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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581 康熙皇帝一生的政治哲学,可以概括为“中正和平”四个字。对这四个字,康熙曾经做过这样的阐释:“于人于事贵能中正和平,能合乎中,即是合理。得中,则诸德悉备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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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583 所谓“中正和平”,换句话说,就是凡事都讲个度。体现在对官员上,就是惩罚整顿适可而止,“不为已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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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585 康熙讲求“中正和平”之道,既是他研习理学的心得,也是他研究中国历史得出的结论。战乱初息,他效仿汉初,奉行“中正和平”“与民休息以爱养百姓”,以此培养国家元气自然是正确的,大清王朝因此也出现了“天下粗安,四海承平”的局面。但是他在吏治问题上也采取“和平”之道,显然是错误的。康熙熟读中国历史,他相信腐败是这片土地上一种不可能彻底治愈的病症,任何朝代都只能“带病生存”,所以他对腐败没有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换句话说,“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的理念[9],导致了他反腐的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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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587 同时,康熙反腐提前收手,也与他的性格特点有关。康熙是一个非常“好名”的皇帝,他一心要做一个唐太宗那样的千古明君,在历史上留下一个完美的形象,所以他讲究“君使臣当以礼”,非常注意维护官员体面。他曾经说:“朕于大臣官员务留颜面,若不然,则诸臣其何能堪耶?”[10]康熙三十年(1691年),他曾经专门下诏,阐述自己以“宽仁”治国的理念,表示要“期与中外臣民共适于宽大和平之治”[11],说他对大小诸臣“咸思恩礼下逮,曲全始终,即或因事放归,或罹咎罢斥,仍令各安田里,乐业遂生”[12]。有这个原则做基调,他的反腐只能是“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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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589 不彻底的吏治整顿,注定收效短暂。康熙皇帝不知道,清代文臣的群体性格已经与唐太宗的时代大大不同。在这次惩贪运动结束仅仅十年之后,康熙皇帝亲征噶尔丹,一路经过山西、陕西、宁夏等地,发现这些地方的百姓生活非常艰难,也听到了地方上关于官府横征暴敛、贪污受贿的大量传闻,这让他深为触动。他完全没想到,腐败现象在基层政府已经发展得如此普遍。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五月十六日,即征讨噶尔丹凯旋的第二天,他就发下谕旨说:“顷由大同历山西、陕西边境以至宁夏,观山陕民生甚是艰难,交纳钱粮,其火耗有每两加至二三钱不等者。……至于山西,特一小省,闻科派竟至百万,民何以堪!”[13]他说,究其原因,一是“大小官吏不能子爱小民,更恣横索遂”[14];二是各地官员以办理军需为名,“借端私征,重收火耗”[15];三是督抚、布政使等官“不仰体朝廷恤民至意,纠察贪污、禁革加派,反多瞻徇曲庇。……因而笔帖式及衙门人役无所忌惮,擅作奸弊”[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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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591 看来贪腐确实已经到了不治不行的程度了。康熙下定决心,要以打噶尔丹战役的勇气来彻底整顿一次吏治。他说:“今噶尔丹已平,天下无事,惟以察吏安民为要务。……朕恨贪污之吏更过于噶尔丹。此后澄清吏治,如图平噶尔丹,则善矣。”[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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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593 说到做到,康熙确实立刻开始了一场治吏“战争”。当月他就下令逮捕“服官污浊朘削小民”[18]以致激起蒲州民变的山西巡抚温保及布政使甘度,并下谕宣称“此等贪官不加诛戮,众不知警”[19]。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康熙又派刑部尚书傅腊塔、左都御史张鹏翮亲往陕西,审理因当地官员“侵蚀贫民”导致的财政亏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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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595 但是,康熙掀起的第二次反腐风暴,雷声大雨点小,这两个大案的最终处理结果,都远较民众的期望为轻。虽然当初宣称要对贪官加以诛戮,但是最后康熙还是宣布山西官员温保、甘度已经革职,从宽免死;陕西的“侵蚀亏空案”,最后涉案总督吴赫、巡抚党爱等大员也仅被处以革职、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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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597 运动之所以进行得虎头蛇尾,是因为掀起这次反腐运动的时候,康熙皇帝已经年过四十,已经过了创业期,进入守成期。人到中年,性格和观念往往更趋保守和宽容。康熙的统治思路由早年的积极进取,变成了“不生事”“不更革”,所以这次运动到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时就基本停止了。在此之后,他再也没有大张旗鼓地整顿过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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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599 在康、雍、乾三帝当中,康熙皇帝的惩贪力度是最弱的。康熙晚年官场风气大坏与此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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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01 康熙皇帝在反腐方面的第二个错误是默许“陋规”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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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03 清代的“陋规”体系,是在康熙一朝发展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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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05 因为清代沿袭明代,采取低薪制,所以官员们的正式收入根本不足生活之用。