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069559
康熙一朝在反腐惩贪方面的第一个错误是力度不够。
1703069560
1703069561
和所有明君一样,康熙皇帝当然痛恨贪污腐败,也进行过多次吏治整顿。但是康熙整顿吏治有两个局限,一是只搞集中的运动式反腐,未能持之以恒;二是惩治贪腐的力度太弱。
1703069562
1703069563
康熙统治的六十一年期间,曾经进行过两次规模较大的反腐运动。第一次是从康熙十八年到康熙二十六年(1679—1687年)。
1703069564
1703069565
清代的腐败,并非起自中期以后。事实上,腐败是传统王朝终生携带的、无法治愈的病毒,往往在王朝初生之时,就已经有非常明显的症状。早在顺治年间,很多地方官员就已经“贪污成习”,以至“百姓失所”。所以当时有大臣上疏说:“方今百姓大害,莫甚于贪官蠹吏。”康熙登基后,地方腐败较顺治时又有所加重,有的地方官员盘剥百姓过甚,导致民众大批逃亡,“朘削卑官,卑官虐害军民,滥行科派,脂膏竭尽,甚至逃亡”[1]。亲政之后不久,康熙曾经批评当时的吏治情形说:“贪官污吏刻剥小民,百端科派,多加火耗,贿赂公行,道府庇而不举,督抚知而不奏,吏治益坏,盗贼益多,民生益促,皆由督抚纳贿徇情所致。”[2]
1703069566
1703069567
但是亲政之后的十多年里,康熙一直忙于熟悉政务,以及处理平定三藩等紧急事务,没能腾出手来整顿吏治。
1703069568
1703069569
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北京发生了一场破坏力极强的大地震,“城垣坍毁无数,自宫殿以及官廨、民居,十倒七八”[3]。紫禁城中的养心殿、乾清宫等核心建筑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传统时代,地震一般都被视为上天震怒的表示,康熙皇帝也非常惶恐,他认真反省自己即位以来的为政得失,认为现在最大的缺失是吏治不清。他立刻下了一道罪己诏:“乃于本月二十八日巳时,地忽大震,变出非常。皆因朕躬不德,政治未协,大小臣工弗能恪共职业,以致阴阳不和,灾异示警……”[4]
1703069570
1703069571
到了这一年,康熙已经亲政十二年了,虽然一直没能腾出手来惩贪,但是对吏治他已经关注很久,各地林林总总的腐败现象早已令他触目惊心。到了这一年,平定三藩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战争不再是头号政治任务,所以他借着这次“上天示警”,搞了任内第一次大规模的“惩贪倡廉”运动。
1703069572
1703069573
他首先出重手惩处贪官。山西官场官风不正,巡抚穆尔赛“名声不佳”,康熙早有耳闻。派人前往调查,访得此人贪污入己的实据,处以“斩监候”。湖广巡抚张汧“莅任未久,黩货多端”[5],想尽办法捞钱,“甚至汉口市肆招牌亦按数派钱”[6],被康熙处以“绞监候”。广东巡抚金俊侵吞尚之信罚没入官的家产,此外还侵吞兵饷,被康熙直接处以极刑。
1703069574
1703069575
在厉行惩贪的同时,康熙皇帝还大力“奖廉”。康熙认为,在整顿吏治这件事上,奖励和惩罚一样重要,“治天下以惩贪奖廉为要,廉者奖一以劝众,贪婪者惩一以儆百”[7]。所以他提拔于成龙为直隶巡抚、两江总督,表扬其为“清官第一”,其后又擢用“居官清廉”的小于成龙为直隶巡抚,重用汤斌为江苏巡抚,希望通过“树立典型”的方式来带动官场风气的好转。
1703069576
1703069577
这个阶段是康熙一生整顿吏治力度最大的时期。不过和后来的雍正、乾隆时期比起来,康熙一生所杀的贪官寥寥无几,震慑力度远远不够。而且他还没有把这种反腐的高压态势一直保持下去,到了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康熙感觉官场贪风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制,就不动声色地停止了这项运动。
1703069578
1703069579
为什么康熙皇帝没有将反腐进行到底呢?这与他的政治哲学有关。
1703069580
1703069581
康熙皇帝一生的政治哲学,可以概括为“中正和平”四个字。对这四个字,康熙曾经做过这样的阐释:“于人于事贵能中正和平,能合乎中,即是合理。得中,则诸德悉备矣。”[8]
1703069582
1703069583
所谓“中正和平”,换句话说,就是凡事都讲个度。体现在对官员上,就是惩罚整顿适可而止,“不为已甚”。
1703069584
1703069585
康熙讲求“中正和平”之道,既是他研习理学的心得,也是他研究中国历史得出的结论。战乱初息,他效仿汉初,奉行“中正和平”“与民休息以爱养百姓”,以此培养国家元气自然是正确的,大清王朝因此也出现了“天下粗安,四海承平”的局面。但是他在吏治问题上也采取“和平”之道,显然是错误的。康熙熟读中国历史,他相信腐败是这片土地上一种不可能彻底治愈的病症,任何朝代都只能“带病生存”,所以他对腐败没有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换句话说,“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的理念[9],导致了他反腐的不彻底。
