从。昭公复位后,高渠弥害怕被处死,于是决定先发制人。前695年,高渠弥和郑昭公一起去打猎时,在郊外把昭公射死。(10)渠弥:即高渠弥,生卒年不详,春秋时代是郑国著名的大将,立下过赫赫战功。后因谋权弑杀郑昭公而被齐襄公以此为借口车裂。(11)鲁隐公: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712年在位,名息姑,鲁国第十三代国君。是鲁惠公的庶长子。按周朝的传统礼法,立嫡不立庶,立长不立贤,只因惠公死时太子姬允(即后来的桓公)还太小,于是隐公上台执政,却不是正式继承王位(春秋经云:“不书即位,摄也。”),而是摄政,意思是等太子成人之后,就要把政权还给太子。鲁隐公十一年冬,羽父请杀太子允(鲁惠公太子)将以求太宰,隐公不许。羽父惧,乃谮隐公于太子允,请求往杀隐公,太子允许之,遂杀隐公,立太子允为君,是为桓公。隐公执政后期,开始在乡间修建别墅,以供自己养老之用。隐公十一年(前712年)冬,鲁大夫羽父(姬羽军)向鲁隐公申请当宰相。隐公答道:“我弟弟姬允已经长大了,马上就要上台了。你不妨直接去问他。”羽父却误会了隐公的意思,自作聪明地献计:“古人说:‘利器在手,不能让给别人。’你弟弟已经长大了,恐怕对你不利,不如让我帮你杀掉他,免除你的后患。事成之后,你提升我为宰相怎么样?”隐公一听这个邪恶的主意,吓了一跳,马上说:“你这是什么话?我弟弟长大了,我也老了,别墅一完工,我就退休啦。国君之位是我弟弟的,我岂敢有非分之想?”隐公的这番话到底是真的无心犯上,还是担心羽父是太子姬允的间谍,今人不得而知。不过从后来的事看起来,前者似乎是正确的。羽父立刻发现自己已经坐在火炉口上,一旦姬允将来继位并听说此事,自己一定就掉到火炉里了。于是他产生了更加邪恶的想法。羽父调头去找太子姬允说:“主上见你长大,今日特地唤我进宫,命我来杀了你呢。”姬允一听,吓得不轻。羽父于是又自告奋勇,信誓旦旦地保证:“不过我当然不会干这种肮脏的勾当,所以特来通报。您如果想自救,就要先下手为强。”姬允感激涕零说:“如果我不死,一定封你当宰相!”可巧隐公做公子时,曾与郑国作战,被郑国俘虏,贿赂了郑国大夫尹氏才得以脱身,所以隐公把尹氏的家神供在一座园子里,时不常地去祭拜一下,祭拜完就住在附近大臣蒍氏家里。羽父就趁隐公去祭拜时率军把隐公给杀了,并嫁祸给蒍氏,继而屠灭蒍氏家族。姬允上台,即为鲁桓公。上台后第一件事,就是提拔羽父为宰相。(12)羽父:即公子翚,一作公子挥。姬姓,名翚,字羽父。鲁宗室。春秋初年鲁国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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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中平初年,大将军何进与其弟车骑将军何苗,兄弟俩人都建立了府署并自选僚属。近士吴匡、张璋各以异端邪说得宠于何进,而何苗却憎恶他们俩的为人。于是吴匡和张璋就诋毁何苗而称赞何进,何进听后就对他们两个人进行嘉奖,认为他们俩是一心一意忠于自己的。后来汉灵帝去世,何进被宦官韩悝等人所害。吴匡和张璋两人忌恨何苗,便威逼利诱何进的部下,将何苗杀死于北城门,从而使何氏灭亡。昔日,郑昭公因为劝谏父亲不要任用渠弥,结果他即位以后,自己被渠弥杀死;鲁隐公因为没满足羽父做宰相的请求而被羽父设计杀死;何苗听信于吴匡和张璋这样的奸佞小人,怎能不落得如此下场呢?忠义之臣侍奉君上,往往都会尊敬其父亲,也敬重其儿子;扶持其兄长也尊敬其兄弟。因此古人说:因爱其人,也就爱其屋上之乌鸦,何况兄弟乃骨肉之亲,而何进为什么要独自嘉奖吴张二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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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袁绍之子,谭(1)长而慧,尚(2)少而美,绍妻爱尚,数称其才,绍亦雅奇(3)其貌,欲以为后。未显(4)而绍死,别驾(5)审配(6)、护军(7)逢纪(8),宿以骄侈,不为谭所善,于是外顺绍妻,内虑私害,矫(9)绍之遗命,奉尚为嗣(10)。颍川郭图(11)、辛评(12),与配、纪有隙(13),惧有后患,相与依谭,盛(14)陈(15)嫡长之义,激以绌(16)降之辱,劝其为乱。而谭亦素有意焉,与尚亲振干戈(17),欲相屠裂,王师(18)承天人之符应(19),以席卷乎河朔(20),遂走尚枭(21)谭,擒配馘(22)图,二子既灭,臣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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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谭:即袁谭(?