当时的御使赵璟曾经上疏指出,朝廷发放的工资,仅够基本生活费用的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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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07 查顺治四年所定官员经费银内,各官俸薪心红等项,比今俸银数倍之多,犹为不足,一旦裁减,至总督每年支俸一百五十五两,巡抚一百三十两,知州八十两,知县四十五两。若以知县论之,计每月支俸三两,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亦得费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日将忍饥不食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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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09 所以地方官就拼命搜括百姓,方式主要是私下多收“火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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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11 什么叫“火耗”呢?“耗”的本义是损耗。地方政府向朝廷运送税粮的路上,会有一些损耗,比如可能会被老鼠或者鸟类吃掉一部分,因此要和老百姓多收点粮作为弥补,叫作“鼠鸟耗”。从老百姓手中收来的散碎银子,要熔铸成整锭大银送交国库,熔铸过程中也会有损耗,就叫“火耗”。听起来地方官向老百姓征收“鼠鸟耗”和“火耗”,有其客观合理性,但是其合理比例大约应该是百分之一二。也就是说,收一百斤粮食,多收一两斤,以备补充自然损耗。然而,康熙年间,官员收的“火耗”,可不是区区这个数字。清代开国之后,“火耗”等就有不断加重的趋势,“其火耗有每两加至二三钱不等者”。也就是说,有的地方火耗率竟然达到百分之二三十。征了一百斤粮食,竟然有二三十斤被鸟和老鼠吃掉了,或者说,收了一百两银子,有二三十两银子在熔铸时消失了,这未免也太不合理。实际原因却是官员们的大量开支无处寻找来源,就只好以“火耗”“鼠鸟耗”等为借口,不断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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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13 所以“火耗”实际上就是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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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15 清代规定,只有州县基层政府才有直接征收“钱粮”,也就是“农业税”的权力。不过清代同样规定“永不加赋”,就是永远不可以提高国家公布的正式税率。朝廷之所以出台这个规定,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官盘剥百姓。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再严格的规定,对实际执行者来说都不是难题。国家不让多收税,他们可多收“费”,就是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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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17 收了“火耗”,不但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支出,甚至可以让自己过上相当奢侈的生活。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这么来的。当然,对于这笔巨大的好处,他们不能独吞,有一部分还要分润上级,需要层层送礼,这就形成了“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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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19 康熙皇帝深知大清财政体制的弊端,也知道“陋规”因何而起。他清楚地知道,如果没有“陋规”,官员根本无法生活。“为官之人,凡所用之物,若皆取诸其家,其何以济?”[21]“身为大臣,寻常日用岂能一无所费?若必分毫取给于家中,势亦有所不能。但要操守廉洁,念念从爱百姓起见,便为良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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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21 但是康熙没有勇气彻底改革财政制度,提高官员工资,所以他做了一个在历代皇帝中都常见的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官员们偷偷去搞灰色收入。所以康熙皇帝私下里对大臣们“交底”,认为“规礼”是官员们的“应得之物”,他对官员“一意从宽不察察于细故也”[23]。比如他在直隶总督赵弘燮关于“陋规”的密折里曾这样批到:“外边汉官有一定规礼,朕管不得。”[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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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23 康熙晚年,浙江巡抚朱轼在密折中说工资根本满足不了生活需要,因此要求“浙税二道正项之外,余银八千余两。皇上如将此项赐臣以养家口,臣必尽职料理地方”[25],这实际上是自辟“养廉”。康熙皇帝不但一口同意,而且还加以鼓励。他批道:“似此等事,奏得最是。”[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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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25 [1]戴逸、李文海主编:《清通鉴(4)》卷二五,康熙七年五月十六日,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第14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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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27 [2]彭孙贻、杨士聪:《客舍偶闻·玉堂荟记》,于德源校注,北京燕山出版社,2013,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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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69629 [3]叶梦珠:《阅世编》卷一《灾祥》,来新夏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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