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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61 从唐朝开始,官员俸禄中最稳定的一项收入都是职田。所谓“职田”,就是国家分配给在任官员的官田,以田地的产出作为俸禄的一部分。因为这部分收入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所以可以保证官员最起码的生活水准。但是朱元璋却毅然废除了实行数百年的职田制度,这是因为他要把天下官田留着赏赐给自己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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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63 裁掉职田一项,明代官员俸禄中只剩下“俸米”,也就是粮食这一项,其标准照前代也大大降低。明代正一品年俸是1044石;正二品732石;正三品420石;正四品288石;正五品192石;正六品120石;正七品90石;正八品78石;正九品66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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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65 与汉代相比,西汉时丞相岁食万石,俸钱月六万。如果不考虑汉代与明代度量衡变化,仅从字面上看,至明时正一品官岁俸千石,仅及汉制万石的十分之一左右。当然实际情况比这要复杂得多,但是汉代官员俸禄远高于明代则殆无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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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67 不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给退休官员开工资,“国初的致仕者居然没有俸禄,赐半俸终身就算是优礼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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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69 朱元璋还取消了官员的许多其他特权。唐宋两代,官员的子弟会得到“荫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则取消了这一做法,大官之子虽有“荫叙”,但所叙的只是“禄”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参加考试。明代以前,官场上一直实行“以官抵罪”,即官员犯罪,以降职或夺官作为一种抵罪措施。然而,这一特权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勾销了。官员犯罪,与百姓同样,该坐牢的坐牢,该流放的流放,一点也不予宽容。薛允升因云:“唐律于官员有犯除名、官当、免官、免所居官,委曲详备,其优待群僚之意,溢于言外。明律一概删去,古谊亡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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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71 很明显,在分配帝国利益蛋糕时,朱元璋把官僚体系的那一块切到了尽量小。朱元璋的做法显然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他希望这些孔孟之徒能“见义忘利”,吃着孔孟的精神食粮忘我地为他工作。其实,从一个农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并不算太少,因为比起农民来,他们的生活还是相当优越的。更何况,精细的朱元璋认为,做官对中国人来说,除了直接物质收获,还会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报偿。朱元璋这样教育广大官员:如果你们清廉为官,虽然收入不是特别丰富,但“守俸如井泉,井虽不满,日汲不竭,渊泉焉”[9],毕竟可以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另外,还能“显尔祖宗,荣尔妻子,贵尔本身,……立名于天地间,千万年不朽”[10]。所以,他觉得他对官员们还算是够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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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73 但实际上,在明代低薪制下,一些官员依靠俸禄是无法过上正常生活的。比如明初官员陈观,在陕以廉谨著称,“其卒也,妻子几无以自存”[11];吏部尚书刘崧,“崧幼博学,天性廉慎。兄弟三人共居一茅屋,有田五十亩。及贵,无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伤,始易之,仍葺以衣其子。居官未尝以家累自随”[12];永乐时的户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秦纮当官四十余年,“纮廉介绝俗,妻孥菜羹麦饭常不饱。……籍其家,无所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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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75 洪武朝弘文馆学士罗复仁性格质直,经常在朱元璋面前率直发言,因此朱元璋称他为“老实罗”。不过,朱元璋对这个人到底是真老实还是假老实还有所怀疑,因此有一天便服到罗复仁家去私访,恰逢罗复仁正站在一张折了一条腿的木梯上填补一块剥落的粉壁。朱元璋不觉感慨,说:“老实罗确实老实,不用再修房子了,朕赏你一套新住宅。”于是赐给他城中府第。史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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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77 在帝前率意陈得失,尝操南音。帝顾喜其质直,呼为“老实罗”而不名。间幸其舍,负郭穷巷,复仁方垩壁,急呼其妻抱杌以坐帝。帝曰:“贤士岂宜居此。”遂赐第城中。[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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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79 [1]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三《明史·重惩贪吏》,曹光甫校点,凤凰出版社,2008,第5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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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81 [2]《御制大诰三编·臣民倚法为奸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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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83 [3]黄彰健编著:《明清史研究丛稿》卷二《明洪武永乐朝的榜文峻令》,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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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85 [4]黄彰健编著:《明清史研究丛稿》卷二《明洪武永乐朝的榜文峻令》,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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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87 [5]黄彰健编著:《明清史研究丛稿》卷二《明洪武永乐朝的榜文峻令》,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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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89 [6]黄彰健编著:《明清史研究丛稿》卷二《明洪武永乐朝的榜文峻令》,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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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91 [7]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2,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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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93 [8]薛允升:《唐明律合编》卷三《除名当差》,怀效锋、李鸣校点,法律出版社,1999,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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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95 [9]《御制大诰·谕官之任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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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97 [10]《御制大诰·谕官无作非为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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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599 [11]张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七,列传第二五,《钱宰传》,中华书局,2000,第26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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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601 [12]张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七,列传第二五,《刘崧传》,中华书局,2000,第26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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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603 [13]张廷玉等:《明史(四)》卷一七八,列传第六六,《秦纮传》,中华书局,2000,第3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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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8605 [14]张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七,列传第二五,《罗复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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