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07406e+09
1703074060 (52)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上卷第806、811、818、8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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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62 (53) 叶炜:《级别、类型与品位、职位:论唐前期职事官的经济待遇结构》;《南北朝隋唐官吏分途研究》,第139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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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64 (54) 王振芳:《唐安史兵兴后到大历制俸时官俸探析》,《山西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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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66 (55) 制表参考杨果:《中国俸禄制度史》第6章,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50页,表6-3,第255页表6-6;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710页以下,表28、表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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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68 (56) 《文献通考》卷六五《职官十九》,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88—5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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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70 (57)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上卷第893页以下。李燕捷先生认为,此期除了少数高级散阶如开府、特进,其他有散阶而无职事官者不给俸。见其《唐代给禄的依据》,《历史教学》1994年第8期。李锦绣先生的意见较为合理,这里采用了她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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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72 (58) 有学者认为,“待阙官无俸禄,寓居他处等候赴任”;“待次期间,官员无俸禄”。但苗书梅先生认为,待阙时官僚可以得到部分俸料。《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22页。杨果先生认为:“宋朝闲官包括待次、待阙、添差官、祠禄官等,他们‘无务可厘’,坐享俸禄而已。”《中国俸禄制度史》第6章,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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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74 (59) 分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〇八治平三年(1066年)九月丙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册第5059页;范仲淹:《范文正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范仲淹全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23页;王之道:《相山集》卷二十《又与汪中丞画一利害札子》,《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2册第677页下栏。七阶选人(即,从迪功郎到承直郎)无俸,可参《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八十元祐元年(1086年)六月戊申:“选人俸给,替则随罢,待次一年,方得差遣,待阙三年,方得赴任,是四年之外,方受廪禄。”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6册第9236页。关于待阙期间的薪俸问题,曾向邓小南先生求教。邓小南提供了其检索所得11条材料,及选人阶官待次无俸、但京朝官待阙有俸的看法。这里采用邓小南的意见。上引4条材料,以及下文中她对“白拿钱”的分析,都出自她发给笔者的电子邮件。特此致谢。又,还曾就这一问题向赵冬梅君求教,她认为宋朝官员待阙有俸,应与唐朝的“守选”制度到宋朝发生了变化有某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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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76 (60) 郑獬:《郧溪集》卷十二《论冗官状》,《宋集珍本丛刊》,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15册第110页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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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78 (61) 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官吏制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6—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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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80 (62) 《新唐书》卷五五《食货志五》:“员外官、检校、判、试、知给禄料食粮之半,散官、勋官、卫官减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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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82 (63) 杜婉言等:《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9卷(明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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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84 (64) 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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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86 (65) 韦伯:《经济·社会·宗教》,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2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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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88 (66) 加藤繁云:“赏赐的费用,是次于供养之费的帝室财政支出的大宗。”见其《中国经济史考证》,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册第89页。又参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先秦两汉卷,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48页。桓谭《新论·遣非》:“少府所领园地作务之八十三万万,以给宫室供养、诸赏赐。”《太平御览》卷六二七《治道部·赋敛》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810页下栏。由此推测,赏赐的开销出自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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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90 (67) 《后汉书》卷四三《何敞传》注引《汉官仪》。《续汉书·礼仪志中》注引《汉官名秩》略异:“大将军、三公,腊赐钱各三十万,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侯十五万;卿十万;校尉五万;尚书丞郎各万五千;千石、六百石各七千;侍御史、谒者、议郎、尚书令(史)各五千;郎官、兰台令史三千;中黄门、羽林、虎贲士二人共三千:以为当祠门户直,各随多少受也。”两段记载可以互相补充发明。由《汉官名秩》的“尚书丞郎各万五千”可以判断,后文“侍御史、谒者、议郎、尚书令各五千”中的“尚书令”,当作“尚书令史”;《汉官仪》中的“尚书三万”,当作“尚书令仆、尚书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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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92 (68) 汉代4丈为匹,有素一匹800钱、500钱,缣一匹512钱、472钱、618钱等记载。王仲荦推测后汉绢一匹400余钱。参看王仲荦:《金泥玉屑丛考》,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4页以下。肉价约数钱左右(见同书第59页),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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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94 (69) 《汉书》卷二《惠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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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96 (70)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上卷第872—8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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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098 (71) 别敕赐也按本品给一点,用顾江龙君之说,见其《汉唐间的爵位、勋官与散官:品位结构与等级特权视角的研究》,北京大学历史系2007年博士论文,第272—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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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100 (72) 《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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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102 (73) 参看张弓:《唐朝仓廪制度初探》,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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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104 (74) 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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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106 (75) 《太平御览》卷六二七《治道部·赋敛》引桓谭《新论》,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810页下栏。“汉宣以来”原作“汉定以来”,故有学者说是东汉初的情况。但“定”系“宣”字之讹。《文选》卷三六《永明九年策秀才文》引《桓子新论》,作“汉宣已来”。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509页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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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4108 (76) 桓谭《新论》又云:“少府所领园地作务之入十三万万,以给宫室供养诸赏赐。”(“入十三万万”原作“八十三万万”。学者多认为“八”系“入”字之讹。可参看赵俪生:《谈史学研究的工作方法》,收入《寄陇居论文集》,齐鲁书社1981年版,第306页。)《汉书》卷八六《王嘉传》:“孝元皇帝奉承大业,温恭少欲,都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二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所云都内钱、少府钱与《新论》相合,则水衡钱25万万也应属《新论》所说的“岁入”,而不是若干年的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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