—公元205年),字显思,汝南汝阳(今河南商水)人。汉末群雄之一袁绍长子,青州刺史。(2)尚:即袁尚(?—公元207年),字显甫,汝南汝阳(今河南商水)人。汉末群雄之一袁绍的第三子,受到袁绍的偏爱,并于袁绍去世后继承了袁绍的官位和爵位,也因此招致长兄袁谭的怨恨,兄弟之间经常兵戈相向。后被公孙康所斩。(3)雅奇:雅,平素,素来;奇,惊异,引以为奇。(4)显:显示出来,公告。(5)别驾:官职名,全称为别驾从事史,也叫别驾从事。汉代设置,为州刺史的佐吏。(6)审配:生年不详,卒于204年,字正南,魏郡阴安(今河北清丰北)人。东汉末年军阀袁绍帐下谋士。袁绍领冀州,引为治中。后事袁尚。及邺城破,被曹操所擒杀害。(7)护军:官名。护,督统之意。秦有护军都尉。各朝代护军所指意思也不同,秦汉时临时设置护军都尉或中尉,以调节各将领间的关系。(8)逢纪:生年不详,卒于202年,字元图,南阳人,东汉末年袁绍帐下谋士。逢,古同“逄”。(9)矫:假托。(10)嗣:接续,继承(父业)。(11)郭图:生年不详,卒于205年,字公则,颍川(治今河南禹州)人。东汉末年袁绍帐下谋士。(12)辛评:生年不详,卒于200年。字仲治,颍川阳翟人,东汉末期袁绍帐下谋士。后为逢纪所杀。(13)隙:感情上的裂痕,有仇。(14)盛:广泛,程度深。(15)陈:述说。(16)绌:古同“黜”,罢免,革除。(17)振干戈:振,搬动,挥动。干戈,古代兵器,后以“干戈”为兵器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指战争。(18)王师:此指曹操的军队。(19)符应:古代指上天显示的与人事相应的征兆,为祥瑞的征兆。(20)河朔:古代泛指黄河以北的地区。(21)枭:古代刑罚,把头割下来悬挂在木上(枭首示众)。(22)馘:音国,古代战争中割取敌人的左耳以计数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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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袁绍的儿子当中,袁谭是长子,而且天资聪慧;袁尚年龄小,但相貌俊美。袁绍的妻子宠爱袁尚,多次称赞袁尚有才能。袁绍也很惊奇袁尚的相貌,想要让他继承自己的事业,但还没有来得及正式公开,袁绍就去世了。袁绍身边的谋士别驾审配、护军逢纪素来骄横奢侈,不被袁谭所喜欢。于是,这两个人表面上是顺从袁绍之妻,实际上是内心担忧个人的危机,于是便假造袁绍遗诏,奉立袁尚为继承人。当时在颖川的郭图和辛评,与审配、逢纪有隔阂,害怕袁尚为继承人后,审配、逢纪二人得势后自己会有祸患,便双双投靠袁谭,大讲嫡生长子才是合符公正的继承人,并以“被排挤降格的耻辱”刺激袁谭,劝他兴兵作乱,加上袁谭本来就有承继父业的想法,便亲自与袁尚刀兵相见,要互相屠杀,分地裂土。此时,朝廷的军队(指曹操的军队)秉承天意人心的符应,席卷河北大地,遂赶走袁尚,诛杀袁谭,生擒审配,割去郭图左耳。袁尚败走,袁谭被灭,其他臣子或死或逃,无一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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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绍遇(1)因运,得收(2)英雄之谋,假(3)士民之力,东苞(4)巨海之实,西举(5)全晋之地,南阻(6)白渠黄河,北有劲弓胡马,地方二千里。众数十万,可谓威矣。当此之时,无敌于天下,视霸王易于覆手(7),而不能抑遏(8)愚妻,显别嫡庶,婉(9)恋私爱,宠子以貌,其后败绩丧师,身以疾死,邪臣饰奸,二子相屠,坟土未干,而宗庙为墟,其误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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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遇:名词,机遇。(2)收:接受。(3)假:凭借。(4)苞:占据,包括。(5)举:攻克。(6)阻:为阻挡(屏障)。(7)覆手:把手掌向下一翻。比喻事情容易办成,而且时间迅速。(8)遏:阻止。(9)婉:作动词,意思为非常喜欢或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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