1703069586
1703069587
同时,康熙反腐提前收手,也与他的性格特点有关。康熙是一个非常“好名”的皇帝,他一心要做一个唐太宗那样的千古明君,在历史上留下一个完美的形象,所以他讲究“君使臣当以礼”,非常注意维护官员体面。他曾经说:“朕于大臣官员务留颜面,若不然,则诸臣其何能堪耶?”[10]康熙三十年(1691年),他曾经专门下诏,阐述自己以“宽仁”治国的理念,表示要“期与中外臣民共适于宽大和平之治”[11],说他对大小诸臣“咸思恩礼下逮,曲全始终,即或因事放归,或罹咎罢斥,仍令各安田里,乐业遂生”[12]。有这个原则做基调,他的反腐只能是“适可而止”。
1703069588
1703069589
不彻底的吏治整顿,注定收效短暂。康熙皇帝不知道,清代文臣的群体性格已经与唐太宗的时代大大不同。在这次惩贪运动结束仅仅十年之后,康熙皇帝亲征噶尔丹,一路经过山西、陕西、宁夏等地,发现这些地方的百姓生活非常艰难,也听到了地方上关于官府横征暴敛、贪污受贿的大量传闻,这让他深为触动。他完全没想到,腐败现象在基层政府已经发展得如此普遍。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五月十六日,即征讨噶尔丹凯旋的第二天,他就发下谕旨说:“顷由大同历山西、陕西边境以至宁夏,观山陕民生甚是艰难,交纳钱粮,其火耗有每两加至二三钱不等者。……至于山西,特一小省,闻科派竟至百万,民何以堪!”[13]他说,究其原因,一是“大小官吏不能子爱小民,更恣横索遂”[14];二是各地官员以办理军需为名,“借端私征,重收火耗”[15];三是督抚、布政使等官“不仰体朝廷恤民至意,纠察贪污、禁革加派,反多瞻徇曲庇。……因而笔帖式及衙门人役无所忌惮,擅作奸弊”[16]。
1703069590
1703069591
看来贪腐确实已经到了不治不行的程度了。康熙下定决心,要以打噶尔丹战役的勇气来彻底整顿一次吏治。他说:“今噶尔丹已平,天下无事,惟以察吏安民为要务。……朕恨贪污之吏更过于噶尔丹。此后澄清吏治,如图平噶尔丹,则善矣。”[17]
1703069592
1703069593
说到做到,康熙确实立刻开始了一场治吏“战争”。当月他就下令逮捕“服官污浊朘削小民”[18]以致激起蒲州民变的山西巡抚温保及布政使甘度,并下谕宣称“此等贪官不加诛戮,众不知警”[19]。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康熙又派刑部尚书傅腊塔、左都御史张鹏翮亲往陕西,审理因当地官员“侵蚀贫民”导致的财政亏空案。
1703069594
1703069595
但是,康熙掀起的第二次反腐风暴,雷声大雨点小,这两个大案的最终处理结果,都远较民众的期望为轻。虽然当初宣称要对贪官加以诛戮,但是最后康熙还是宣布山西官员温保、甘度已经革职,从宽免死;陕西的“侵蚀亏空案”,最后涉案总督吴赫、巡抚党爱等大员也仅被处以革职、降级处分。
1703069596
1703069597
运动之所以进行得虎头蛇尾,是因为掀起这次反腐运动的时候,康熙皇帝已经年过四十,已经过了创业期,进入守成期。人到中年,性格和观念往往更趋保守和宽容。康熙的统治思路由早年的积极进取,变成了“不生事”“不更革”,所以这次运动到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时就基本停止了。在此之后,他再也没有大张旗鼓地整顿过吏治。
1703069598
1703069599
在康、雍、乾三帝当中,康熙皇帝的惩贪力度是最弱的。康熙晚年官场风气大坏与此直接相关。
1703069600
1703069601
康熙皇帝在反腐方面的第二个错误是默许“陋规”的存在。
1703069602
1703069603
清代的“陋规”体系,是在康熙一朝发展成熟的。
1703069604
1703069605
因为清代沿袭明代,采取低薪制,所以官员们的正式收入根本不足生活之用。当时的御使赵璟曾经上疏指出,朝廷发放的工资,仅够基本生活费用的六分之一:
1703069606
1703069607
查顺治四年所定官员经费银内,各官俸薪心红等项,比今俸银数倍之多,犹为不足,一旦裁减,至总督每年支俸一百五十五两,巡抚一百三十两,知州八十两,知县四十五两。若以知县论之,计每月支俸三两,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亦得费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日将忍饥不食乎?[20]
1703069608
[
上一页 ]
[ :1.70306955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